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居住在一起,那天,大清早,我兴高采烈的问他:“你今天有什么打算啊?”
他说:“没什么打算。去哪儿呢?去哪儿都没啥意思!我只想睡觉。”
他双手抱胸,想了想,呵呵笑着,又说:“去图书馆看书吧。”可能是他觉得刚才说的话不对,大好时光用来睡觉,太可惜了吧,于是他又改口说了去图书馆看书。
我起床洗漱,此时上午9点。洗漱完了后,我叫他起床。
他起床,洗好脸,刷好牙,然后我和他高高兴兴的吃早餐。我胃口特别好。吃了好多。
早餐后,我们提了包就出门了。我们先去了家乐福超市。
那天上午的家乐福超市很多购物的人们,在那里他淘到了我喜欢的皮夹,送给我,表示对我的奖励。
那天去图书馆的半路上,他一面笑,一面轻轻地抓住我的手腕。我们便肩并肩走完剩下的路。
“你会永远记得我,永远记得我这个人吗?”他凝视着我,轻声问道。
“永远记得。我是说真的。”我沉重地点点头说道。
“我希望你永远记得我,永远记得我这个人。”他说道。
“嗯,当然永远记得。”我沉重地点点头答道。
……
尽管如此,这份记忆确实是已经离我远去,我已经忘掉太多事了。像现在,我一边回忆一边写,就常会教我陷入一种不安的情绪。因为我担心自己也许会将最重要的记忆遗漏。
现在我所要写的,就是我所有的记忆了。我紧拥着这越来越模糊的不完整的记忆,认真地写这部长篇小说。为了信守对他的承诺。我在书桌上堆放了很多他喜欢的书籍和CD盘片。我想,他去了天堂之后也是离不开书籍和音乐的。他可以在天堂里为那些纯洁的小天使们上课,和她们一起唱歌跳舞。在那个地方,他不会感到寂寞,不会感到悲哀吧。在那个地方,他是活的。和我们可以一起去采美丽的山花。和我们可以聊天,甚至可以拥抱……
现在有关他的记忆在我脑中越来越模糊,我便愈能了解他。我现在也想通了他叫我不要忘记他的道理了。他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变化的,我会长大,从十七岁跳跃到十八岁,从十八岁跳跃到十九岁,接着就是二十岁……我大学毕业,然后读研究生,然后结婚。我不能再称为女孩,我会被人冠以"女士"之称。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脑中的记忆会渐渐褪色。也因此,他一再叮咛我,希望我永远记得他这个人……
想到这儿,我心里就觉得非常难过。每个人都有筋疲力竭的时候。我也一样。我很累,很累,我真的想大哭一场……
我很聪明,活力四射的样子。我很漂亮,我的脸是苹果色的,我的脸像是新长出来的果实一样馥郁芬芳……我天生皮肤白嫩水灵,大眼睛,挺翘的鼻子,玫瑰色的红唇,不大不小,恰好,长长的睫毛绝对没有作假,宛若两把打开的扇子……我的嘴角一直保持着少女的水嫩、同时又能做出种种使人想入非非的生动表情。
我一直以来都是目光的焦点,我爱笑,于是很多人说我是个开心果,无忧无虑的。没有人知道我的忧伤。我的心事深埋,无人知晓……
第一章异性的魔力
2003年,我小学毕业了。上哪所中学,这是一个问题,将来要走一条怎样的道路,这是一个大难题。每一个女孩都有过一个才子佳人的梦想,我也一样。我看过好几遍《粉红女郎》,唯独喜欢了结婚狂刘若英,她真的像一杯奶茶,温润着我心中的梦想。我选择了我的路,虽然对于将要踏入的是怎样苛刻的境地一点都不明白,我还是考入了北京青华大学附属中学。这里和一般的中学没什么不同,都是些少男少女,怀揣梦想。但又是大不相同,因为这些少男少女,有着与年龄不符的勇敢、张扬和自由意识,我也是。
我背着点缀着熊猫装饰品的麦黄色的书包,刚进北京北京青华大学附属中学初中部的时候,我经常看见他穿着白色球衣抱着一个篮球的男生穿过校园铺天盖地的绿阴通道往篮球场奔去,风把他的白色球衣的领子吹得翻来翻去,露出了少年好看的锁骨。他的笑容清澈如水。我默默地盯着他的双眼看,如此地专注。仿佛我是第一次看到那么漂亮的眼睛。他的上下两排睫毛很浓很长,甚至稍稍弯翘。我妈妈曾经对我说起过,长睫毛的男生是感情丰富的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