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几天,我要去随礼

冬季金达莱 散文 感悟生活 2009-11-23 18:53 责任编辑:nian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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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时光如梭,好似昨天发生的故事,都已成了陈年旧事,一个整天跟在身后的孩子,如今也结婚了。

听说他要结婚了,是今年年底。

是啊,日子过得真快,那时他还是个孩子。

为了管我要几十块钱,他愿意给我做全身按摩。手法一般,但是他很细心。(道不见得是为日后打基础,主要是因为当时钱还没到手呢。)头顶,胳膊,手,大腿,全身,特别是足底,他还知道有病理反射区,按哪有疼痛感就证明所反射的区域有问题。还真有耐性。他以后确实可以做这个工作。依照按摩院的标准,我多给他点。他高兴的要蹦起来。

岁月催人长啊,如今要当新郎了。

那天在歌厅偶遇,他还象小时候一样,喜欢唱,唱得也不错。不过好象新歌也不多。也没怎么抢迈克。他是知道我近几年情况不怎么好的。也没多问我。也没要什么吃的。守着一瓶啤酒喝了半天。他可能早忘记了头几年的事。不,或许没忘,只是不想再记起。神色很淡薄,眉宇间散落出几点成熟。始终没注意看我的方向。他一直看着大屏幕,很坚持,很平静。一直到买单。他抽出一张票子,动作显得很简单,但是是拍在吧台上的。算是他请的客。他很客气的走了,说是有事。

其实我看到了,我给他在庙会请的玉佩,还挂在他的胸口。虽然可能换过好多次佩绳了。那么他该会记得走出灵宝寺大门我们予以有难者共同的施舍。他一定记得在冰城哈尔滨蓝雨酒吧的班驳痕迹。一定记得在山东石岛的一个月煎熬。一定记得翻倒郊河红叶谷落下的一点残疾。他一定记得是怎么认识的我,一定也咀嚼过认识我的些许感触。他一定记得刚认识我的时候我跟他说的最有意思的一句话:放心,我是好人,是好人,我就不吃人。好多年以前,他经常习惯性的说很愿意跟我在一起,不为别的,只因为跟我在一起就象身在学堂,总能学到东西。说从来没碰到过我这么慈爱的老师。有一辈子听不完的故事和永远学不完的学问。

他是开车离开的歌厅,一辆黑色的车,不是新车,但是该是不错的车。因为有点黑,没法为车估价。不过在成熟的背后,流露出一点点绅士。车不是很快,但是还是象飞走了。消失了,消失在星星月儿里了。我没有开车,也没有打车。一个人沿着人工河,想度量一下这个平常的夜晚。看看模糊不清的远方,看看万里苍穹,看看汩汩的河水,走,慢慢的走,朝着家的方向。

是啊,日子过得真快,那时他还是个孩子。而今,他要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