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见钟情
马路边高大的梧桐树的枝丫,伸向了三楼的阳台上,在清辉的月光下投下了斑驳的树影,他们站在树影里,看不清对方的脸,但感到了彼此的心跳。小曼觉得眼前模糊起来,往事都浮上了记忆的扉页。
小曼是某服装厂的会计,斯人是某工艺公司的出纳,业务上没有任何来往。但他们很早就相倾,却无缘认识。现在,他们能够在一起倾心交谈,享受爱情的甜密,还得感谢那小小的领奖台,是她为他们当了红娘。
不知是上帝的安排,还是因为什么,在一个飘着雨雾的阴天,他骑着摩托车出现在她的面前。
她不知道是谁造出了“一见钟情,相见恨晚,千里来相会”的字眼,她亦不知道情感可以改变人的瞬间,也可以改变人的永恒。
她不敢用眼睛看他,她害怕眼中会出现火花,是爱火的撞击,还是无比的惊奇?莫名的惊喜夹杂着几分失望,在心中潮起潮落,汹涌澎湃不已。他骑着摩托车,悠闲地在雨中驶上驶下,很象一位风流倜傥的骑士。
终于他骑着摩托车走了。留给她的,是惆怅,是烦恼……
很长一段时间,小曼不想外出,只想静下心来,好好的看书。
有一天,小曼的好朋友兼同事玲玉,拿着一张报纸进来了。
她边看报边说:“小曼,你看这个斯人写的文章多好,真是貌如其文哪!”
小曼接过报纸,首先看见的是作者的近照,他英俊,潇洒,有一双多情而又会说话的眼睛。
他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似曾相识。她记起来了,是那个骑着摩托车在雨中驶上驶下的年轻人。天哪!直到现在,她还是不能忘记他。他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都清晰的印在她的脑海里。就象是一朵罂粟,明知它有毒,却忍不住被它吸引,忍不住向它靠近。所有的信誓旦旦,所有的决心在见到他的照片的一瞬间决堤,她还是喜欢他,她还是爱他,她还是不能忘记他。
他叫斯人。她终于知道了他的名字。尽管她知道他的是笔名。她由衷的高兴。
于是,她仔细地读了起来。
这是一篇荒诞小说,发表在报纸上的第三版。
文中写道:
他有一把勃朗宁手枪……有一天,她和他相遇了,他跪在地上对她说:“你嫁给我吧!”
她显得很惊慌,举步想逃去,但是他抓住她的手臂,使她痛得流下泪来。他没有松手,另一只手拔出手枪,指着她说:“快说,嫁给我。不然,我会杀了你!”
“……”
终于,枪响了……倒下的不是她,而是他。血流了出来,她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小曼被情节感染了,只觉得喉咙象鱼刺卡住了一样,堵得慌。
玲玉和她说话,她也没有听见,后来听见了,却发不出声。因为小曼已经被文中的男女主角悲剧的结局伤感得流下泪来。想想自已,如果有一把勃朗宁手枪,握在手里,对他告白,他如果不接受,自己会象男主角一样,杀了他吗?抑或是杀了自己?只怕是颤抖着不愿杀他,因为她爱他;也不想杀了自己,即使是自杀也需要勇气。
玲玉笑着打了她一下:“你呀,真是的,那只是一篇文章,就哭成了泪人儿,要是现实还不知怎么样。演戏的是疯子,看戏的是傻子。”
小曼擦了泪,强自镇静,说:“你不要瞎说,谁哭了?只是风把沙子吹进眼里了。”
玲玉也不回答,仔细的看了看作者的近照,说:“外貌不错,正好和我们的小曼匹配,郎才女貌,天生一对,地配一双。”
小曼红了脸,嗔道:“你这小妮子休要取笑。你才和他匹配呢。”
玲玉瞄了她一眼,笑着说:“如果不是有一个大美人在眼前,我自惭形秽,我还真的会写信给他呢。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去做那个梦了。留给你慢慢欣赏吧。”
她们说笑一阵,玲玉就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