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泪手心
我偏爱这首歌,因为每次闭上眼睛去听它,我都会将那个油然荡起异样情绪的我,毫无保留的溶入其中……
我和枫曾经是同学,彼此了解,但又很疏远,就象两只刺猬,分明是同类,却又无法靠得太近一样。 我与枫有着一样的自负、高傲与目中无人,但是我要比他含蓄,这种清高,我只会深藏在心里,而他则毫不掩饰的挂在表情上,像一件明明不怎么值钱的商品,却仍在最显眼的地方贴上一张价格不匪的标签,让人感觉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荒谬。 枫和我都是学生会的干部,也许正是由于我们为人处事的态度不同,所以我总是比他受欢迎,相应的,工作起来自然就顺利的多,而他呢,就总是对我的工作方式和成果嗤之以鼻,挑肥拣瘦,简直就象我的冤家一样。 他的这种泛滥的不屑一顾,渐渐的激怒了原本也一样自负的我,虽然我高姿态的强压怒火,在表面上依然维持着尽可能友好的态度,但是心里面,却早已把他打入了十八层地狱,就像个巫师一样,恶狠狠的诅咒,希望他早日变成个癞蛤蟆什么的,然后永远没有公主去解救他。 在学校的几年匆匆时光中,我就是这样在和枫的对立中度过的,他越是对我不屑一顾,我就越是拼命把工作做完美,我越是受欢迎,枫就越是敌视我,这样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直持续到毕业,就算是同窗分手时的惜别与留恋,也没能够将我们之间的矛盾化解,可见我们的积怨之深。
我相信这是上天的故意安排毕业之后我们竟然应聘到了同一家公司,但值得庆幸的是我们没有分到同一个部门,否则我们就只有将对抗进行到底的份了。 走出校园的我,经受着现实生活的历练,和事故、圆滑对纯真、率直和理想主义的排挤,在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中,逐渐成熟起来,彼此已由校园中稚嫩、轻狂的男生女生,变成了学会掩饰锋芒、察言观色的完全上班族,但是在人群中,枫还是显得那么高傲、孤独、我行我素,而我还是那么健谈、开朗,左右逢源。 枫没有什么贴己的朋友,常常坐在喧闹的酒吧角落里喝酒,我有很多朋友,也常常去同一间酒吧,用我的呼朋引伴与他的孤独相比,我觉得我是胜利者。 从我认识枫的时候起,枫就没有女朋友,直到现在了枫还是孑然一身,仿佛有着很苍、很酷的经历似的,我一直怀疑他是个变态人,或者是gay,否则,为什么对那些向他暗送秋波的女孩,视若不见,数年如一日的保持着“万里独行侠”的身份,据说英雄都爱美人,不要江山了,枫拒美人与千里之外,足以证明他不是个英雄。
我没有固定的男朋友,因为我喜欢在不同心情的时候和不同类型的人在一起。承蒙上天错爱,付与了我一点小小的美丽,所以交男朋友对于我来说,不必费什么力气。 其实这种状况的我,与最初的我是两个极端的表现,造成这种反差的缘于我第一次失败的恋爱,在我明白了什么叫做背叛与心痛的那一刻起,我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执着、专一,变的冷漠、薄情。我整整花了五年的时间来忘掉那个他,直到再见到他时,心中没有了一丝一毫的抽痛。 隐藏的孤傲,比坦白的清高更加可怕,枫这样评价过我。
第一次和枫坐下来“聊天”,是在那个没有人陪的周末的晚上,还是在老地方,依旧是那些旧面孔,唯一不同的是,心情有些寂寥罢了。 枫坐在角落里,静静的品味着孤独,仿佛在与这灯红酒绿进行着无言的抗争,那弱小的宁静,在这个热情奔放的地方,显得是那样的另类和深邃。 两个人的争吵,总比一个人无聊的好,我想,反正我的快乐一向都建立在他烦躁的情绪上,他生气所以我开心,于是我决定去骚扰他。 “嗨!”,我在他对面坐了下来,“没想到你你坐了这么久了,还是没人理,看来一个人不受欢迎,是命中注定的喽?!”,“哼!”,他将黑眼球转向左侧45度的地方,留给了我一对卫生球,“倒是有一个在理我,不知道算不算是人……”,他也同样喜欢将我的自尊踩在脚下。“我可是上帝派下来‘扶贫’的,像你这样的特别困难户,本不配有人理的,你这样刻薄我,小心被雷劈呀…… 我平时热闹惯了,想换换感觉,我一向都十分尊重自己的感情与激情,我会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最大限度的满足自己的心愿,从不压抑自己,不象某些人,每天让自己生活的那么郁闷,躲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肯出来,不接纳身边任何一个人的优点,那种人,会生活的很痛苦……”。 我的眼神四处游荡着,像是在自言自语一样。 “怎么?你也有优点的吗?!”,“和你相比的话,当然是毋庸质疑的,虽然我不太喜欢和你站在同一个高度,不过,我可以将就。” 他将头眯着眼睛转向我,“你的尾巴总是这样高高翘起的吗?!” 我也学着他的样子,眯起眼睛,摇着食指,“NO,NO,NO,你照镜子的时候别对着我说话,OK!?”,说完,抬起下巴,扬长而去。 我猜的出,他一定还是那副不屑一顾的表情,因为他要让人知道,他这样一个不可一视的男人,根本不会和我这样一个刁钻小女子一般见识,其实在心里,他一定早就恨透我了,像见到了苍蝇一样,恨不得一巴掌把我拍成照片,呵呵,这正是 我想要的结果。 好在枫还算是个正人君子,在工作接触中,没有给我出过什么难题,彼此偶然合作,也还算顺利。 其实枫这个人,本质不坏,人品倒也正直,只是他那一副傲慢的臭脾气,总是让我忍不住要怒发冲冠。 这一段时间,公司的业务量很大,我和枫所在的部门也频繁接触,经常有些工作需要共同完成,为了方便合作,BOSS索性带着我和枫暂时搬进了一间大会议室办公,正所谓,不是冤家不聚头,这样一来,总要和他朝夕相处,四目相对,不天天做噩梦才怪,“难道,我真的是扶贫大使下凡?”我暗地里怀疑着。 不论是白天加班,还是通宵开夜车,我们的供给一律是纯净水加盒饭,情况之紧急,条件之艰苦,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八年抗战时期。 全身心投入工作的我们也无心再相互讥讽与挖苦了,取而代之的是简单的交谈,更多的,则是沉默。 初次和他合作大量的工作,这才发现,他的工作效率其实是极高的,如果一对一的话,我未必一定能赢他,他的工作精力相当充沛,有着法拉力跑车的速度与大奔的沉稳,外加一副兰色宝马漂亮的外观,看来,他确实有着高傲的资本。 不知不觉,这样忙碌已经半个多月了,工作顺利有序的进行着,和他的相互排斥,依旧是我前进的动力, 然而,原本体质就虚弱的我,逐渐感觉到了身体的不适,但是时间紧迫,我只得硬撑着。 每天吃完饭后的一段时间,我的腹部就会疼一阵。疼起来的时候,我就像一只打瞌睡的老猫一样,蜷在椅子上,咬着嘴唇,鼻尖冒汗,每当这个时候,枫就会默默的为我端上一杯热水,然后将我的文件拿走去做,而我却总是怀疑他的行为动机,“哼,没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倒了,他不是更高兴!”
二十多天过去了,眼看着工作已经接近了尾声,一想到这种暗无天日的日子就要结束了,心中真是无比激动,满腔充斥的都是对美好明天的憧憬,游泳、爬山、泡吧,哇噻,一大对的节目在向我招手呢!偷眼瞧一下枫,这个工作狂还在埋头苦干,真是乏味到了极点。
晚饭依旧是盒饭加白水,我们风卷残云的打扫干净后,又匆忙投入了工作。 糟糕,我的腹部又开始剧烈的疼痛了,这次来势凶猛,另我难以招架。 我歪在椅子上,闭着眼睛,慢慢的调理气息,就好象武侠片里,高手在运功疗伤一样,没多一会儿,汗水就顺着脸颊流了下来,现在的我,脸色大概比曹操还要白了。 痛苦中,我听到枫跑了过来,“你怎么了?又不舒服了?好象不大对劲呀!” “我没事……”,狠狠心,我又将那句“不要你管”咽了回去。 他用手摸着我的额头,“有些发烧了,我带你去医院吧?!” 我想用力甩开他的手,他不由分说的背起了我,向楼下冲去…… “太逊了,幸亏公司下班了没人,否则要是被同事看到,我像个大蜘蛛似的趴在枫背上,还不得把大牙给笑掉了,枫也是的,都什么年代了,还背人,不知道是刚从哪个土堆里刨出来的……” 但是想归想,这话是不能讲出来的,否则被他盛怒之下扔到地上,大概就只有做“蜘蛛干”的份了。 出租车向医院飞奔着,我的痛苦有增无减,脸上的汗水和泪水,早已混成一片。 都说人在生病的时候最脆弱,这真是至理名言,此刻的我早已顾不上身边的是朋友还是敌人了,从某种意义上讲,他目前只是一堵墙,一堵可以支撑我的结实的墙。 我蜷成了一团,靠在枫的怀里,此刻的他,显露出一反常态的焦急“司机师傅,麻烦开快一点,快点…… 哎、哎……慢点、慢点……你还好吧? 喂……喂……”
医生说我是急性阑尾炎,没什么大事,只是得手术一下,看来,那一肚子的happy计划,全部都要泡汤了,这就是所谓的乐极生悲吧,看来人生真是无处不蕴涵着禅机呀!手术很顺利,只是开始几天刀口很疼,让我不由的彻底暴露了小女人般的薄弱意志,将痛苦毫不掩饰的演绎着。 同事和朋友们常来看我,枫每天下班后,也经常在这里出现,顺便带来一些号称是他亲自熬的,带着糊味的粥。 枫对我这180度的转变,让我有些茫然,但我又不想拒绝枫转变后的温柔体贴,毕竟享受昔日对手的百般呵护,也是一种虚荣心上的满足。 只要有他在,女友们就会嬉笑着走开,说些什么“患难见真情”,“不做电灯泡”之类的疯言疯语,然后丢下我们,就不知道去哪里happy了。 “这下知道是谁没有人理了吧?” 他又要和我重燃战火了, “哼,那是因为这里有个他们不喜欢的人在这,不好意思直说罢了!” “那么大声干什么,小心你的伤口!” “我死掉算了,不要你管……” 他无语。 其实我的刀口已经不怎么疼了,只是在这里闷的太久了,发发小姐脾气而已。 他的沉默,另我有些内疚,感觉自己真是没有涵养。 片刻宁静之后,我变的很严肃,很认真,“对不起……我一不小心就发脾气了,其实,我该谢谢你才对,是你在最关键的时候帮助了我……从前……和你作对,其实只是想证明我的优秀而已,当然,我不是道歉,因为……我认为自己没有错……”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捧起了我的手,“别再说了,要不是你病这一场,我们真的都是骑虎难下,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握手言和。 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和你对立这么多年,能不了解你吗,你好胜心太强,表面上容易接近,但是心里的清高和孤独,却早已把你的心和周围远远隔开了,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选择了做你的敌人,这样才能让你更清楚的看到我…… 我知道你和朋友常去酒吧,所以你也就总能在那里见到我,看着你安全的在我的视线之内,我才放心……” “这……这算什么??真情告白?”我偷偷的想。 “我曾经体验过什么叫伤心,所以我要学会保护自己……”,“我了解你,因为你没有得到过真正的爱情,对于它,非常容易满足,也就容易被感动,但是曾经伤心过的你,又吝啬于爱情的付出,所以你宁可这样飘来飘去,也不愿意好好的去爱一个人……” 我有些心慌,和这样一个了解自己的人谈话,真实缺乏安全感。“我们这样别扭下去,难道你不怕永远都无法化解吗?” “事在人为,机会有时候是自己把握和创造的嘛!…… 其实,人的一生很漫长,我们都在从不同的侧面认识着事物,有时候见到的,不一定就是它的本来面目,不要因为受到了挫折,就过早的否定一些事,也许你该从不同的角度去认识它,逃避了问题,问题就不存在了吗?……所以,停下来吧,别再假装坚强了,就停在我的岸边,你一定会安全的……” 眼前这一幕,是我始料未及的,枫的用心良苦,一字一句都嵌入了我的内心深处,呆呆的,我回味着他的每一句话。 老实说,我从未被别人这样深刻的剖析过,这种近乎于赤裸的坦白,已经让我的一只脚,由坚强这边,迈进了脆弱的大门。
枫的这份深沉而炽热的感情,将我心中的冰山瓦解了,我幸福的流泪,在枫的肩头,在他深蓝的衬衫上,一种莫名的依赖情绪,油然而升。 隔者薄薄的衬衫,我感觉到了他的体温,像阳春三月扑面而来的东南风,温柔,随和,怡人。 不需要再怀疑什么,我被征服了,从前的一切统统都抛去爪哇国,该珍惜的,该放在心里的,是眼前这个人吧…… 之后,我正式对外宣称枫是我的男朋友了,枫也常常带我参加他的朋友聚会,无论我们走到哪里,总是被一大堆狐疑的目光所保围,谁也没有想到,昔日的唇枪舌剑,会变成眼前的细语温存,甚至有人开玩笑说,为了能得到爱情,希望自己也立刻大病一场。我和枫常常是对视一笑,心有灵犀的捏一下牵着的对方的手。 先是爱上了枫,然后才了解了枫,原来枫有着那么多的优点,细腻,风趣,稳重和才华横溢,难怪以前有那么多女孩送他秋波,看来,群众的眼睛永远雪亮。 爱情是什么,再去定义,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事实已经告诉了我,此刻,爱情就在我们的手中,我们的眼中,挂在我掠过他肩头的发梢上。
天堂到地狱的距离有多远? 也许只要一瞬间。
公司派枫去另一个城市谈项目,在回来的途中,汽车出了事,枫的头部严重受伤,在送往当地医院的途中,就停止了心跳。我是公司最后一个知道这件事的人,看着同事吞吞吐吐的嘴,我笑了好久,问他们今天是不是愚人节,声音大的好象要吞了他们一样。渐渐的我笑的有些苦,笑的让人心酸,滴血,我笑出了眼泪,笑到所有人都落了泪。冷笑,我要挑衅狞笑的死神,笑他的渺小,卑微。 我想不出除了笑和流泪,我还能为枫做些什么,和哭相比,我宁愿让枫看到我笑的样子,我不想让枫为我担心,而枫却亲手敲碎了我的心。 出发前一天的黄昏,是我和枫的最后一次散步,迎着晚霞,我和枫走了很久,红彤彤的夕阳,把世界让给了俏皮的星星,我们并肩牵手,陶醉在大自然的一切安排中,我不舍得他走,就算是小小的分离,对于我来说,也会像是要挨过几个世纪一样,我已经不习惯没有枫的日子了,但是我必须学会等待,学会忍受思念。而今,我等到的,将是永无尽头的翘首期盼。 我一直拒绝接受这个现实,依然傻傻的盼望着毫无理由的奇迹发生,希望一早起来,打开门,会有疲惫的枫站在门外。 我在梦中哭醒,梦到巨人将我和拥抱着的枫强行分开,我们挣扎着,撕咬着,可是于事无补,当指间和指间脱离的一刹那,我终于明白了分离对于我来说的意义,明白了梦境之外的一切都是那么残酷的真实。 在午夜梦醒的某点某分,我的痛苦终于决堤,近乎于崩溃的我,让眼泪尽情的挥霍着,心如刀绞般痛苦,泣不成声…… 不知过了多久,窗外的天空渐渐泛起了鱼肚白色,所有的星星都放弃了眨动疲惫的眼睛,只有一颗启明星依然醒目,明亮,清澈,像极了枫的眼睛。 枫就这样静静地消失在我的世界中,残忍的留给了我一个永远都触摸不到的背影,就算我聚集了全世界的眼泪去召唤他,他也不能够再转过身来,给我一丝温暖。我好累,真的累了,也许对于我来说,爱情就是一件奢侈品,上帝可以慷慨的赠于任何一个人,却吝啬于我手中的这么一点点。算了吧,爱情的浓雾总会散去,我还是本分的去守侯那份孤独吧……
大家都去参加枫的最后告别仪式,我没有一同去,我不想看见他永远闭上眼睛的样子,宁愿傻傻的相信他还停留在世间的某个角落,只是一不小心迷失了回来的路。 两天后,我到公司辞职,告别了和我朝夕相处的同事和朋友们,打点好一切后,我踏上了西行的火车。 我要离开这里,这里有太多枫的影子和难以磨灭的记忆,一段感情结束了,但生活还得继续。我不知道今后会面对怎样的人生,但是我知道,我会用我的一生去寻找迷失的枫,寻找属于我的那一份空荡荡的幸福。 临行前,同事给了我一只牛皮纸袋,说是枫留给我的,冰冷的带子里,只有一只蓝色天鹅绒的小盒子,我没有立刻打开它,我不想让自己的感情和泪水在同事们面前失去控制。直到此刻,在这摇摇晃晃,糟杂,混乱的火车上,倚着车窗的我,才有胆量取出了那枚小小的指环。我用尽全身的力气,控制着自己的泪水和颤抖,近似于悲壮的把它套进了手指,紧握着手,妄想抓住一丝枫的气息,却是徒劳的,泪水滴在指环上,流进手心,又从手心,悄然流逝……
火车麻木的徐徐前进着,远处的山,水和蓝天早已一片模糊,耳边回荡着有节奏的隆隆声,这是在寻找枫的途中,在人生的途中,在我迷失的途中……
枫,还记得我们在老橡树下读过的那首诗吗?
……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