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着时我喜欢去地头转转

天地一孤鸥 散文 随笔小札 2009-05-28 13:29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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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文字比较朴实,心境怡然了。通过文章,这种心态使人感受到了那份朴实无华。

吃过早饭,我决定到地里转转。当然,不是去我自己的自留地。我从来就没有过自己的地,要说有,那就是城里一条叫滨江路的三楼。不多,113个平方。但就为这113平方,我奋斗了足足十年。这怪不得别人,是自己没出息。

我背搭着手,穿一件短裤,趿着一双拖鞋,像城里吃过晚饭去江边溜达的闲人。

我从门前的小溪上跨过去,搬开一捆毛竹堵住的柴门,就走进了我整天在窗口看见的那片稻田。

不知别人是怎样的,我自己反正在城里不喜欢去街上瞎逛,到乡下不喜欢没事到路上溜达。我觉得那种习惯不好,在城里会被人当作街痞,在乡下会被人骂成二流子。

在青石村,没事我喜欢去地里转转。有时我会转一个晌午,看看这家地里秧苗的长势,瞅瞅那户人家秧苗的肥瘦。有时蹲在桑田的篱墙外,细细看一片片肥嫩鲜美的桑叶,想象白白胖胖的蚕宝宝蚕食叶片时的情景。但多的时候,我喜欢去房东家的菜地,在那里一呆就是半天。

房东阿霞在一大片稻田中间辟了块菜园。种了豆角、辣椒、西红柿、茄子、还有黄瓜、藕和云豆。

我喜欢看豆秧拉手的样子,小小的手指紧紧攥着竹竿,一点点一点点一直攀到竹竿尖。开着小白花,自下到上挂满鲜嫩饱满的豆荚。

闲着时,我会忍不住去地里,这里站一阵,那里蹲一会,就好像自己才是这些稻田和菜畦的主人,照旧社会的话说,是地主。

我很清楚自己,要是真的给我一块地叫我去耕去种,从土里找吃的,我恐怕不行。我离开土地太久,已经变“修”了。

但我就是爱田野,爱那些在地里长得精精神神,结结实实,整整齐齐的庄稼。没有办法,这种喜欢是装不出来的,是与生俱来的,是少年时与田野和庄稼一起滚爬渗进了骨髓的。

我并不觉得背搭着手去地头走走有什么不对,虽然我肩膀上没扛一把铁锨,手里没提一个尿素袋。但我是真的关心着身边的庄稼,从农人平地、犁地、晒地、到灌水、育苗、插秧。从秧苗孤零零扔进泥浆的那一刻,到它扎稳根须,分叉,拔节,到现在开始抽穗,我关注的程度一点不亚于它的主人。

就像自己生养的孩子,他天天在你的眼皮下,你丝毫不觉得他在长。可你的朋友和亲戚就不一样,隔几天,几星期,或几个月,愣丁一见,啊呀,乖乖!长了这么高。一个道理。

看到稻秧开始冒出一点穗头,就像一个年轻父亲有一天突然看见自己还是小孩的儿子唇角长出了茸茸的汗毛一样,又惊讶又欣喜。我蹲在地头一边抚摸刚刚出头的稻穗,一边感叹唏嘘。

我清楚,稻谷长到这个时候,就等于出了模子的砖,定型了。剩下的事就是等待一天天成熟,然后收割。

想到这些,我突然感到茫然。好像自己花一生时间做着的一件事突然完成,不知该干什么了。

已经晌午了,不远处就是我们工作组住宿的学校,但我却蹲在一大片正在抽穗的稻田中间,心中茫然,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