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明杂记(5)
凝其生活细节,自然落笔,而能成章,不疾不徐,可窥生活滋味。善于思考的作者。
做古诗
今人学做古诗词,总是畏于格律的难懂,那些平平仄仄的讲究令人多少有些考较不清。古人也还好,从小就学习《音律启蒙》,平仄对仗早已烂熟于胸,出口成句,不假思索,自然合辙押韵,不必摇着脑袋抠那平声仄声。况且那时也并无所谓“旧韵”、“新韵”,大家一概操着方言,却也少了几份纠缠。
清末民初到“五四”运动,虽然提倡白话,但基础的古典教育仍在延续,所以,如鲁迅等文人,古诗依然做得好。今人的古典教育已然断了好几代,对文字的韵律感已全然没有,而标准的普通话,也就是所谓的“新韵”,也还不曾普及到十分广泛的境地,因而现代人做古诗,不仅是捻断数根须,也真的是要愁断一双眉了。
欧洲也是有格律诗的,大体是一句一行或一句二行,每节有一定的行数,每行有一定的字数和顿数,起韵、押韵、换韵也都有一定之规。可惜我不懂得外语,洋字母写出的格律诗便不晓得是何味道。而中国的古诗词,唐以前的古体诗或唐以后的拟古诗,格律的要求较宽,不讲平仄,用韵也自由,但其字数与用韵也还是有一定规律的。唐代自律诗兴起以后,才变得较为严格起来。之后的诗词曲赋便都依“律”而行,中国文字“抑扬顿挫”的音律美便也淋漓尽致了。但又因为格律的束缚太多,仿佛“螺蛳壳里做道场”,于性情的抒发却也大有障碍。
所以,今人做古诗词,我是提倡有所改革的。比如,以现行的普通话的音准为平仄的依据,将古体诗与律诗做一个平衡,最基本的韵还是要押,这是为了保持文字音律的和谐。平仄也需要一定的讲究,但可只限于每一句诗的最末一个字,这样便不会破坏诗句的顿挫之美,免得吟起来拗口。其余的文字,不管是“一三五”还是“二四六”,在遵循字数与格式的基础上,可以不论平仄,这样,自由派与格律派各退一步,如此做起古诗词来,既不伤大雅,也方便的多。更可以避免好不容易有了一联佳句,却因为要套住格律,将那些可以点睛的字句,修改的味如嚼蜡,实在是可惜了。
《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香菱学诗”一节,倒是曹雪琴借林黛玉之口,道出了做诗的法门:“……黛玉道:‘什么难事,也值得去学!不过是起承转合,当中承转是两副对子,平声对仄声,虚的对实的,实的对虚的,若果是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香菱笑道:‘怪道我常弄一本旧诗偷空儿看一两首,又有对的极工的,又有不对的,又听见说‘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看古人的诗上亦有顺的,亦有二四六上错了的,所以天天疑惑。如今听你一说,原来这些格调规矩竟是末事,只要词句新奇为上。’黛玉道:‘正是这个道理,词句究竟还是末事,第一立意要紧。若意趣真了,连词句不用修饰,自是好的,这叫做‘不以词害意’。’……”
大家且学着林黛玉,做古诗是必不会错的。
肉笋
关于“肉笋”的记载,不记得出自哪本书上了,据我旧日的笔记所记,这吃“肉笋”的习俗是源自古代的高山族。只是这个高山族也有些语焉不详,不晓得是不是指居住在台湾地区的高山族,亦或只是泛指,是某一个深居高山的不知名的民族,这些且不考较。
至于“肉笋”是何美馔,且看古书上的记述:“鱼肉蛆生,气不可闻,嗜之如饴,群啖立尽。”对禽兔:“生啖之,腌其脏腹,令生蛆,名曰肉笋,以为美馔。”原来这“肉笋”便是由肉里生出的蛆虫。这样的所谓“美食”,想想便令人作呕。不过,这“肉笋”毕竟不是茅厕里生出的蛆虫,想必也还是干净的吧。只是那高山族人不知是何种肠胃,这些由生肉变质而生的蛆虫,吃下去竟然不会拉肚子。还有,这名字倒是起得好,竹子生出的笋,是素食中的上品,这肉里生出的“笋”,不知可入浑菜中的几品,不晓得的,听起来还真得是满鲜嫩的。
洛阳四月半
洛阳牡丹,艳冠天下,每岁花会,观者云集,直令洛阳城满。其不知皆为赏花而来,还是皆因凑趣而来。其实,赏花未必有其真意,凑趣倒是现实的映像。
明朝张岱的《陶庵梦忆》里,说到:“西湖七月半,一无可看,止可看看七月半之人。”我说,洛阳的四月半,亦是一无可看,止可看看四月半之人。何也?曰:牡丹未必可看,而人又不可不看。嗟夫!洋洋万众,先生小姐,老人孩童,或丽服华裳,或布衣素衫,或妖娆妩媚,脂粉香飘,或俗颜秽貌,土脸灰头,千人千面,万人万端,直令群花失色,碧叶无光,不知是人赏花容,还是花观人面。至若人挤人,人挨人,人随人,人依人,前也是人,后也是人,左亦是人,右复是人,摩肩接踵,贴脸靠背,略无罅隙,欲不看人,而人自在眼前,欲不侧目,而人已在眉边,不看如何?呜呼!牡丹虽好,不堪众群调弄,观者云集,多无知花之意,牡丹无奈,观者亦无奈也。
以上,是数十年前的盛事,如今的境况何如?只是秋风正起,待下一个春天再看吧。
美好的身体
张爱玲在他的文章里说:“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归在这一项下。这也勿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张爱玲的时代,这样的文字是不足怪的,因为民国的风气也类于此。若果是解放后至开放前的岁月,她的这话必是浊流,免不了要挨批斗,好在她人在他乡,而且这样的“浊”也未曾流进来。至于现在的时代,却是合了当今社会的拍子,而且仿佛有近乎真理的意味了。因为,那些穿着内衣或是什么都不穿的模特们是如此,那些练健美的运动员们是如此,那些或雅或俗的舞蹈者们是如此,那些赤裸着的人体艺术是如此,那些做了老板或是官员情人的人们是如此……还有,那些酒楼歌馆、浴室发屋里的娼妓呢?我想,更应该是如此的吧。
文字师
闲来爱写文章,于遣词造句上,免不了要求师,这个师,就是读书。我是倾向于多读古人的书,因为经过历史的淘洗,能留下来的,大体上都可以视为经典,读这样的书,总有益处可以吸收,如此得来的文字,才不至于轻而且浮。
“五四”以来,西风东渐,文言的没落似乎是历史的必然。至于白话文字的普及是好是坏,是文字的改良亦或是浪费,仁智各见,不好求定论。白话文学是源于古人的话本,也就是较早的白话小说,自唐代已现端倪,到了明清而趋于鼎盛。至于语言上的贡献,一是作者各有千秋,二是读者各有好恶,也是不好有所定评。
出于本人有限的读书经验和些微的辩识,对于文字上较为有特色的,大约可以选出三部古人的白话小说,一是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二是文康的《儿女英雄传》,三是刘鄂的《老残游记》。
《三国演义》的语言介于文言和白话之间,可以称之为通俗的文言,亦可称之为古奥的白话,是一种颇为凝炼的文体,虽然下笔惜字如金,但描情状物形神俱备,历历如生,对于当今罗里罗嗦的所谓现代文学,是足可以醒其弊端的。且看其中“关云长温酒斩华雄”一节:“……操教酾热酒一杯,与关公饮了上马,关公曰:‘酒且斟下,某去便来。’出帐提刀,飞身上马。众诸侯听得关外鼓声大振,喊声大举,如天摧地塌,岳撼山崩,众皆失惊。正欲探听,鸾铃响处,马到中军,云长提华雄之头,掷于地下。其酒尚温……”聊聊不过百字,人物与场景皆活。罗贯中真是行文的高手。
清人文康的《儿女英雄传》,是中国小说史上最早的一部熔侠义与言情于一炉的社会小说,其一问世,便影响巨大,时人称为“一时杰作”。中国早期的白话小说大多受民间说唱文学的影响,略偏向于为说书的提供台本儿。而如《儿女英雄传》,既可供案头翻阅,亦可作说书人的唱本儿,则较为鲜见,算是当时前无古人的一种实验性的文本,它对于文体和语言的贡献也在于此。
因为作者文康是生活在北京的满族人,书中的语言除了地道的北京话之外,又融入了不少满族人的日常用语,文字生动幽默,韵味十足。且看书中侠女十三妹在能仁寺救下安公子的一段描写:“……谁想他的身子蹲得快,那白光儿来得更快,噗得一声,一个铁弹子正着在左眼上。那东西进了眼睛,敢是不住要站,一直奔了后脑勺子的脑瓜骨,咯噔的一声,这才站住了。那凶僧虽然凶横,他也是个肉人。这肉人的眼珠子要着上这等一件东西,大概比揉进一个沙子去厉害,只疼得他‘哎哟’一声,咕咚往后便倒,当啷啷,手里的刀子也扔了……”这样的文字实在是干净利落,尤其是象声词的运用,调动了读者的听觉,有声有色。
刘鄂的《老残游记》成书于1906年,是落脚于晚清而近乎于民国,算是承前启后的时代,所以它的语言也带了一些转承的色彩,流露出了一丝现代文学的风味。它的文字艺术历来被人所称道,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也称赞其“叙景状物,时有可观”。更不必说,我们的中学语文课本里,也一直保留着该书第二回里“明湖居听书”一节,这足以说明《老残游记》语言的魅力。
“明湖居听书”一节的精彩,大家多半晓得,在此无需赘述。我们且抄一段书中关于济南大明湖和千佛山的描写,同样是字如图、文如画:“……到了铁公祠前,朝南一望,只见对面千佛山上,梵宇僧楼,与那苍松翠柏,高下相间,红的火红,白的雪白,青的靛青,绿的碧绿,更有那一株半株的丹枫夹在里面,仿佛宋人赵千里的一幅大画,做了一架数十里长的屏风。正在叹赏不绝,忽听一声渔唱。低头看去,谁知那明湖业已澄净的如同镜子一般。那千佛山的倒影映在湖里,显得明明白白。那楼台树木,格外光彩,觉得比上头的一个千佛山还要好看,还要清楚。这湖的南岸,上去便是街市,却有一层芦苇,密密遮住。现在正是着花的时候,一片白花映着带水气的斜阳,好似一条粉红绒毯,做了上下两个山的垫子,实在奇绝……”如此富有情调的文字,已是渐脱了古人的窠臼,自成一种标格了。
或者有人说,曹雪琴的《红楼梦》,是中国古典白话小说中最为经典的一部,它的语言应该也是古小说中的翘楚了。然而,以我的认为,并非如此。
《红楼梦》的好,或者说伟大,在于它脱离封建意识的思想性和小说本身宏大的艺术架构,在于它所塑造的人物个体和它所描摹的社会群体。至于文字上的特色,却是不大突出。它所秉承的,仍然是以明清话本为代表的文风,并没有太大的改良与突破,只是形式上更为典雅和缜密。这样的语言四平八稳,没有多少缺失,当然也就谈不上风格与特色。或者正是由于这种滴水不漏而又波澜不惊的文字铺排,才更宜于搭建这座宏伟的文学大厦,不至于让充满个性的语言夺去它直击人性的辉光。
许多评论家们一直这样认为:《红楼梦》笔下每一个典型形象的语言,都具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从而使读者仅仅凭借这些语言就可以判别人物。我以为这样的说法是过誉了。因为这里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读者必须对这部小说有相当的熟悉程度。具备了这样一个熟悉的条件,任何优秀小说的读者都可以做到这一点,不独《红楼梦》。
以上,都算是我的文字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