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章节
第一章
80后著名作家林星先生一直认为一个作家最悲痛的事情莫过于写作了,尤其是那些嘴上有毛,而且尖嘴猴腮的专业作家。我这么说势必会遭到反对因为绝大数人认为,作家的职业就是写作,既然甘心把它作为一种职业,怎么会感到悲痛呢?这就是说作家不仅不认为写作是一件悲痛的事情,反而认为这是一件令人舒服满意的事情。但这种片面的看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作家以写作为傲,就好像是说妓女以性交为傲,作家认为写作时非常爽的事情,就好像是说妓女性交时为了获得快感。事实上,妓女性交并不是为了快感,而作家写作也并不是为了教化广大民众。有人说,作家奋斗一生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出更多的作品、得更多的奖项,其实这也不正确的,作家人真正的目的还是为了赚钱,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作家和妓女都一样,它们都是一种谋利的职业,妓女的愿望并不是与天下所有男人性交或者有一天能够得个“诺贝尔”性交奖,它的目的也仅仅是为了赚钱,赚大把大把的钱。
许多时候和R在一起,我们总会不听的谈论一些诸如作家和妓女之类的话题。但问题就仅仅在于,我不是作家,而她也不是妓女,我们这样不伦不类的人不知疲倦的谈论这些不伦不类的事情,动机的确可疑。但R不这样认为,她说虽然现在我们不是,但并不代表以后我们也不是、因为我们都很穷。如你所知贫穷是一种病,一种慢性的,令你生不如的病,就如阳痿如早泄。总有一天,老婆被人凌辱自尽了,于是林冲被雪夜逼上梁山了,我被逼成作家了,而R成了妓女了,由此可知,R不仅想象力丰富,而且目光远大。
故事从许多年的某个夏天开始,那年夏天,发生了许多事情,有的令人难以忘怀,有的令人难以记住。我记得,那年夏天,有许多人死了,其中有我奶奶,我还记得那年夏天,天上徒增了许多红色的云朵,红的就像女人月经后的卫生棉,但到底多少朵这样的云朵,我却给忘了。关于那个夏天,有两件事情,我至今记忆犹新:我在家乡的小河边看过一只负重伤的小乌龟,然后,我们全班五十多个人只有一个考上了大学。我承认,这两件事并没有任何关联,但不知为什么,一想到那只乌龟,我就会很自然的想到知道成绩后全班同学聚集在小酒吧里喝得差点死过去。我总是怀疑,那只乌龟就是我,还有我的那些同学。
是高考前一个月的时候,我接到从老家来的电话,说我奶奶病危,要我们回去看看。那时候,刚好我因为经常迟到以及无故旷课被班主任特准回家复习。接到电话当天,我和我哥哥就去了老家,农村妹水泥路,到处都是土疙瘩,还有拳头大小的石头。邻坐式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怀里抱着一个熟睡中的婴儿,因为无事可做,该妇女一个劲的抠鼻子,上掘下掘,爽得差点把脑子挖出来,我看着恶心,赶紧把头扭开,心里盘算,见到奶奶该说什么话,突然那婴儿一声大吼,吓了一大跳,那妇女瞥了我一眼,有些不好意思,解开衣服,猛地将奶子塞进孩子嘴里,差点把小家伙噎死,我又下了一跳。到站了,我们下了车,奶奶家在山下,我们一路下坡,老远就看到奶奶家门口有什么蓬帐,哥说,瞧,紧走慢走还是晚了,灵棚都搭起了,一瞬间,我感觉心痛的要命,就好像车上那个一个劲被孩子吸吮的女人的乳房。
说实话,我不是奶奶最喜欢的孙子,奶奶喜欢我弟弟,以前,有好吃的都要先跟弟弟吃,但我还是不希望她死。我希望她像以前那样,我回去了,老远就喊,奶奶,我回来了,我奶奶听后,扯开嗓门就喊:哦。拉得老长,就像她生前最拿手的兰州拉面。现在,我又回来了。我喊:奶奶,我回来了。但却不再有那拉得老长的“哦”。爹爹说,你奶奶没了。我问,哪了。爹爹没明白过来,说,放进棺材里了。我追问,放进去干什么?我爹爹看着我没回答,走了。我想,那一刻,他准以为我疯了。而事实上,我确实疯了。门口,有几个人谈笑风生。我说,死了人了,还能笑出来。那些人愣了说,早晚要死的,其实一年前就能死了。说实话,这话我听了特反感,妈的什么话。那时候,不知为什么,我特想抽人。结果没抽,没抽的原因是没有人肯让我抽。
后来,我爹爹说,是两点多死的,喘不上气来,然后就走了。我小时候崇尚武术,曾一度试图练过闭气功,结果差点憋死,我知道,出不上气来是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我哥说,扯谈,死时候都出不上气,能出气的话就死不了了。
现在回过来说我,我这人就喜欢玩,什么都喜欢玩,但就是不喜欢学习,什么都不喜欢学。不过这个结论发现得太晚,所以三年高中我基本白念了。其实我也并不是完全不喜欢学习,高一那会儿,我着实好好学习了几天,那时候,我的班主任诗是个非常有趣的家伙,他教政治,但却不喜欢谈论国事,个头比我还矮,但却非常喜欢打篮球,而且还打得不错,至少在我们学校数千名师生中也算是小有名气。我觉得他这样很有个性,所以打心眼里佩服他,当然佩服他并不完全是我好好学习了几天的所有原因。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数学老师非常漂亮,至少在全校数千名师生中式小有名气。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我虽然顶多算半个君子,但也好逑得不得了。而且,据我所知,我的同桌小子更是好逑得不得了,常常趁数学老师扭头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一副天机不可泄露的样子对我说,你看数学老师的屁股圆不圆?我一看,圆,确实圆。这家伙立马呈现出一副陶醉的样子说,我就喜欢圆的。然后,口水就如涛涛江水连绵不断……
能够证明我确实好好学了几天的是月考的时候,我的数学成绩毫无征兆,鬼哭泣般的得了全班第一。并且其中一道据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附加题全班只有我一个人做对了,并且拿了满分。这在当时,我们那个千百年出不来一个好学生的差班来说,确实是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说它惊天动地是因为我后面坐的那个美若天仙,并且沉鱼落雁、倾国倾城的女生S瞬间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并且当即约我下午见面。如你所知,我这人没心没肺长得不帅,经常忘记刷牙,而且还有脚气病,所以一向很少有女生来约我,而且那些少得可怜的女生约过我之后立马就吓跑了。所以,为了不至于把S给吓跑,我专门抽出一个中午的时间刷了两遍的牙,并且在脚上喷了几滴香水。知道确保万无一失的时候,才赶出去班里上课。,谁知,去了班里,小B一见我开始抽筋,而且口吐白沫,问我是不是掉进了茅坑了了,怎么这么臭?一看这丫的就不懂得品位,我抬起头来,很高傲的哼了一声,没理他。谁知这小子却得寸进尺,说我像个娘们儿,并且怀疑我有变性倾向。我听了差点抽过去。
真是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终于等到S来了,一见面她就开始夸我说我如何如何厉害,数学如何如何好等等等等,听得我差点不好意思。正当我还在盘算如何谦虚两句的时候,S又开口了,说我以后叫她数学好么,怕我不答应,又马上说,我给钱。我一下子就高兴不起来了。就好像一个女孩一直在暗恋一个男孩,终于有一天,女孩准备向那个男孩表白的时候,男孩却说,别磨蹭叽叽了,说吧,一晚上多少钱。说实话,我当时就像那个女孩一样,我真的希望可以和她在一起,但是我一旦收了钱,就表明我真的是个妓女了,所以,最后我还是拒绝了她。虽然,这并不是我的本意。我一直认为,这世上的许多事情都由不了人,许多人经过沉思熟虑之后做出决定绝大多数却不是他的本意。比如你想买一所别墅,但没有足够的钱。所以最后只租了一间小屋子,再比如说你相当大老板,坐办公室开轿车,娶美女,但结果往往是骑着自行车,娶了个乡下女子,坐在自制的桌子上编五麻六乱、五迷三道的东西骗钱。所以说,别以为作家很高大,其实当作家也往往不是作家的本意。当然这话不是针对我,我不是作家,如果你非要给我加上这个帽子,我也不会让的。
其实,在我很小的时候,我还是非常崇拜作家的。我那时想别的暂且不说光看看人家的想象力,就知道他们有多么伟大了。他们就像一群魔术师,而文字就是他们的道具,用这些道具,他们能够变出数不清的,千奇百怪的东西。这些东西叫故事,这些故事能使人大笑,大哭或者大吵大闹,我就亲眼见过我的某个同学看一本书时笑得差点抽过去。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慢慢的发现,这些东西,这些魔术在我眼里逐渐变越来越小儿科,就像一团橡皮泥,它可以提成一只大象,或者一只狮子,再或者别的,但问题仅仅在于,不论怎么捏,即便碎了,捏成一泡屎了,它还是橡皮泥,它的本质是不会改变的。
那时候,我常常费尽心思想着有关文学的意义的一切问题,朝也想,晚也想,吃饭的时候想,睡觉的时候也想,就连拉屎的时候也想,结果什么也没想到,然后高考了,离分数线差好几百分,据说语文作文零蛋,我彻底绝望。
关于高考失败还有些事情需要补充,其实不止我一个人失败了,我们全班除了一个体育特招生成功之外,其他全部失败。这话我前面已经交待过,可能有人不相信,但这确实千真万确。考完那天,我们全班失败者和成功者一起去街上一家饭店吃了一顿饭,算是散伙饭吧。除去几个有急事没到的全都来了,男的女的一大堆,叽叽喳喳个没完,一顿饭几乎吃了五、六个小时。说实话,那顿饭我吃的非常的舒心,因为我投机倒把,结果别人都掏钱了,我没掏,算是白吃吧。关于此事,我的观点是,无论是在成功还是失败的情况下白吃都是一件令人舒心的事情。还有一件事情需要说明的是,那天我们都喝了许多酒,吐得差点抽过去,内蒙古的酒一向价格便宜,而且酒精度数高得能把人吓死。俗话说酒后乱性,酒后吐真言。那天虽然我们都没乱性,但真言都吐了不少,结果我才猛然发现原来喜欢我的女生还真不少,但我一直想不明白的是,既然都喜欢为什么不向我表白,害得我高中打了三年光棍。后来我姐姐分析说,这是因为女生都比较矜持,虽然喜欢男生但在那个男生面前从来都不显露出来,说白了就是专门等着那个男生来追她。我们班那些女的大多三年没搞过对象,原因就是在等我,结果到最后才发现,我比她们还矜持,这实在是件该死的事情。
前面说过,我高中时,因为太矜持,所以错过了许多恋爱的时机,于是无比悲壮无比惨淡的打了三年光棍,当然,这不表明我没有恋爱过,事实上,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谈过恋爱。据我的初中同学回忆,我上初中的时候,风度翩翩,风流倜傥,“风云残雨”,是当地有名的小混混。其实那是我并不像做小混混,我想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当三好学生。但问题在于学校内外那些混混们总是有事没事的找我拉关系,我不会抽烟,他们仍拉我去厕所,不会赌博非拉我去小墙角,结果,我虽不会混混所干的任何事情,却理所当然的成了老师和同学们心目中最理想的混混。这使我感到非常无奈,一度打算以后向世人表白,我那时的同桌W劝我,其实这是不怪你,怪就怪在你妈把你生成这样。我的心一下子凉了板块,赶紧问,生成啥样?W摇摇头,一脸痛惜:一副流氓像。
当然,正所谓是塞翁失马,焉知福祸。怪就怪在那时候女生就喜欢“流氓”,越“流氓”喜欢的人就越多,这现象正好应了那句“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话。虽然我那时是个假“流氓”,但这并不妨碍那些纯洁的少女们对我无限的爱。当时,我因为无聊而且郁闷,于是便找了个长相比较端正的女孩处起了对象。后来又因为我突然不无聊也不郁闷了,于是就不再和她处对象,这就是我初恋的整个过程。许多人都曾问我初恋刺激不刺激啊等等等,说实话,别人的我不敢说,对自己的初恋我是不觉得刺激,直到现在我都为自己当初的无知感到惋惜,那么好的一个姑娘,我竟未摸一下手,亲一下嘴就甩了,实在太可惜了。
散伙饭吃罢,所有人都走了,我们是从同一个地方来,准备去同一个地方,但结局是,我们从四面八方散去了,准备同去的那一个地方只有那个成功的人去了。于是,余下的,有人去技校了,有人复读了,还有一个成“坐家”了,那人就是我。事实向,那年夏天,高考之后,我的所有时间几乎都用在选择上了,是去技校还是复读,这是一个关乎一生命运的选择,我考虑了整整一个假期,结果会所有人美想到的是,我选择了第三条路:退学。路试自己选的,也要自己去走,关键是怎么走?
第二章
现在谈谈几个我喜欢和喜欢我的女孩吧。我这人虽然不学无术却也多少明白一些道理,只是这些大抵明白的太晚。因此吃了不少亏,走了血多弯路,最重要的是,我失去了许多本来不该失去,应该好好珍惜的东西,这其中就包括爱情,说实话,我这人天生一副色狼相,还是小学三、二年级的时候就开始对异性产生了好感,当然那时候想象力有限,而且也不贪心,想来想去,也就无非是想上去和人家拉拉手啊,摸摸头啊等等等。但即便如此,在那时也是件非常严重的事情,当然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更加严重的是,我那时审美疲劳,认为又胖又圆,像个皮球的女生才好看。
真正开始为异性吸引的时候是初三,我那时经常不看书也不沉迷于网络游戏,所以眼睛特好使,方圆数百米内,一个美女也逃不出我的法眼。最先暗恋的是别班的一个高个子女生,虽然人长得不算太漂亮,但身材非常不错。这说明相对于小学,我对于异性的审美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是件很好的事情,所以,我非常高兴,甚至一度决定仰天长啸一通以示庆祝,但遗憾的是,我至今都不知道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相对来说,这是一个不好的事实,我曾一度决定仰天长啸以示悲哀,所以至今没仰天长啸。记得那时候我们学校每个各分六个班,一次是一班,二班,三班,四班,五班,六班,其中没两个班的授课老师相同,也就是说,一班和二班的老师一样,三班和四班的老师一样,同样,五班和六班的老师一样。按照前后排列,我们可以看出,一班二班为好班,三班四班为中学班,而五班六班则为差班。那是我在二班,而她在六班,也就是说我在好班,而她在差班。按照金庸先生的某些理论来讲,就是,我们是正邪两立。所以,那是,虽然我爱她爱的要命,但始终不敢表白,甚至连情书的草稿都不敢打,生怕冷不丁从山上蹦出个人来,手执长剑,直指我的要害,大叫或者大呼一声:林星,你作为江湖名门正派的弟子,竟和魔教妖女谈情说爱,勾勾搭搭成何体统?我现在就替你师父给你们XX派清理门户。然后“啊”的一声,他出剑了,但不会轻易将我杀死,即便刚才他已经指中了我的要害,他也不会就那样将我杀了,因为那样会让他觉得自己很没面子,于是他会无比庄重无比牛逼闪闪的凌空使出五麻六乱、五迷三道的,六脉神剑,七品芝麻,八仙过海,九阳神功等等等,就像街心的内衣店,可谓是应有尽有,等观众看得快睡着的时候,他才会对我下手,但不会一下子将我杀了,那样太便宜,一般来说,他会先将我全身的筋脉挑断,让我武功尽失,一辈子成个活死人,然后用无比豪爽无比仁慈的口吻对我说,只要我投降,弃暗投明,他就饶我不死。我应该会听后非常感动,并且为了报答他的不杀之恩,拼命的提劲然后张大嘴,以无比慷慨无比大方的姿态飞他一团唾沫,这团唾沫务必使粘稠的,而且是大便的颜色。于是那人恼羞成怒,终于一剑将我挑死。在于是二十年之后,我还是一条好汉。由此可以看出,我很有写武侠的天赋,其实,不止武侠小说,我什么小说都能写,又其实不止小说,我什么文体都能写,当然前提条件是,你有足够的钱给我。在小说中“我”是为爱而尊严而活着,而现实中,我只是为钱而活,这就是说,现实和小说往往是不同的,小说总是过于理想化,是作家意淫出来的一种乌托邦。而现实无情的,是残酷的,过分理想化对自己是百害无一益。这是我退学之后明白的道理。事实上退学之后,我明白了许多从前读书时怎么想都不明白的道理。在现实中,我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我曾不止一次看到过人死的情形,虽然我没有亲身经历多,但我还是能够清楚地体会到死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所以我不想死,为了活下去,我宁愿不当好汉。所以到最后,我也没敢向她表白,自然也没有能够知道她的名字。不过据我暗中观察,此女行动诡异,而且凶得异常,确实很有“妖女”的风范。于是,我的初恋之花,就这样凋谢了。在此之后,我还曾暗恋过一些女孩,但大多数最后都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名字,这主要是因为我脸皮太薄,不好意思和人家说话,这是我总结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碰不到一个女孩,首先应该想方设法的知道她的名字,因为她很可能会成为你暗恋的对象,虽然暗恋不一定会成功,但最起码暗恋一个知道名字的女孩要比暗恋一个至始至终都不知道人家叫什么名字的女孩有面子。
写到这里,我的头开始发痛,并且还伴随有尿憋的迹象,这说明,回忆自己曾经暗恋过的女孩是件痛苦的事情,为了不再痛苦下去,我决定将这段回忆就此打住。接下来,再谈谈那些喜欢我的女孩吧。说实话,这世界上有些事实总是令人非常反感比如你喜欢的人,她却不喜欢你而喜欢你的人,你却又不喜欢她,这实在是让人无奈极了。还是初三的时候,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我曾念过两个初三,也就是说,我留过级,这充分说明我虽然生为好班里的学生,但却并不是个好学生。事实上,当时所有人都这么认为,甚至连我自己也这么认为。好了,不管是坏学生也好好学生也罢,总之是留级了,而且,留级这个决定完全是我个人做出的美誉半点强求成分,我说要留级,想重头开始,好好学习,考个好高中,然后考名牌大学,我妈说,好啊,我姨妈是我所在的中学的一名教师,她说这事好办,于是当天下午就办妥了。他问我想进哪个班,班主任要男还是女的?我说男的太凶,女的相对问头,还是选女的吧,结果我姨妈自作主张给我选了个男的作班主任的班级,为此我恼羞成怒好一阵子,后来才发现原来我姨妈是对的,一般情况下,女的确是要比男的温柔,但也一般情况,那就是我们的男班主任比女的班主任还要温柔。
开学那天下午,我姨妈领我去见男班主任,对了,他姓贺,开学时候,他正在库房指挥同学们搬书,因为要发新书,我姨妈把我介绍给了他,并且在最后很豪爽的对他说,林星就交给你了,贺老师扭头盯着我看了半天说,看样子挺乖的,然后伸出手就打算摸我,我赶紧闪开,没让他摸。后来,贺老师发现当初自己的猜测全错误。我不乖,而且坏得很,于是他伸出手来就打算抽我,但我还是闪开了,没让他抽。这就是我留级的具体情形。当然留级是为了重头开始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些确实是真的。刚开始我确实好好学习了一个学期,那时候,排座位的时候,人人都争着往后坐,我却义无反顾的排了个最前排的位置,并且紧挨着讲台,这是地利,与此同时,一个个头比较大,人长得比较老实的乡下男成了我的同桌,使我一下子失去了不乖的资本,这是人和,玉树,在这些条件下,我顺理成章的成了一个好学生,并且在其中考试这个天时到来的时候,我出乎意料的考了全班前十名,并且在全校数百名同年级学生中排六十一。我为什么对这个名字记得这么清楚,这是因为我以为这是一件光荣的事情,是件值得炫耀的事情,当然更加重要的是在我的读书生涯中也就只有这么一件光荣而且值得炫耀的事。
当然,在这一学期中,还发生了许多令我兴奋的事情,比如我在数学竞赛中得了二等奖,在比如我的化学成绩得了全班第一,全校第三等等等。一时间,一时间,我真可谓是风光满面。那是虎,我常常为此感叹,叹上天不公,把我生得这么聪明。后来我就不学了,据别人分析,我不学的原因是我晕了头,以为自己是天才,不学也会。其实不是这样的。真正的原因是初三第二学期,又排座位,结果这回人人争着往前排跑,我腿短跑得慢了,结果没抢着,只捡了个末位,这是失去地利。之后,那个个头较大,老实的乡下男不老实了,虽然说话还是土里土气的,仍把“烧杯”说成“烧百”,把“烧酒”说成“骚酒”,但却再不肯和我坐了,找了个肌肉女做同桌了,于是我又失去了任何,结果自然好不到哪里。这里需要补充的是,那次排座位之后,我的座位不仅位置极差,而且还有个痘斑女做同桌。该女身材不好,长得又不漂亮,一副街头扫厕所的样子,但却特爱占便宜,经常上课猛的将桌上的笔或者其他东西推到地上,然后装模作样的去捡,并且非常熟练地将一只手搭在我的大腿上,她的手干蹦蹦的,而且掉皮,你可以想象得到,当时那种感觉,要多恐怖又多恐怖,要多肉麻有多肉麻,要多触目惊心有多触目惊心。我当时想,这样下去我非阳痿不可,后来,我就真的阳痿了一段时间,这都是她的错。
再后来,我就经常梦到那只手,干裂的,调配的,搭在我的腿上,谈后,一下子惊醒多来,汗流了一大堆。那之后,我的成绩就一落千丈,致使后来没有考上好的高中,进而没有考上大学。我觉得这全是她的错,这女人应该拉出去毙了。当然,造成我成绩一落千丈还有别的原因,这前面我就已经提到过:我因为长得像个混混,所以混混们都非常乐意认识我,不管我怎么想,反正所有人都认为iwo已经完全是个混混了。我不能证明自己不是混混,所以只能反过来证明自己确实是个混混,我觉得一个人总要为自己做一个证明,不管证明自己是什么,是对还是错,因为不为自己做证是对自己的不爱惜。我不能爱惜自己,不能忍受自己被别人冤枉,所以既然非认为我是个混混,是流氓,我就故作出一副流氓的样子给他们看,意思很明确,我就是流氓,你能把我怎样?于是我捏着鼻子开始学抽烟,并且把用来买文具的钱用去赌博或者玩游戏,再于是,我就真的成了一个流氓了。
当流氓其实也是有许多好处,比如前面提到的:许多纯情少女都喜欢流氓。我认为被众多女生喜欢是件快乐的事情,虽然我并不喜欢她们。再比如,不论是在学校内还是学校外,所有人都对我这个流氓充满敬畏,这也是一件非常爽的事情。
现在说说由一个好学生变成一个混混的情况,具体情形是这个样子的,其实在刚留级进入新班的时候,我就认识了一个人,这人是我同学,面目憎悍,叫L,据说此君是A地人,刚开始在A地读书,后来又转学C地,之后又转至B地,在之后,就转至乐我们这里,而造成他转来转去的原因就是他太能打架了,几乎看谁不顺眼就打,也不管对方人多人少,打得打不过。我去新班报道时半路上就被他截住了,当时我以为他要打我,立马握紧拳头准备自卫,结果他非但没打我,反而还敬了我一只香烟,这烟据说比较贵,好几十块钱一盒,但我那时对那玩意没兴趣,自然无福消受,等他一走,我就随手扔了茅坑了。这次会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我们成了朋友,这也为我后来成为一个混混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L在开学的第二天就和人打了一架,和他打架的人也就是我的同班同学,当时情况是这样子的:L掌管着我们班级的教室门钥匙,但是那天不知何故,他来晚了,结果所有同学都站在门外等了他半天,直到快上课的时候他才姗姗来迟,并且来了还不急于开门而是和另外一个同伙去厕所撒了一泡尿,然后吸了一支香烟才重新走来。这是我同学中的Y感到很愤怒,于是说了一句不好听的话,因为这话说得不低,所以L清清楚楚的听到了,再于是两个吵了起来,再再于是,又由吵升级到了打,在打架的过程中,双方各奔出一个人来帮忙,单挑于是变成了双打,具体就是这样子的。这场架的结局是不分胜负,原因是上课了,所以只得暂时休战,等下课再打,但下课之后就没再打。
这是L第一次在我的面前打架,虽然我们名义上时朋友,但那时我还是好学生,所以谁也没帮,只站在外围看了半天,并且在散之后仍恋恋不忘,这说明,当时我绝对是一个刻个的看客。但L第二次在我面前打架的情况就不同了,那时候,我经常和L在一起,并且我已经几乎完全成了一个真正的小混混了,所以那次,我没有坐视。情况是这样的:初三即将结束的时候,我们学校组织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足球比赛,我们班对五班,根据前面的分析,我们是好班,而五班是差班,所谓正邪对立,正是胜邪,但问题就在于我们班最终输掉了比赛,并且输掉非常惨烈,回到班里许多人都是哭了,把我感动得也差点哭了,但奇怪的是我至始至终都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哭?好了,总之都哭了。L说,得和5班干上一架出出气。但众所周知战争都是需要理由的,我们总不能说输了比赛就把人家打一顿吧?正所谓名不正言不顺,所以我反对大家,但L不听劝,他说理由是5班有个小边三瞪了他一眼,理由充分于是他就朝5班走了,我正思考该怎么办的时候,他又回来了,说对方有十多个人。,干不起,拉我和他一起去校外叫人,值得说明的是,这厮在校外社会上认识许多流氓,混混。我当时想,既然他叫我和他一起去,就说明他把我当兄弟,我自然不能不走,于是就和他走了。结果刚出校门就发现屁股后面跟着一大堆人,我细看了,下了一跳,都见过,5班的大学有十多个,显然是冲我们来的,L顿时怒发冲冠,大喊一声“操:冲了出去,我怕他吃亏,也大喊一声冲了上去,结果没冲进去,所有人都把L围在了中间,我怎么冲也冲不进去,真是天杀的,想挨打都这么难。无奈之下,我只得在背后朝这些人踹起黑脚来,哪知这些人皮厚得很,怎么踹也没反应。打了好一会儿,这些人都黑了,于是放了L,各自散去了,我这才发现这么一会儿功夫,L就变得又黑又胖,很不像样了,于是我小心翼翼的问:你是L吗?L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说,废话。于是,我们依旧去叫人。
如你所知L是一个经常打架的人换句话来说就是“嗜打如命“,因此被一群人打了之后,他自然不会就此罢休。于是,他拉着我去了学校下面的一家小录像厅。录像厅老板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我认识以前在游戏厅经常见到,当时我还一度以为他突然良心发现,弃暗投明,重新读书考大学去,没想到原来是开了家小店当老板了。不过平心而论,我觉得L找他帮忙打架是在是有欠考虑,如你所猜,这家伙个子不高,而且瘦弱得厉害,找他帮忙打架无疑是火上添油,非反被打不可。于是,作为L的朋友,我决定履行一个朋友应尽的义务,劝他重新找人,结果我才发现,我完全是多虑了,那家伙一听要打架,立马就两眼抽筋,差点抽死过去,自然是怎么也不肯答应。不过最后,他还是介绍了他的一个朋友给L,让L一会儿去找他。那个人的名字非常奇怪,共有四个字,形成为XXX龙,单从这个名字上来看我们就可以猜测,这确实是个厉害的角色。然后,就在这个时候,另外一件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了。
这件事情的具体情形是这样子的:正当我们在录像厅里商量揍人的大事的时候,突然,门外传来阵阵哭声,这此哭声非常大,而且嘈杂异常,显然不是三、五个人能够发出来的。当时,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死人了。如你所知,我是一个小混混而作为一个小混混最喜欢的事情莫过于凑热闹了,于是我马上朝门外跑了出去。结果一出去才发现,哭的人是我同学,有的男有的女,而且从“质量”上来分析,真哭的比例比较大,我心理顿时大喜,莫非班主任死了,这敢情好哇,于是准备大笑一通以示兴奋但转念一想,妈的,不对头,按理说,班主任死了这是好事,大伙应该高兴甚至应该摆桌酒席庆祝一番才对,怎么会哭?难道是班里最漂亮的女生W死了?这确实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我也应该哭,不,男生都应该哭,可是,可是女生为什么也要哭?没理由啊,按常理来讲,女生看到比自己漂亮的女生死去,一般都高兴呀,怎么会哭?结果,想来想去,我也一直没能够想明白。其实,这事也不怪我,人的眼泪是件奇怪的东西,有时看到别人流泪自己也会不自觉的留点,而事实上,这人哭的原因连他们自己也不知道。经过时这个样子的,A眼睛里进了沙子,发痛,于是流泪了,B看到A流泪,于是不甘寂寞也流了点出来,C看到A和B都流泪,大为忌妒,心想,你们这些丫的,以为就你们会留眼泪么,老子也会。再之后,又O,又E,又F,等等等,都开始流泪,之后,气势越来越紧张,所有人都又流泪升级到了大哭,直到嚎啕大哭。
至于为什么哭着哭着就从街上来了,原因是这个样子的:那些人哭着哭着感觉尿憋,于是纷纷朝厕所赶去,才走到半路上就听到有人议论:L和林星在出去找人的半路上被人围攻了,打了一顿。L被当场达成了大黑猩猩。这些人一听,顿时吃了一惊,赶紧上前问,那林星呢?那些人自然不知道,但又不愿意让人认为自己无知,于是就随口说:林星被打没了。我的同学一听吓坏了,心想怎么能打没了,难道被打进土里面了,随后一想,林星那家伙,个子不高,而且瘦得出奇,被打进土里面的可能性也不是完全不存在。于是赶紧回去班里叫上其他人,风风火火的朝案发现场赶去。结果去了才发现,那里虽然是土地,但土硬的出奇,被打进去显然是不可能的。于是,又有一个戴眼镜的家伙马上就猜测,估计他们说林星被打没了,意思是被打成了水蒸气,蒸发了,从物理学角度上来讲,这也不是没有可能。于是,所有人都慌了,有人建议报警,但这个提议是被否决了,因为我被打没了,现场又被破坏了,既没有凶器又没有受害者,即便是报了警警察也没办法,。于是,有聪明人马上想起了被打成大黑猩猩的L,他是人证,有他在,什么事都好办,于是一群人顺藤摸瓜,就摸到了那家小录像厅。原来,我千思万想,这些人到底在给谁哭丧,但没有猜到,结果才发现,这些人是在给我自己哭丧。这使我瞬间明白了一个道理,但这个道理是什么,我现在给忘了。
好了,这事先打住,我长话短说。这些人在明白了我没有消失之后,很是高兴纷纷拉着我要我请客,并最终使我损失了数十元的家产,这使我很痛苦,许多年后,我仍对此耿耿于怀,我想,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消失了算了。
那天,在那些人来了之后,我们瞎扯了几句就准备回去,因为快要上课了,我虽然是个混混,但我还是比较怕老师,当然并不是怕他打我,我眼疾手快而且躲闪灵敏,不是谁想打就能打得到的。我怕老师是因为但凡是老师手中都有一张王牌,专门在最后时刻对付像我这样的学生,那张牌,就是:开除!我虽然不喜欢学习,但我还是不希望被开除,因为如果我被开除了的话,我家里人非打死我不可。于是我就跟着我的同学们回去了,但L最后没回去,L没回去的原因是他不怕被家里人打死。所以,从某种意义撒很难过来讲,他是英雄,而我不是。
回去之后,当天就再没见到L,知道第二天早上,L仍然阿迷以偶来上课,有隐隐约约的感觉到有些不对劲。然后放学了,我随从人群往外拥,刚走出校门就看到一大群人往操场跑,我问说怎么了,那人说有人打架。我跟着过去,发现L在那站着,样子非常酷,在他面前站着十多个人,正是前一天下午打他的那些。
然后,L背后跳出一个人来,这人我认识,以前和我小学同学,后来不读书了,去了街上混,他对L说,好了,昨天谁打了你,你认准,现在上去打,他打你一拳,你打他十拳,他踢你一脚,你踢他十脚。这话意思很简单,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出来就很不简单。然后L就上去打了一个一个轮的打,奇怪的是这些昨天还彪悍异常的家伙这会儿去萎了,十多个人竟然眼睁睁的看着别人打自己却不敢还手。这也充分说明,L这次请来的后台非常不简单。我想作为一个混混碰到厉害的角色应该认识一下,虽然我曾认识,结果我还没开口那家伙就认出我来了,我很惊奇,问他我们这么多年没见,你怎么还认得我?那家伙说,林星,你就是当了太监我也认得你。瞧,一看这丫的就是个没文化的主儿,然后掏了一盒烟,递给了我一支,我拿出了打火机先给他点燃,然后又点燃自己的,再然后他说了一句非常重要的话,说它重要是因为,这句话直接影响了我的整个初衷,他说,咋两个哥们儿哇。这话恰好被一旁观看的女生小V听到了,于是瞬间对我产生了好感,并且在此后对我进行了一系列攻击,我最终败在了他的贴头皮鞋下。
在介绍小V和我的事之前我先对L进行一下总结。L在打了那场架之后,就不见了,任何人都不知道他哪去了,或许他又转到了别的地方了或许干脆不念了干别的,比如去香港当洪兴仔了。总之,谁也不知道他的去向。直到那时,我才突然又发现,我对他一无所知,我甚至连他多大都不知道,说我们曾经是朋友是兄弟多少有些虚伪。于是,那以后,我开始真心实意的交朋友,于是,我重新认识了许多人,再于是,L从我的思念中彻底消失。
现在开始说小V,小V是这样的一个女生,她眼睛比较大,头发不长,却乱得出奇,好像刚被炸弹炸过,据说此发型是他自己设计的,由此可知此女绝非寻常人,值得一提的是,此女非常漂亮,但遗憾的是,这么好的脸蛋却偏偏被搭配在一副身材极差的躯体上。这使我着实为她惋惜了一遍,对此,小V的回复是,你找抽啊,你。由此可知,小V是个异常凶悍的女人,如果放到过去,绝对是一邪教妖女。
那天,她无意中听到有的非常厉害的人物就是帮L打架的那个我的小学同学,当众称我是他哥们儿,于是非常兴奋。据说她一向非常崇拜流氓,做梦都想做个女流氓,但经过无数次找镜子之后,发现自己怎么看也不像个流氓,于是转而决定找个流氓搞对象,又于是,我无意中成了她目标。她知道我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是受不了冤枉气,她还知道我本来不是流氓就因为讨厌被别人冤枉才真的做了流氓,所以,一套计划逐渐展开起来。
首先就是,每天上课的时候,我的呼机总是莫名其妙的收到一些陌生人的呼叫,内容大都是:“吃饭了。——老婆。”或者“晚上等你。——老婆。”如你所知,我连对象都没处过,更没老婆。所以,为了不被别人发现,我将呼机调成了震动,一来呼叫,都偷悄悄的看,果然,没有被人发现,否则,非遭殃不可,因为,入股我的老师或者同学看到这些呼叫的话,肯定会大惊小怪的嚷道:啊呀,林星,没想到你已经有老婆了,实在是可喜可贺啊,怎么不给我们吃喜糖啊。这么一来,我非臭不可。
后来,呼叫逐渐减少了,有到最后完全消失了,我终于放下心来,然而,还没来得及缓气,情书又来了。第一次一共两张,用粉红色的信封包着,被我的一个同学转送过来的。我拆开看了下,立马就鸡皮疙瘩开来,如你所知,此信言语及其肉麻,我那时年幼,自然承受不了。我偷偷摸摸的瞥了一眼替送信的那个同学间他若无其事,这才放下来,显然他没有看过这信,否则非完蛋不可。当下,我就把信给烧了,这叫毁尸灭迹,我从小就知道。谁知小V知道这事之后大为恼怒,当即又谢了一封长达六页的更加肉麻的信,又叫我那位同学转,这回没套信封,甚至小V还别有用心的对我那位同学说,这信里都是秘密,千万别偷看哦。她这么一说自然是反话,她说不准偷看,意思就是说要他偷看,但我那同学天生愚笨,不明白她言外之意,反而认为小V是在侮辱她,不禁怒道:我会偷看?你当我什么人了,结果自然没偷看,这对我来说自然是好事,但我想对于小V的计划来说,未必是好事。
然而,一个星期后,情况发生了异常。最先是我一进学校大门,许多熟识的和不熟识的人就像见了外星人似的,盯着我看个没完没了。之后,又由盯着看发展到了指指点点,再之后又由指指点点发展到议论纷纷的地步。终于,事情一发不可收拾,我这才明白,原来,小V两计不成,使出了杀手锏,直接亲自出马,逢人便称自己和2班的那个林星关系如何如何好,如何如何不正当,,某日某夜在某路上的某棵树下干过某事等等等,说有鼻有眼,连我自己都差点相信了。
记得当时就恼羞成怒,立马找了根扫帚准备去修理小V一番,谁知小V早有准备,远远见我来了,立刻就躲到同学背后并且用及其夸张的语调喊道:啊呀呀,不得了了,老公打老婆了,至此,我不得不承认,要比谁不要脸,小V肯定要占上风,她不当流氓真的可惜了。
第三章
我叫林星。如你所知,我已经退学了,不念书了,因为没有考上大学。现在,我是一家物业公司的监控员,具体做的事情就是看监视器,监视小偷去的每一个角落。防止一切可疑的人物干一切可疑的事情。我的监控器或者说我的办公室是这样子的。它长为十米,宽为8米,有一扇两块玻璃组成的窗子,还有一扇有玻璃的门,这些玻璃都非常奇异,不是用普通材料做成的,从外面一点都看不到里面,而从里面都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外面的一切。这样的好处就是我可以站在监控室里面肆无忌惮的看外面美女,即便姿势非常不雅,但也不用担心被别人发现。除此之外,在门的右边的一角放着几把扫帚和一个拖地用的水桶,在门的左边有一个皮自制的桶,这是用来放炭的,在桶的旁边立着一个铁棍,还有一把铲子,这些都是生火的工具,竟然有这些东西就表明,在这间房子还有一个火炉子,的确,监控室里确实有一个火炉,它就在窗台下面,这个火炉子不大,但生起火来却热得要命。如你所知,现在已经是阳春三月,本来这东西已经用不上了,但公司却规定每天务必生火,因为这个火炉的用途已经于它本身的用途不同。在我们这个物业公司中,有许多年轻的和年老的家伙,这些人有保安人员也有和我一样的监控人员,虽然工作不累,但却无聊得很,更重要的是工作了8个小时中不准睡觉以及吃饭,因为我们的工作与一般单位的职员工作不同,别人是上下午分别工作四小时,而我们则需连续工作8小时,具体时间安排是这样的:早班是从早晨6点开始,一直到下午两点下班,白班是从下午两点开始到晚上十点,而夜班则是需要从晚上十点一直工作到次日清晨的六点。如你所知,这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早班要牺牲早上睡觉的时间,而夜班又需牺牲晚上睡觉的时间,最严重的是,白班几乎把整个白天都牺牲了,于是,由于既无聊又瞌睡,许多人就开始学习干别的事情。比如有人开始抽烟,有人开始烫药,需要说明的是,这要有个名字叫“安纳甲”,据说是由某种动物用的兴奋剂提炼而成的,和香烟一样,也属于一种慢性的毒品吧,又据说烫药需要先将细铁丝烧红,然后将细铁丝放到药上抽拉,将药受热冒起烟来的时候,赶紧将已经准备好的细纸筒叼在嘴里猛吸,基本跟吸烟差不多。铁丝需要火才能够烧红,而这火又非一般火柴或者打火机能够弄成,所以火炉应运而生。需要补充的是这药味道极其古怪,似乎有一股马尿和羊屎的味道,很不好闻,所以,虽然我的许多同行都学会干这个了,我仍没有学会,事实上,我压根就对这个没兴趣,我认为,把马尿和羊屎吸到嘴里是件恶心的事情。在门的对面墙边上,放着一台录像机,这台录像机连着监视器和显示器,使我能够坐在屋子里看到外面发生的一切,说白了起着传承的作用。显示器里有几个空格,格里分别显示着不同的九个地方的情况。显然这些设备比较精密,在显示器中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外面的一切。甚至连谁随地大小便,谁搔首弄姿都看得一清二楚。这本来很正常,但我突然间就感觉很不正常。因为我突然发现,在整个街上,整个城市里竟然到处都是红点闪烁的监视器,这就是说,我们每个公民,几乎无时无刻不被人监视着,在街上有交通部门监视,在家有物业公司监视,在单位也有人监视,甚至现在超市,网吧……我不敢去想了。在录像机的右边,有一台红褐色的写字台,这个写字台我比较熟悉,写这段文字的时候,我正趴在它上面,和火炉一样,写字台的真正作用也并非是用来写字。因为这里除了我多少写一些东西外,再没有别人写字。事实上,这台写字桌的作用和床一样,他是供人躺在上面休息的吗。如你所知,我们上班领导是不准我们休息的,更何况这里地方本来就小,如果放一张床的话,就没放别的东西的地方了,所以写字台便取代了床的位置,甭看这写字台硬邦邦的,躺撒谎你过去能把骨头折断,但在十分困得情况下,却也是件非常难得的东西。尤其上夜班,困姿势在所难免,甭说那些头发凌乱,胡须花白的老家伙,就是我这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也承受不住。当然,领导是不准睡觉的,明着自然不行,有前辈总结出了经验,早晨三点之后就不会有人来查(每天都有领导微服私访,看我们有没有偷懒)。这时候就可以放心的躺在桌子上休息了。那么,三点前怎么办呢?前辈笑而不答,我以为他没办法了,很是灰心,谁知在我夜班的第一天,他竟亲自来传授我“睡觉神功”,具体办法如下:先用铁棍将门侧面的一个钉子弄起来一些,这样的目的是开门比较困难,而且在开门的一瞬间会发出巨大的声响,这声响在半夜更绝对能把人吓死。准备就续之后,把灯关掉,然后我坐在显示器前面,这显示器睡觉就可以了,一旦有人进来开门,门必然会大响一声,开门人自然会吓一跳,而我自叹也会醒来,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或者装出一副非常吃惊的样子叹:呀,这门又坏了!当晚,我就对这办法试了一试,发现按老前辈果然高明,但因为来的人太多,结果门响个没完,虽然我没被抓住,但睡得一点都不安稳。我姐说,得发散思维,自己想办法。我一发散思维果然想到了妙计,当晚我将门偷偷朝里锁住后关灯大模大样的睡起觉来,果然一夜没人来打扰。第二天,领导来了,见我就问,昨天门怎么打不开。我早有准备,立马装出一副吃惊的样子感叹:呀,门又卡住了?
在第一章的时候,我提到过一个叫R的姑娘,并且和她谈论过一些关于作家和妓女的问题。事实上,R就是我在做了监控员之后认识的,现在,我们开始说她。R比我大两岁,是而且是一家机关的公务员,众所周知,在这个年代里,公务员是一个非常体面而非常吃香的职务,我这监控员的工作和她简直额秘法比,这点光从表面上就可以看出来,她在小区有一套百十平米大小的楼房而我和哥哥在市郊租十几平米大小的平房居住,她有一个月工资好几千,而我则只有几百,她风光满面,而我死气沉沉。我和R认识的过程是这个样子的:那天我上夜班,大约晚上十二点的时候,我出去锁小区的西门(我是西门的监控员,除此之外还有东门,北门,南门)。结果门未锁好就发现外面有团黑乎乎的东面,我以为是鬼,吓了一跳,赶紧那对讲几朝保安队队长呼救,我说我碰到鬼了,怎么办?谁知队长听后极不耐烦,嚷道:找茅山道长林正英,然后就挂了,我放下了对讲机重新走出去,突然发现那团黑乎乎的东西已经瘫倒在地上了,我远远的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那是个女的,并且在路灯下有影子,这就是说这是个女人而不是个女鬼,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之后,我的心顿时放宽了。我打开门走出去拍了拍她但却一点反应了没有,我蹲在地上决定看个清楚,结果差点被熏死,原来她喝醉了,没办法,我只得将她扶回监控室,然后放在那个写字台上,她的衣服上全是灰尘,我怕把写字台弄脏,于是用毛巾帮她拍打了一通。关于那个女的,我的结论是这样的:妈的,漂亮的没得说。如你所知,这人就是R。那时候,她就在写字台上睡着,安详得像个孩子,我一激动就把外衣脱下盖在了她的身上,结果半夜我被吹得差点中缝。早上六点,我下班了,接班的人一般六点零五德时候到,我心想得赶紧把这个女的弄走,否则被人家看见还以为我对她做了什么呢。于是,我就拍了拍她,这回有了反应,她一下子醒来了过来,一脸迷茫的看着我,一脸迷茫的看着我,显然酒还没完全醒,我说我下班了,你是继续在这里睡还是要我送你回家,她从衣服里拿出钥匙递给我,意思是要我送她回家,我接了钥匙上去扶她,结果她软得厉害,怎么扶也扶不起。我说,妈的,这样太麻烦,干脆我背你回去吧!她笑了。
R家就在这个小区里,不过离监控室有一段距离,当然如果是平时,我毫无重员,一身轻松的走的话也没什么,问题是现在背上多了一个人,而且还沉的要命。我说,喂,这么沉你该减肥了。她应道:哦。之后又补充说,要你管啊。终于到了我暗中摸了一把汗,还好,她家在三楼,如果在六楼的话,我非完蛋不可,我把她放到了沙发上,然后将钥匙递给她,我说,要走了,她笑笑说,坐会儿嘛。我说,不了,瞌睡的要命,你昨天占了我睡觉的地方。她说,谢谢你。我已经走到门口了,我说,不用,女孩子要小心点,晚上不要一个人走,还有,少喝点酒。这就是我们初次见面的整个过程。
本来这事也没什么特殊当天回去我睡了一觉就把它给忘了,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七点多了,我洗漱了一番,然后吃晚饭,一切完毕之后,差不多到了上班的时候了,于是穿衣服朝公司走去。刚一进大门,等我接白班的人就迫不及待的迎上前来说,你可是来了。我说怎么,想老婆想得不行,急着等我接班啊?他说不是,里面有个女的在等你,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说完还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我赶紧解释说,是我的姥姥,她早就说要来看我了,怎么才来。那人说,去你妈的罢,你姥姥比我还年轻?我走进监控室一看,原来是R。她一见我就自我介绍,我叫R。我说,哦,你好,我叫林星。她说,我知道。我说我在这里做监控员,她说,我知道。我说,我上夜班,她说。我知道。我说,干脆点吧,你不知道什么,我就说什么,实话说,和女生说话我紧张。她捂着嘴大笑,一副花枝乱颜的样子。这是我和R第二次见面的情形。记得那天晚上我们谈了很多,她去超市买了一听“蓝带“啤酒,我喝了6桶,她喝了4桶,于是,我迷迷糊糊的将我的初恋完完整整的告诉了她。我说,我的初恋女友叫小V,她是一个非常凶悍的家伙。R鼓掌:这确实是一个精彩的开头。
和小V认识之后,有一件事情非常让我感动,她为了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我在一起,于是发动了全家动用三姑六婆的关系,将她调到了我们班,而且还成了我的同桌。我说,小V,你牛啊。她听不懂,说,什么牛?好啊林星,你骂我是牛,那你就是驴。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情让我很不感动,那时候,上物理课的时候,物理老师总会刻意腾出5分钟的时间抽查我们有没有记住前一天所学的概念,具体办法就是叫一名同学问题,另一名同学回答。这本来没什么,我坐在教室最隐蔽的角落,一般不会有人提问我,但该死的是小V这厮每次总第一个举手而起一站起来就说,老师,我叫林星回答:力学的定义是什么,如你所知,我虽然是天才,但从来不屑背任何定义,因此被当场抓住自然是再所难免,我曾私下无数次求过小V,叫她放我一条生路,但那厮玩着简直上瘾了,头一天满口答应说,好好好。结果第二天物理课上又第一个举手:老师,我叫林星回答,热力学的概念是什么?这时候,我的同学们就会无比同情的目光注视着我,这让我很没面子。如你所知,男人没面子是件非常严重的事情,那时我不止一次想到要把小V给休了。后来,我就真的把她给修了,小V说,这是因为我花心,看到别的女的了,其实不是,这是不怪我要怪只能怪她自己。
对此,R的评价是,挺好玩的,继续。我看了下表已经十二点了,我说天晚了,你回去吧,接下来的,我明天再给你讲。她说,也好。之后又问我几点下班,我说早上六点。她说,下班之后,到我家吧,我做早饭给你吃,还记得我在那么?我说我健忘,得好好想想她,她呵呵的笑了两声说,那到时候我来好你吧,这就是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整个过程,也为第三次见面奠定了基础,她走后,我把门锁好开始对着显示器发呆,然后就睡着了。起来已经六点了,我打开门,看到R正在门口的台阶上坐着,我有些惊奇:早来了?她说,来了一小会儿。我说,那为什么不敲门?她说怕影响我睡觉。我更惊奇了,问她怎么知道我在睡觉,?她说,你昨天都告诉我了,先把门锁好……。我吓了一跳,都说了?R点头说,一字不落,。我赶紧把她拉在墙角,说,千万别让别人知道,她说这要看你的表现上,后来R一直没将这事告上领导,这说明我一直表现不错。
去了R家,R叫我做好,然后拿出一盘子扁得不像样子的东西,叫我随便用,不要怕,我说不怕,这事什么东西、R说,这是包子。我立马跳起来说,你不要吓我,你以为饿哦没见过包子么?R一脸不好意思的说,这事她亲手做的,第一次做包子,所以没做好。我说,好说好说,这东西最起码就能吃吧?她说能,并且从盘子里拿了一个,两口就塞进嘴里了,眉头都没有皱一下,我由衷的说,你牛。她由衷的反驳说:你驴。
吃完了,R说是聊会儿还是睡觉,我说睡一会儿吧,瞌睡得要命。R说也好,说着便打起了哈欠,我有些奇怪,我问她你也瞌睡,她说是啊,为了做包子,我几乎一晚上没睡。我很感动,说,那一起睡吧。水湾才发现这话有些不对头,但R却依旧若无其事的说,好啊。只有一张床,我睡左边,你睡右边。我说好,然后躺上去,这床很不错,软的几乎令我不敢相信,R将被子扔给我说,只有一张,你盖吧,我重新扔给她说,还是你盖吧。她说,干脆一起盖吧。那一刻,我有一种特别奇异的感觉,这个女孩,我们只见过三次面,但却有两次睡在一起,这真的让人难以相信。我们睡在一张床上,枕着同一个枕头,盖着同一张被子,我甚至能够清楚地嗅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种水果香味,似乎是苹果或者菠萝,我说,真好。她说什么?我说,你身上的香水味儿。她说,为什么?我说我喜欢水果味儿的香水,其他味的闻着抽筋。她说,讨厌,然后脸就红了。
在念大学的时候,她曾深深爱过一个男孩子。许久,R开始讲述她的初恋,那是一个令人动容的故事。那个男孩子是她的学长,他那么优秀,学习好,长得又端正,而且很会讨女孩子欢心。R说,他出生于农村,父母都是农民,他说他要好好干一番事业,挣大把大把的钱给他的父母花,她很为他的孝心而感动,她说,让我们一起来,于是,她为了他,开始省吃俭用,尽最大能力去帮助他,她一直以为她是爱他的,而他也是深深的爱着她。那一次,她为了给他买电脑,不惜卖掉自己最心爱的PV,甚至还回去骗了父母两千元,她说她真是个该死,但那时她从来没有后悔过。然后,学长要毕业了,他找到她说要她想爆发弄5万元,他说他急着要和朋友开一家公司,她慌了,她说她一个念书的,去哪里弄那么多钱,结果钱没有借到别人却病倒了,那时候,她多么渴望他能够来看她,不需要带任何东西,只需带一句真诚的安慰,但他没来,只托人带了句话,说要走了,她办事拖拉,影响他的前程。说真的,为了他,她吃了四年的泡面,几乎夜夜都是,但她从来没有因此难过,但那一刻,她难受的要命,甚至死的心都有。但想了半天之后,还是决定不死,别人不爱自己,难道连自己都不爱自己了?
R的故事到此结束,我说,不要说得这么悲伤,我怕我会哭。R说,男人也会哭吗?我说会,男人是用心去哭,流出来的不是雷,而是血。R说,可我说仅仅是生活,是事实。我说,生活是残酷的,事实是惨烈的,这些都是我们无法面对的,所以,我需要的是充满诗意的小说。
一觉醒来,天已大亮,已经是中午十一点了,R已不在。床头放了一把钥匙和一张纸条,纸条上说,很高兴认识我,钥匙是她家门上的,她说欢迎以后随时来,睡觉或者吃东西。我笑笑,把钥匙放到兜里,然后走出去。
第四章
我这人感觉比较细腻,而且多愁善感。我爷爷对我很不好,我们平时很少见面,虽然有时要隔个两三年才能相见一次。但我们一见面总免不了吵一架,因为他看不惯我,我也看不惯他。我并不觉得这是以下犯上或者目无师长,实不相瞒,我爷爷是那种农村总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农民,一头发花白,一辈子也不刷牙,牙黄如大便,臭得能把熏死,最重要的是他眼里除了钱什么都看不到。给他三是五十就能让他乐个十天,八天,但如果不给的话,他准不给你好脸色看。如你所知,我很穷,如果我不穷,我就不会到物业当个监控员,如果我不穷,我也不会再偏远地方租房子住了。但这些我爷爷不会理解,他理解的是:你没给我前,你不是我孙子!我一直钱是一个较俗的问题,但也不是俗不可耐,人可以爱情,但大可不必爱得五谷不分,六亲不认。一个七老八十的人了,这又何必?这使我想到许多年前我去世的姥爷。我姥爷唯一不普通的地方时,在几十年前的某一天,他对他的子女亲口说过一句话,大致意思就是,如果想念书,他就砸锅卖铁也要培养他们,但如果不想念的话,趁早说,干脆退学在家务农,因为那是我姥姥已经去世了,家里几乎所有重担都由姥爷一人承担。这在现在本来也没什么,但在当时可谓是惊天动地,三、四十年前的农村人让自己所有孩子读书,确实有些令人不敢相信。然后,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都进城里了,我姥爷也就这么三个孩子,这确实是可喜可贺,这些陈年旧事暂且放开不谈,我现在来说说我所熟悉的我姥爷。
我三、四岁的时候,我姥爷已经搬到我姨妈所在的小镇居住,由于那时候,我姨妈家也穷,房子小,所以在单位附近给我老爷找了间房子。为了不使我姥爷感觉孤单,所有人决定让那时候很乖的我去陪姥爷。如你所知,我现在很不乖,但我小时候确实很乖,这是众所周知的,所以我和我姥爷住了很长一段时间,记得那时候,我姨妈经常给我弄一些干馒头片,也叫馍馍,是将馒头切成块,然后放到炉子上烤干的那种,翠翠的很好吃,当然我那时喜欢吃这东西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我那时虽然年幼,但却很正义而且嫉恶如仇,比如看见某美眉被欺负的时候,我就会恨得直咬牙,但如你所知,我那时牙还没有长齐,一用力就会咬到舌头,所以我想到了一个完全之策,就是一恨得时候,就咬馍馍,我还有几个姐姐,她们都是姨妈的女儿,在姨妈给我送馒头片儿的时候,她们也会一起跟来看我,并且可以提几只又大又黑蚂蚁送给我,直到把我吓得几乎大小便失禁的时候才肯罢手。后来我就不和我姥爷在一起住了,倒不是因为我不想吃馒头片儿或者我不怕被蚂蚁吓了,而是因为我听到关于姥爷的“绯闻“,据说我姥爷喜欢养虱子和耗子,又据说最小的虱子有我拳头大小而最大的耗子比我拳头还大。如你所知,我很胆小,这是天生的,不怨我。所以我离开了我姥爷回家去了。临走时,我姥爷对我依依不舍,因此决定忍痛割爱送我几只大虱子,但都被我,我认为,要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关于我姥爷还有一些事情需要补充,我姥爷生前有一大爱好,那就是算卦。当然除此之外我姥爷还有许多爱好,比如小便的时候吹口哨,大便的时候唱山曲儿,再比如看电视的时候倚着暖气打盹,然后在关电视的时候准时醒来。但这些都不重要。我姥爷有副硬塑料制成的卦牌,卦牌一共好像有36张,也好像有48张,64张,我忘了。我记得那时我曾让我姥爷给算一卦,我姥爷问我算什么,我说算算我这个月能捡上前,我姥爷一算立马拍着我的头感叹说,我肯定能捡到大钱,如你所知,那一刻,我激动异常,差点忘了我姥爷养虱子和耗子的事儿,准备和他住一段时间。后来,我就真的捡到了钱,具体情况是这个样子的:那天,我一个人从小路上往回家走,突然天上刮起了大风,我怕自己被刮走,赶紧找了一颗树抱紧,结果一抱差点被骚死,千不该万不该,竟然抱到了一颗刚有人撒过尿的树。我怀疑撒尿之人是成心的猜到一会会有个弱不禁风的小孩会抱着这棵树,于是可以尿了一大泡,估计连肠子也差点尿出来,负责怎么会有这么多?然后,一个东西随风飘来,我看罢心中顿时大喜,伸手一抓,将它稳稳的抓住在了手里,如你所知这东西就是钱。这说明我姥爷算的卦是准的,但不得不提出批评的是,这卦虽然准,但也不是完全的准,因为我虽然捡到钱,但捡到的只是一毛钱,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大钱。虽然我那时还小。后来,我就据此找我姥爷理论,谁知我姥爷却毫无愧色。他说,换做三十年前,一毛钱就已经是打钱了。我虽知这纯粹诡辩,但却不知如何反驳我姥爷,万般无奈之下,我特意烤了一个形状类似我姥爷脑袋的馒头片儿,并且在烤好之后,立马去小吃店买了两块水果糖,然后和我哥一人一块吃了。我哥很奇怪,问我说既不过年也不过节,买糖干什么?我弹弹头发说,有钱么,怎咋样?我哥立马对我崇拜得五体投地。
我姥爷虽然一辈子平庸,但却有一句名言,他说人活着就是为了吃饭。这话我仔细研究过,发现者简直是公理,就是说:反过来说成立。但这话时显然有些片面,于是做为外孙,我对此重新做了一番选择:人活着就是为了吃饭,或者换句话来说,有饭吃人就活着,既然活着就需要有事干,比如无聊的时候要玩,没钱的时候要工作,渴了的时候要喝水,困了的时候要睡觉,有了欲望的时候要性交等等等等。于是,这些事情组合起来就变成了人的生活。生活本来是平静的,但是由于“欲望”作怪,于是又变得不平静。人都是有欲望的,比如见了别墅就想进去住,见了宝马就想占为己有,见了美女就想和她上床,见了外国人就想和他干一架,于是,生活中出现了战争。战争是由欲望引起,这一点很多古代的君主就已经发现了,于是他们下令将身边伺候他们的人的生殖器都割了,这么做是有原因的,王小波在他的《黄金时代》中曾经见过这样一件事情,在他插队的地方,为了防止牛们斗架伤身,影响春耕,一般都会把牛阉了,具体的情形是这样的:对于一般的公牛,只用力割去即可,但对于格外生性者,就须采取锤骟术,也就是割开阴囊,掏出睾丸,一木锤砸个稀烂。从此后受术者只知道吃草干活,别的什么都不知道,连杀都不用捆。这就是说,古代君主们很早就认为生殖器是人们欲望的根源。只要割了,从此天下就太平。但事实证明,天下从来没有太平过,而且绝大多数不太平的原因又都是由这些没有生殖能力的太监们引起的。这就是说,生殖器是人类欲望的根源这是不正确,我认为,人类的欲望真正的根源还是脑袋,所以,要想阻止人类因为欲望的不可遏止而造成天下一片混乱,最好的办法还是直接将人的脑袋割了。人的脑袋大多圆溜溜的,而且绝对天然真皮,无聊时候可以当皮球踢,而且据说人脑营养价值极高,有壮阳益年之功效,长迟没准还可以长生不老呢!当然,这种说法是有些不切实际,人是杀不完的,因为额米有多少人会眼睁睁的看着你把他杀了,所以,我认为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把人的脑袋打开,把脑子挖出去,将英特尔和导线装进去,然后输入程序,从此,他们都会一心一意的受你控制,天下自然会因此而太平。
我这么长篇大论的说我姥爷,这说明我姥爷在我心目中还是有大位置的,不管他曾经养过多少虱子和老鼠,我觉得,我还很爱他的。后来他就死了,是七十九岁的时候。那时候,家人都开忙乱着策划为我姥爷庆祝八十大寿,我姥爷也很高兴,那时候,他很健康,除了有些皮肤病之后,再没一点病。后来他说想回去看老伴有些问题需要解释,前面已经说过,我的姥姥在我姥爷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之后我姥爷因为忙着拉扯三个孩子一直没顾上再娶,后来老了,突然想起这打子事。于是又一天告诉我们说他喜欢原来村子里一个老婆婆,我们都觉得老人了,他的意见我们得尊重,况且这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于是就答应了。那个老婆婆我见过一面,长什么样子忘了,只记得满口假牙,喝完汤之后就放到碗里洗,我无意中看到,吓了一跳。后来,我姥爷问我觉得那个老婆婆怎么样,我无比担忧的对我姥爷说,那人满口假牙,怕是说出的话确实假话。我姥爷听后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之后,那个老婆婆还特意从农村家里捎过一只鸡叫我们杀得吃,记得那只鸡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好像刚和刘老根喝过二锅头,站都站不稳,我们怀疑那是一直病鸡,但我姥爷却不以为意,亲自动手将鸡杀了,并且从鸡体内掏出十多颗鸡蛋,第一颗壳子已经硬了,看样子马上准备下的,余下几颗豆没形成壳子,而且大小不一,我姥爷兴奋的拿着鸡蛋给我们看说,这么能下蛋的鸡岂是病鸡?并且当场将那颗有了壳子的鸡蛋用开水冲着喝了。
我姥爷突然决定要回农村去看看老伴,家里人自然是极为阻拦,因为那时候天已经冷了,到冬天了,我姥爷虽然身体健康,但毕竟岁数大了,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怎么办?但我姥爷不听劝说,一意孤行,当天就乘车去了老婆婆家。去了之后,已经晚上了,两人随吃了些东西就准备睡觉,农村人都住土房子,没有火炉,只有一个和睡觉的炕连在一起的土炕炉,老婆婆怕我姥爷晚上睡觉着凉,于是在炕炉里生了些火,然后就睡了。谁知炉子长时间没烧。有些阻塞,结果两人都煤气中毒了。第二天上午,有邻居来看他们,结果发现门打不开,叫了半天也没反应,于是慌了,四处叫来一些人,将门弄开,一看,我姥爷和老婆婆都在炕上躺着。事后发现,老婆婆当场死了,我姥爷昏迷中。
我见到我姥爷的时候,是在市人民医院,那时候,我姥爷经过抢救已经醒了过来,但是失意了,谁都不认识,连子女都不认识了。大家每天都要给他介绍好几遍才行。大约一个月之后,我姥爷的病有了好转,记忆也差不多全恢复了。于是就想到了和他一起睡觉的老伴,问说哪去了。我们自然不敢告诉他真相,于是说老婆婆没事,已经回家去了,我姥爷喃喃自语,说没事就好。后来不知为什么,在大家都认为快可以出院可的时候,我姥爷的病情突然开始恶化,然后十天左右之后就走了。所有人都怀疑他发现了我们骗他才会这样的。
我姥爷的葬礼我没去,因为那时候还在上学,我妈怕影响我学习,所有不准我请假,所以只带了我哥哥去了。走时候还问别人借了一台风力发电机,忘了说了,那里不仅缺水,而且连电都没有,两天所有人都回来,生活逐渐进入正常轨道,我再没见过我姥爷。
第五章
R把她家的钥匙给了我,并且邀我经常去她家,吃东西或者睡觉,不管他在不在都可以去,这就是他给我钥匙的意图,但我很快就把这事给忘了。一周后洗衣服我这人一向比较懒,直接把衣服扔进洗衣机里就不管了,结果没多久,洗衣机突然被卡住了,我找来找去,结果发现卡住的东西居然是几把钥匙。我虽然年纪不大,但一向有健忘的毛病,经常刚刚还手里拿着的东西之后就找不到了,所以为了防止我把家里钥匙丢掉而回不去(这样的案例有过发生)我哥特意用麻皮给我搓了一根绳子,然后将钥匙串上去,叫我挂在脖子上,因为麻绳足够长,即便开门的时候也不需要取下来,所以我一直没有取下来过。这会儿,我赶紧摸摸脖子,绳子在,再往下摸钥匙也在,很显然这些扰乱洗衣机工作的凶手们不是我家门上的钥匙,为了进一步确认它们到底是哪里的钥匙,我将它们从洗衣机里取出来,然后再家里寻找锁子开,开了不少,连我念初中时用的笔记本的锁业试过,但没有一个能打开,这就是说这些钥匙不是我家的,或者不是我。但它既然是从我衣服里跑出来的,不是我的又是谁的呢?我首先想到的是捡的。当然这也并不是没有根据,小时候我就对这些小玩意儿很感兴趣,觉得挂在裤子上很好看,而挂得越多就越好看,但遗憾的是那时我家一共也就三五把锁,钥匙自然也就多不到哪里,而且我丢钥匙是出了名的,家里人总是想方设法的让我少拿,并且一拿总要挂在脖子上。所以,那是,哦常常梦想能够捡到一串钥匙,后来佛祖显灵就真的让我剪了一串,那串钥匙有二、三十把之多,但却生锈出奇,因为是垃圾坑里捡来的,估计是早已被人废弃的。我一激动,当场就把它们搭到了腰间,然后卷起袖筒招摇过市,但没想到钥匙太沉,我那时有不喜欢用裤带,所以没走几步,裤子就被坠下去了,两条又细又嫩的腿就喝一个穿得发黄了的内裤一下子就被裸露在大厅之下,这让我很不好意思,为了不再不好意思,我只得双手提着裤子走,像极了一只夹着尾巴的狐狸。但那只是从前,这些年我变得精明了,只捡值钱的东西,不值钱的一概不捡,钥匙属于不值钱的一类,我自然不捡,即便它不生锈,我也是不屑一顾的,思前思后,终于想起关于R的事来,并且由此想到原来这串钥匙是R家的。该死,该死,这么多天把她给忘得一干二净,也不知道她怎么样了,这周上下午班,是从下午两点到晚上十点,我下定决心,下班之后就去看看她,毕竟她把我当朋友看待。
下午上班,困得要命,但八点半的时候再椅子上睡着了,醒来时候已经十点半,接我班的人早来了,我和他打了一声招呼就朝R家赶去。敲了半天门没反应,我拿出串钥匙把门打开,屋里黑灯瞎火的什么都看不见,我想R肯定不在,于是准备离开。“谁了?”这时有声音传来,方向是卧室那边,有点像R,但又有点不想,原因是太苍老,我想,应该是R她妈吧,这会坏了,待会儿见了她老人家,准要问我,你是谁啊?我说我是R的朋友、老人家肯定要说,哦,是男朋友吧,我得说是啊,因为我如果说不是,人家肯定要怀疑,你既然不是R的男朋友怎么会有家里的钥匙啊,这样反而不容易解释。接着老人家就会问我,你叫啥儿啦?我说我叫林星。她又接着问你是干什么的了?这个不太好回答,如果直接说我是打临时工的,人家肯定要鄙视,所以我得这么说,阿姨,我是做安全工作的,肩上担负着一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如果老人家没反应过来说,哦,原来是内蒙古自治区安全局的啊,那敢情不错,这自然是最好的,但如果老人家一下子猜出来,说,原来你是在小区搞保安啊,等等等等,那我可就栽了。正当我还在思索的时候,声音传来,是林星么?这回比较清晰,我听出是R的,于是顿时心中大宽,我说,是我,然后走进卧室打开灯。R说,刚才干什么呢,磨磨蹭蹭的,我把刚才想法告诉了她,R听后大笑,但笑着笑着就咳嗽了起来,我这才发现躺在被子里的R面孔发白,一副病怏怏的样子。我说,你怎么了,病了?R说,没事,感冒了。我问吃药了么?她说,药在书房,懒得去拿。我说我帮你去拿吧。去了书房,抽屉里有一堆的药,我把治感冒的全捡了出来,R一看,大吃一惊,说,拿这么多干吗?我说,多吃点就好了。R说,瞎说,又不是吃饭。我说,算了,咱们还是去医院吧。R说,没事,这点小病还值得去医院?我上前摸了摸她前额,我说,很烫,少废话,走,我背你。R想了一下说,好吧,我换件衣服。我站起来说,那好吧,我在客厅等你。R笑着说,又不换内衣,怕什么。我看了一眼她说,我还以为你要换。R又笑,说,你真逗。一切准备就绪,我背起R开始向医院千金,R说,怎样,其实,我自己走也没问题。我说还好,病了几天,掉了几斤肉,感觉像团棉花。以上就是我送R去医院的整个过程。其中有个细节需要补充一下,将R在医院里安顿好之后,她就睡了,我搬了一个凳子坐在她旁边给她陪床,结果半夜太困,居然睡着了,醒来的时候,R正睁大眼睛盯着我,我说怎么不睡,好了?她说,看见我感动得睡不着。我说得了吧,下次再给我做一盘扁包子就行了。过了一会儿,R突然指着我脖子上的链子说,金子的还是银子的?我说是银的,金子是黄色的吧?R说,白金是白色的。我说,哦。头一次听说。R又问,是朋友送的?我说是,远方的一个朋友。R问多远?我说是上海的。R问,女的么?我点头,说是,妹子。妹子?R有些惊奇,我说,是,我在网上认识许多女的,大的都叫姐姐,小的都叫妹子。R瞪了我一眼说,许多?你真够花的。我应道哦。R说“哦”什么?我说,我不明白“花”是什么意思。R说,就是花心,笨蛋。我应道,哦。R说为什么又“哦”?我说,我不花。R说,那为什么找什么姐啊妹啊的,我说姐啊妹的又不是老婆,况且认识他们也不过是为以后多条路而已。R说,多条深路,是不是怕以后娶不上老婆就去找她们啊?我说,不是,我是写东西编东西的,全国各地都要有线人才行。R说,你是写东西的?我说是。她又问怎么没听你说过,我说还没来得及说。R又问,线人是干什么的,不是媒婆一类吧?我说差不多。然后我们就没话了。
关于“姐啊妹的”还需要进一步说明。这些都是真的,我确实有许多姐妹,这些大多十多岁到三十几岁,分布于全国各地。当然认识她们自然不是为了搞对象,说实话,结交他们也完全是事业需要。比如写东西,我需要她们给我提供一些有关的消息比如说那家公司要啊,哪家价格高啊,那家信誉好啊,等等等等。再比如编东西吧,我编书也编杂志,这些东西都需要有人提供市场调查表和稿源。当然干这些,我会给他们一定好处,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之间只存在商业上的合作关系,没有太多的私人成分。
第六章
我的写作经历是这样子的:我初蒙写作念头是在初二的时候,那时候韩寒的《三重门》刚出,但我没看到,我看的是,他的随笔集《零下一度》,当时感觉挺不错,但我们班的余语文来世兼班主任并不这样热为,他在可同上对我们说,韩寒简直是傻,杀,杀……傻了半天之后才说,是傻埃客思。从那时起,我就感觉写作是件非常好玩的事情,好玩到能让我们班一向文质彬彬的班主任高大头结结巴巴而说傻埃可思的地步。于是,我决定写些东西。最先决定写的东西是类似儿童探险类的小说,名字我现在还记得,叫《三人行》,从这个名字中可以看出,主人公一共三个人,大致内容就是在这三个人所居住的乡村,有个非常诡异的地方,这个地方在一座山上,据当地年长一辈传说,这个地方有妖魔鬼怪,去那里的人都会被妖怪吃掉,连骨头都不剩,当然这种说法比较浪漫,有点乌托邦式的味道。又据说,本村许多年前确有几大大胆的年轻人去过那里,结果果真再没有回来过,这话说得有鼻有眼,使我们三位亲爱的主人公们非常好奇,这山上到底有什么奇异呢?是不是真的有妖魔鬼怪呢?然后,有一天经过商量之后,他们三人就决定去看个究竟,以解心头疑惑。当然,这事也不是我凭空捏造出来的,这传说,确实有,而且这座山就在我老家的山村里。事实上,我就是这三个主人公之一,当然,我并没有约人去那里看过,因为小时候胆子很小,如前面所述,我连蚂蚁都害怕,而我老家的山上却恰恰盛产大个头的黑头蚂蚁,据说这蚂蚁会咬人,虽然被咬了之后不会死人,但被咬总是一件令人不熟的的事情。既然没去过,我当只能凭空猜想,我们三个人去了山上,而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上去的,上去之后没走几步就掉进了一个被野草遮掩住的窟窿里,然后再怎么怎怎,总之五马六乱,因为那时候正学《桃花源》所以,小说的结果我是这么预设的,其实这个山洞中并没有妖魔鬼怪,只不过山洞通去了另一个世界,这里如果如何美,如何如何好,然后我们见到了许多年前本村那几个来过山上的年轻人,其实他们还活着,他们没有回去的原因是这里太好了,他们舍不得回去云云。这充分说明我那时虽然额米有想象力,但却很有思想了。关于这部小说,我做了一些计划:首先这部小说要写十万字(我那时以为只有十万字的才可以出版)。因为我那时还在读书,而且写东西家里肯定不允许,所以只能偷偷摸摸的写,时间自然不多。好在我定的目标也不高,每天写一千字即可,按照这个速度,一百天左右就可以完成,然后再花去一个月时间修改,也就是说一百三十天就可以了。现在想想,这时间似乎有点太长,但我那时并没有这么认为,于是我便开始写了,我特意找了个袖珍型的笔记本,大约只有手掌大小,,但特别厚实,我用小字写,大概5页就是一千字。第一天,我光荣完成任务。然后是第二天,我不迅速完成了当天的任务,还提前将第三天的任务也给完成了,这使我非常高兴,但是,遗憾的是仅仅到第四天就出了问题,只写了五百字就头疼,比赛而且尿憋,我想,算了,以后就一天五百吧,顶多也就是慢歌百十天罢,之后又不知出了什么问题,总之小说写到五千字的时候,就废弃了,再没接着写下去,前些年我收拾东西,发现那个我的处女作还在,但又嫩得就像刚刚发芽的小白菜,于是,一怒之下,我就把它给烧了,烧出来的灰也拿去给仙人掌施肥了,然而,这事就此告落。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并不能算是我真正意义上开始写作。我一直认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写作者不该是这样子,我觉得,作为一个真正的文学写作者,应该为文学的传承而写作,不应该因为觉得写作很好玩就心血来潮的搞。
真正开始写作是高二的时候,那时候,我有一个女同桌,她叫Z。这人非常喜欢写东西,这本来是件好的事情,但坏就坏在此人写的东西不知为何让人一看了就瞌睡。我曾经就此劝了她申请个专利,然后卖在医院当安眠药使用,毕竟这个无毒无负作用。但Z非但没有采纳我的建议,还把我给狠狠的K了一顿,我至今都不明白当初她为什么要K我。当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Z也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写作者,因为她写作业并不是为了文学传承,而仅仅是为了考上大学,据我所知,她写的东西大抵都投到了一个叫上海的地方,那地方有何叫什么“新概念”的文学大赛委员会,据说得奖者有机会免试或者加分进入学校,Z学习中等,这对于她来说正是求之不得。但我常常为此担忧,万一评委们因为看她的东西从而耽误了正事儿怎么办?我问Z“新概念”是什么东西?Z一脸鄙视的看着我说,你看过“萌芽”么?我说,门牙?谁的门牙?Z说,一看就知道你没看过,这样吧,我这有一个刚出的新“萌芽”,我给你看看吧!我一听,吓了一跳,心想这女人真是疯了,我问她什么是新概念,她却扯到门牙上来,扯到也就扯到了,还问我有没有见过门牙,问就问吧,还非要给我看她的门牙,看就看吧,还编什么借口,非说自己刚长出一颗新门牙,你说丫的吹牛都不会呢,都十几二十的人了,还能长出新牙。我说,姐,你经常不刷牙又黄又臭,我还是不看了。谁知Z一听,又把我K了一顿。和前面一样,我至今都不明白她为什么又要K我,虽说我长得有点帅,一直是她暗恋的对象,但也总不能,一K再K,企图引起我对她的注意吧?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萌芽》是一本杂志,据说还是知名杂志。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所谓知名就是我不知道名字的东西。后来,经过一系列验证,我发现这道理非常正确,比如我的一些朋友经常问我,林星,你说说过XXX么?我说,没听说过,肯定是知名人士,那人一听就说,厉害,厉害,一猜就准。再比如一些朋友经常拿着一些类似橡皮的东西给我看,问我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我本来打算说气球的,但话到嘴边马上改口说,知道知道,这东西可有名了。我那朋友一听就说,厉害厉害。我把避孕套改成这个样子你也能认出来。
现在再说Z,Z一共参加了两次“新概念”,因为这是一个声势浩大而且牛逼闪闪的比赛,而为了显得它声势浩大而牛逼闪闪,所以,每年只有一次,Z高二参加了一次,高三参加了一次。但遗憾的是都没得奖,其实岂止没得奖,连围都没入了。这事太悲惨,我们暂且不提。Z第一次参加新概念之前,把她写的东西给我看,并且对我说这是纯文学。我吓了一跳,问她咋个纯法,膜没破还是咋的?幸亏这话Z没听懂,所以我逃过了再次被K的噩运。Z说,我这是嫉妒她,我想饿了下觉得她说的没错,我说,是啊,你那瞌睡文构思巧妙,尤其开头,看看没有不睡觉的,实在是当世之少见,武林之瑰宝啊。对此,Z的结论是:林星,去你妈的吧。
记得那时候,我们班主任是一个高又大的肌肉男,而且崇尚暴力,一向对我恨之入骨,恨不得置我于死地而后快。所以,上他的课的时候,我简直是度日如年,我常常想能有什么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当看过Z文之后,我终于看到了一线希望。我说,Z你帮我写个东西吧。Z说要稿费。我说,好说好说。Z问我要写什么东西。我说,随便随便,只要能让老班睡着就可以了。结果我又被K了一顿,这很伤我的心。因为Z认为我是故意挖苦她,其实不是的。
既然Z不愿意那我也没办法,只得亲自动手。毛主席说,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于是,我便开始虚心向Z请教,然后开始学着她的样子写东西。但遗憾的是,我水平不够,怎么学业达不到Z的高度,看过我东西的人不仅不瞌睡,而且比以前还精神,一副朝气蓬勃的样子。甚至有几个读者给我建议说,林星,你就不能让女主人公和男主人公再多干一会儿?如你所知,我是在写小说,但并不是写黄色小说,小说可以带入一些色情镜头,但入骨太多就是色情小说了,这个道理我还是清楚的。Z说,林星,你写小说原来是给人治阳痿啊?这让我很不服气,如你所知,我最讨厌别人冤枉我,我写小说确实不是为了给人治病,。Z说,那好,那你倒是说说,你写作是为了什么?我说不上来,于是就回去思考,文学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呢?
第七章
以上关于我的写作历程是那日送R到医院,之后讲给她的,R听得很入神,一副饶有兴趣的样子。然后便中午了,R说想出院,她没事儿了。我说那我去问问医生吧,刚好一个护士进来了,我问她现在可以出院了么,她说,想说想住就住,不想住就出呗。我没听懂,说,啥意思?那护士换了一种说法说怕花钱就出吧,要是有钱多得没地方话就住着吧。我发现我那天似乎反应迟钝,还是没能明白她的话,我说,啥?那护士瞪了我一眼没说就走了。R躺在床上捂着肚子大笑,我说你笑什么?她学着我刚才的口吻说,啥?学的怪像的,有点像刘老根。
后来,我们就出院了,然后去了医院附近一家小吃店,这里是城里一家特色小吃店,专营麻辣烫。其实和火锅差不多,但我不喜欢吃羊肉,以前和同学一起去吃羊肉火锅,我都是拿起筷子然后放下,因为我觉得光看别人吃有些不好意思。有时候,同学发现之后就会说,林星吃啊。我就赶紧应下,然后拿起筷子在锅里搅拌一下,然后再放下。R说,她也不喜欢吃羊肉,味儿太腥,从小就不爱吃。我说,其实我小时候喜欢吃这个来着,因为那时候我和我姥爷住在一起,我姥爷牙齿不好,而羊肉又软绵绵的,很适合他的味儿,所以我们经常吃,结果有一天吃得太多了,我一下子就给吃腻了,从此以后就再没吃。
在麻辣烫里我们点了鸡肉片,火腿,豆腐之类。等上菜那会儿,R说,关于你写作中的事,还没讲完。我说,老规矩,下次再告诉你,她说好。然后菜来了,我们就开始吃。R要了两听啤酒,我吓了一跳,这么多能喝完么,一听就够了,R说一听共九瓶,两个人不好分,我说我是男人,应该让你,我喝四瓶你喝五瓶吧。R说,去你的,已经点了不能再退,一人一听,喝不完就不能走,我说不要这么绝嘛,喝不完咱们可以打包嘛。R说,看你表现。后来我们只喝了一听,将另一听提回了R家了,这么说明那么中午我的表现又很不错。
R说,你有理想么?我说有啊,每个人都应该有理想,否则活着就没有意思。R又问,那你的理想是什么,我说,我的理想非常远大,我说出来你不要笑话啊,R说,那是,放心吧,即便笑也不会让你看见的。我说我的理想一共有四个,第一个有一间在乡间的可以遮风避雨的竹屋,第二是一块可以种花种树种粮食的肥土,第三十有一壶喝不完的果酒,第四是有一个愿意跟我走的女人。R听罢思索了一番说,这确实不容易实现,我说,是啊。R说而且非但不容易实现,而且有些不切实际。我说,为什么?R说,首先,你说要一间竹屋,但竹子易干易腐,而且招蛇,这不好应付,其次你说要一块土地,但现在国家都号召退耕还林,所以这一点也不好办,……R还有说下去,我打断她的话,我说不要说了,留一点希望给我,哪怕只有万分之一,十万分之一。我问R她的理想是什么,她说她的理想很简单,就是找个好男人,我问她什么样的男人才是好男人,R说,心好,人好,长得又好。总之什么都好。我说,行了,我这儿倒是有个很好的人选。R说,谁?我说耶稣。R说,去你的吧。
然后就下午两点了,R说今天上什么班,我说星期几,她说星期一。我说,那我上夜班晚上十点开始。R说,那好吧,去我家睡会吧。我很奇怪,难道你不上班么?R说请假了,好不容易得了一场病,哪能不趁机请几天假。我说,厉害。她说什么?我说你牛,他赶紧说,你驴。
依旧是一张床,我们才相继躺下,R突发奇想,说,我们两个认识这么多天了,得庆祝一下。我说,怎么庆祝。R说,这么吧,我吻你一下吧,我吓了一跳说,这恐怕不好吧吧?R说怎么不好,那这样吧,你吻我一下吧,我又吓了一跳,说,也不行,我紧张。R一锤定音说,这么吧,干脆没人吻对方一下吧。然后就吻了,吻过之后就睡了,再没干别的事情。
事后,R问我经常抽什么烟,肯定劣质的吧,怎么味道这么难闻。我说,烟都这样,而好闻的叫香水,但它不叫烟。R说,那你以后就喝香水吧,不要抽烟了。我说不好戒。R说为什么?我说抽烟有瘾。R说,难道和吸毒一样?我说不完全是。抽烟的人大多时候是因为无聊或者烦闷,而且抽烟完全是为了体验那种夹着烟的感觉。R说,这好办,以后你去商店或超市多买些火腿,无聊的时候就夹上一根慢慢吃。我说,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以后有空一定试试,不过让别人看到就不好了。R说,怎么?我说,你要把人家笑死。
然后,上班时间到了,我也就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