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时空上游

风后指路 散文 感悟生活 2009-09-09 11:28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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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关于回忆的文章,摆脱了老套的章法,一路行文,总是沉甸甸的,往昔的回忆,已经成为了记忆深处最为宝贵的东西了。语言老练,在平稳和饱含感情的叙述中可窥拳拳之心。

一直向往流浪漂泊、四海为家的生活。我那时想,吉普赛人一定是幸福的——生活在别处,阅尽红尘美景。后来路走多了,很容易就疲乏了,我也不再受“此心安处是吾乡”“我的灵魂住在我爱的地方”这类看上去很美的句子蛊惑,我想我的心态已经老成了一个热望寻到迦南地的犹太人,藏好那些远行的记忆,只想安定活在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里。直到这时,我才会想起出生的故乡,心中满是歉疚。

我生在一个山水环抱的小镇上。小镇深居在湘赣粤三省交界的大山里。她的名字既有山的险峻,又有水的温柔——陡水,用“陡”字来形容水,实在是神来之笔,我佩服那位命名者的才情——不管是碰巧用上还是深思所得。那“水”指的是上犹江,一条发源于湖南汝南的河,蜿蜒二百公里注入章江,哺育了百余万山亲乡民。东坡和辛稼轩也曾造访过这南荒小镇,还留下了几行略显寒碜的诗句。茶场里奉着“茶圣”陆鸿渐的塑像,小时候天真,老师说陆鸿渐就是大诗人陆游,我是深信不疑的。不过后来塑像看的稍微多了,就发现李白白居易陆游,以及唐太宗和唐明皇,他们都长得很像,简直是一个模子做的,神武英俊目光炯炯,不同的只有是神态,也难怪老师分不清陆羽和陆游了。

暑假为求安静,刻意溜回小镇躲了一阵子,只觉人非物是,感慨万千,本以为会有些家的感觉,可只有些记忆的幻觉和错觉在这个不安分的夏天呼啸奔逃。

那条河瘦了,水也浅了,似乎也倦怠了,懒得流动了,只有一群一群的鸭子从水面上招摇而过。那些苍茫的山似乎也变的矮小了些,也不知是我的眼睛出了问题还是记忆出了毛病,却青翠依然,像一幅墨绿泼墨悬在江上,纤尘不染。小镇上只有一条街,三日一集,这天没有喧嚣,看来不是集市的日子。镇上年轻的面孔多是陌生的,只有几张泛黄的脸依稀还有印象。杂货铺的老板娘似乎认识我,她欢喜地把我叫住,像热情的小二一样问长问短。我敷衍地答应着,后来才知道她竟是这个镇子里唯一记得我的人。许多黄狗白狗黑狗,在街上自由自在地嬉戏打闹,这场景在城里是看不到的。它们似乎才是这条街的主人,因为街上除了它们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像个怀旧的老人一般,任由双脚带着自己来到了就读过的小学,那是我真正的母校,虽然我只在那里读过一年书,可收获的却比未来十年学的东西还要多。昔日的教学楼像个上了年纪的妇人,已经颓败的不成样子了,中间还莫名地生长出被一道墙,把这栋楼生生剖开。后来问过才知道,原来那半面楼承包给了私人做幼儿园去了。可惜教学楼上了锁,进不去。看门的老大爷警惕地用客家话质问我:“子嘛给!子嘛给!”(干什么?干什么?)我微笑回答,我在这读过书,回来看看。他狐疑地看了我一眼,见我不像贼,才愤愤地又说了一句客家话,音译不来。大致意思是:有什么看头的,都是破桌子破椅子…我颔首走开,心想虽然不会说,还好这乡音还记得些,不然可有麻烦了。客家话近粤语和闽南语,还保存了不少古音古字,听起来虽然噪杂,却自有一番异域风味。

铺沙的操场这些年没人搭理,已经生出了一片油油的绿草。这块我曾撒过野的场地现在看也变得很小很小了,我好奇当初自己在这里都玩了些什么有趣的东西,使得至今难以释怀。现在自己的心态是很老了,什么都不想玩,什么都不感兴趣,因为觉得什么都无聊,没意思。可那时却不是这样的,一个人玩沙子也能乐此不疲的耗掉一天。我是何时变老的?我真想知道。操场后边是老师的办公室兼宿舍,是我比较忌惮的地方,属于游戏禁区。怕的不是老师的呵责,而是怕老师抓去做比较无聊的事,而且做完以后还必须装出心甘情愿很享受的样子,要不然老师的脸色就会不好看。教师府第挨着一座小山,再小的山也比楼房高很多,那却是我最爱光临的圣地了。山上是一大片竹林,而且还有一条小路和一个小洞可以钻到学校外面去,这个秘密没有一个老师知道,全校男生却大部分都晓得的。体育课音乐课还有美术课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在结束了课上内容后我们可以从这里流到校外去买泡泡果和汽水吃。我想自己对碳酸饮料的热爱是从那时候就开始培养起来的吧。那时候的百事可乐是只有逢年过节才喝得到的,味道隽永,口感舒适,是容易上瘾的,这是在喝过可口可乐之前的感觉。后来可口可乐成了喜欢,再后来到了现在,我已经不怎么爱喝这些黑的酱油一样入口酸涩的饮料了,倒是奇怪小时候为何会迷恋它们。

既然到了学校,关于老师的故事是不可能回避的了。我对何老师的第一个印象相当深刻,以致如今回想起她犀利深邃眼神,都不禁要倒吸凉气。何老师是我的第一位班主任,教的是语文。她剪着齐耳短发,常年穿一身灰色套装,走路没有声音,总是把手背在身后。后来我对女老师评价是以头发做标准的,头发长的,那应该就是和蔼可亲的好老师;头发短的,自然就是值得重点防范的威胁了。我上课一般都不爱开小差的,偶尔开一两次,也是被何老师逼出来的,比如课上的好好的,她会突然提我的问,我也不是回答不上来,只是怕和她凌厉的目光相遇,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只要一碰到她的目光自己就会有罪恶感,我只能把这个现象强说成是恐惧的本能了。而更令我难堪的是,何老师见我答不出来,还会从嘲笑我的同学中点一个出来回答,而且他们都不负众望地答对了。而我真正开小差的时候,却从来没有被何老师逮到过——只有一次,一个路过的纸条递到我手上,被身后神出鬼没的何老师瞧见了,立刻把我拉了出来,狠狠地打了十下手板,我当时的想法是,只要不报到家里去,就算是便宜我了,所以一直没吱声,却再也不敢顶风作案了。我的字从小就写的难看,我想这与对何老师的敬畏是有一些关系的,虽然我曾很勤快的练过很多次,但就是练不好,一捉笔手就打颤,后来被父亲逼着去钟爷爷那里练书法,结果只学了一天就再也不愿意去了,似乎对写字有心理障碍一样。去年何老师从我现在的家附近路过,父亲设宴款待,才知道何老师的弟弟和父亲是好朋友。席间父亲屡次递眼色要我向她敬酒,我都视而不见,不过最后还是敬了,敬酒的时候细看何老师才发现,她还是那一身朴素的打扮,只是头发已白了一大片,笑容也没有了当年的威势,尽是恬淡与和蔼。

而对教我数学的廖老师,我是从心底敬重的,因为她是第一个认可并发掘我的人。对于孩子来说,认可是最重要的,这是帮他发掘自我的第一步。小学数学学的还是比较帅的,基本都是满分,其实大家都差不多,真正可以操纵梯队,拉开学生水平的人,其实是老师,老师的鼓励和表扬,就是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的量尺。我很幸运也很荣幸地被廖老师选中,和另外几个同学一道参加奥数赛。我不晓得奥术赛是否有小学一年级这一组的,总之那个数学比赛就是叫奥数赛。廖老师说要在家里特训我们,所以放学后我们要去她家听课,而且周末也得去,理由是为了学校的荣誉,当然补课费是不能免的。跟我一起补课的都是我的好朋友,一个是镇长的儿子,另一位是班长,一个文静的女生,但在智力上我是瞧不起他们的,因为实在是有差距。廖老师身体并不好,常常咳嗽,她家也常年弥漫着药味儿,在那昏暗的屋里读书,就像置身于中药铺一样,可我们还是蛮用心读的。后来我渐渐发现,我们学习的所谓奥数课程,不过是一些数学技巧而已,再加上一些高年级的课程,这让我对数学失望了,或者说对廖老师失望了,因为学这些东西根本不好玩,一点也不好玩,但我的成绩还是最好的。后来复试,我出乎意料的落选了,我心里其实是蛮难过的,我落选的理由,是和另外两位同学相较,书写实在太差,会丢学校的脸。后来那两位同学什么名次也没拿到,我无奈地用微笑安慰他们,心里却幸灾乐祸地说,虽然你们没争到荣誉,起码没给学校丢脸不是?廖老师却是相当失望,之后突然大病了一场,不知与此事是否有关系。

校园外的世界远比校园内精彩。我喜欢独处,却不讨厌群聚,只要好玩就成。我常跟着一大帮同学在小镇上四处晃悠,由几个年纪大的孩子领头。乡下的男孩子们似乎天生就爱抓昆虫,他们从不会觉得恶心或是怜悯,只管有趣。捕虫最好的季节是夏天了,芒种一过,这世界仿佛就是昆虫的天下了,螳螂天牛知了蜻蜓甲壳虫,都是那些男生钟爱的玩具。他们有各种玩弄宠物的办法,比如把蜻蜓送进装了大螳螂的玻璃瓶里,然后欣赏它进餐,或者挑逗知了和甲壳虫打架。我不觉这游戏有什么乐趣,我只觉得那些受酷刑的昆虫很可怜,而看的津津有味的他们很残忍。他们处死大螳螂的场景是我最厌恶的了:先是往它身上猛踩一脚,然后是第二脚,接着是第三第四脚…直到把螳螂踩成一滩糊在地上的绿色肉酱才停脚,他们主要是为了螳螂的肚子里的那一支细长的铁丝虫,为了有螳螂幼虫可以玩,他们只好残忍地将它处死。

其实我完全可以选择不和那些男孩们玩,我是有自己的圈子的,圈子里有几个固定的朋友,只不过我们经常吵架打架而已。假日里我喜欢和他们从一个山头窜到另一个山头,或者带上竹竿棍棒,还有玩具枪和弹弓去山的深处探险。山总是神秘的,我们经常走到一个幽深诡异的地方止步不前,直到有一个逞英雄的孩子迈出了勇敢的第一步,或是被不知名的鸟叫吓的毛骨悚然,然后丢盔卸甲发足往回狂奔。最后一个回头与向深山迈出第一步的人,都会受到英雄般的礼遇——这不得不让我们钦佩,因为他确是很勇敢,哪怕那只是靠运气。而夏天确是比较难熬的季节,我们会在河边钓鱼摸虾,或在医院后面的小溪里捉螃蟹捞注射器玩,但这都不如下水游泳过瘾。其实也算偷偷玩过水吧,只是让河水没了小腹,再往深处却是不敢走的了,我们忌惮的不是水,而是水中专吃小孩的水猴子…

而对于女生的记忆则比较模糊了,印象较深的是一个钟姓的漂亮女孩,长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不过她只呆了半年就走了。长得漂亮的孩子看来都走的都比较早,并不是笨鸟才会先飞的。还有一个成绩奇差的女生,是何老师指派给我的任务,她说反正你成天闲着无事,不入帮帮同学吧。我是耐着性子教过她几回,可一她说学习上的事,她就会瞪出一眼茫然应付我,迫不得已,我只好和她聊天,然后和她去玩了。那时很少有男孩和女孩在一起玩的,我只敢和她去离家很远或者一般人找不到的地方玩,比如宣传栏的屋顶,比如后山的竹林还有医院后的一棵大树上。还好她的成绩争气地提高了些,要不然我肯定是会有麻烦的了。

现如今,这些记忆也都走远了吧。

我在小镇的老屋子里住了一个多礼拜,有些不适。那间老屋子还有个很革命的名字“东方红”,因为是镇上的制高点,阳光最先照到的地方。屋子年久失修,院子里则荒草丛生,虫蛇乱走。临行时大姑特意叮嘱我,千万不要去院子玩,她上次在那里见过一条胳膊粗的大蛇,吓的半死。我这次很听话,连后门都没开过。我只在小镇上逛了好多圈,像陌生人一样好奇捕捉小镇是碎影。我不敢去水库玩耍,也没有去河边散步了,更没有去朝觐深山,因为老辈人是有说法的:山行夜奔,最忌独身。一个人走山路是会有些莫名的恐惧的,你看不见山里的那些生灵,可千百只眼睛却在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也许在红尘中张狂惯了的人,只有送进深山里教养,才能学会敬畏和谦卑吧。

在镇上独居的七八个晚上,我都睡得不踏实。邪恶的念头和被时光篡改的记忆抓住了我这个最软弱的时间围攻我。那些发指的东西我是不敢再想了的,现在反思,才觉得一个人生活是需要莫大的勇气的。人终究是社会生物,一旦脱离了群体,不因生存问题而亡,也会因孤独而死的——没有星期五的友谊陪伴,坚强的鲁滨逊也是无法在荒岛上生存的。不经意间,我似乎触碰到了一种穿越生死的亘古孤独。我妄想靠阅读萨特和博尔赫斯来打发它,可一放下书本,它又汹涌袭来。我想我是不应该一个人回到这个小镇子住的吧,尤其是在这样山风呼啸野麂嘶鸣的黑夜。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这座蛰居在我记忆上游的小镇,走的狼狈许多东西忘了带,想一个吓破胆的逃兵。虽然害怕,但我还是很感激这段经历,小镇的拒绝其实也为我指明了方向——你的家不在这,快滚吧!至少我还是一粒在俗世飞舞的尘埃,总比那些落定了的尘埃更值得期待吧。

直到今天,我也这样安慰怯懦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