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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年的夜强奸了我之二十九

光子梦凡 《小年的夜强奸了我》 都市小说 2010-03-04 00:47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旧站档案号:HXQ-NOVEL-00004062 · CHAPTER-00026231

我,我回忆的都是我的第一次而已,我向你发誓,我真的开枪了!我已经没有眼泪了,我麻木了,以为自己死了!

我的身体开始晃悠,长城的下面是无沿的山坡,本能的跳到青石板上!

我跪在那,又检查了一下枪栓、弹夹。月光更亮了,无处不能朗照,这是谁写得呀,是朱自清吗!我当时神经开始错乱!我最后的意志又清醒了,我想起了我的女人我爱的女人,我的初恋!

我还有话要说:

我爱我的女人!月亮为证,长城为证,上帝为证,死亡为证!

好心的人呀!不问要我是谁,不要问我来自何方,不要问我将要去向何方,就当我是天地之间的那个石猴吧!

我请求你们,发现我的好心人儿,这里有钱,算是你的酬劳,就把我的骨灰撒在这长城上吧!月光就是我墓地,月亮就是我的墓碑,长城就是我的墓志铭!

这里我给你磕头了,我的好心人,我的菩萨……

啊,我的鸟类,你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来折磨我呢?

他递给我一杯茶水,他说: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还拥抱了我一下,还吻了一下我的额头!

我无力的笑了一下:你个蠢货为什么不是我的女人呢?

他又安静的坐在书桌前。

我又爬上去了,再次拿起了枪!啊,奇迹出现了,我听到了人类的声音!

我扭头一看,几面红旗迎风招展,人头人头攒动,一群大学生上来了!

啊,看啦,同学们,想不到还有人比我们更早登上长城,长城万岁!

啊,其他学生跟着欢呼!啊,我慌乱地扔掉了枪,把它扔到长城下面了!

几个学生已经跑到我面前了,我迅速的跳下来,我怕他们看到我的日记!

朋友,你真了不起,你不怕掉下去吗!

我当时,真的,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我说:啊,我正在写诗呢!

我拿起日记本和笔,脱口而出:长城!我们伟大民族的脊背,龙的象征,腾飞吧中华!

啊,学生们跟着欢呼:腾飞吧中华,我爱你伟大的祖国!

我把笔记本和笔装起来,学生们问是干什么的!他们的热情让我忘掉了江湖,忘掉了一切,只记得我也是大学生,正在读中文系,正在读大一!

他们说:和我们一起吧!

就这样我加入了他们的队伍,和他们一起玩了三天,什么十三陵、故宫、颐和园,还有香山!

你说得太对了,我就是少女的天敌。第一天我就发现一个女学生,有一米六五,长得好像我的初恋,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完美的身材,穿着一身红蓝相间的白色校服。当天我就把我日记里自杀的那两页撕下来扔了,为她写了一首诗:飞翔的白鸽!

她当时看的时候,脸上片片红花,羞涩欲滴,感觉告诉我,她被俘虏了!

他们是北京郊区的大学生,自发组织的三日游,一共才三十二个人。第二天到了颐和园,就在昆明湖也就是西湖的边上的餐厅里,我摆了四桌,请所有的学生吃了一顿,一共还不到六百块。

这个女学生就成了我的恋人,她当时在读大二,比我还大一岁。后来我跟着他们去了他们的学校,这个女人拿着她的学生证在她学校后门的胡同里,给我租了一间房,我在那住了一个月。白天睡觉,晚上开始写小说,影三部曲:月影、花影、桥影!写得是我的初恋,直到我写完月影,我才意识到我在逃亡。

她中午打饭过来,我们一起吃,说呀笑呀;晚上她上完晚自习就会过来睡,我们做爱,她也为我赤身裸体的跳舞。而我,第一次在女人面前赤裸裸的跳霹雳舞,不是为了让她高兴,而是让她感动,因为我要走了,让她记住我这个男人!我当时化名余东海,对她来说,我就是一个梦。她读我的月影能让她留泪,她说毕业了要到我在的城市工作,她要做我的女人。那个周未,她为了向同学炫耀她的爱情,让我去他们学校的周未舞会表演一下。我去了,当疯狂的音乐响起的时候,我忘情的跳着,几百个人围着我一个,我是地下大盘旋,前空后空的跳,我让她记着一个完美的我,一个凄美的爱情结局。

晚上我们回来,我们就开始做爱,直到夜里两点她才昏沉沉的睡去。我起来给她留书一封,中间还为她写了一首歌:我的月亮我的白鸽。最后一句:我给你的只是一个梦、一个神话,忘了我吧!署名:一个爱过你的男人。

我给她留了一笔钱,我就带着一千块钱上路了,还把我写的月影留给她了,算是记念!

后来我回来,想写月影,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就算我认识了你,也没有那种感觉了!

当时一种强列的生存欲望充斥着我,我要活下去,好好的活下去,我要好好的去爱我的女人,我不能在让她失望了,我不能在伤害她了,谁能拯救我呢!

在那座城市,谁敢面对我的枪口,还敢不要命的冲过来,背后肯定有更大的黑手,现在那座城市肯定一片血雨腥风!那些人肯定在到处追杀我的兄弟,像那种人他不会去报官,他会一条路走到黑……

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只有她能救我,她有钱,钱能摆平一切!可是她在哪呢,她的妈妈都不知道她在哪,我到哪去找她呢!

啊,我想起来一个人——我的继父!

我从初中二年级开始认识他,每个假期我都去姥姥家过,这个人和我的妈妈结婚了。直到我上高二他们又离婚了。妈妈还说是为了我,啊,或许是吧,我给他们制造了太多的麻烦!

但是我喜欢他,我崇拜他!他在镇上开照相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批身份证上市的时候,他就挣了近十几万。他当年就买了摩托车,还会开汽车,我姥姥住的下面,就是一所劳改农场,下面还有一个武警部队在那驻防。好像所有人都是他的朋友,天天都有好多人来家里喝酒。什么人都有,有武警也有犯人。他对我说,这些犯人都是人才等等。他教我开车,教我骑摩托车。他还爱打猎钓鱼,到了初三那个暑假,我的枪法几乎就是百发百中了。我和他一起去山上打兔子,他还带我到武警部队去打靶,像五四和冲锋枪我都会玩。高一的那个暑假我已经踏上了江湖这条不归路,但他不知道。

有一次几个武警来家吃饭,喝得都是易拉罐啤酒,他喝多了,对那几个人说:你们别看你们是武警,说不定还打不过我儿子!非要我和他们练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