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鸡叫
半夜鸡叫,那种感觉好像回到了农村。农村经常会这样,那些农民们起早贪黑,日子在鸡叫声中展开。
我租住的地方是一个贫民窟,住在贫民窟的人没有养鸡的,而且我睡得一向比较死,可是现在却仍然被吵醒了,因为那声音也的确太大了些。由于没有了睡意,便起身看了看时间,而此时才是凌晨三点半,也就是说距离卡拉OK结束还不到四个小时!这对我们这些整日辛苦打拼的人来说是多么宝贵的时间啊。于是又从窗子里头搜寻声源。
路灯这个时候显得特亮,很精神地照着新近翻修过的街道。偶尔会有一辆摩托车“突”地疾驰而过。而吵醒我的并不是这些,真正的罪魁祸首却是楼下对面一个叫做“阿里巴巴”的二十四小时便利店门口桌子边坐着的几个光膀子男人和穿着短群的女子。他们大声地谈论着,大声地笑着,大口地喝着啤酒或者饮料什么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如此的“出名”一样,全不顾周围休息的人们。一只大黑狗和一只哈巴狗低着头在这些人周围嗅来嗅去。而这时,保安巡警或者类似于警察的人都休息了,我想。
大家开心本无可厚非,就像灯光特亮无可厚非一样,但是如果影响别人似乎就是个人的道德问题了。工地机器、高音喇叭、汽车鸣笛等都可以规定一个分贝等级,人的声音为什么不也定一个规范出来?就像有人喜欢养小狗,如果这小狗乖乖地呆在主人怀里倒也罢了,偏偏它要追赶小孩,向着路人狂吠。可能这小狗认为自己没有错——“我只是玩玩而已,何必如此大惊小怪?”——也许小狗没错,错在它的主人。记得好像欧洲的哪个国家有一条关于夜晚狗叫超过几声主人将面临处罚的规定,我们是否可以借鉴这条把它试行或者用于影响别人的某些人身上呢?我当然不排除他们也许是作秀,就正如时下很多并非什么大腕的“大腕”,干什么事情都要整出一点动静,生怕别人不知道不承认自己是大腕一样。而且处处以大腕名人自居,招摇过市指手划脚。你可以招摇过市,可是你没有权利对别人“指手划脚”。
——这些人在吃喝一会儿后,便又唱着歌子摇摇晃晃而去。街道恢复了静寂,而我却像《半夜鸡叫》中的长工们一样不能入睡了,等待我的又是一个劳碌的白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