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君洗手做汤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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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畏浓烟熏颜色,为君洗手做汤羹”。真挚的感情通常就蕴含在一饭一汤之中,平平淡淡的情感细水长流,方才长久。
朋友们都说我做得一手好菜,对此,我颇有些沾沾自喜。
记得我第一次做饭的情景,不比灶台高的我,搬了张凳子,为辛苦出去干活的爸妈做了一锅面疙瘩,爸妈为此对我大加赞赏,着实让我高兴了许久。也许是从那时开始,做出可口的饭菜仿佛成了我必须完成的“使命”。
我做菜的革命性时期,则是住在三叔家的那几年。那时,三叔家经常高朋满座。三妈通常是提前一天就把要用的锅碗瓢灶洗得干干净净,然后起个早床将当天要用的食材早早地买回家。从买菜的技巧,切菜的刀工,然后到配菜的讲究,我作三妈的下手,所有工序一一印入脑际。遇上比较简单的菜式,三妈还让我动手试做。
结婚后,来到广东,一日三餐,基本上有二餐是凑和着吃的。早上恨不能多趴床上一会儿,中午用餐的时间只有1个小时,也就在公司饭堂匆匆解决了事。也只有晚上有足够的时间,做得可口的饭菜,慰一日辛苦,解肚内馋虫。
起初,老公偏爱肉食,所以,我的菜也大都是浓墨重彩地出场。看着老公泛着油光的嘴唇,从他的眼里我读出了心满意足,我做菜的手艺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
也不知从何开始,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老公回家吃饭的时间越来越少。那时,就象精彩的演出没有观众一样,下班后,我不再在厨房里忙碌,百般无聊而无奈。去年,老公的肠胃一再地出现问题,三天二头地闹肚子,后去医院一查,慢性肠炎,就此也终结了他在外面吃饭的历程。一盘青菜,一锅红薯粥,老公也是吃得一脸幸福模样。这时我的做的饭菜,那就是一幅工笔画,清新,秀美。
“不畏浓烟熏颜色,为君洗手做汤羹”,此,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