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之隐殇

沙漠鱼2006 散文 感悟生活 2009-10-27 11:12 责任编辑:清水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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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章语言生动,心理描写真实,以“搬家”为线索,写出了刚走出家门和社会的青年人,为学业,为事业,为爱情在人世上奋斗的艰辛和无奈。常言:万事开头难。其实每个后来成功的人都是这样艰辛地走过来的。只要不懈地奋斗,相信面包会有的,爱情会有的,幸福会有的,真正意义上的家也会有的!加油啊,年轻的朋友们!

前两天,再次搬“家”——严格来说,不过是又换了一个临时住处而已,仍旧无法改变颠沛流离的命运。

记忆中,已搬过好多次“家”了。最早的一次发生在刚上初中时,那时还不太懂事,以为集体宿舍是一个大“家庭”,以为党的学校会为我们量身定做一个温馨的港湾,所以就满怀憧憬地迈出了离家的步伐(并自此一发不可收拾)。然而,两个月不到,我不得不打退堂鼓。说实在的,那种“滋味”我永生难忘——脏、乱、差样样俱全,尤其是在晚上。还真佩服那帮夜游神,居然可以让唾沫横飞到天亮,教人根本无法入眠。对此,老师想管也管不了,除非老师是铁打的,不仅不用休息,还不必担忧挨揍。诚然,这与我所在的全市最穷最烂的镇之风气有必然联系,鬼叫你不在“天堂”投胎,不含着金钥匙出世。从此,我极度害怕住集体宿舍,我总觉得,那其实就是“大锅饭”的翻版。

第二次搬“家”发生在上高一时,第三次发生在高二第二学期X科初次分班时,第四次在高三重新调整X科分班时,其间“滋味”与初中时大体相当。当然,在某些特定的时间段会突然大为改观,比如暗恋时节,比如被暗恋时节。高考前的两个月,为了梦中的橄榄树,吹响了第五次搬“家”的号角,毅然和另一位同学搬到了学校附近的一间出租屋,因为学校宿舍实在不敢恭维,因为某些同龄人实在不是东西。但那次搬“家”却并没有为我的前途带来惊喜,相反,结果似乎更加不尽人意。后来分析发现,缺粮少草是影响高考发挥失常的症结之一,因为高考前的一个星期,我穷得只好厚着脸皮去亲戚家搭伙,高考结束后回去的路费还是靠卖书换来的。

往事虽不忍回首,却怎么躲也躲不过。每搬动一次“家”,梦想就掉落一层,久而久之,生命几乎完全暴露在赤裸裸的现实面前,四面楚歌,八方受敌。人哪,何止诗圣所感慨的“天地一沙鸥”那般渺小!

进入大学后,搬“家”仍贯穿整个过程。刚开始的一个月军训时,住在四人一间的宿舍,但由于其中有一同学太强求个性,特爱“半夜鸡叫”,致使我等晚上屡屡失眠,我于是就向学校提出申请。第二个月,终于换宿舍了,也就是第七次搬“家”,但往后的日子证明,镰刀和锤头还真是天下无敌,居然可以将紫禁城内高度一致的生态模式渗入到大学宿舍,正如它的灵魂它的意志无孔不入,即使没有孔,也要用金刚钻钻出一个来。大三时,第八次搬“家”,从校外的宿舍搬进了校内,由于手气不佳,抽签抽到了和外系两个学理科的同学合住。但这一次却让学生时代的我最接近真正意义上的“家”,毕竟学理科的比较理性,更懂得尊重别人其实也是在尊重自己,至少懂得遵守公共秩序是一个人具有良好修养的体现。

大四时,由于恋爱、实习和找工作的需要,我开始了第九次搬“家”,独自搬到学校附近的城中村里,并在那里收获了我一生中最美好的记忆。但好景不长,临近毕业,我不得不独闯珠三角,首站佛山,于是也便拉开了寄居时代的序幕。后来又先后转战广州、中山、东莞、湛江等地,但均未能达到搬“家”的高度。2007年3月,来到湛江工作,也便进入了第十次搬“家”。这一住就是一年,虽然距离爱情发生的地点最近,但迫于生活的种种压力,那个“家”反而成为我有史以来最痛心的场地。“我恨我不能带来幸福的旋律”——反正在女人眼中,错的总是男方。

2008年4月,第十一次搬“家”。虽然在东莞只呆了短短两个月,却让我倍感世态炎凉。不仅住所简陋,吃的比猪食也好不了多少,但倘非如此,中国的富人从何而来?实际上,在东莞的两个月里,搬了两次“家”,但由于另一次只住了三两天,因此可忽略不计。6月,又将“家”从东莞搬到江门,亦即第十二次了。这个“家”很小,是由一个客厅改装而成的,里面用木板隔着一间小木屋,如果忽视楼下那户人家神经兮兮的无理“指骂”(比如老是说我上面用水他下面就漏水……)以及房东过于猥琐的话,其实住得还算舒坦,至少周边的环境比较安静,透过窗外还可以看到蓝天、白云和绿色的生命。可就在前天,还是注定要搬走。原因是房东想多收点房租,就以装修为由将我赶走。不过也好,反正和这样的人打交道,我自己也觉得恶心。

然而,还真是不巧,适逢大学时的好友兴海兄新婚,我却不能过去拥抱道贺,真是对不住昔日的情谊。也只好在往后的岁月挑个吉日,故地重游,故友重聚了。但同时,我又忍不住感到一丝丝失落,好友都成家立业了,我却依然孤单地、茫然地,在外流浪、奔跑、挣扎……并且,自大学毕业后,一次不如一次,这一次居然搬到了医院隔壁,整天对着那些形形色色的病人,更可怕的是,社区大门口和居委会之间居然还开着两家寿衣店,下班经过总觉得阴风阵阵,够晦气的。当然,这一切都是自找的,谁叫我当初看房时竟然走眼了呢。还好,我是个比较彻底的马克思唯物主义者,而且,习惯了其实也没什么。只是,重阳已过,秋天渐老,明月啊,你何时才能照亮我那久违的“家”?

第十三次了,不知这干燥的数字会否如同我的年龄虚长,但命运硬要如此,我似乎也没有还手之力,除非,神赐我力量,让我幻化成一把利剑,刺穿黑夜的心脏。

于2009-10-27•江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