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追求的天堂
“魔鬼,我喜欢这个词。”以这样的语句开篇,真让人震撼。作者遇到了什么?为什么把这个世界看的如此黑暗?我想到了鲁迅的《狂人日记》,那是我读得懂的篇章,但这一篇老实说,不大明白。您读了有什么想法?
魔鬼,我喜欢这个词,有人对我说:你是信奉魔鬼的,其实他错了,我不信他,因为现在我就是魔鬼,我让魔鬼支配了我的未来,我已经定好了合约,今生过后我要永世不得轮回,我要做个孤魂野鬼,永世飘荡在人间,或许也可以去十八层地狱,听说那里会很痛苦,很痛苦,我喜欢,因为那种痛苦会让我舒畅,撕裂灵魂的声音让我着迷。
下辈子要是魔鬼得到了宽恕,可以再做人,我就要对那个“好心”的判官说:让我做畜生吧!我想他是不怀好心的因为他知道让我做人是对我莫大的折磨与讽刺。做人太令人感到绝望了,没谁会懂得,要是是畜生多好,生来就不需要谁懂得的,也不必要有什么所谓的灵魂,也不会有所谓的绝望了,死了肉会被人吃掉,皮也会别剐干净,死了什么也不必留下,这样,你说多好。
突然间我似乎懂的了,那黑色的天是怎么来的了,因为太绝望了,所以感觉天都是黑色的,浓厚的黑令人喘不过气,黑的令人立马就想去死,因为死了就是解脱,很好的解脱,什么都没了。
知道吗?绝望很可怕,他会令你什么都看不见,只看的到四周都是黑色的,只看的到绝望狰狞的面孔,他的面容是那么的可怖,很恐惧,但却不能躲藏,他会减笑着告诉你,你的周围到处都是满口鲜血肉渣的厉鬼,他们都在向你扑来要吸干你的血,要撕裂你的肉,却不让你在他们吸干你的血,一块一块吃完你的肉之前死去,他们要让你看着他们一点一点吸干,吃净你,然后你死了,加入他们的行列,痛快的吸着别人的血吃别人的肉,再然后人都被吃光了,于是互相吃,吃昔日一起共餐的“伙伴”,那场面是何其的壮观,真是好看,大地的每个角落都血肉模糊,到处都是厉鬼在互相撕咬,呵呵,想想多痛快。
我是魔鬼了,我也要吃人,喝人血了,我要大吃,把人吃的什么都不剩,我要报复,我要厉鬼们上演我上面描写的场面,我是导演,我要导演一个鬼吃人,然后鬼吃鬼血肉模糊的剧本,我在他们的上方尖笑,那尖笑在夜里传播到每个角落,一直传播着,因为世界已经没了太阳,只有无尽的黑夜,然后他们更的兴奋,撕咬的更厉害,而我尖笑不止,笑到流出了泪,最后他们都会被吃掉,剩下最后一个我让他吃掉我,最后我被消化完了,他饿死,呵呵,他什么也吃不到了,因为什么也吃掉了。
最后这个世界安静了,青草覆盖了满地的血肉,世界恢复了最初的安宁,安静,祥和,成了没痛苦干净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