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街而过的旧风衣
作者用心写出生活的品味。越流行的,就越容易落时。越光鲜的,就越容易退色。越浓烈的,就越容易淡化。简约之美,平淡之美,才是永恒之美。衣饰如此,事物如此,感情亦如此。作者精典的语句是一篇最绝美的编者按。
记得那是一个阳光温暖的日子。
先生为我选了一件很柔情的毛衫,浅浅的兔灰色。插肩长袖,盖住半个手,衬得手指细长。简洁的平针一直上去,形成宽松舒适的嘟嘟领。肩的一侧不对称的绣着同色的花朵,杂以黑色的、细碎的、不规则的花纹,爬上嘟嘟领左缘,显得很安静,很女人味。
先生说,这件衣服很合我的气质,于是拎回了家。
我穿上它,配一条深灰的长裤,从衣橱里取出那件米白色的风衣,随意套在外面,换了一双中跟时装鞋,去上电脑课。
车在阳光中无声穿行,风衣轻轻扬起。
进了校园,停好了车,老师还没有来。于是站在清晨的阳光中静静翻阅教材。同事走过来,问:“茉莉,你的风衣在哪儿买的?”我笑了,对她说:“这已经是十年前的衣服了,还是女儿很小的时候先生为我买的。”我多少有些自豪,眼睛里忍不住流出暖暖的气息。同事惊讶于衣服的生命力,更是惊讶于先生的眼光,十年后的今天,它与这件毛衫能够如此和谐而完美的组合!
垂眉一笑。目光,在一瞬间穿越十年的光阴,次第闪现这件米白色的风衣所搭配过的灰色长裙,黑色毛衣,紫罗兰套裙……它也许不是最抢眼的,但却是经得起推敲的,细细观察,才能品味出设计者的匠心和品位。
这么多年里,每逢秋风掠过长街,我总是坦然地、自信地穿上这件米白色的风衣,款款的、伴风穿街而过。衣袂飘飞之间,满街荡漾的都是怀旧的情绪。
简约时尚的风格,精致的做工,永恒的色彩,让它穿越流苏的时代,穿越花边的时代,穿越皱褶的时代,笑看时光流逝而日益尽显风华。
今天,当我再一次与它一并穿街而过,我深信,十年之后,这件灰色的毛衫会如同这件风衣一样,在光阴的磨洗中,一点一点的,让我体味它的经典。
越流行的,就越容易落时。
越光鲜的,就越容易退色。
越浓烈的,就越容易淡化。
简约之美,平淡之美,才是永恒之美。
衣饰如此,事物如此,感情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