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于丽萍
跟男人一样,女人在无聊的时候,也常会想一些无聊的事。同样和男人一样,女人也会慕某人之名,就像男人慕孔子始皇太白之名一样,女人也慕文姬,虞美人,红佛。
于丽萍是个虚荣的人,特别虚荣。他在无聊的时候往往想倒自己,自己的虚荣与无聊。所以别人都会以为她的脑子有问题,或者说她疯了。起初她对这疯子一词特别敏感,一听就要怒,但后来疯子经过她的另一番诠释,美化了,于是干脆就让别人甚至自己的丫鬟,叫他疯子。
有一天于丽苹忽然想到了天下,这个十六七岁女孩不该想的问题。乱世之后,必得太平;太平已久,必生变故。仁宗治理的太平盛世,也会如此。开始时,她只是想想,谁知后来忽然害怕起来,因为她觉得太平在她十六岁的年岁里占据了太多。也就是她正想把这个可怕的念头告诉别人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那天晚上,一伙强盗也似的人,血洗了她的家,当时,他正一个人出门对着月亮说话。院子里混乱时,于丽萍吓呆了。大约有些安静的时候,她听到许多人在高呼,同时夹杂着一个哭泣。“杀”!有人果断的说了一句。那个哭泣没有了。那人又说:“借此机遇,我天日教东山再起有望矣!”高呼了几边,复又大笑。
于丽萍更怕了,她怕男人。隐隐之中,有人在跑动。于丽萍听见了这沉重的脚步,必是农民在逃跑了。这与她想象中的**完全一致。她也得跑,拖着一对三寸金莲,使尽全力。
对于一个生在大地主家的于丽萍来说,吃不了苦还在其次,主要还是吃不了农民说她的无知,孤陋寡闻。因为她的第一个问题,就让农民嗤嗤的笑。她问:“天日教是个什么东西?”
天哪!天日教!二十年前横行天下的土匪帮伙天日教。
但无论如何,她还得跑。直到精疲力尽。
一个女人正拿着于丽萍的脚揉着,一边说:“也难为你这丫头,大家闺秀的。”
于丽萍感觉轻松了许多,慢慢地,很舒服地从梦中醒来。她看见了这个漂亮的女人,正在为她捏脚。
“别动!捏完了就给你去做饭。”
“你是天日教的人?”于丽萍惊了一下。
“不是!你应该相信我。孩子,你很聪明。一听声音,就知道如何识别好坏。”
于丽萍开始有些兴奋了,她第一次听到有人夸她。她开始注意眼前这个女人。“您,哭过?”她小心翼翼的问。
“恩!”
“为什么?”
“因为我把你搂在我的怀里。”说话的时候,女人又哭了。她哭的时候,泪水滴在于丽萍的脚面上。于丽萍发现,她的脚长了,长大了一点点。
“脚大一点,走路会舒服一些。”漂亮女人似乎看出了于丽萍的心思,“以后的生活,全靠你自己,再也没有人搀你走路了。”
于丽萍一下子又觉得,她的脚更舒服了。这个舒服透遍了全身。“我该如何称呼您呢?”
“你先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于丽萍。”
“于丽萍,于丽萍!”她念了好几遍,“好名字,我喜欢。你想不想?哦,对了,我叫安琼。大概长你二十几岁。你想不想?恩,你还没有吃饭呢。那,你就别急着叫我什么。等着!”
于丽萍终于答应了跟安琼学武艺,也愿意让安琼搂着。时间一常,她便变成了依偎在安琼怀里,跟师父撒娇。同时,她也由从前的慕贤媛之名变成了慕侠女之名。
任常胜与天日教
天日教的人认为,人本来是飘荡在宇宙中的,而且很乱。在这乱中,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所以,人心便是丑陋的,可恶的。神为了拘束住人,便创造了地。由于地的拘束,人心由丑陋到美丽,由可恶到善良。而这个神,便是太阳,便是天日。
发起这个奇怪念头的人叫任常胜。听他的名字,任何一个人是不会把他和神联系在一起的。任常胜与如今皇帝他爹是一个生日,而且生在同一个城市。只不过是一个南头,一个北头。任常胜出生的时候,他爹急了,要掐死他,可始终还是没有掐。只是给他一个猪一般的名字。任常胜从小就生活在一个特殊的教育环境中——愚忠,与压抑。在这个活象死人棺材里面的家庭里,他时常会想一些事,比如人,比如太阳,天日。
有一年,任常胜从家里跑出来,而且幸运的遇到了一个神仙一般的人。他教任常胜武艺,道理,以及如何去思维。并且给他一个如雷灌耳的名字。神仙死后,任常胜大苦口了一场,没有眼泪的大哭了一场。之后,他凭借自己的武艺与嘴皮子,创立了天日教。
从二十岁开始,任常胜行侠仗义已经是有口皆碑的事实。这中间,他几乎把一个貌美如花的人娶回家中。也因为这个原因,他发誓要把天日教做到天下最大,甚至是皇帝。
女人叫铁金兰。她的貌美如花也是有口皆碑的事实。铁金兰喜欢任常胜的豪气,每每在任常胜杀富济贫时,她便在暗中帮着。直到任常胜去杀陈运。
陈运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他在十一岁时曾经生擒党项族长,要挟契丹首领。任常胜去他家时,他只吆喝了一句,周围大街小巷,穷的,富的都来了。任常胜见势不妙,拔腿跑了。任常胜走后,陈运从梁间请下了铁金兰。不知怎的,她嫁给了他。
得不到铁金兰的芳心,任常胜花钱从“云来雨住”买了一个绝色的妓女,并且结婚生子。他把这一事编成精彩的爱情故事,让教徒四处传播。没想到,故事的力量,竟然远大于天日的教义。也因为这个变种的教义,给了他天才般的两个徒弟。一个是宝鸡的王善人,曾经为情痴迷的地主,把儿子双手送给任常胜。一个是任常胜的老乡,逛窑子逛了几十年,最后却把检来的儿子送给任常胜,并且说:“儿子跟我,没有大的出息,结识任教主,是他的造化。”
任常胜对两个徒弟百般教导,教他们武艺,文采,还有如何仗义,如何杀富济贫。
但任常胜最得意的,还不是这些,而是统治天下的野心与智谋。与平常人一样,他把这个角票给他的大儿子任迁。任常胜有两个儿子,迁与遮。他们是任常胜聪明的儿子。有了统治天下的,还必须要有辅佐的,农工遍布天下,而且至愚,收买容易。只难在商。任遮便学商,并且要成为龙头老大。
儿子大了,徒弟也大了。
任常胜开始了。陈运,让他的名声大起来。
任常胜躺在家中,让何来给他捶腿。他想到了陈运:“哈哈哈……”
何来忽然口吐白沫死了。任常胜此时才知道,儿子的野心,比他大多了。从一个小士兵那儿了解到,儿子,原来一直不与他的观点一致。任迁以为:父亲的让天下没有富人,才是真正的自私。因为所谓穷,就是没有好日子过,这不是自私是什么。而如今的社会,就应该是一个你死我活的穷富争夺的社会。任迁的道理,其实也很容易懂:你是富人,你有好日子过,你肯定不会让我好过。与其这样,我先发制人,让你不好过,这样我才好过。只有我好过了,我才会让你好过。如果我不能好过,我一定不会让你好过。任迁其实早把任常胜拘来的乌合之众调教下来了。这也似乎证明了他的能力。而他服众的原因,只有一个:他有智慧。众人只有跟着他,才会有好日子过。
任常胜听了儿子的论述之后,仿佛觉得比自己的更有道理,只好无可奈何的把天日教交给儿子。同时,他也听到了二儿子在外该名换姓的事。没办法,任常胜躲在房间里,参悟人,参悟人生。而天日教的名声,也越来越大,越来越臭。直到仁宗他爹临死前,派了一个人领军剿了。
天日教,似乎是匿迹消声了。
安琼公主
安琼是党项人,党项的皇族。
安琼的父亲德明,是个有着野心,而不失慈悲的人。在德明领导下的党项人,过上了自由牧民的生活,很富有的牧民生活。德明在血气方刚之时,曾助契丹皇帝攻打过宋朝。而这仅有的一次,却被一个汉族少年活捉了。从此德明以为,不可小觑了汉人。便在贺兰山过起了安心的日子。其实,他也是在养精蓄锐。在着中间,他娶妻生子。最让他得意的,是他有了一个聪明的儿子与漂亮的女儿。
眼见得德明已经老了,自己也想,开始为子孙打一片江山了。
夏日的一天,德明带了元昊,他的聪明的儿子,与安琼,他的聪明的女儿,还有他的大将军,野利鸿,去中国看看。顺便拜访当年活捉他的人——陈运。
陈云老了,有些事情懒得去想。所以他以为德明来,并无恶意。但陈云有四个聪明的儿子。他们回知道这些人为何而来。但今天,大儿海当差未回,二儿洋逛窑子去了,四儿林去了学堂,家里只有老三陈森。要说,陈森是最聪明的。但是,他却偏偏被院子中间吃葡萄的安琼给迷住了。此时纵有一千个心眼,也不会张开了。
安琼看着发呆的陈森,笑了一声:“你如果真为我发呆,就向我说亲,我会嫁给你的。”
“可是,我的父母呢?”
“这不关他们的事。”
就安琼这句话,却真正的打动了陈森,他不光要下决心娶安琼为妻。“给我三月时间,三月之内,必定娶你为妻。”
“为什么要三月?”安琼:“你要知道,三月之内,我父亲必定起兵攻打凉州。假如此时作成,不免一场战争?”
“你先告诉我你的名字。”
“安琼!”
“我叫陈森,你叫我长森最好!”
“你现在拉着我的手,去给你父亲说。”
“好!”
陈运看着这对人儿,倒是般配极了。只是,他早就给儿子说好了丁笑的女儿。虽然有些后悔,但还是得一口回绝:“这不行,我儿已有聘在身。”“还不放手,唐突了公主!”
起初,德明也高兴得紧,但后来听了陈运的话,怒了。一拍桌子,招呼儿女一声,大将军一声,出门了。陈森拉了安琼一把:“给我一个月,我只要你!”
安琼被感动了。回到贺兰山之后,她度日如年的等了陈森一个月。她只以为,陈森会来。于是,她一个人来到了凉州。到了这里才知道,陈森早就去了贺兰山。安琼正准备返回时,元昊来了,带着他的大将军——野利鸿,还有几万人马。众人当中,安琼发现了陈森。他正与她的好姐妹——野利海娜在一起卿卿我我。安琼强忍着伤痛,装出欢笑,扰乱他们的美梦。谁知陈森一见安琼,就弃了海娜,奔向她来,并且第一时间告诉她,海娜为了救他,挨了父亲的毒打,又中了天日教的剧毒。
安琼又一次被感动了,她感谢海娜给她一个完整的丈夫。并且答应了海娜,让这个男人陪她走出人生。
安琼愿意,因为这暂时的失去,回外让她得到永久的幸福。
海娜死的时候,元昊撤兵了。陈森与安琼在一处僻静的地方生活,而且生了一个女儿,陈森取名叫作:金萱。生女儿后,他们回到凉州。但因为丁笑的一再逼迫,安琼离开了。也就在此时,天日教血洗了陈家。
安琼不得不流浪,带着悲伤流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