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只狗

陆上的梭鱼 散文 挚爱亲情 2009-07-17 23:14 责任编辑:三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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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一篇很新颖的文章,文笔老道,语言娴熟。用拟人化的手法,通过一只没有名字的狗对自己命运的述说,表达了对家庭温暖的真情渴望和呼唤。

我是一只狗,一只没有名字的狗。其实有没有名字对我都无所谓,这里没有多余的人家,偶尔有路过的人都是扛着锄头、背着柴火,步伐沉重但匀实,透露出些轻松。

现在太阳正好,我躺在阳光里,眼巴巴地望着那些来回踱步的鸡,带头的是一只有着红彤彤冠子的公鸡,只要一见食物,它就发出“咕咕”的叫声,拍打着翅膀,神气十足。“哎!”现在我只能有眼热的份,曾经它们都逃不脱我的手掌,一个个不过是做了我皮囊下的脂肪。

主人把吃剩的食物扔在我狭仄的狗窝里。每天我忠于职守换的只不过是半碗稀饭,偶尔还有半个馒头,那一定是小黑剩下的,我是外人,寄人篱下。小黑是这家主人的小狗,和我同类,但它只和小黄玩。那只小猫有些骚,它们两个天天滚在一起,互相瘙痒,还睡在床上,躺在主人夫妇中间,半夜还吵得人睡不着。

每天我都会狂叫,他们老是训斥我,其实,我的卖力只不过想换一碗可口的饭。无奈那条可恶的猫狗情侣占去了我的食物,加上这里常设麻将桌,主人不让我叫。于是,我大片的时间就是在阳光里整理我的思绪,想起往昔的时光以及曾经的几个家。

我的第一个家

我的第一个家是不清晰的,在哪呢?阳光烦人,晒得我思绪混乱。

其实我对第一个家的记忆简直乱极了。如果你能想像农村那些多子多孙的家庭吃饭时的情景,也自然能想到我们这些兄弟姊妹吃奶时的样子。我们一道上路的有十个,命运决定了我和他们必须搭同一辆车。狗类要说比人类差远的地方就是缺乏爱,母爱与同胞之爱。拿吃奶来说,大家为了自己的肚子,奋勇争先,手脚并用,嘴巴此时是开路的先锋,自然用不上。“嗨,嗨,好家伙!”主人为了维持秩序,一把掀开我们,可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智慧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何况,母亲胸前的餐位供不应求,还有几个同胞兄妹喜欢衔着奶头不丢。唉,狗和人类一样,一生下来就注定在拥挤中度过。

吃奶真是一件体力活,为了减少消耗,我用一半的时间思考如何掘取第一口奶,再用另外一半时间来思考哪里有更诱惑的食物可与奶水媲美。自然因为年幼,这一切均在眯缝着眼躺在阳光中完成。我终日打盹,久而久之,思维能力迅猛发展,对外界的适应能力也越来越强,能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腹中食”。

这样的日子倒也悠哉,却不长。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有一天,一觉醒来,不,应该说是被闻所未闻的声音扰醒。哇,真是一番新天地。周围有“哞哞”的叫声,有“咩咩”的叫声,还有“哼哼叽叽”的叫声,当然是不是有讨厌的苍蝇的“嗡嗡声”……吵闹的像沸腾的开水,随时把人烫伤。

一个怯怯的小女孩蹲在我的脚边,大概十二三岁,她的手抚摸着我的身子,痒痒的,很舒服。主人忙不迭似地把我捧上了天:“你看这小狗多可爱,能天天陪你玩,长大了还能看家,你家大人也会喜欢的,买回去绝对不会怪你的……”

当然,这都是他随口胡诌的。我估计他看这个小姑娘不识货,才挑我这么条既懒惰又灰拉叽的没人要的次品给她。虽然我心地淳厚但一想到能脱离那个众口争食的家就捡便宜卖乖。

十元钱成交,我的身价显赫,高价出售。小姑娘抱着我进了一家院子,院子里立马叽叽喳喳起来:“你真傻了,十块钱买个这样的杂毛狗!”

“耶!还怏不叽叽的,恐怕养不活吧!”

我的心里“咚咚”跳得厉害,好在小姑娘没有把我退回去的意思,只是暂时寄养在这里。

那是她三叔家,理亏她不敢把我带回自己的家,怕父亲骂她,毕竟是用买菜的钱换来的。农村的钱都来之不易!

不管怎样,我脱离了第一个家。

我的第二个家

在小姑娘的红薯、稀饭的滋养下,我的身体渐渐舒展开来,慢慢长高,终于长得像模像样,于是结束了“金屋藏娇”的日子。

我的乐观生而有之,即便只是一条寒门贫狗。人们美好的记忆就是从共患难开始的,来到小姑娘的家,这样的箴言简直不需求证。柴扉做的小门在绿树成荫之下,略显单薄。没有关系,狗类向来知足常乐,一根骨头啃起来也是美味佳肴。

为了方便起见,最好还是介绍一下这家的家庭成员。一个老汉,自然成为我的主人,他的脸上整天愁眉不展;小姑娘,我的小主人,活泼可爱,天性喜动;从这父女的交谈中得知,还有两位成员,一个读大学的大女儿,一个在外打工的儿子。连带我,这个家庭共有五口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人类总是将希望寄存于四脚动物,譬如张贤亮的《邢老汉与狗的故事》,而且在此后漫长的岁月中,的确是我与老汉相依为命。

这个家不比我从前的家,但是静谧,出一口气都弥漫着青草的味道。周围没什么障碍物,只有主人的两座房子孤零零地坐落于天地间,没有楼房那么气派,倒也气宇轩昂。最快乐的是,我有最大限度的自由,主人每天早出晚归,只与我打个照面;小主人呢隔天赶集卖菜,不卖菜的时候就上地干活,要不就是和小伙伴打牌、踢毽子。

至此,小狗我正式当家。虽然我们狗类崇高至上的荣誉是做“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这种说法让我们带着镣铐跳舞,一条铁链决定了我的同类只能摇尾乞怜或是谄媚,“朋友”二字不敢遑论。我们的祖训则是:在人类的家庭中建立我们的根据地,繁衍后代。但是凡事都有个例外,譬如我现在就做着“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大事,谱写狗类历史上辉煌的新篇章。我没有任何束缚,为了表示我的尽忠职守,整日在荒草中跌打滚爬苦练看家本领,无奈始终没有异常的人或动物闯进我的领地。

但我从不气馁,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总有一天,我的抱负会实现。

有一个春日的早晨,主人打着手电筒背着一个蛇皮袋子,斜侧着身子把门顶开,他在门口摸索了半天才慢慢腾腾地把门锁上。小主人跟在后面,抖抖索索地跟在后面,我从他们扫帚般的身影中觉察,主人将他身边最后一个孩子送走,每一次他都是如此般坚定而又踟蹰。

回来后,主人唤了一声“狗娃儿……”再也不说话,披衣坐在床上,点烟,咳嗽。

尔后的日子,我和主人相依为命。

日子自然是清苦的,粗茶淡饭在所难免。苦就苦在,有时主人一连几天不回家,干建筑的人总是这样,不在乎远近,只在乎有活干,有活干就有钱赚。就算是他每天到家,中午照例不开火,只在早上给我留下一些填饱肚子的东西,往往一天下来,我两眼冒金星,心生恨意。

据说,人类从孔夫子开始就满嘴的仁义道德,什么“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实,狗有狗德,也懂得自律,只是魔鬼与天使只有一念之差。“仓禀粟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人类尚且把经济视为人生之大义,况且狗类。我本是一条与世隔绝的狗,现在准备向尘世挺进。这里的地势一目所至,没有几户人家,但有许多鸡类。

真是天助我也!闻到那些鸡的味道,我的肚子咕咕乱叫,饥不可耐。我下定决心,缓缓地跟在那些雏鸡的后面,趁那只花母鸡不注意,纵身一跃,扑向一只小鸡,咔嚓一声,那只小雏鸡来不及喊叫,就被我的伶牙俐齿把喉管截为两断,成了我腹中之物,至于鸡毛随它去吧,主人门前遍是荒草。

习惯大概是个好东西,就像鸡刨食一样,一旦养成,改不了。对于恶习,人们总是说,狗改不了吃屎,大概这话已与狗性联系在一起。既生而为狗,具有狗性,是没有办法挽回的事情。所以吃鸡渐渐成了我狗性的一部分。

东方既明,宇宙正在微笑,玫瑰的光吻红了东边的云。我在窝里伸了伸腿,似乎想起一件事,啊,对,是刚才的叫嚷声。池塘那边大红房子的女主人尖叫的声音:鸡怎么又少了一只,谁这么缺德,专偷半大不大的鸡……鬼知道,再睡。门外有阵脚步声!耳朵竖起,像雨后的两枝直棱棱的萝卜叶;探头,直立,摇尾巴……不好,那声音和脚步一起在门外打转……哎呀呀,这里这么多鸡毛……一定是那条狗,平日看它焉不拉叽的,造孽啊……糟糕,主人还未出门,怎么今个儿破天荒……

还是顺着墙根溜出来为好。说到做到,身子一个劲儿后退,到了草丛边,一转身,冲进去,抬起头来,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抖了抖身上的毛,向空中闻了闻,觉得精神十分焕发。然后又伸了个懒腰,就地磨了磨脚指甲,后腿蹬起许多尘土,沙沙的向荒草扑去,非常得意。哈哈,抓我不着。但是心里挺内疚的,毕竟“偷鸡贼”是不雅观的帽子,扣上去昏天暗地的。此事对我来说,不过是罪有应得。对主人却颇为不公。如此想来,也便少了往日那几许英气,垂头丧气的,一时间也忘了一大早还未有任何充饥之物。

唉,可恶,那群不知深浅的鸡又窜了出来,咕咕乱叫。我龇了龇牙,舔了舔舌头,把头一低,准备像往常一样叼一只。但又忍住了,悻悻地回到了家门口,盯着那冰冷的食物,主人终于走了。

大家都瞧不起狗,骂人的时候便比之以狗:走狗、狗娘养的、丧家之犬、狗屁不如……唉,我看有些人恰如一群疯狗,不该以同类作比,无奈疯狗使我近而远之。在我游荡村子的时候,也便识得种种同类,像以主人自居的,如狼似虎的大黄,凡经过它门前的狗都得拱手作揖,夹着尾巴,我每每都绕道而行,避免冲突。不过,也有些令人怜爱的狗仔,譬如小灰,它那么点如一团绒球,在路上摇摇晃晃的。高兴了就满地打滚,不高兴了就汪汪乱叫。不过,它和我一样经常没有食物吃,所以我总会从牙缝里挤一点给它。而且,我的主人见了它,也总会扔一些食物与它。

……

就这样想了一整天,黑夜降临,主人骑着他那辆似乎将要散架的自行车咔嗒咔嗒碾在小路上。他翻身下车,往前一推,车便稳稳地靠在墙边。我围着他的脚乱转,但他没了往日那种耐心,一脚把我踢开,等我醒过神来,他的手中多了一条铁链,朝我走来,坏了,一定是东窗事发。也罢,认命,于是我站立不语,主动把头伸进铁链之中。亦步亦趋地跟着主人,他将我拴在门口,然后进屋拿了瓶白酒,一手拿着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丢给我半个,剩下的,他用力啃着,咀嚼了半天,只见喉咙一会儿凸一会儿凹,我呆望着他整个空洞而黢黑的脸,听见咕哝一声,馒头顺着酒带进了他的身体。

酒真是个好东西,一阵微红从主人脸上泛出来,浅浅的,皱巴巴的……他开始长长地絮叨,把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都搬了出来,说2003年的夏天,阴雨连绵,他天天在雨里奔波,才勉强借了三千元将女儿送进大学……说《我爱我爹》那出戏演的真好,可惜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那个福分,三个孩子都在外面……说信用社那些催债的人把他告上了法庭,因未还完上一辈的债,害他白白出了500元的出庭费……

我听着听着,眼皮越来越重,终于支持不住蜷缩在他的脚边,和夜一起沉向西天。这样的话,听多了,是理解,也是厌烦。

当然,我们也有快乐的时候,2006年的春天,瑞雪盈门,三个孩子陆续回来。漫天飞舞的雪花,带来的不是寒冷而是温暖。我澡雪自乐,偶尔从屋里擒住一双咧嘴的皮鞋,在雪地里打转,引来一阵罕见的嬉笑声。那笑声里包括主人苍老的、浑浊的、嘶哑的、亲切的笑。见此情景,我更加卖力,一会儿,雪地里满是我的爪痕,像梅花,簇拥着……

屋内靠墙的地方,火焰跳动,不时有几缕淘气的火花窜进怀里,惊得小主人连连叫嚷:“我的绒衣……”偶尔,因为刚丢进去的木柴太湿的缘故,浓烟四起,呛得人只想往四里躲,但又不愿意离开,于是,都歪着脖子用手拼命地扇,一边扇还一边嘻嘻哈哈:“烟、烟,你别烟,别往你老大姐这儿烟……”这是老大的声音。

“烟、烟,你别烟,别往你老大哥这儿烟……”老二也大叫起来。

“烟、烟,你别烟,别往你老大伯这儿烟……”小主人与主人靠得最近,也最活跃,叽叽喳喳个不停。

烟柱不知该往哪里逃窜,忽然,主人鼓足了劲,对准镂空的木柴,猛地一吹,火苗窜了起来,终于把浓烟吹散。小主人连叫:“还是爸厉害,一吹就散。”主人抿嘴不语,笑容却荡漾在深深浅浅的皱纹里。

“爸,我们给狗起个名字吧!”小主人提议道。

“叫包弟怎么样?”老大说,巴金曾经有一条狗就叫“包弟”,赶个时兴,来个名人之狗的名字。

“包什么地,家里的地已经够多了,种都种不完,一季儿麦子吃三年,你们都不在家,用不着那么多地……”

“太上皇发话了,不能叫包弟。”小主人每每回家就戏称:老大为大小姐,老二虽是男孩子,但是秀气腼腆被誉为“二小姐”,她自己是三小姐,至于主人嘛,脾气暴躁,动不动发火,自然就是太上皇了。

“那叫阿黄,毛是黄的,最普通。”

“那狗挤到一块儿,它还以为是叫别人家的呢!”老二笑了。

“叫海丽,和我们一样,亲如姐妹!”

“还海丽,它是条公狗好不好!”小主人不满。

……

主人好像不太关心此事,低着头用火钳拨弄木柴,让火更旺一些。

“就叫狗娃儿,狗娃儿,狗娃儿,起什么名字,你叫狗娃儿看它有反应没!”小主人鼓着嘴说,争来争去还是没有一个名字,我唯一的一次被命名的机会就这样流产了。

我趴在那里,眯着眼睛,烤着火,一种幸福慢慢从心底流了出来。暗想,在以后的日子里天天都像过年多好,吵吵嚷嚷,热热闹闹,满屋的笑声包在包子里,包在饺子里,洒在饭碗里,散在荒草里,还有我的心里。

可惜这样的日子极其稀少,我记得大年三十下午上坟的路上,村里的人说一家终于团聚了,这话听得主人身体颤栗了一下,脸上却满是幸福。

是的,主人的幸福在大年初一那天如夏日的荷花一样绽放,芬香扑鼻,把整个脸都映得红红的。

“站好,别动,拉链这样拉,扣子这样扣……”

“看看,咱爸是不是年轻了十岁……镜子,镜子……”

“来了,咦,真的,好看,好看……”

“我出门去了,儿女的温暖穿在身上……”

“爸,你今天不等人来拜年了,这么早就去茶馆……又不会打麻将,现在都不玩蚂蚁桥儿(一种老牌,形如卜卦,打法类似麻将)了……”

“呀呀呀,别叫,显摆去了,爸现在是穿了新衣高兴,走,我们自己拜年去!”

现在想来,年在咱中国人的眼里岂止是团圆饺子,实际上是一种温暖,驱走一切寒冷的温暖。只可惜,这样的温暖在今天是越来越少,你不看,整个村子就像一团被黑影包裹的氤氲的暮气,里边全是老人和小孩,年轻的以及能干得动活的人都出外打工,把孩子像包袱一样丢给老人,老人接过包袱又用幼儿园的形式把他们托管。

我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时候能比这过年快乐。但是,年又是短暂的,初五即为破五,可以出行,人们陆续走了,到了元宵整个的年都过完了,烟花一绽放,村子一哄而散。静谧复归静谧,我的生活重新像炒剩饭一样,无滋无味。

我天天盼啊盼啊,以倒计时的速度哗啦啦从心底把日子争着数一遍又哗啦啦将它倒着数一遍,却发现这样的日子丝毫不因我的企盼而有所减少。甚至,日子有些急就章的感觉,幸福再也没有来过。这一段的日子对我来说是空白,所以当我回忆的时候只能跳过去,因为小主人们也不愿提起,我无从得知。第二年的春节,也就是2007年,团圆时已是三人,只不过是一个冬天的距离,却隔断了几个世纪,在宽敞的新房里少了主人愁眉舒展的笑,窗外依然是白皑皑的田野,四周平白多了一排排的人家,我也安稳地躺在舒适的楼梯间里,但是,主人在哪里,我不知道,孩子们也不知道。

据说,主人幻化为一个孩子,因为找不到回家的路,成了别人的孩子。我在等待,有一天打开大门,发现门口站着一个孩子,酷似主人的脸。

但是,这一天能来吗?我不知道。

第三个家

我的第三个家能叫家吗?我一直思忖这个问题,它其实就在主人的旁边,因为我无人看管,而他家又需要一只看家的好狗。所谓的好狗大概就是凶恶和机敏,不食人间烟火,不为富贵名利所诱惑,一心把好过门关。而我恰是这样的一条狗,外貌酷似狼狗,将嘴一伸,半蹲身子,用气宇轩昂四个字形容再好不过。又因为历遭磨难,早已学会察言观色的好把式,想进门一切凭主人颜色,至于主人不在家嘛,休想跨进大门半步。

虽然我没有选择的余地,但是考虑到这个家离主人很近,能守着那个空家,还能在夜晚偷偷潜身回去,重温旧梦,所以我还是忠于职守。无奈,该户人家的男人是一酒鬼,四处酗酒闹事,不理家务,回来只知打骂老婆孩子,我自然也成了出气的对象。每每归家,我都躲着,还是逃不过那重重的一脚,加上满院的猪牛羊,哪有我吃饭的份。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我们狗类的经虽然少不了谄媚和妥协,据说掌握这两招便可横行天下。但是,在我看来主人才是最主要的,一个主人就是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堡垒,主人好了堡垒自然是安全的、舒适的。这个主人如此,我能怎样。于是恢复恶习,偷鸡闯祸,闹得鸡飞狗跳,四下不得安神。

一时间,我成了附近几户人家的祸害,人见人恨,如老鼠过街。于是,我也饱尝了棍棒之苦,还被牵到大街上,贱卖掉了。

如果一个地方只留给你痛苦的记忆,你是不愿意打开这个话匣子,一不小心牵动那根会哭的神经,眼泪扑扑扑打湿了毛发,不能惹来同情和怜爱弄不好还轻则辱骂重则殴打,所以还是忘了它。

日子回到了眼前,也就是现在的家,第四个,如此频繁地更换家庭可见命运对我的不公。其实细细想来,吃不饱的痛苦一直纠缠着我,但是为什么只有第二家那么亲切、温暖,大概是一种能当家的感情,一种共患难的真情。

只可惜,那种感情随着村庄的消失和主人的离去埋在了地老天荒处,我的回想只能令自己伤神,但是又能怎样呢!村庄是和老人连在一起,而老人又和狗连在一起,所以应该说村庄是和狗连在一起的,狗的命运就是老人的命运,沉沉浮浮,由不得自己。不知我的主人到底在哪里,还能不能感受到这一片肺腑之言,我在等他,和他一起回到村庄,把新盖的楼房留下回到村子里,回到那片支支蔓蔓的荒草中,在过年的时节用欢声笑语点燃它们,岂不是很幸福的事吗?

所以,别让村子老去,别让年轮转动,我还是那条没有名字的狗,你还是我的主人,这样不是很好的事吗?主人,我在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