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者

漫步人生 散文 感悟生活 2009-07-02 10:45 责任编辑: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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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喜欢唱歌,可是没有受到专业的训练。每天放学回家干活的时候唱,无所顾忌地唱,常常引来别人的赞美,心里乐滋滋的。家里那款小小的收音机都已经记不得它的模样,只记得当时很多很多的歌都是从那里听来并自己学着唱。没有歌词,就边听边记,能记多少就多少。

第一次登台唱歌是在初中,唱了两首:《大约在冬季》和《三百六十五里路》,老师和同学们感觉都很好,回家后很久还在回忆手拿话筒的感觉,真是太美了!读师范时,因为擅长唱歌,被老师安排在班里教唱,那时,特别喜欢潘美辰,喜欢她一身黑衣的酷样,喜欢她冷漠里那充满野性的味道。自己有点钱可以买歌书了,薄的、厚的,很多。一下课就打开歌书,旁若无人地唱,青春时期所有的复杂的情愫都在或浅或浓或高或低的旋律里共鸣……毕业联欢会上,我和同班的一个男生合唱了《你走你的路》。当时,穿一件黑白格子的高腰衣服,一条时下流行的黑色筒裤,自我感觉好极。可因为感冒发挥不是很好。不过,那种感觉永远不会忘记。

刚上班那会,楼上张老师家买了音响,每次一听到音乐声从楼上肆意地泻下,我的心就狂跳,只一个声音:快去,快去!于是,我成了他们家的常客,《雾里看花》这首歌可以把它演绎到我的极致。只要是抒情的通俗歌曲,我都会用心去唱。爸爸战友的儿子也在那个学校,他的电子琴弹得非常棒,我们几个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经常聚在一起,弹琴的、唱歌的、还有疯舞的,不亦乐乎!那种洒脱,那份自在,真的很是令人回味。细雨迷蒙的下午,一盏昏黄的电灯,一曲缠绵缱绻的《一路上有你》,一份永远留在记忆深处的感动……

以后的几年里,唱歌依然是我的最爱,和同学相聚,最不能舍弃的娱乐项目就是OK,还好,几个要好的同学都喜欢,于是,城里的音乐厅我们是熟客。有一次,和同学小红早上起床就去找唱歌的地方,走到效果最好的电影院门口那家,通过电话联系上老板,硬是把他催到我们唱了一上午。小红是英语老师,她喜欢英文歌曲,每次必唱《My Heart Will GoOn》和《Yesterday Once More》,她的声音有点沙哑,唱来很有点味道。老公知道我喜欢唱,经常舍命陪夫人,周末,等女儿睡下,我们一起去OK厅,他那首《朋友,别哭》说是专为我演唱,每次我都有流泪的冲动。我们可以唱到深夜一两点,直至精疲力竭,不想再唱。有时也带上女儿,她不唱,可很多歌曲她也就慢慢地学会了,在家时唱出来,令我们大吃一惊!

到了成都,学校搞期末活动时,也可以唱歌,我是坚持到底型。不知道为什么,拿到话筒就有感觉,几个年轻漂亮的女老师为我“伴舞”,说是伴舞,其实就是拿着垫沙发的布围着我乱舞,我唯有闭眼才能不至于大笑,影响正常发挥。现在想起当时狂欢的场景常常忍俊不禁。一学期的辛苦,在一腔一调一颦一笑中化为乌有,只感觉到全身心的放松,透彻的通体的酣畅。有一次,我把辅导作文的学生带到新华公园参观,在等待的时候,我和女儿看到一群老年人在栅栏边开辟了一个唱歌跳舞的地儿,我也就兴致盎然地点了几首歌,唱了起来,随后,向同事提及这事,她还笑话我说那里你也能唱?

像我这样为之痴迷者,家里早该备齐音响,满足了我这点小小的爱好吧。可他又偏偏是一个对音响音质要求极高的人,他也经常带我去逛家电市场,能够上眼的很贵,一万多的是很满意,可是又太不划算。因此,现在,依旧是兴致来了去音乐茶座,依旧是对唱歌痴迷不已!

用歌声为喜怒哀乐找一个出口,用弦乐为生命增添一些律动。高兴时,一曲悠扬的萨克斯,任那如水的音符划过心海,把一个纯粹的自己交给它,穿过湖面,轻拂月色……落寞时,一首首悱恻的老歌,哪怕泪流,也干脆透彻,有了解脱的理由……

不管是否有倾听的观众,我依旧是一个歌者!——用热情吟唱的歌者!

后记:这是以前发表在博客的文章,如今家里已经装备了一套音响,能够满足偶尔来临的唱歌兴趣。每个周末,哼几首老歌,为一周来压抑的情绪找个出口。虽不是什么专业的唱法,设备也只是一般,可对于像我这样喜欢宣泄情感的人来说,也是一种难得的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