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江湖
我是很热衷于报刊杂志的娱乐新闻的。而且,我这人在名人名脸的记忆方面有天赋,过目不忘,于是,有朋友半带讽刺半带怜悯地说我:“对好莱坞和港台的那些男女如数家珍,熟悉的就跟他家邻居似的。”有一些朋友干脆斥我这一爱好为低级趣味。他们说的倒也不错,只是有一点我要补充,对我们内地的娱乐男女我也是如数家珍,熟悉得很。
在我的理解,有趣是一个人生存质量的一个要点,如果趣味高级,当然好,像当下读书人中热门的《锦灰堆》的作者王世襄老先生,玩了一辈子,提笼遛鹰烹食,趣味着实高级;一个人如果因为各种限制而趣味低级,那当然是很遗憾的,但总比没有趣味的要好得多。我有时候说一个人无趣,就用这样的句子:“那谁谁谁太可怕了,连点低级趣味都没有。”
所以以我的道理,有趣就有救了。别的,再修炼吧。针对我的问题其实是,我为什么会有这种低级趣味呢?那轻浮浪荡的娱乐圈,有什么值得我“如数家珍”地感兴趣?
只是因为爱上了江湖,准确地说是爱上了江湖这个词所带来的那种感觉。
青山在,人不老,几度夕阳红,仗剑走天涯——这种意境应该算是少年的江湖。还是爱的,只不过是喜爱,不是热爱。现在热爱的江湖是老江湖,要有机锋、陷阱、陌路、绝境,要有人维护规矩有人败坏规矩,要有人前的虚张声势和人后的空洞脆弱,要有新人笑旧人哭,要有婊子立牌坊浪子不回头,要有背信弃义和涌泉相报,要有不可理喻和幡然醒悟,要有嚣张和无助,要有悲悯和敬畏——要有人活一世身前身后的一切况味。
环顾四周,像我这种经历平淡处境平淡心智也平淡的人,所能目睹的江湖在哪里?看来看去,就觉得娱乐圈最合适。
江湖是登上去的。上去了,便拉开架势,先立个名号,再亮一亮功夫,真拳脚也好,假把式也罢,彼此都搞不清楚。待搞清楚的时候,真的假的也不重要了,一场群架打下来,只看谁赢了谁输了,谁管谁是君子谁是小人谁正当出击谁偷施冷箭。娱乐新闻最好看也就是这种眼花缭乱目不暇接,一觉醒来,噫,这不是谁吗?怎么一下子就红了?过一天起床再看,噫,这不是谁吗?怎么一下子就灰了?我有时候觉得报纸娱乐版编辑真懒,每天那么好的故事,弄成章回体多好,标题用对偶:“***明弃恩主,***暗结珠胎”干脆彻彻底底地乌烟瘴气一番。
江湖也是要退出来的。看明星宣布息影,我就等着看他熬不住重出江湖的那一天;看艺人迟暮我也发自内心的感到悲凉,像是看一个人从高处跌下来。看着看着,无数场热闹中我也能看到某个艺人在我等不经意之中修炼成了艺术家,以一种让人惊讶和敬重的方式退出这个江湖。
娱乐圈基本上没有血。它是红色的,但那是桃花的颜色。这也是我青睐这个江湖的一个重要原因。我是一个标准的叶公,所以,什么政界、商界、文坛、黑道,有的过于复杂有的真的血腥有的行不义之事时总以神圣为名,这些江湖我都是消化不了的。
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大家都是那身处涸泉的鱼,相濡以沫本是理想,相忘于江湖则便是奢望。既然忘不了江湖,那就挑一条江一个湖由衷地热情地想念吧,也许,干枯的日子会因这种想念而好过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