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情缘(二)
生命是高贵的,也是不容亵渎的,不仅人的生命如此,动物的生命也是如此。当我们目睹那些可怜的动物死在残忍的人类手下时,我们心里遭受的是一种怎样的撞击?人与动物之间,体现的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关系,动物同样也有不可侵犯的生命。文章的描写,相信能让大家有所启发,不要残害动物,它们也是人类的朋友!
在街上看见汽车撞死了一只幼犬,幼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就已经尸首不全,血洒当场。汽车却飞驰而去,司机或许根本就没有把这个过程看成是一个鲜红生命的流逝。那么突然的一瞬间,我感到莫名的心痛,我想自己已经没有时间去想生命平等的这个问题,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生命是不可能平等的,如果要加上一个期限的话,那就会是永远。我想到的是情,人情冷暖也好,世态炎凉也罢,人和人之间的情感不是我想说的,我要道明的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情感,最真挚、干净、持久、深刻的情感。我也许已经习惯人对人的冷漠,可当自己看见被撞死的狗时,就变得怒不可遏。
小时候家里也养过狗狗,一只纯白色毛发的小狗狗,有些贵族气息。当然在那个较为贫苦的农村,不是把狗狗当宠物养的,而是为了看家,不过我家的狗狗却相当温顺,完全没有体现出它的看家本领,亦或是民风淳朴,狗狗早就知道看家已名不副实了所有干脆不干了,所以有陌生人经过时,那只不安分的猫竟然有时还叫两声以示不欢迎,但狗狗却毫不在意,可问题是它不看家,却帮猫拿耗子,我有些郁闷:到底谁是猫?谁是狗?有时候由于狗狗不太专业,快到手的耗子也溜了,猫这时候就会很生气,两小家伙猛瞪着眼睛对视,喉咙里“咕咕”发出怪异的声音,而到这时候我就不知道要帮谁了,幸运的是两个小家伙对视很多次,但没有一次打起来(真不敢想象,狗和猫打架会是什么样子)。
狗喜欢人甚于喜欢同类,这不仅是由于人能照顾它,给它吃住,更主要原因是狗跟人为伴,建立了感情,狗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有一次由于自己在玩伴家待得太晚,要回家的时候天完全黑了,走在路上可谓是伸手不见五指,全凭感觉了。只是不知从哪里来了一只狗,冲我一顿乱吠,黑暗之中我什么也看不见,但也被吓得哭了,我一想:完了,自己的狗狗没有战斗力。不料我家的狗狗却神勇的很,两只狗就一直在那比谁的吠声响,最后我的狗狗光荣胜利。后来走夜路我就一直带着狗狗,当然,主要是因为它愿意跟着。
后来又有一次出去玩,一只体积庞大的狗又来耀武扬威,我听不出狗的声音,我家的狗狗却能够,我想这只狗一定是那晚吓我的那只,如果那天我知道是一只这么巨大的狗在面前,我还不吓傻去,我家的狗狗叫出第一声时,那只狗顿时就焉了,可能也被震撼住了。这就是任人宰杀的狗,它就不会欺弱怕强,不会苦难当前各自飞,不会风吹墙头草、两边倒。
没多久家里那只猫就无缘无故失踪了,我难过了一阵子,让我没料到的是狗狗也和我一样无精打采,不太爱走动了,趴在堂前空地上很久也不动一样。我走过去的时候,它就抬起头看我一下,嘴里“呜呜”出声,一脸可怜。两个小家伙平时打打闹闹、不得安静,却也是情缘深重,这自是不假。
狗狗是陪伴着我长大的,当狗狗长成成犬时我也开始上学了,我知道开始一阵子狗狗会更加无聊了,它还没能和新领来的一只猫培养感情,还是沉侵在旧时的回忆里。羞愧的是:在我心里,新来的猫咪几乎已经完全取代了以前那只的地位。
我记得清晰的是,每次我快要到家的时候,躺在堂前的狗狗就会立即跑了过来,使劲在我身上磨蹭,奋力摇着尾巴表示高兴。当一只狗向你摇着尾巴时,是因为它看见你很高兴,同时也信任你,你还要忍心骂它“死狗”或是一脚把它窜开吗?
一个炎热暑假到来了,可大人们却告诉我,很快要把狗狗卖了,那时我才意识要事情的严重性,我知道不可能养狗狗一辈子,但自己没想到这件事会来的这么快,这是一种永远的失去,像那只猫的失踪一样,不会再回到我身边。我是见过别人家卖狗的,如果狗不听话,就用铁钳子夹住狗的腿一路拖到车子上,一般狗的腿都会血肉模糊,而之所以狗会不听话只不过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主人罢了。我不喜欢看古装的战争片,因为通常英勇的将军在沙场上奋勇杀敌的时候,国君都沉在美色声乐里不能自拔,不管军粮、军饷是不是充足,也不会想到那沸沸扬扬洒满沙场的肝胆鲜血,就算遇见一个好的君主,拨下去的军饷也大部分会被贪污。我想狗就是那些忠诚的将军了,这是对将军的一种褒奖,也是对狗的一种肯定。
后来,大人们用铁链把狗狗栓在一木柱边,可怜温顺的狗狗在那个时候变的非常暴躁,它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而在那个落后的村落,在那个游离于温饱边缘的年代,孩子们的话是没有份量的,我知道一切努力都是枉然,我是一直把小动物们当做朋友看待的,有时会喃喃的和它们说一些幼稚心事,比如不小心踏到什么,比如对几年级几班的某个女生有好感。当然,把狗狗卖了,这不是大人们的错,是整个社会的规则。
狗狗一定是绝望了,所以在一次我去看它的时候,它咬了我。我没感觉到痛,真的,它是想让主人永远留着它的痕迹罢了,狗狗很重感情,以至于做出愚蠢的事,这件事的结果就是它被提前卖了。村里人说,被狗咬了会发狗疯,所以母亲立即带我去诊所,但我长到现在我没有出过一次异样。从诊所回去后,狗狗理所当然不见了,就这样永远的不见了。
我是个心肠特别软的人,我很害怕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会把那些可爱善良的动物们淘汰,最后留下人类,然后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残杀。在高中时,室友们大谈自己打狗吃时的英勇事迹时,我保持沉默,我没有足够理由说服他们这是不对的,很多不应该做的事,正因为做得多了就变的应该了,骨子意识里的应该,根深蒂固。
社会上也有小动物保护协会,也有许多关注小动物的爱心人士,这是值得高心的,可是这远远不够,每个人都应该有这种爱心。如果有一天,一级保护动物或者说保护区里的都是猫和狗等等一些现在还算普遍存在的动物了,那时的社会已经进化到怎样让人绝望的一个阶段了。
珍爱狗狗,珍爱小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