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之间
由来法理和情理这两个面就存在争议和取舍,俗话说法理不容情,而情理,却多了些人情味儿。然而无论是法理还是情理,都是理,就是看坚持的是什么了,问好作者,期待更好。
以德治国还是以法治国,以德治企还是以法治企?这是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
法,规定的是最低标准,它首先将人假设为小人,告诉人们不许做什么;德,体现的是最高规范,它把人首先想象为君子,提倡人们应该做什么,而且要尽最大可能往最高最好处努力。
高者诚可贵,人人都仰慕。只可惜操作性较差,执行的难度较大。一般人因境界与能力的原因,不太容易做到,愿景往往流于虚浮。同时,还可能会有人利用普罗大众对“高”的崇敬以及“高”处人烟稀少、真相朦胧、标准不具体、情境不透明的条件,挖空心思为德而德、为德而秀,以假把式拔“高”自己,以假仁假义蛊惑百姓,以道貌岸然虚张声势,以着意表演出来的所谓“高风亮节”招摇撞骗。此举容易助长浮夸、浮躁、浮靡之风,此德实际上还不如无德。
法条相对比较务实,它的设定基点为大多数人都能做到且必须做到。无论什么人,如果连最低的公民基本准则都做不到,最起码的做人底线都守不住,其结果就必然会以一己之私欲的膨胀,造成对社会与他人利益的危害,将受到毫不客气的惩罚。在法治的环境下,说空话大话也是可能遭到制裁的,吹牛不上税几乎不太现实。
道德之于世界,好比阳光之于自然。没有阳光,天地之间将会永远混沌与黑暗。但阳光只能解决白天的问题,夜晚它无能为力。在没有阳光或阳光的作用受到限制的时候,法治的灯光是照亮道路与人心、指引步履、规范行为的最好方式。
道德温暖而富有激情,法律冷静而充满条理。道德像百米冲刺,爆发力强;而法律如长跑或马拉松,耐久、均衡、持续。道德如管弦乐,辉煌绚丽;而法律如定音鼓,精准而简约。道德如法拉利与保时捷,只要加足燃料,就会动力澎湃,纵横驰骋;而法律如方向机,再好的宝马良驹,也要受它的掌控以确保不偏离航线。
没有道德的法治是缺乏亮色、缺少品位的不完整的社会体制,而没有法治的道德永远不可能形成货真价实的高层次做人风范。道德让人生充满荣耀,法规让世界拥有尊严。只知有德而不知有法是对人情人性的温柔扭曲,只知有法而不知有德是对伦理纲常的野蛮摧残。在此问题上,任何的左右摇摆都将付出相当沉重的代价,任何的剑走偏锋都是非文明、假文明甚至反文明的表现。
在时风向前、西风东渐的大潮面前,人们应始终保持思考与清醒。法治是伟大的,但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孤立的,它十分需要道德的陪伴与助力。即使在言必称法的欧美诸国,其道德体系也是如影随形的,其国民素质也是深有口碑的。那种以为法治可以包打天下、西方世界只重法治而没有德治的观念,不是有失偏颇就是别有用心。片面、割裂、机械、教条地理解西方的文化,形而上学甚至断章取义、故意扭曲地引进国外的东西,在改革与开放的探索过程中并不少见,也造成了相应的失误与被动。这一点,的确值得国人进行理性反思与深刻批判。
在国学复苏、传统返青的劲风吹拂下,人们也不应该再度迷失自己。道德是高尚的,但离开了法律的基础与框架,它将成为空中亭阁、海市蜃楼;传统是光荣的,但如果不与时俱进、不认真正视传统下的弊端与糟粕,将仍有可能出现战略与方向上的偏差。千百年来,道与德我们已诵读无遍,《三字经》我们曾经倒背如流,“忠孝节义”或“仁义礼智信”早已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可不讲秩序、乱扔垃圾的陋习在我们的周围仍司空见惯,不讲诚信、随口扯谎、投机取巧、欺骗经营的案例仍俯拾皆是,不尊重、不关心甚至不赡养老人的现象仍频有所闻,尤其是以“黑”为荣、以“厚”为耀、以邪压正、以尔虞我诈为家常便饭、以旁门左道为成事之本的斑斑劣迹,竟时见于街谈巷议或稗官野史。种种不和谐音符,与文明古国的称谓严重背离,与时代主旋律格格不入。此方程应如何作解,这其中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无论道德还是法律,都应该从全民中来,为全民所遵守,都必须有严密、公允、可执行的契约属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道德面前也决不能有任何可以超然例外的“特殊公民”。“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那种一部分人炮制道德规范,让另一部分人“模范”遵守,自己却怡然自得地进行道学褒贬与裁判的做法,那种一部分人制定严刑峻法,让另一部分人不敢“越雷池一步”,自己却逍遥法外、尽享“刑不上大夫”等特权的行径,是对道德与法律的亵渎与践踏,是把事情搞糟、把人心搞乱、把社会搞浑的罪过之源。
法,以约束与惩戒为基本手段,德,以倡导与谴责为实现方式;法靠强制与习惯,德靠自觉与悟性;法因铁面无私而不免冷酷,德由谦谦有礼而难免沾点虚伪。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法与德携手,刚与柔相济,理应是“修齐治平”最完美的方案,多元化的管理文化,理应受到更多的信赖与追捧。但值得注意的是,二者在不能有任何故意偏废的前提下,其先后顺序也一定不能搞反了。以法为本还是以德为本,德主刑辅还是刑主德辅,从主观愿望出发还是从客观实际出发,热衷高端构想还是注重基础夯实——按老百姓的说法,是“先小人后君子”还是“先君子后小人”——是真正需要下工夫搞清的概念。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多少兴衰沉浮,多少经验教训,或多或少都与此有点干系。从这个角度看,前面的两个问题又似乎是不能单独成立的伪命题。
新加坡之所以能够将中国传统文化传承得令很多中国人都心服口服,关键之一在于其有十分健全、严格的法治体系,从而有效地去除了道德的泡沫,使真的道德在法的基座之上生机勃勃,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