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号编年史

韦伯三世 散文 随笔小札 2009-12-12 09:05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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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这几日的业务少了,我也终于消停了下来。偷个空闲,写上这么几笔自己想写的东西。考虑写什么时候,柏哥在远端喊我——殿旭。忽然想起已经暌违了很久的称呼,呵呵,原来很久没人那般喊我了,连我自己几乎都快淡忘了。

在所有的事情被时间抛下之前,好吧,让我们拿起笔把他记下来:

老雷:这个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外号,诞生于我的小学期间。现在我还依稀记得那个年少天真的时代,也是我人生中比较风光的时光。这个外号是当时很要好的朋友送给我的,依稀记得是因为我比较急燥和恶劣的脾气,动不动就和身边的伙伴起一些纷争,所以,便得了这样的外号。年少的时光,总是那么值得留恋,可能是因为很多两小无揣的友情,也可能是因为简单的快乐和无边无际的幻想。

大炮:这个外号是我人生第二个外号,也伴随我时间最长的一个外号,诞生于我的初中生涯,并在高中生活中发扬光大,甚至到大学的时候还些熟悉的朋友会亲切地叫起。它是如此熟悉,对我又是如此影响深远。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我身上的一个精神图腾。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寝室的室友喊我真正名字的时候,我甚至不自觉地认为那不是在喊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大炮”这两个字,已经几乎成了的代名词,甚至已经取代了我的名字,我的姓氏。

小艾:由大到小的变化,让我开始的时候有些抗拒和不适应。小艾一词来自于我在大学篮球场上的初期表现,大一的一年是我满十八岁以来最瘦的一年,也是真正开始懂得如何打篮球的一年。那时我的投篮非常差,但凭借灵敏的变相、快速的推进以及犀利的突破,球场上的哥们都认为我比赛的风格和NBA的艾弗森有很多的相似之处,遂以“小艾”名之。当然,我并不觉得这是对我的赞誉,相反看看我学校的“麦迪”和“科比”便可知当时我的篮球水平还停留在依靠身体本能,不经大脑思考的阶段。

老大:和“小艾”出于同一时期,因为经常和不同的人一起打球,所以便在两个群体中获得了两个不同的外号。叫我“老大”(弗老大——弗朗西斯),多半是对我的不经大脑思考胡乱出手的一种嘲讽。

棒子:大二,我一整年都没打篮球,有很多的原因。比如,大二我喜欢跑出去旅游以此舒缓在学校内压抑郁闷的心情,喜欢出去包宿(因为和我比较要好的哥们喜欢去)。大三的时候,和当时最好的一群哥们掰了之后,我再次回到篮球场上。这时候,因为一年多的不规律但是安逸的生活,我的体重已经出了180直奔190去了,曾经比较快的脚步也因为肥胖的身形缓慢了下来。我开始在篮球场上逐渐改变了自己的风格,由开始躲着别人打变成了崇尚身体接触的族群,原来的面筐攻击也越来越多的被日渐成熟的背身单打取代,同时本来时有时无的中距离跳投也在不停地磨练中变的稳定,射程也有开始的油漆区附近扩张到了三分线内任何角落。

当时恰缝“棒子”威尔斯转会火箭,备受球迷们关注。而我的体型和篮下脚步也和棒子有几分神似,所以,球场上的哥们大多对我以“棒子”作为昵称。这一年,我的单打技巧有了长足的脚步,也开始逐渐学会了在球场审视度势的组织进攻,在我们学校的后场也声望日隆,甚至在后来的学弟学妹眼里成了学校里的经验老道的“球痞”。

戴维斯:大三下学期,我的进攻范围已经正式扩张到了三分线以外,甚至有过全场时候连续四次独自带球杀到对方三分线外连中四元的“壮举”。另外,此时,由于经常的户外运动,体重也随之下降,本来已经离我的远去的突破能力也回到了我的身上。当时,可是说得上是我篮球生涯的全盛时期,由于和很多在我学校球场游弋的社会球痞经常在一起打球,不但基本功日益扎实,就连使坏下绊的阴损招式,我也学得有模有样。面框突破,急停跳投,地位背身三中模式我都可以任意切换,加上在后卫中出类拔萃的前场篮板能力,我正式成为整个学校后卫中的代表人物。

球场上,大伙也开始称呼我为“DWS”

殿下:这个外号是我刚开始到沈阳报业集团的时候,单位带我的黄哥送给我,送给我的理由也很有意思,因为如果我叫“殿下”,那么他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晋升为“皇兄”。当然,我当时觉得“父皇”肯定还得是我爹。

小胖:这个是整个沈报对我最好的大姐——刘姐送我的外号,或者是呢称。我和刘姐的关系一直都很好,就是现在,我们之间也都还保持着联系。记得,当时的社长还拿我和刘姐的关系开过玩笑,戏称我们的关系还真是“罡罡地”。

冯家三少爷:咱主编对我的“爱称”,在杂志社的后期,我开始“横行霸道”了起来,连着和单位的大姐还有这位“主编”干了两架。咱主编对我可以用“又爱又恨”来形容,他恨我入骨,因为我从来就没给过他面子,也没把他当过主编来对待。但是他偏偏又对我无可奈何,因为没了我整个杂志就再也玩不转了。于是,他只能以这么称呼我,来讽刺我的专横。

离开那里的时候,整个杂志社就差没放鞭炮庆祝下,因为他们从来都没遇见过象我这么“蛮不讲理”地把杂志做好作为目标的领导。

Badboy:《客居》的王姐在我离职的时候这么称呼我,因为在那里的每一天,比起工作我更在乎的是,我家的房子该怎么装修、什么时候下班、晚饭我该吃点什么。我极不负责任地带团队,甚至都不肯为公司多加一个小时的班。杂志的质量,我也漠不关心,我不喜欢找借口,当然我可以说是他们老总先欺骗了我,我没得到我想要的,也因此,他们也不会得到他们想要的。但是,我想,我不会这么说,毕竟这是我做人的一些问题,但是我觉得并不重要,因为我提醒过每一个想要雇佣我的老板:此人系易燃易爆危险品,能杀敌一千,也能自损八百,所以请购买者小心使用!

殿旭:在这个世界上兜兜转转了24年,换了无数的外号,终于在这里,一个崭新的起点里,开始有人用本名来称呼我。来北方转眼两个月了,发现了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回头比比,怎么也比过去好太多了,也比别人好太多了。毕竟,生活总有不如意之处,凡是都需洗尽铅华,就如这外号,辗转多次,终究还是回到自己的本名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