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之我见
我现在不大读新诗,没有更多的原因,读不懂,自觉比古诗更难懂。好像五、六十年代,乃至二、三十年代的诗也比现在的诗好懂。很同意作者的见解,现在有些新诗很精致,更像是自抒灵性的小众文学,也许本来他也没准备让大众读懂。写诗也不押韵了,没有节奏、没有音韵感、不押韵的也叫诗?真的不懂。这些意见还不能多说,不然就有人笑你外行,没见过外星人。作者说得都是大实话,很中肯,不知道诗人们怎么看?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所谓的新诗,是指五四运动前后出现的一种以白话作为基本语言手段的诗歌体裁。这种新诗,脱离了古典诗词在章法、句式、对仗、用典、平仄、韵律等形式上的束缚,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她顽强的生命力。当时,胡适、李大钊、陈独秀等新文化运动的先驱,都大力倡导并积极写作新诗。1917年2月,《新青年》2卷6号刊出胡适的白话诗词8首,从而开启了中国新诗运动的先河。
在近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关于新诗的话题,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从形式上,从来就没有停止过争论,各家各派,论说纷纭。但也正是在这不断的论争中,新诗才得到自我扬弃、自我发展。
为此,我也不揣浅陋,发表一下自己对新诗的看法,以抛砖引玉,就教于大方之家。
一、关于新诗的内容
一般来说,对文学创作的内容,是没有严格限制的,作为文学作品之一的诗歌亦然。眼前的景物——风、花、雪、月可写,日常的劳作——种、耘、收、藏也可写;微观的爱思情缕、哀伤幽怨可写,宏观的政治斗争、战争风云也同样可写。总之,凡是作者所熟悉的,能够驾驭得了的题材,都可以写。苏轼对诗词的创作,题材就非常广泛,被人誉为“无事不可入诗”。
写什么内容,是诗人的自由。但能否得到社会的承认,能否在文学史上留下一笔,从小处说,则取决于读者;从大处讲,则取决于人民。只去“抒发自我”,只自我陶醉于“象牙之塔”,不关心民众疾苦,不牵系民族兴亡,这样的诗肯定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销声匿迹的。
杜甫之所以享有“诗圣”的盛名,就与他写诗的着笔点直接关系。他的诗作关心人民疾苦,真实地再现了当时的社会现实生活。可以说,仅以他的“三吏”、“三别”、“两行”,就足以奠定他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他的诗作被誉为“诗史”,确实是名至实归的。
在现代众多的诗人中,田间是我们不能不提的一个诗人。在抗日战争期间,他以诗歌为号角,书写了大量的鼓动诗,如他的《假如我们不去打仗》:假如我们不去打仗/敌人用刺刀/杀死了我们,/还要用手指着我们骨头说:/“看,这是奴隶!”看了、听了这样的诗,一个有血性的人(且不提爱国),你还能坐得住吗?你还能不拿起刀枪去抗击侵略者吗?田间的战斗诗唤起了广大民众的战斗激情,因而,闻一多曾将田间誉为“时代的鼓手”。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大批诗人都能够紧紧贴近社会生活,写出脍炙人口的诗章。上世纪五十年代,郭小川、贺敬之、光未然、阮章竞、李瑛、柯蓝等人的作品,曾风靡一大批年轻的建设者。特别是郭小川的《向困难进军》、贺敬之的《回延安》,更是在全国各地得到了广泛的传诵。
可到了新时期,我们的诗界却出现了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主张“抒写自我”、鼓吹“个性张扬”、提倡“为少数人写诗”等论调甚嚣尘上,在报刊、杂志、甚至一些专业诗刊上,很难见到令人为之一振的诗作了!这是诗人的悲哀,更是诗界的悲哀!
我认为,“自我”不是不可以抒写(水滴乃大海中的一员),“个性”并非不能张扬(普遍寓于个别之中),只是,你所抒写的“自我”、你所张扬的“个性”需要和人民大众相联系,要通过一滴水折射出太阳的光芒,要具有代表性,只有这样,你的作品才具有活力。
其实,即使是一些小诗,只要她所展现出来的情、景能给人耳目一新,写出人人都能看(想)到,而人人有都未曾写出的诗句,尽管她所抒写的不是什么重大题材、重要事件,照样也能引起读者的共鸣,能够得到广泛传诵、经久不衰。
二、关于新诗的形式
形式历来是为内容服务的,什么样的内容,就需要选择什么样的形式,就像什么样的体型就需要穿什么养的衣裳一样。否则,就会衣不合体,不伦不类。这是在文学创作中,是得到普遍认可的。
但是,这并不是说在诗歌创作中形式就不重要了。相反,在诗歌的创作中,形式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好的形式,能使内容得到淋漓尽致的展现;而不伦不类的形式则埋汰了内容,使重要的题材得不到彰显。
我认为,在诗歌创作中,以下几点是需要我们掌握的基本形式——
1、要注意营造意境。在诗词作品中,意境是指作品中呈现的那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活跃着生命律动的韵味无穷的诗意空间,是作者的心境和感受,“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就是这个道理。一首好诗,不可能没有意境的。诗词中的意境,就是当人们读(听)到她时,就会随着诗意在眼前出现一连串画面,就会产生亲临其境的感觉。
譬如,在周总理离开我们而去的日子里,柯岩根据看到、听到广大人民群众对总理的思念之情而创作的《周总理,你在哪里》:周总理,我们的好总理,/你在哪里呵,你在哪里?/你可知道,我们想念你,//——你的人民想念你!/我们对着高山喊:/周总理——/山谷回音:/“他刚离去,他刚离去,/革命征途千万里,/他大步前进不停息。”//接着,作者一连串用了大地、森林、大海、广场的回答,形象的表现出周总理的无处不在。当我们读这首诗时,一幅幅清晰地画面呈现在我们面前,我们分明可以看到周总理那繁忙的身影。
有了意境,一首诗就活了。没有意境的诗(准确地说,那不算是诗,只能称作文字的堆砌),犹如寡淡无味的白开水,甚至是污水,是不会令人喜欢的。
2、要讲究节奏。在诗词创作中,节奏是非常重要的,节奏是表达思想、抒发情感的重要手段。节奏之于诗,就犹如脉搏之于人。一个人脉搏的跳动有慢有快,也允许有慢有快,但绝不能没有脉动。没有了脉动,医生就会判定这个人已经死亡。没有节奏的诗(?),从严格意义上说,就不叫诗,只能称作泛意上的文章。
不同的情感,需要不同的节奏来表达。慢节奏适于表达舒缓、绵长的情感,故一些表现缱绻情思的诗作,宜用慢节奏。而表达激愤、恼怒、急迫心情的作品,则宜用快节奏。
在写完一首诗后,就要放声朗诵几遍。在朗诵中,感觉到拗口的地方,就一定是节奏上出现了问题。就要在此处进行修改,直至朗朗上口为止。
3、要注意押韵。押韵是诗词作品的重要语言特点,是区别韵文和散文的主要标志。押韵的作用就是要使声音和谐优美,吟诵顺口悦耳,便于记忆流传。在古典诗词中,押韵是有严格的规范的,什么地方押韵,押什么韵,都不能出现错误,否则,就会贻笑大方。马克思就曾经说过:“既然你用韵文写,你就应该把你的韵律安排得更艺术一些。”
新诗的出现,虽然对于押韵要求得不是那么严格了,但主张应当押韵的人也不在少数,作为诗人的毛泽东同志就主张“精炼,押韵,大体整齐”。鲁迅先生也提出:“新诗先要有节调,要易记,易懂,易唱,动听,但格式不要太严,要有韵,但不必依旧诗韵,只要顺口就好。”闻一多,何其芳,徐志摩等新诗的实践者也都有这方面的论述。
由此可见,押韵在诗歌创作中的重要性。
4、要注意建筑美。诗歌的建筑美,是闻一多先生最早在《诗的格律》中提出来的,他和他新月派的文友,在其诗作中,也不断地作出实践,并取得显著的成绩,形成了一个著名“新格律诗派”。所谓的“建筑美”,主要是指“节的匀称,句的均齐”,即在一首诗中,各节句子基本相等,各句字数大致相等,在视觉上给人以美感。
三、正确处理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内容和形式,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任何事物,都要通过这两个方面得到表现。没有没有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没有形式的内容。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这一原理也同样适用于诗歌的创作。
在诗歌创作中,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依赖于内容,比如要反映重大的历史事件,就以长篇叙事诗为宜;而触景生情抒写即时心绪的,短诗就可以满足要求了。
但是,形式也并不是绝对被动地毫无条件地服从内容的,它对内容具有巨大的反作用。适当的形式,可以将需要表现的内容表达得淋漓尽致;不恰当的形式会使需要表现的内容显得蹩手蹩脚。比如,用阶梯式诗歌抒发奔放的激情,肯定是适用的,但若用这一形式去表现沉闷、哀痛的心绪,那就会使得沉闷、哀痛的心绪无从释放,犹如以欢快的语气去致悼词,就让人觉得无法开口。
总之,正确处理好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就可以使诗歌创作如鱼得水、如虎插翼,得心应手,写出令人满意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