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是可以融于本身的
曾经看过张晓风的《提醒幸福》(现在的中小学课本也有这篇文章),那时觉得
张晓风说得挺对的,的确我们总是很随便就忽略身边的幸福,而待到失去之后方后悔
莫及,可是后悔却是无济于事的,失去了你就无法再追回。所以提醒幸福是有必要的, 那样我们才会更加珍惜,更加懂得如何去关心别人,如何让自己保持快乐的心态。然而后来我却发现张晓风说得并不全面,为什么我们就只能提醒幸福来让自己快乐,为什么就不可以让快乐融于本身而让自己快乐呢?我发现里面一定大有问题。
我不知道是不是可以把心态或者说是心情拿来分类,这里请暂且允许我这么说。心情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吧,第一种是快乐的;第二种是快乐与伤心并存的;第三种则是伤心的。通常我们都认为快乐与伤心并存才是正常的,因为每一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一直是快乐的,所以应该让伤心与快乐并存,所以我们就很习惯地就认为人不可能一直是快乐的,而至于伤心却很多时候是属于病态的。于是,我们就很理所当然地认为快乐与伤心并存是正常的,而一直快乐或者一直伤心则很可能是病态的。但,我想告诉你的是,其实你错了,其实你完全可以把快乐融于本身,如果有兴趣的话,请接着看我下面的论证。
你认为快乐与伤心应该是并存,而且这样的心态才属正常的,那么也就是说快乐与伤心并存是你选择的。那么,我问你,我为什么不可以把快乐融于本身?你凭什么认为我的选择是错的或者说我是强词夺理?既然你都可以选择快乐与伤心并存,那么我就可以选择把快乐融于本身。如果你硬要说我是强词夺理或者说我是太唯心主义,那么我也可以告诉你,你选择快乐与伤心并存也是你硬要的也是你的强词夺理更是你的唯心主义。既然你都有选择的权利,那么我就有选择的理由。所以你不能否认快乐其实是可以融于本身的。
当然,把快乐融于本身并不等于不能允许伤心的存在。因为每个人的一生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总是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挫折或者麻烦,于是不免会伤感起来。但,问题是你已经把快乐融于本身了,那些感伤就会比较容易被快乐反弹开去。于是,可以得出一种论述:快乐基础之上的悲伤并不怎么悲伤,悲伤基础之上的快乐并不怎么快乐。
请注意的是,我说把快乐融于本身是需要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爱”或者说是“无愧于心”,也只有具备了这个条件,你才能把快乐融于本身,否则,你脱离了“爱”或者“无愧于心”而得来的快乐,其实是很容易被抹杀去的,那本不是真正的快乐,请原谅我的坦然。
可以归于一句话,那就是:爱是生命的源泉,努力向上是对爱的最好诠释。
(附:我是99%的唯物主义者,1%的唯心主义者,或者也可以说我99%相信现代科学,1%的相信未来科学,而这未来的科学也可以说是神吧,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神是科学的延续,科学是神在某段时期的阐述。记得爱因思坦说过这样的话,他也不知道到底有没存在上帝,而我是允许上帝存在的,因为人的发展是无限的,将来人会发展成为什么样子,你也不能确定,所以你不能否认神的存在。对于这个问题这里不便讨论,这篇文章也就到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