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的两端
家,是心灵的港湾,也是最温暖的地方。作者两年之中往返165公里的路程竟有两百余趟,确实令人咋舌,也令人感动。这样义无反顾的奔波是为了什么?就如作者所说,唯有情字。
从th到hn,从hn到th,在这段长165公里的道路上,不知不觉滑走了我两年的时光。两年,七百多天,两百余趟,对我,是骄傲的数字。
那天在车站碰到原来单位的杨厂长,聊天的过程中,他突然问我:“你这么跑,够吗?”我一时没明白他的意思,于是问他:“你是指挣的钱够不够车费花销吗?”他说:“不是,是说你成天来回跑,够性不,腻歪不?”
哦,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怎么说呢?在我看来,其实这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正如同问一个母亲“你爱你的孩子吗”,答案是不言而喻的。我回的是我的家,家里有爱人等着我,跑的再累再辛苦,也不会感到厌烦和腻歪。即便有时是吵架后分别的,几天也没怎么和好,但是到了周末,我还是急切的盼望回家。那是我的家啊!
从th到hn,从hn到th,165公里,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其实真正的远近不在于路程,而在于心理,所谓咫尺天涯,天涯咫尺。两年的时间里,我几乎每周都上演双城记,交通工具从快客、蹭车到火车。近一年来,我绝大部分都是坐火车往返,对th火车站和mhk火车站熟悉的不得了,就连火车上推小车卖食品的乘务员,我都认识了(不过他不认识我)。坐火车的优点是经济、安全、可以自由活动,缺点是时间长。从坐上火车到到达目的地,短则四个半多点,长则近六个小时,还不包括火车晚点的时间。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其实纯在火车上的时间只是70%,其余是倒车时等待的时间。
我就是这么跑过来的,你说是买票啊,等车啊,还是倒车啊,坐车啊,我早就习惯了,很习惯很习惯。很多朋友表示佩服我或替我慨叹,但我自己真的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的,认为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如同吃饭、睡觉、上班一样,是生活的一个常态,是不能割舍的一部分。不过话说回来,这期间到底有多辛苦只有我自己最清楚,问题是这么回事:如果你心甘情愿,辛苦就称不上辛苦或者没有什么分量。其实我还是挺皮实的,从来没把这份辛苦当回事,相反在坐车的过程中练就了一身的“本领”。
候车室里,任千人万人检票,我从来不着急,而是冷眼看过涌动的人群,该看书看书,该发呆发呆,或者拣一个空下来的座位歇上一会,直到所有的人都过关了,才慢悠悠走过去检票。
站台上,所有的人都争先恐后往车上挤,我则退在一边,漫不经心的等,东张西望,如果别的门人上差不多了,我也不嫌累,慢慢踱过去,上车。干嘛跟他们挤呢,争那受罪的“先进”!反正火车上肯定有自己的一席之座。
只要火车上不冷,只要乘客不多,一定挑个长椅,擦干净,然后看书、睡觉。睡够了,起来还是看书,间或望着窗外发呆。两个或三个小时倏忽而过,不以为然。
最皮的时候,要么在车上绣十字绣,引来邻座人的注目,要么将录音笔拿出来,听采访的同期声,看得旁边的人一愣一愣的,我则永远不动声色、我行我素。
曾经买票去早了,在th宽阔的战前广场上闲庭信步,任早晨灿烂温暖的阳光抚摸着自己;曾经在站台倒车等车的短暂间隙里,打开手机里的音乐,悠悠的听。一个执勤的乘务员对我说:“来,走过来点,离我近些,让我也听会。”
更多的时候,需要在mhk等上两个小时的时间才能坐上下趟车。一个人,背着或轻或重的行李,双手插在兜里,开始在这个漂亮的小城市里闲逛。我的目的只有一个:打发掉120多分钟的时间。当然,身为路痴的我是不敢走远的,只在新世界商城、古楼、步行街和中联商厦一带活动。守着偌大的商业区,我却很少有购买目标和购买计划,于是逛街变得有些茫然和无聊。慢慢的走,机械的走,行人进商店、看商品,我则看行人,看路牌,神情和举动与周边兴奋的、兴致勃勃的人群格格不入。有时我回想:在这一带,会不会有人记得我呢?记得这个隔一周两周就出现的不像逛街的逛街者?有一天我看到一个烤鱿鱼的女人,她守着不大的鱿鱼摊子干净利落的忙碌着,我越瞅这个还算漂亮的女人越眼熟。两周过去以后,两次照面打过以后,我终于想起来了,她是在我们hn第一个开麻辣烫店的老板,那个小店在开大浴池旁边,好像是叫什么林炎麻辣烫店。后来她把店兑给了别人,据说跟爱人到外地发展去了,算一算,这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了吧?没想到她竟然在mhk干起了这样的小买卖,不知道她知不知道她曾经的小店现在改卖内衣了。
最有意思的一件事是在mhk的步行街里,我花十五块钱买了一把被销售人员吹嘘的天花乱坠的拖布,先是千辛万苦的扛回娘家,然后再由娘家扛到th,中间又路过mhk!!更有意思的是,不久和爱人逛th的欧亚商场,竟然被我看见地下超市里有一模一样的拖布,价钱竟然是九块八!我差点晕倒在那!
商业区实在是逛够了,或者遇上较冷的天气,我就到距离车站不远的新华书店去看书。满屋子的图书晃花了我的眼,随便浏览,随便翻看。只是有些急躁,说不上来为什么,总之很难静下心来看完一本书,东翻翻西翻翻的,站着看累了就找地方坐着,坐着拔屁股了再站起来。不时上兜里拿手机看时间,一边看一边想:服务员会不会误会我在偷书呢……
从th往hn去,要么早上七点出家门,下午一点半以后到单位;要么中午十二点四十出家门,晚上六点十分看到妈妈。从hn到th,要么中午十一半出单位,晚上四点半以后到家;要么——现在没有这个“要么”了,因为上午往th去的火车停运啦!一次一次,一周一周,我就是这么跑过来的。没人看过我奔波的模样,如果有人看过了,是会被逗得发笑呢,还是会湿了眼睛?说心里话,当总结和叙述完这一切的时候,我还是打心眼里佩服和心疼自己。我相信不是所有的女人都可以像我这样不辞奔波,即便她不辞奔波,也不一定像我这样悠哉、游哉、油哉!
能让一个女人这样心甘情愿,这样义无反顾奔波的,唯有情字。
真的。天上的云彩作证,脚下的铁轨作证,胸口扑通扑通跳着的心作证:我回家的脚步,从来没有迟疑过;什么艰难险阻,也没让我打过退堂鼓。日子的两端,一端是我的爱情,我的爱人,我的家,一端是我的母亲,我的亲人,我的工作。他(她、它)们像一只担子,担在我的肩上,也像两盏灯火,照亮我的路程。我必须奔波。为爱而奔波。奔波就是我的生命。
有时吵架的时候,爱人会说:我知道你很辛苦,为这个家付出很多,选择我,让你受累了……我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话。其实两个人在一起,不存在谁为谁牺牲,谁为谁受累的说道。每个人都在付出,每个人付出了是因为她(他)想得到或者是想换取。而且选择是自己做出的,没有任何人逼迫他(她)这样做,所以需要对他(她)这种选择负责的唯有他(她)自己。一直以来,我从来没因为自己奔波而有心理上的优势或倚仗,我甚至尽量避免谈及奔波中的辛苦,因为我怕爱人误会我卖乖,误会我以势压人,也怕加重他的心理负担。在世俗面前没低就、没高攀,在心理上不高攀,不低就,两个人纯粹以感情论,这样的婚姻才是健康的婚姻,美满的婚姻。
孕妇营养过剩就要承受剖腹产的疼痛;烟瘾巨大就要承受咳嗽不止的折磨;选择两地婚姻就要承受奔波的辛苦,这样的道理简直无须赘述。我不是笨女人,我懂得如何把握。爱人知道我是辛苦的,已经足够了,足够了。
如果说有让我打怵的地方,那就是冬天的降临。冬天寒冷的天气让奔波的路程有些难熬,因为我是个及其怕冷的人。不知道是不是年龄渐大的缘故,我越来越怕冷了。现在才是什么时候啊,离零下三十度还远的很呢,我却已经受不了。昨天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整个人都冻透心了,尤其是双脚,感觉像是在冰窟窿里,俨然没了知觉。晚上六点多钟,天黑得透透的了,满地积雪反射着微光,看不出哪里滑。我索性跑起来,踩着琐碎的脚步,踢踢踏踏。黑漆漆的大胡同一个人影也没有,只有背兜上下颠簸产生的哗啦啦的响声。看到白楼了,看到妈妈家厨房昏黄的灯光了,心里暖起来,不禁加快了脚步。没拿手机,快七点了还不见人回来,我知道妈妈肯定担心坏了。在这个世界上,母亲是永远永远最惦记你,永远永远最牵挂你的人。
回到家,用热水泡了脚,才感觉寒气一点点从身体里散开去。漫长的冬天啊,其实才刚刚开始。爱人说他喜欢冬天,喜欢冬天里的雪,尤其喜欢在温暖的屋子看窗外的人们在寒风中行走,呵呵。我却没法喜欢冬天,我怕冷啊。冷跟疼一样,令我敏感,令我难以忍受。尤其是倒车、等车的时候,寒风在大段时间里将我包裹,吹透了我的每一寸肌肤,那滋味真是没法形容。
也曾经很喜欢冬天的,不过那是在二十岁以前。那时的冬天比现在冷得多,连额头都冻得生疼,但那时哪有羽绒服之类的御寒衣服啊,就穿着小棉袄过冬,也不觉得难熬,还经常躺在白茫茫的雪地里“印雪人”玩呢!
可是现在呢?冬天对我来说简直无异于梦靥,我几乎是掰着手指头掐算春暖花开日子的来临。
据有关专家说,今年的冬天比往年要冷。唉!真是个坏消息。也是,今年的雪从一开始就下得很郑重,很有气势,仿佛报寒的使者。坐在火车上,看到窗外满眼雪野,光秃秃的树枝开满了绒嘟嘟的白花,一块块稻田地像被切割完美的奶油蛋糕,迷人是迷人,但在我这个怕冷的人眼里,却有种萧瑟的味道。
现在,我满脑子考虑的是到哪买一双厚厚的、无比保暖的棉鞋和一条密不透风的棉裤,我要穿着它们抵御风雪,度过寒冷的旅程,抵达我温暖的家——日子的两端,两个温暖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