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林

李金钟 散文 友情天地 2009-06-01 12:29 责任编辑:月季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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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朋友,从小一起长大,友情温馨在心间。肝胆相照,一起携手而行。文中浓郁着友情,且感情真挚饱满,语言朴实生动。问好。

人生三大情感,亲情、爱情、友情。亲情与生俱来,真正称得上的爱情实在难得,唯有友情与我们不离不弃,广泛存在于人际之中,且因人而异。

我有许多好朋友。

林,是我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之一。

我们相识在“文化大革命”后半期的1973年,那时我俩都在上初中。父亲当时在林所在的老家粮站工作,父母望子成龙的愿望,使我由老家转学成为酉水学校初中一年级的插班生。干部子弟,平川大坝来这个山区学校插班的我,很快便适应了这里的学习环境。随之而来的是,班学习委员、校团支部委员、校宣传队副队长、全县唯一的少年民兵排排长、学习尖子、乒乓球好手,那时的我用“风华正茂”这个词绝不过份,所有的才华在这里展现,耀眼的光环在头顶闪烁。我成了学校的名人,也成了许多同学的好朋友(一方面是本人天生好交朋友;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能央求父亲帮同学们用玉米等杂粮换一点大米)。

林是这些好朋友中的一个。他性格开朗,待人热情,为人厚道,乐于助人。在班上,我年龄小,力气弱。正如当地人流传的一句谚语:“坝里(平川)娃嘴硬,山里娃腿硬”。林大我两岁,个子高,力气大,有一副结实的好身板,一次能挑300斤的重量。那时候,农村人穷,山里人更穷,山里娃上学家里出不起学费和每周在学校灶上几角钱的蒸饭钱,全靠自己上山砍柴、割龙须草卖掉作学费。我父亲是解放前参加革命的老干部,月工资49.5元,当时称得上是高工资,父亲供我上学并不困难,可我喜欢和同学们一道去砍柴、割龙须草、拾板栗。花自己挣的钱心里舒坦、高兴。一道去的同学们个个扛得重,跑得快,唯独我扛得少,走得慢,次次在后面耍尾巴,而每一次都是林扛回自己的之后返程接我十多里路,帮我扛。我跟在后面一路小跑,撵都撵不上。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林、小明、刘政、延顺、世存等几个同学的关系越来越亲密。白天,我们同吃饭,同学习,同玩耍,晚上,我们在教室上面的木板楼上同睡一个浪荡铺(即大家同在一个地面或楼板上铺上褥子挤在一起官铺私盖),山里臭虱、蚊子、跳蚤多,晚上睡不着,半夜起来点着煤油灯,嬉笑着抓跳蚤,捉臭虱,高兴、开心,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地想起来偷着笑。

时光如梭。初中毕业后,通过推荐,我到智果中学,小明、刘政、延顺、世存等几个同学到槐树关中学上了高中,可林被砍了下来。林的学习成绩并不比别人差,只是因为父亲解放前担任过伪中学校长而被剥夺了上高中的权力,尽管我们都愤愤不平,然而在那个社会被扭曲了的年代,家庭出身是人生命运的决定因素,谁也没有办法。父亲一介书生,只是因为当了几天校长的“罪过”,儿子便要以失去上学的权力来“抵罪”。林小小年级,只能同大人们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林弟兄五个,他为长子。林在我高中毕业后的第二年,也就是1978年,离开家庭,要从东山到南山当上门女婿。许多人不理解,可我理解他内心的苦,他是想离开这个家庭出身。结婚前三天,我就从百里外的家乡赶到他家,给他帮忙张罗。晚上,我俩睡在一起,谁也没有瞌睡,我们聊呀聊,聊得很多,聊得很深。连续三天,我俩像是一对同性恋人,难舍难分,永远有聊不完的话题。结婚那天,我从东山他老家骑自行车一直把他送到南山的新家,我真心地祝福他在新家能够过上崭新的、幸福的生活。

嫂子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姑娘,她憨厚诚实、泼辣大方、待人热情。林很快便溶入到这个新的家庭,成为这个家庭的顶梁柱。林开朗的性格,为人厚道、乐于助人的品德也很快得到了当地群众认可。林彻彻底底地成了南山人。我和林的关系依然如故,只是由东山迁到南山而已。

1979年冬,我顶父亲的班参加了工作,被分配在黄安镇(原黄安公社)搞青年工作。按说黄安离林的家很近,有利于我俩的交往,然而,恰恰是这一时期却成了我俩关系的冷却期,友情面临着严重的考验……我虽然参加了工作,吃了公饭,可我依然认为我是农民的儿子,林的朋友。我什么也没变。有时间我便到林家去玩。可我不明白,林好像换了一个人,虽然对我的到来他仍然很热情,可他和我交谈的话语少了,不主动了,既不到我家去玩,也不到我的工作单位去玩,我忽然感到我们之间好像有一层隔膜隔着。那时的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怎么也打不开这种僵局,我好担心我们的关系就此而终结。我不甘心,我一定要知道其中的原因。后来,我终于忍不住,便直言问林,我问:“自从我参加了工作,你好像一直在回避我,我们的关系好像疏远了?我不明白这是为啥?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我这一问,林才说出了个中原由,林说:“你现在是国家干部了,我是农民,和你交朋友,我怕失了你的面子。”我说:“你好糊涂哟!朋友是没有身份界限的,更何况你我二人只是因为天时、地理、人和把我们放在了不同的岗位上而已。想想我们走过的里程,是真正的朋友,你就不该有这样的想法。”林说:“这一段时间,我也看清楚了,你不是那种‘小道人’,当了干部你还是和原来一样,你这样的朋友,我算交定了。我不会再乱想了。”

打那以后,我们彻底地交心了。我们彼此平淡的相处,平淡的交往。他穿着带油污的衣服,会毫不拘束的坐在我的沙发上和我谈天说地;我到他家拿香菇、拿嫂子为我精心捡拾、洗净晒干的地软(春分前,坡上生出的地皮,很好吃),我像拿自己家的一样心安理得;我带他到城里澡堂里去蒸桑拿,相互搓背,真的好亲热;他带我到山上扳蔸苔(一种山野菜),拾柴火,确实好开心。我们彼此,有事必到,无事常往,一月不见,彼此都有一种思念和牵挂……

眨眼间,时间已过去了三十六年,少年时的伙伴已进入暮年,满头黑发已两鬓斑白,我们彼此之间的友情却始终如一,我多么希望我们都能活一百岁,果真如此的话,我们还能再聊三十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