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酒

曙光光 散文 婚姻物语 2009-12-22 16:30 责任编辑:水水灵
旧站档案号:HXQ-PROSE-00126827

两年前的“十一”,我应同学之邀参加校友聚会。老同学相见,格外高兴。大家有的多年不见,有的平时虽能见上一面,但都因忙于各自工作和生活,真正能像今天坐下来叙旧的机会并不多。毕竟都是同学,大家在一起都无拘无束,没有往日的客套和礼节,除相互问候、相互祝愿以外,你一言,他一语,无话不谈,七嘴八舌地回忆起同学时的快乐时光,畅谈成家立业后的艰辛与成功。都是年过半百的人了,自然要谈些子女的情况,当谈及抚养和教育子女的话题时,只见一位身材魁梧、刚还有说有笑的同学A却低下了头,一声不吭喝着他的闷酒,也许是同学们谈到的子女问题触动了他敏感的神经,勾起了他痛苦的回忆。

原来,我们这位同学参加工作后喜爱上了喝酒,且酒量特大,每天可连喝三餐,嗜酒如命,还得了个“酒仙”的美称。我们有时问他一餐到底可喝多少?他总结说道:“一杯(约二两酒)漱口,二杯垫底,三杯带劲,四杯过瘾,五杯脸红,六杯不醉。”

就因为喜好喝酒,工作上没少挨批评,生活上常与夫人吵嘴,闹别扭,更糟糕的是他们夫妻俩的小孩神经痴呆,反应迟钝。小时候还看不出与同龄孩子有多大区别,随着年龄渐大,情况日趋严重,这才引起作为父亲的重视。到医院检查,医生告诉他,孩子的病是先天性痴呆症,病因可能是父母怀这孩子时饮酒过多所致。

我们这位同学回家后不敢把实情告诉夫人。经他们夫妇再三向计生部门申请,终于获得生育二胎的指标。按说,作为丈夫,孩子的父亲,理应吸取教训,严防类似情况再度发生。但他恶习难改,停了几天之后,酒瘾大发,一喝便更不可收拾。酒量不仅没减,反而喝酒次数更多,酒量更大,一天三餐从不间断。等到十月怀胎生下的第二个孩子,情况更遭,如果说第一个孩子仅是痴呆的话,五官长得还算匀称,并无大碍,而第二个孩子则五官缺陷,简直是个畸形婴儿,加之早产,尽管精心抚养,还是夭折了,后来就再也没怀上孩子。

痴呆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同龄的孩子都上高中,读完了大学,可这孩子却只上了个小学就再也跟不上而退学了。孩子的不幸也促使了父亲的“破罐子破摔”,整天情绪低落,爱好篮球的他,球场上再也不见他的身影,与人交谈时从不谈及子女,子女问题已成为他虽已“麻木”了的神经的一根刺。

痴呆的孩子一天天成人,虽脑子有些迟缓,但身体其它器官还是发育正常的,天天在家吵着要他父母跟他介绍女朋友。这可急坏了我们这位“酒仙”同学,也成了孩子母亲的一块心病。又有谁家的闺女愿嫁给一个呆头呆脑的男人呢?眼看孩子已到了男大当婚的年龄,就是难了这个心愿。后经朋友大力相助,才在偏远农村为儿子找到了一位媳妇。姑娘的外表端正,只是双眼成疾,孩子的父母曾把女孩送到医院检查过,医生说可治好,可需要治疗费上万元,就因拿不出医疗费,女孩的双眼迟迟没能得到治疗,直拖到如今。女亲家希望孩子结婚后,男方帮助治明她这双眼。

同学A听说我女儿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眼科中心读研,十分惊喜,当着我的面信誓旦旦地要把儿媳妇送武汉医治。我回来后用电话与女儿联系,她听我说了些情况后,询问了导师,得到的答复是可以治愈的。可当我再次与同学A联系时,他却吞吞吐吐,不再积极,经我再三追问为什么不去医治时,他才把内心深处的隐痛〈即担心儿媳双眼治好后弃儿而去〉告诉了我,还一再叮嘱我为他保密,云云。我还能说什么呢?

我想,这时的同学不正如《苦酒》歌词中唱到的那样吗?“今夜的苦酒,请你着乎我,醉,醉死吗?不免你来安慰!不免你来安慰!想你心会醉,恨你我心会碎,今夜你我要,分开,虽然心痛阵阵沙米西……啊,啊,我心,碎我心块滴血,今夜的苦酒,请你着乎我醉……”

那次电话后,同学A再也没提及为儿媳治眼的事,儿媳呆在家里,双眼暗淡没有尽头。儿媳是留住了,他却继续“以酒解愁愁更愁。”后因突发脑溢血,一年前就过早地离他们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