亲爱的,有没有人曾告诉你
邂逅,转角,遇见。
都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同样的遭遇会点燃我们一颗热忱的、同情的心,为了生活,我们都尽心尽力去走自己的路,虽然现实有时很残酷,我们还是要坦然去面对。苦不是坏事,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为那些搏击风云的猛士加油!
那是2010年的8月9日,地点在丽江古城口,时间:傍晚。
缘由:我独自一人从清晰水库回来。路过古城口,遇见两个流浪歌手。
这是一座没有立交桥,没有天桥,没有地下通道但经常可见流浪歌手的城市。尤其在夜幕降临的时候,她所流露出的繁华与雍容是你所没见过的。
就在我转过路口的时候,电吉它熟悉的旋律飘进我的耳朵。是那首陈楚生的《有没有人告诉你》,脚步就这样被琴声绊住了。
“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那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霓虹……”那是两个年轻的流浪歌手,和我年纪不相上下的样子,脸上还留有少许的稚气,眼神却是那样的扑朔迷离。和很多流浪歌手一样,瘦瘦的。前面的地上放着一张纸,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他们来至北方,今年刚大学毕业。音乐和流浪是他们共同的梦想,他们从昆明出发,途径大理、丽江、香格里拉、西藏……最后一直北上,目的地是内蒙古的鄂尔多斯大草原。
一刹那,心被狠狠地怔住了。曾经我也是那么的满怀梦想,并且那么的为之执着过。
“我打开离别时你送我的信笺,忽然感到无比的思念——”心中那份不安的悸动,再次被点燃。一刹那,让我回到那些火树银花,草长莺飞的日子;那些我在舞台上拿着吉他,台下是学妹尖叫声和掌声的日子;那些为了一场演出而饿着肚子加班排练的日子……最重要的是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更确切的说是一个我不曾忘记的人——祈一。
祈一,也是一个流浪歌手。初次遇见,是在昆明一二一大街的天桥上。时值初夏,青黄不结的时日。那时的祈一,怀抱吉他,轻轻的闭着双眼用低半调的品弹唱这首歌,面前人山人海,将天桥挤得水泄不通,身后夕阳如火,将天际的浮云染似九月的枫叶。
“早习惯穿梭在充满诱惑的黑夜,但却无法忘记你的脸……”再次遇见祈一,是在昆明的蓝屏街,那时已是深秋,路边的枫叶大片大片的往下落。一样的姿势,一样的歌。面前一样的人山人海,身后却是万家灯火,可惜没有温暖的春风。
那次的遇见,让我相识了祈一。同样是对音乐有着共鸣的人,站在你面前就能感受得到对方心里巨大的能量,排山倒海,扑面而来。后来有了“天祈”乐队,祈一担任主音吉他手兼主唱,我是节奏吉他手。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就穿梭在那座南方城市大大小小的酒吧里,偶尔也会出现在纵横交错的立交桥底,天桥、街头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夜市的灯火中——不是为了那点别人施舍的零钱,而是为了心中那份青春的狂热和追求,那份年轻的悸动与不安,那份对生活的热爱与执着——
再后来,我因为学业,而流浪是祈一一生的梦想。他决定北上,他说:“天涯,我要去浪迹走遍神州大地”。那晚,我们在我就读的大学足球场上喝酒。我一定喝醉了,因为我看到下着小雨的夜空到处都是星星,星光灿烂的星星。“今晚我给你唱首歌吧”祈一说,“以前一直都是我们合作”。
祈一从他永远随身携带的琴盒里拿出那把一万多元的雅马哈,擦了好几遍然后揽入怀中。雨开始大了起来,打在琴弦上发出凌乱的音符。“人生是一个圆,起点就是终点,我们可能会离那个点越来越远,但是终有一天我们还是会回到那个起点,追求决定这个圆的直径,而直径再怎么长,我们都将回到起点,谁也无法超脱死亡的长眠”祈一清清嗓子,“你遇见我时,我刚好在唱的那一首吧。”
雨,越来越大。透过雨帘,醉眼迷离中,我听不到任何声音,只看见祈一的嘴唇在蠕动,像念经一样。然后,我看见他低下头抱着琴,肩膀在发抖,那是祈一第一次在我面前哭泣,也是最后一次在我面前哭泣,只是我看不到他的眼泪。我想起身去拍拍他的肩膀,但是我感觉浑身无力,双脚像绑了铅块一样怎么也迈不动。后来的事,我记不得了,当我睁开眼睛时,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我以为我到了天国。当护士进来给我打针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昏迷了一天两夜。
祈一,在我的生命中,从此消失。
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觉得自己总在梦游一样。我会不断地上下车乘坐公交车,从这个起点站坐到另外一个终点站,安静地绕遍那座城市的街道,观看着那些我眼中幸福的却是别人在发生着的事;也会低着头行走在街头来来往往的的人流中,然后突然蹲下抱着头,或是看着天发呆……
我开始做同样的梦。梦里的祈一,没有手,脸上全是血,只要他的嘴唇在动,身上背的吉他就会自己发出声音。一个吉他手,怎么会没有手呢?我惊讶的张着嘴巴,大声的喊,祈一祈一你的手呢?然后,他就会哈哈的笑着,嘴里,眼里开始源源不断的淌出汩汩的鲜血。每次梦到这里,我都会被惊醒。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丽江,这是一座不会说话的城市。我无法和这座城市交流,也无法融入她静止的血液,而她也无法融入我流动的血脉,永远。但是我在意这距离,直到我离开这座城市的那一天。
我是一个善感之人,不是感叹的感,是感动的感。是的,我被眼前这两个无名歌手感动了,被他们手指下流出来的琴声感动了。我在想,到底是什么蛊惑了我们的心。看到灾难,看到那些困苦的人,看到那些英勇奋战的人,身边的人居然都在说风凉话?是什么让我们戴上伪善的面具,人性的丑恶一次再一次赤裸裸的被包裹,然后我们都成了岳不群,“君子剑”还是“君子贱”?
人初,善也。我们都是被岁月的激情燃烧过的人,我们都是心怀过梦想的人,我们都是吃过母乳长大的人。可是当我们所谓的长大后,所谓的世俗后,我们的心都被麻痹了,麻木了,最后我们不仁了,不仁了也就不人了。人活的越来越像狗,狗活的越来越像人。
“再怎么唱还不是要钱的”一个浓妆妇人向他们投去不屑的眼光。那个主唱的男子嘴角轻轻上扬,掠过一丝狡黠的笑容。我笑笑,想对那个妇人说点什么,但是我没有开口。上帝让她变成这样的人,已经是对她最大的惩罚了,因为她永远不知善和美。这两个歌手,一个穿李维斯的牛仔,随便一条都是七百八百;一个穿的是杰克琼斯,更是价格不菲。而他们怀中的吉他,那把电吉是Fender,上万元。那把木吉是Martin,纯手工制作,用10套香奈儿高级化妆品的钱也买不到一把。难道他们只是为了钱吗?这些,又有多少人看出来了呢?
眼前的人,换了一波又一波。我们都是别人生命中的匆匆过客,我们会为别人短暂的驻足,但是我们可能无法坚持,哪怕只要一首歌的时间,认真的听别人唱一首歌的时间。
时间的沙漏沉淀着无法逃离的过往,记忆的双手总是拾起那些明媚的忧伤。生命如浮云,随风摆荡。摆荡在青涩的豆蔻年华里,那些我们曾自引为豪的骄傲,不知为哪般淡去了她华丽的色彩,在青春的帷幕落下之前,消失的无影无中。那些我们曾以为再怎么也不会忘记的时光和人,就在我们不知不觉中渐渐被时间遗忘。那留在记忆里若隐若现的身影,就像半夜盛开的昙花,转瞬便也即逝,吝啬得连芳香也不曾留下。
亲爱,你可曾也紧紧的抓住过梦想的尾巴。流浪在你所热爱的安然山川中;你可曾也心存信仰在这旅途中回望过你静走的年华;你可曾也为眼前不经意的一幕所动容而让你的双眸蓄满感动的泪花——那么,亲爱。当你穿梭在那些不眠的城市中时,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的在意?
沙加在临死前说过这样的话:花开,然后花落,星光闪耀,不知何时熄灭。这个地球,太阳,银河系甚至整个宇宙也总会有消失的时候。人的生命和这些相比只不过是一瞬间吧,在那一瞬间中,人诞生,微笑、哭泣、战斗、喜悦、伤害、悲伤、憎恨谁、喜欢谁、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刹那间的邂逅,谁都无法逃脱死亡的长眠。祈一曾经说过的和沙加的话多么的类似。但是,祈一,有没有人曾告诉你。信仰的力度和热爱的力度是可以超越生命潜能的。
我又想起了祈一的那句话:热爱音乐的孩子,永远年轻。祈一、那两个歌手……我想,他们都是善良的人。善良的人,上帝是总会眷顾的,不曾忘记。而无论他们身在何方,无论他们化身为何人。
祝愿这两个孩子的北上之路,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