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好想谈恋爱
忙碌的工作基本算是告一段落,每天在办公室逗留的时间多过在家的时间,喜欢一个人静静坐在电脑前发呆的感觉,一支烟,一杯咖啡,一段往事,就这么缓缓在脑海中流淌着芬芳气味。偶尔会因为想起某个细节莞尔一笑,然后低头看烟灰掉落在脚背时候的轻飘触碰。
大部分的时候,人应该都是喜欢安静的吧。就好象,这种安静能够让喧嚣的琐事暂时蛰伏,求得片刻的沉默,而不必担心被刺探到内心那一种深深的悲哀。
我习惯用这种冷静的微笑去维系一种名字叫做“孤独”的灰尘,或者嘴角的微翘犹如淡淡的擦拭灰尘一般,不会惊醒尘封的旧梦。
很喜欢这种偶尔片刻的呆滞,会在有人靠近的时候,倏忽间就换成了灿烂的笑靥。其实啊,三十五年的时光真的走得很快很快,我还没有来得及看清楚光线留下的足迹,一不小心就走到了这个泛黄的年纪。
许是年少时候的阳光太热烈,所以灼伤了眼睛时,我还以为那不过是一滴往事的尘土迷失在我的生命。我以为用力眨眼睛就可以赶走寂寞,甚至在寂寞的恐慌中,还未忘记用胭脂涂抹一丝淡粉色在脸颊,然后假装以为自己还是一个单纯的女孩,不肯长大。
和调皮的孩子玩捉迷藏游戏一般,我渴望着所谓“灵魂伴侣”的亲密,却又时刻抗拒着一丝一毫的触碰。这种猫和老鼠的游戏,我已经玩得炉火纯青,一句暗示,一个笑脸,就能收获五颜六色的暧昧。
对着电脑,我嗤笑着男人的心急火燎,然后毫不留情的关掉那些无聊的对白。对于这种形形色色的台词,我已经司空见惯,不再轻易被俘虏。相反,在心底我是窃笑的。男人啊,原来不过如此。
QQ中的好友陆续增加,同时也在减少。有的甚至连一句话都不曾说过,默默挂在我的好友中三五天,然后被无情的拉进黑名单。鼠标移动,还是听着那几首老歌,照旧在这个时间在夜色中星空下写下一点乱谈情的胡言乱语,才可以满足的用最短的时间进入无梦的睡眠。
那个缠绕了我二十年的噩梦,已经快一年没有出现在熟睡中。惊奇自己还能在纷繁的生活中用勇气撑起无梦的岁月。难道这就是上帝给我的暗示吗?亦或只是代表着,我已经失去了做梦的能力?
屡次和朋友说起那个灰色的空间,面目模糊的男人,追赶惊慌失措的我,一路狂奔在无人的钢筋水泥丛林中,那个陌生的影子总是在我以为摆脱的时候,如鬼魅般出现在身后。
也许那个预示着爱情的梦,其实想告诉我,错过了可以做梦的时间,生活也就只剩下了一点末路穷途的挣扎。不管能否到达安全的彼岸,人总是在跌跌撞撞中学会了自己包扎伤口,擦去鲜血污迹,如果可以连记忆一起擦去,也许我会比现在快乐那么一点点吧。
而快乐,是不能被恩赐的。除了时间,没有谁可以证明爱情的价值。就像那个故事中的时间老人,我用一把没有刻度的尺子,一步一步丈量着幸福长度的时候,以前的甜言蜜语其实不过如糖果般诱人,而再甜蜜的糖果,总有吃完的一天。幸运的孩子可以继续得到一份甜蜜的体验,而失去幸运的孩子,只能把手指放在唇角。
而每次手忙脚乱之后,总是我独自留下来收拾着回忆的碎片,一次次奢望能够拼凑成当初的完整。温言软语也好,干净利落也好,走不出情字,就注定永远困在梦中的迷宫。
堕落在凡间的精灵,送给我一副左半边翅膀,却用寻觅惩罚我只能拥有一半的命运。
原来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应该是“五毛和五毛”。因为他们在一起就成了一块。
远远的飞机轰鸣声穿透云层击打着耳膜,虽然它远的根本就看不见背影,我还是被自己的哀伤打动,陪在这个秋雨初停的凌晨,用一片没有星光的黑色夜空,祭奠那些过客给予过我的拥抱。
原来,就算是以为自己已经成熟长大,就算他一直像个孩子一样活在我的世界之外,我还是被自己并不由衷的笑容感染了。
快乐原来这么简单,简单到只要嘴角微微上翘,就可以让陌生不陌生的人都以为我是真的真的,狠开心狠幸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