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曲 (三则)

她们的倩影

风后指路 散文 感悟生活 2009-09-02 23:50 责任编辑:80后作家林星
旧站档案号:HXQ-PROSE-00112582
编者按

好一派伤情风格,读来令人畅快。作者用细腻之笔调铺展华篇,婉约而不失凝结;以高才之敏思诠释情愁,率直且不失轻柔,确是令编者钦佩,予以荐之!

【一煞?金缕衣,美杜莎】

(美杜莎,不是三头海妖,而是杜莎夫人。在高原旅馆曾看过一期介绍杜莎夫人生平的节目,喜欢这个玩蜡像的老祖母,喜欢这个题材,做小文留念。)

寂寂黑夜,明月是你的牌坊。

上帝既然给了你姣美容貌,一颗慧心,一双巧手,自然是要安排你来主演悲剧的——上帝可是最铁面无私的导演。上帝太严苛了,所以很多精彩的人生都不能善终——幸好,你很冷静。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既能教人堕入地狱,也可助人荣升天堂。一线之天,云泥有别,有人喜欢独自等待,有人情愿百年孤独,如是而已。

两岁丧父,十岁拜师,学得蜡像绝技,十七岁出师,入主凡尔赛宫,任职宫廷艺术总监。出生不幸,命途多舛,如此年纪就能拼出这样一份成绩单,已经难能可贵了。常人追求一世的荣华,你垂手已得,可祸兮福所依呐,谁让你是生在十八世纪末的法国呢?

十八世纪的欧罗巴,垂垂老朽,风雨如晦。三年不沐浴的路易十六正醉心于改良自己发明的高跟鞋和搜罗摩洛哥的新香水,他的雄心壮志不是要把法兰西折腾的千疮百孔,而是要引领全世界的时尚潮流。可喜的是他做到。可惜的是,醇美芳香最后只能和血腥味混在一起,杂交出一种骇人的哥特风情——路易十六踩着猫步走上上断头台的时候,一定也很享受这款他御手调羹出来的香水吧。

当攻占巴士底狱的城市英雄们,把昔日雇主好友的头颅交到你手上的时候,当他们威逼你把这些血淋淋的头颅制成蜡像,制成炫耀胜利的玩具的时候,你,会是怎样的心情呢?也许曾经,在长公主的闺房里,嬉闹之隙,你为她做过一只手模和一只脚模,然后她欢喜地送给了她的情人。可你绝对想不到,会有一天,在刀枪的嘲笑中捧起她的头颅。不能哭,不能显露悲哀,否则就是杀身之祸。摩挲着她的皮肤,摸出她的骨骼,再把药剂敷在这颗曾经尊贵的头颅上,就像给死去的好友做一个SPA面膜…

少女的你,在血泪冰霜中死去,从此你会有一个冷酷的名字:杜莎夫人。

历经生死,爱情于你已变乏味。一纸婚书,为求苟且偷生,哪怕丈夫只是庸人里的懦夫。你反感他,但你并不责怪他,虽然他会对你的过往发笑。你所念所想的,是如何离开腐朽的法兰西,靠自己的双手,建设自己的家园、事业和生活。绝情不是罪,也不是过错,而是明智的选择——为了让双方更能好好地活着。带着这种信念,你历经艰辛来到正值壮年的英伦三岛——追随你漂洋过海的是一船与你生死与共的蜡像。

你很轻松地放下了当年闺中小姐的身段,走上唐宁街,走上贝克广场,大声吆喝,推销你的蜡像作品:先生小姐们,您见过蜡像么,请来欣赏蜡像吧,只要一个先令…

这个浪迹江湖的妇人知道,她的蜡像比《泰晤士报》的新闻精彩。但是她没有政治抱负,更不知道她的蜡像就是栩栩如生的历史,她看到的只是蜡像的商业价值。但这就足够了,凭手艺靠勤劳吃饭,这是最光荣的了。不再要靠贵人宠爱,或者男人的青睐生存,也不需要当养尊处优的微生物。贝克街拐角处的蜡像馆,是她创业的成果,也是她一生的伟绩。

如今,每天都有专人擦拭你为自己做的蜡像,你的蜡像馆也不再是单纯的历史书,而发展成了万能的娱乐杂志百科全书。老蜡像上的鲜血似乎要时间的冲刷冲刷干净了,而能为蜡像馆招徕大把金钱的新蜡像则堂而皇之地抢去了所有风头。老蜡像无意间成了过气的小丑,只能在寂寥的角落里说说冷笑话了吧。而蜡像事业蔚为大观欣欣向荣,你看到了这样的场景,会欣慰了么

还是会怒其不争,老泪横流,静候知音,把你未说完的记忆入殓呢?

【二煞?短歌吟,秋千小】

春寒不识杨柳面,道是有情却无情。

磐石绝情西湖底,千秋自挂东南枝。

听说秋千,是起源于朝鲜的玩物。那个时代,女孩的世界就是闺房院子。不知谁家心灵手巧的闺女,素手折了一架秋千,于是无数姐妹们激动的眼睛和心灵,便一下子有了寄托,可以乘风飞到外面去了——虽然不过是匆匆一瞥,虽然怦然一阵狂跳后,心又会被带上枷锁,重新囚禁于金屋香房。但姑娘们是欢喜的,就是喜欢那飞舞的感觉,旋转摇晃也不会晕;就是喜欢在最高处瞭望,无论多么短暂也开心。打秋千,是闺房的时尚,也是对外界的窥探,更是囚禁心灵的一次放风。

一架秋千,不知承载了多少眼泪和寂寞。长眠西子湖畔的苏小小,不知可曾耍过秋千。世传小小乃江南名妓,总觉得有些不快。父母双亡,女儿孤身,不过就是邀了朋友开PARTY,吃个饭,吟个小诗唱个小曲什么的,怎么就成妓了?值得玩味的字眼总是有些特殊的暗示,不仅一开始就亵渎了真诚,还往往引得旁人歪想。这特殊标签是当时的人贴的,贴了一千五百年,可在现在追思哀悼她的文章里还是如此称呼,难道是伪情虚妄的文人骚客故意唐突佳人么?也不知那些堂皇的哀悼真情几分,而欲望又有几分。

灾难,可以把人打到,可以让人屈服,也可以让人孤傲。而冰冷孤傲的面孔后面,一般都会藏着一颗渴望真情的寂寞的心。她的心,也一直在十月的秋风里荡着秋千。她等的不是高官权贵,不是风流才子,而是一位可以陪她踏遍人间风景看尽喜怒哀乐的知音。这其实也是无数少女的终极梦想,单纯简朴,却又触摸不到。

她等了十九年,等来的不是倾慕她容颜的痴汉,就是无心停靠的匆匆过客。红烛哭干了眼泪,她无心再等了,干脆把性命赠与那伤寒病魔。在十九岁这最美的季节离开,是上天的成全。这是她微笑的遗言。

于是她的清高和美丽,像神话故事一样,留传在后世骚人的黄牙、食盘和酒杯中。

她忍着心伤,拿“十九岁离开即是成全”的话来抚慰自己,我们又岂能当真呢?生命是一种可能,而不是一种绝对。不经历过人生,又岂能一语断言,明天明年不会比这飘零的十九岁更美好呢?

小小的人儿不爱出声,小小的人儿还不敢出门,小小的人还不会自个心疼。只爱看着花儿草儿蜂儿蝶儿笑,

只爱弹着琴儿哼着曲儿吟着诗儿哭。寂寞回来他还没有来,寂寞走开他还在那猜,如是而已。独自打着秋千,从东方鱼白到黄昏再到深夜,实在太累了,不若在荡到最高处的时候,绝情微笑,展翅高飞。

伊人去了,秋千还回荡却在岁月的涟漪里,静听着下一段爱情的开落。

【三煞?长相思,苦梦露】

看《中国散文选》,读到一篇关于女性的文章,若有所思。

文章里说,在国家社会,主体意识是男性的意识,游戏规则也是男人设定的,审美的标准也由男性掌控。鲁迅也指出:在旧社会,女人倒了霉,像牲口一样在项颈上、手上、脚上,全部锁上了链条,扣上了环儿——虽则过了几千年,到了新时代,她们还要镶上珍珠宝钻,更加沾沾自喜,殊不知这项圈、镯子、戒指都是女奴身份的象征。

在作者和鲁迅先生看来,女人之于珠宝首饰的虚荣,实则是男人的圈套。为了得到女人,男人喜欢用珠宝名利做诱饵。但是我认为作者和鲁迅先生都激动了,以至小看了古往今来那么多女人。聪明的女人多的是,她们就真还识不破男人的伎俩?解释只有一个:她们其实是心甘情愿嫁给珠宝,嫁给名利,嫁给虚荣的。爱情是假的,婚姻是假的,唯有生活是真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虽然伟大的经济学家都是男性,但那些经济学规则早被女人摸透了。女人喜欢装傻,乖乖钻入男人的浪漫圈套。而当一种现象成为习惯,成为了约定俗成的规则,那后来者就会失去判断和反抗的勇气,并奉此为圭臬。缠小脚的陋习也是来源于此吧。

喜欢女孩干干净净素颜的打扮。素颜并不是因为懒或邋遢,而是自然美。男人一般注意女人的骨感肉感质感性感,却忽略了女孩的灵感。在珠宝首饰和浓妆的掩藏下,男人又怎能欣赏女孩最真实的可爱呢?

“性感女神”玛丽莲?梦露唱过一首“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我想她唱这首歌时的心情可能是惆怅,可能是感伤,但一定不会是快乐的。她拥有倾国倾城的容貌,全世界男人都为她迷倒,她真会钟情那冷冰冰的钻石么?哦,钻石,只是她同命相连的朋友。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佳人已去,空留足音。

其实,还有一句不怎么恰当的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少红颜躲得过名利的暗箭呢?又有多少人可以抵挡金光闪闪的钱币诱惑呢?——也许是我这个旁观者太聒噪了吧:你又不是他们,你怎么晓得他们就是心甘情愿受死的,他们对钻石的爱不是发自肺腑的呢?让他们痛快的死去吧!

哦,只有钻石才是女人最好的朋友呐!

眼泪成灰,相思入土。也不知那一枚枚承载着女人们友谊的冰冷物件,是否记得那些薄命女子胸膛里的温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