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我上班的书店虽然是在大商场,门口也贴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字条,但往往是这种道貌岸然的表面家伙,却是最能把那些纯真的小学生和望子成龙的父母骗到美国去卖了,然后还笑着数你给的钱。我为什么这样说,接着看下去你就知道了。
因为这几天太阳很猛,街上出游的人不多,所以我很利索的就来到了老崔住的地方。老崔其实是有名字的,记得第一次老板带我来这和他买书的时候,他亲切的和我握了握手,然后介绍说,我叫崔水旺。我也郑重的和他握了握手。因为他的普通话不纯正,当时我把他的名字听成了吹水王,因为是第一次见面,我又不好意思追根问底,以为是他的花名。于是跟着说,哦,吹水王。你好你好。我是在这拿了两次书后,和他有点熟了,我才有一次鼓起勇气问他,吹水王,你的真名叫什么啊?
当时他一听就不高兴了,说,我名字,就是崔水旺啊!
我笑了,不会吧,你爸妈给你取这样的名字?
他这时严肃起来,说,那有什么奇怪?崔水旺,崔水旺,很好听啊!这样的名字很差吗。
我看他的表情严肃起来,忽然想起了当初小红和我说的话,她说我在说话的时候常常不顾别人的感受,这样说出来的话很伤别人的自尊心,我认为是我不小心又伤害了老崔的自尊心。便附和着说,不差不差,好听,好听,真他妈的好听。当然,在他面前,最后那句真他妈的好听我是孕育在自己的肚子里,因为缺少养分,并没有蹦出来。
自此之后我没有再问过他的真名,可我的脑子当初怎么都转不过来,常人怎么会取这个名字。后来我好像想通了,他父母不是常人,是高人啊,他们早就料想到自己的儿子将来会做盗版书这一行,先给儿子取个好名字,以后潜移默化,儿子真的说话如黄河之水,那书自然就卖的容易了。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所以我转而有点佩服他父母的先见之明。当时我便接受了他叫吹水王这个名字,可为什么现在却叫他老崔,其中还有一个缘由的。应该是一个月后吧,老板叫我去他那买书,完了出门口的时候我大声的喊,吹水王,好了,来收钱。那时刚好隔壁有一群人在赌博,听到我一喊,都笑了起来。老崔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他说,你能不能不叫我的全名,就叫我水旺,或者老崔。你看,你全名的叫我,人家还以为我是吹水王呢。我当时很疑惑:你不是吹水王,不可能吧,你是他双胞胎弟弟?不可能这么像。说完还准备用手扯扯他的头发,看是不是像电影里说的假的。他却一手挡开我的手说,我是崔水旺,你怎么一下子就不认人了呢,我妈就我一个儿子,没弟弟,你别乱说。
我说,既然是吹水王,那我怎么不能叫,是你自己说你名字好听的。
反正在大家面前就不能这么叫我,要么叫老崔,要么叫水旺。我想想叫老吹还可以,毕竟看他那模样,年纪是比我大。但是要我叫水王,我忽然觉得这比周星弛的无厘头电影更让人摸不着北。于是,我就说,那叫你老吹吧。但想想又不对,老吹老吹,吹的真烦,百家姓还有姓吹的。于是我就问,你这个姓,真是天下无双了,全世界估计就你一人。老崔却很平常的说,你真是孤陋寡闻,崔永元,知道不,央视的,就是主持《实话实说》节目的。他就是我本家。我靠,到这时我才明白,原来他姓这个崔。
我说,原来是这个崔,那水王呢?
他说,水是饮水思源的水,旺是人丁财旺的旺。
至此,我终于全部明白,原来是水旺。但念了好几遍,总觉得水旺没有老崔这个名来的好记,于是就叫他老崔了。
既然都说到老崔了,那就不防再说说他和小红的事。记得是那次是我同意叫他老崔之后,他心情好像有点爽,平时他都不送我出门的,那天居然帮我把书抬出街口去搭车,想到他这么豪爽,路上又无事做,我便问多了一句。要是我知道这一句后果是这样,我死都不会再问多这一句,我说,老崔,怎么没见过你老婆孩子的,都在乡下生活?
老崔当时就跟我急了,差点把肩膀上的书扔下来,然后来给我狠狠的两拳。只见他向我这一看,两眼发青,如一头寂寞了半个世纪的狮子,语气仓促的说,谁结婚了,谁结婚了?我才20岁,不,到了九月才满20岁。女朋友都没,谁结婚了?
我靠,听到这我就像当初看小红一样,不得不再仔细的观察一下老崔,他算是不修边幅的那种人,邋遢的头发,胡子颇长的挂在下巴,满脸的世故。一身似是西装又不尽是西装款式的衣服,加上一双皮鞋。他说他才20,不,19岁半,这于我真是万万都想不到,好在当初没开口叫他水旺叔,不然我不郁闷死也得折寿十年。
所谓人不可貌相这个道理,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人的年龄真是不能单凭相貌去断论,必须的从实际出发,以后见到任何人我都必须在叫他名字之前加个小字,即使他只有十八岁,却老成得是个八十岁的人的脸庞。
我说,老崔,都这把年纪了,你也是时候谈女朋友了。
本来他还想和我急的,听我这样一说,好像领透我文字的意思,急着说,是啊,我妈都催死我了。你有现成的介绍?好啊,事成之后按我家农村的习俗送个猪头给你。
我只是随便问问,没想到他有这意思。既然人家有心开口,我即使无心也要找个人来介绍给他以报答他事成之后送我的猪头。我说,介绍个给你没问题,关键是能不能在送猪头的同时,再送几只鸡啊鸭啊鹅啊的给我,这样更实在。
他听完一拍脑袋,说,行,送了鸡鸭鹅我还加送一个大红包。
本来我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成为别人的媒婆,可是就在老崔这么豪爽的气概感染下,我居然就做了,于是没几天,我就悄悄的把小红的资料和照片给老崔,没有办法,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就认识小红一个女的。老崔一看照片,当时如范进中举,大声的喊,老王,你怎么这样?我一看这女孩就知道是个大婶,你怎么还拿来介绍给我,太不够意思。当时听他说到“我一看这女孩就知道是个大婶”这句话,我忽然有一种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因为发表言论被人误解了几十年后突然终于有一个人发现了我是对的,那种感觉是酣畅淋漓啊。
就小红这相貌,十个男人见了九个会说她是个大婶,还有一个不说的应该是近视眼,刚好在看到她的时候没戴眼镜。
难得有老崔这样的知己,我觉得更要搓成他们这一对。于是直接和他说,没那么老,她才17岁,青春年华,真人比照片好看多了。说完立即把小红的照片藏起来,不给老崔看多一眼来确认我的话到底对不对。老崔听我这样说,看了一下我的眼睛。可能觉得我应该在说真话,因为他看着我的眼睛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没有眨。只是他不知道,我说假话从来不眨眼睛,这都拜小的时候父母所赐,记得一次我在父母的口袋拿了一元去买冰棍吃,被发现了,当晚就是大刑伺候,但我有两个哥哥,我坚持说没拿过钱,并装作很一副很无辜的样子,然后眼睛一眨不眨,母亲看到我脸上那个淡定,立即就相信了我的鬼话。然后问大哥二哥,他们都说没拿,本来这会成个冤案的,就在这时,二哥眨了一下眼睛,这个动作又刚好被母亲敏锐的眼光捕捉到,结果被屈打成招。于是我就有了个定理,撒谎的时候眼睛绝对不能眨,特别是和一大群人在一起撒谎,眨就露馅了。
老崔说,那你快介绍,成了我就送个大红包你。
为了老崔的猪头鸡鸭鹅和一个大红包,我居然来劲了,于是略施小计,真的让他们见了一面。情节很简单,我约小红出来吃饭,然后老崔故意走过来和我说,真巧啊,在这碰到你,然后就顺理成章的介绍。Ok,别说我的招老套。就是这么老套的招他们却是在几天后就互相接受了对方,现在还经常有书信来往。要不是小红显得含蓄,老崔比较保守,他们两个早就同居结婚生孩子去了。别和我说都什么年代了,还书信来往。靠,不懂浪漫是什么鸟东西的回去多看几部韩剧再来说。
回到正题,老崔住的地方是间出租屋,很偏僻的那种城中村地方,一房一厅。听着好像一个人住很宽敞,但是当你进去后你会觉得你被文字深深的蒙骗了。不要说卧室和厅,进去他那房间连打开个门都很艰难,必须把门口那一堆书移动一下,才有空间打的开门,当然,里面全是盗版书,至于老崔是怎么得来的我不知道,他也不愿意说,反正我一来工作之后老板就是带我来他这里拿书,这样的情景究竟持续了几年我同样不知道,也不想去知道,世界上,总有一群人从事的职业不光彩。可是,你应该明白的,是人,总要吃饭,对吧,那咱就不在这个问题深究下去。
从老崔这里拿书很便宜,几乎可以说一块钱一斤这样。特别是那些四大名著,五大奇书的,几块钱一本,然后我拿回店里一包装,嘿嘿,价格我不想说了,去过书店买书的人都明白。这就是我前面说的为什么门口贴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字条,但往往是这种道貌岸然的表面家伙,却是最能把那些纯真的小学生和望子成龙的父母骗到美国去卖了,然后还笑着数你给的钱。
今天老板叫我过去拿点畅销小说回去,因为快到暑假了,又是孩子放假的时候,孩子放假了,对于书店来说,自然是畅销的日子。现在这个年代,孩子已经没有寒假暑假,有的只是坐在别的课室看书写字唱歌学钢琴,然后又开学,孩子又回到原来的教室看书写字唱歌学钢琴,然后童年就过去。所以寒假暑假,大人们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虚度光阴,书是特别好卖的,特别是畅销书。说起这些畅销书,我觉得好多家长可能都看不明白书里面究竟写的是什么,只是见到书店的门口有一张大大的海报贴着那本书他们就买了。他们这样做的意义是,书嘛,无所谓拉,只要不是教孩子黄赌毒的,看一本是一本,都算增长见识。既然大人有如此博爱的想法,那我作为一个少年,暂且让我叫自己少年吧!这样年轻点。一个少年怎么能苦口婆心的要去推翻大人千百年积累下来的经验之谈呢?苦口婆心推不翻,在大人的眼中,我就是一个叛逆的孩子;苦口婆心推翻了,在大人的眼中,我仍然是一个叛逆的孩子。为什么?在历史发展的每个朝代,你见过有孩子的思想可以凌驾在大人的思想之上吗,没有。即使孩子的思想确实惊世骇俗,但大人吃的盐比你吃的饭多,你不能说大人的盐都是白吃的呀。
中国是礼仪之邦,孩子永远要恪守孝顺的道理,什么是孝顺?大人说的话你照做就是孝顺,换句话来说,就是大人的话永远是对的,孩子要做的不是找借口来反驳,而是务实的去做,不做就是不孝顺,大人才不管你的思想惊不惊世,骇不骇俗。事实是这样了,那我再怎么苦口婆心的去推翻和不推翻大人千百年来的经验之谈有什么用,只要我一说话,那就是不孝顺了。历史上,不孝顺的孩子都不能有好的美名,所以还是不说了吧,免得遗臭万年。
老崔见我来到,便把一个像装电视的大纸箱打开,然后走到一个角落,指着一堆书说,这些都是你老板要的,把他装进去就行了。我过去一看那些书的作者,还真是畅销,韩寒,郭敬明,饶雪漫,亦舒,琼瑶。我利索的蹲下去,然后拿出老板开的一张纸条对着捡药,一本本的扔进去。韩寒的《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十本,郭敬明的〈爵迹〉十本,饶雪漫的《左耳》十本。。。等捡完后我发觉不够,问老崔,明晓溪的〈泡沫之夏〉还欠一本才够十本。老崔过来一数,确实是,到处翻翻,没有找到,忽然在另一个墙角拿三本比较薄的书丢过来,说,那个没了,缺货,上面查的严,都不敢印,我用这几本换你那一本,下次来了再给你补上。老崔的意思是,这几本白送的,下次来拿货的时候那一本我再补上,对于长年有合作关系的伙伴来说,谁会在意这点小事,况且,赚的始终是我这边。我说那好,到时我和老板说一声。然后看看他丢过来的那三本小说,一本是沈从文的〈边城〉,一本是老舍的〈骆驼祥子〉,最后一本是鲁迅的〈阿q正传〉。我看了一眼,犹豫了一下,然后小心的放进箱子,我为什么说要小心,而不像刚才那样,直接把所谓的畅销小说丢进去,是因为我是个读过书的人,我明白什么叫书,什么叫纸。纸就是让人看了只为一时痛快,没任何思想价值的书,这样的自然可以随便丢。而最后那三本,虽然也是纸,但我觉得是有思想有价值的字,所以,我要尊重的放进去。
我迅速包装好,给钱。然后离开。
这时老崔叫我等一下,我说,何事。然后又不想把抬在肩膀的大纸箱放下来,刚才是一鼓作气抬上去的,放下来想再抬上的时候气就衰了,所以我坚持着。但是老崔似乎不理解我的处境,慢慢的在各个角落里找,脸上是很焦急的样子,找着找着还找厕所去了。我因为在那等了三十秒,肩膀突然像受了千斤顶一样难受便大声的喊,靠,叫我等你大便。我真他妈的傻b。然后就出门了。然后就听见老崔喊,找到了找到了,等一下。然后就听到一个人摔倒的声音,然后是一堆书掉下来的声音。然后我回头,见到老崔一个头,一只手,手里拿张纸。虽然他身上压着很多书,但是老崔并不痛苦,反而是开心的说,老王,帮我把这个带给小红。多谢。
不得已,我又抬着重重的箱子回来迅速的从他手上拿过那张纸。然后头也不回的出去。我实在不想再慢慢的把箱子放下来然后帮老崔把身上的书拨开,然后还关切的问,痛不痛。我出门后对老崔的第一感受是,真他妈的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