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老大妈

心田轩 散文 随笔小札 2009-07-17 12:58 责任编辑: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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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看到街道、公园的垃圾,看到公共场所被破坏了的设施,我就想起了罚款的老大妈。如果人人都自觉的保护环境,不乱扔垃圾,那么我们随处都能欣赏到更亮丽的风景!

“五一”假期,时值壬午3月,山绿水绿,春光明媚,气候温和。我也学着赶了一回时髦,带着两岁半的女儿到县城唯一的去处——北山植物园游玩。

看到了满园的竹子、月季、木瓜、石榴……也看到了穿着不同服装的男女老幼、中小学生和一些熟悉的面孔,还有那高档小车、摩的……但让我看到眼里、气在心里的是那些扔在草丛中、道路边各式各样各种色彩的食品袋、食品盒、易拉罐、啤酒瓶和那刻在凉亭柱上的“×××在此一游”……

于是,在我脑海的记忆库里出现了一个“信号”,那是储存了lO多年的信息。1985年,我第一次去北京,看到什么都新鲜。在王府井,第一次看到一位老大妈将一张罚款单扯给了一位随地吐痰的外地游客,并让其擦净了痰迹;在天坛,一位大约6岁左右的小男孩,将饮料盒未投进垃圾桶内,掉在了垃圾桶外,老大妈令其拾进垃圾桶,罚了带小孩的大人5元钱;在前门,一位穿着讲究,戴着眼镜,可谓风度翩翩的游人将烟蒂扔在了地上,一位老大妈令其捡起烟头,扔进大约10米外的一垃圾箱,并罚款5元。游人不服:“我已将烟头捡起并投进了垃圾箱,不应再罚款。”老大妈说:“这是规定,为了让你记住以后不再乱扔垃圾,所以才罚款。”游人还与老大妈争执,老大妈说:“争一句罚款增5元。”游人还是相争,老大妈扯下10张罚款单,游人还想说什么,老大妈又说:“不然我们去治安队。”游人只好掏了50元罚款,但很生气地夺过罚款单,撕得粉碎,又扔在了地上,老大妈再次扯下罚款单,这次游人没有争吵,很不情愿地再次付了5元罚款……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1987年与妻子一同去北京,也是度蜜月,在颐和园妻子坐在湖边长凳上休息,临走时忘记垫坐的报纸,一位老大妈追上我们说:“请把你坐的地方收拾干净。”我妻子很客气地说“噢!对不起”,并跑过去捡起了纸张。老大妈还是毫不留情地扯下了罚款单,我掏了5元钱的罚金。那个年代,5元钱可购50个鸡蛋,18碗凉粉,2公斤大肉,总之,5元钱罚去了我18天的早餐,3天的生活费,尽管没有与妻子争吵,但心里不免有点生气。妻子感觉到我在生气,便提出:“这里照张像,背有孔桥、湖水,前有卧牛、树枝,应该很有纪念意义。”我们互相照像。妻子用分散注意力的方法,让我气消云散。

后来我没有去过北京,也不知道北京的街头现在是否还有罚款的老大妈,但我看到街道、公园的垃圾,看到公共场所被破坏了的设施,我就想起了罚款的老大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