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九

梅开英落 散文 友情天地 2010-03-22 14:24 责任编辑:蓬蓬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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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中故事情节颇多,更适合短篇小说的投稿,浅见。还望作者斟酌。问好作者,加油!

“老九”是乡政府的一名普通炊事员,名叫九英,但大伙都习惯了叫她“老九”,她的长相一般,只上过一年小学,嫁了个比她大十岁、而且还有两个孩子的老公……

之所以想写她,一是因为她的经历和胆识一直让我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和由衷的敬佩;二是因为跟她相识十几年来,我这个自认为还算有点文化的人却时常能从她这个“文盲”那里学到许多学校和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老九”离婚。“老九”十五岁(实际只有13岁半)那年,父亲将她许配给了邻村一名比她大几岁的高中生,在那个年代,找个高中生可比现在找个研究生还难,换了别人,即使不是求之不得,至少也会认命了,但“老九”不干,就因为她觉得自己并不喜欢他。后来父亲拿着绳子扬言要吊死在她面前,她才不得不含泪上了花轿。到了新郎家,她却死活不肯进新房,每天一个人躲到阁楼里睡,还偷偷在被窝里藏了把新剪刀。就这样一过就几个月,后来“老九”到圩上的国营商店里谋得一份做炊事员的差事,就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家”。五年后,“老九”将一纸离婚诉状(当然是请人帮忙写的)送到几十公里外的法庭,请求法官判他们离婚,经过长达一年多时间的来回奔波,法庭终于同意了她的请求,“老九”不但连自己的嫁妆都没带走,还另外付给了前夫300元的补偿费,要知道,那个时候“老九”一年的工资也不到300元,但“老九”还是用了一年多的工资换回自己的“女儿身”。后来“老九”时常对我们说,其实她的前夫论长相、论为人、论学识都不错的,如果自己是个愿意认命的人,也许稀里糊涂地也能过一辈子。

“老九”再婚。“老九”后来的丈夫比她大了十岁,是乡里聘请的护林队队长,他的前妻因夫妻口角自杀身亡了,留下一双儿女,按辈份我应该叫他娘舅。“老九”再婚后刚生下第一胎乡政府就让她做了结扎手术,因为这时她已是乡政府的炊事员,也算是乡里的“双职工”,虽然亲生孩子只有一胎,但算上丈夫前妻留下的两个孩子,她已是三个孩子的母亲,当然得带头结扎。当时社会上有些传闻,说“老九”之所以要离婚,是因为早就跟现在的丈夫好上了,而她丈夫的前妻自杀也是因为丈夫想娶“老九”给逼的。两个半大的孩子大概也听到了这些传闻,所以他们只要对“老九”稍有不满,就会对别人说他们的妈妈是“老九”给害死的。但“老九”从不跟人争辩,仍旧将两个孩子的衣食住行照顾得无微不至,丝毫不让人看出他们有一点“没娘的孩子”那种邋遢和可怜。后来两个孩子长大成年了,她先是为儿子娶了妻,并在圩上买了家门店让他们小夫妻开服装店;后来又找人作介绍,将女儿风风光光地嫁给了镇上的一名干部。至于“老九”的离婚是否与丈夫有关、丈夫的前妻之死是否与她有关,“老九”一直没作过任何解释,人们也似乎失去了关心的兴趣。

“老九”教子。“老九”的亲生儿子上小学二年级那年,有一天我到她房间里找她聊天,儿子坐在一旁写作业,可是眼睛却总是盯着电视不放,作业写得一塌糊涂,连最简单的都写错了,“老九”骂儿子没用,并抬手打了儿子一巴掌,儿子边哭边嘟嚷“你连自己的名字都写不出,还说我没用呢,有本事你来做做……”,“老九”听得一时语塞,第二天,“老九”让我帮她报名参加乡里组织的“扫盲夜校”(当时乡里正准备迎接全国的“两基”检查,按要求设立了扫盲夜校),每天晚饭后将食堂打扫完毕,她就带着扫盲课本参加扫盲夜校的学习,白天一有空还找我教她识字,我劝她孩子的话不能太当真,但“老九”说,她参加扫盲夜校一是为了激励儿子好好学习,另一方面也是工作需要,多认识些字,以后登记饭餐就不用再求人帮她认乡干部们的名字了。经过不懈努力,“老九”现在不但会写自己和乡干部们的名字,还学会了打领条、写发票等常用的简单公文写作,而她的儿子也许是被妈妈的认真劲所感动,成绩一年比一年好,初中毕业时竟以全校第一名的成绩考上重点高中。

“老九”劝架。乡政府女职工不多,但都是些年轻女性,而且大部分都是夫妻双方在本乡工作,经常在一起,夫妻之间难免就要发生摩擦,每当这个时候,“老九”就得充当起和事佬和家长的角色。小夫妻们吵架,女人们常以不帮对方洗衣服为要挟,但男人们自有绝招,每次老婆不肯洗,他们就用袋子把衣服装好放在房间门口(那时间女职工都住成一排),“老九”看到了自然就明白夫妻俩闹别扭了,她不但默默地帮男人们把衣服拿去洗好,还想方设法为男人们充当说客,女人们碍于“老九”的面子,往往都能很快地回心转意原谅男人们。

如今“老九”已是个四十岁的中年妇女了,但她的勤劳、好学和热心却依然如旧,经过她的打理,政府机关那间略显破旧的食堂处处显得宽敞明亮了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