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命运的转折
一
一个星期后,还是在思达不到18平方米的小屋,就是这间小屋在不断转换着张翠云的命运。她接到城关镇联中教师录取通知的时候,捧在手里就像一块蓝色的宝石闪闪发光,就像一块绿地、一块蓝天,看到了山、川、林、路、水、田。当时她失神的眼睛冒出一串串晶莹的泪花,是幸神的泪,激动的泪,高兴的泪,欢乐的泪,成功的泪;还是悲伤的泪,曲折的泪,坎坷的泪。泪水一滴滴打湿了她的衣服,打湿了她的手绢。最大的程度是激动,因为在她身上又一次验证了那句“天无绝人之路”的古话。那一颗自灭的心,那一颗柔弱的心,那一颗受伤的心,又狂跳起来,又活跃起来,又激动起来,又汹涌起来。世界是个万花筒,昨天还觉得无法生存的人,今天竟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比什么时候都有价值,比什么时候都金贵,都富有生命力。
这几天,她虽然身居在无雨之中,但心里却像下了毛毛雨,吃了五味子。寒酸、羞耻、苦涩,一个二十多岁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大姑娘,生活无着无落无依靠,前途迷惘,要比一个不识字的农村姑娘难受得多。虽然自己安慰自己,自己宽心自己,但是那颗受伤的滚烫的心怎么也压制不住,虽然和思达以表兄表妹相称在这里出出进进,但那算什么?冒名顶替的,不真实的。想起来让人脸红,说起来让人脸更红。他们都在为事业、为理想而追求而工作。可自己成天失魂落魄、恍恍惚惚。
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她在这间窄小的像监狱一样的屋子里再也呆不下去了,像坠地病愈的天鹅要飞回属于自己的蓝天,像被猎人射伤的老虎要回到属于自己的森林,像病愈后的战士要冲向拼杀的战场。她要把这激动人心的事情,回去告诉为她操劳一辈子的父母,你的女儿为您二老争气了,有出息了。告诉村里的姐妹们,我张翠云出人投地的日子来到了,现在是堂堂人民教师了。要她们为自己欢乐,为自己高兴,为我张翠云喝彩。她一想到教师这个职业,心里就如同装着奔腾的黄河、长江,汹涌澎湃,一泄千里。她等待得有些焦急,此刻她真想变成一只小鸟,快快飞到那片生她养她的土地上,把这激动人心的消息传给他们,告诉给父母。
等待思达和宇红回来,她再也没有耐心等下去了。于是,她摊开一张纸写道:
思达哥、宇红姐:
教师录取通知书已接到,只因时间关系不能久等,我先回去一趟,明天要到学校报到。待我在学校安排好了,再来谢二位恩人。谢谢!
小妹:云
二
路边的绿杨垂柳,溪水涓流,蝶飞燕舞,醉人心肺,一切都在欢迎她这个满誉归来的女儿,她的心也像蝴蝶和飞燕一样,用小嘴呷一口湖中的水,甜滋滋的;也像路边的花儿一样,散发着醉人的香味。今天她才真正意识到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价值和真正的意义,不由对自己以前的举止感到有些可笑,但同时有一种成就感。才真正地认识到人离不开这个多彩的世界,这个世界更离不开人。清清嗓门想唱几句,这些天听到他们唱歌唱戏,嗓门早就痒痒了。但那时没有兴趣,没有激情,怎么也唱不起来。听到他们的唱,心里有一种说不上来的讨厌。现在好了,时来运转,烟消云散。她想喊,她想唱,想与这收获的季节共同高歌,想让这习习的秋风共同分享她的快乐。但唱什么呢?她忽然想起了儿时坐在奶奶的怀抱里,奶奶一边摇着她一边教她唱一首古老的歌谣。
一为情妹难开言,
好似月亮挂天边,
好似田中浮萍草,
随它流到大水田。
二为情妹难开言,
洗手表香迎神仙,
别人求神求几代,
我郎求神求团圆。
三为情妹想的多,
想来想去睡不着,
窗子不糊看月亮,
看它升起看它落。
四为情妹想的多,
想得妹妹眼泪落,
只怕难得成双对,
叫哥如何不心多。
五为情妹想的远,
想得我哥发了颠,
吃饭如同吃砂子,
吃菜如同吃苦烟。
六为情哥想的远,
心头好似茶油煎,
茶油煎心心不死,
一心要看妹花园。
七为情哥到七方,
等人带信忙又忙,
用笔写信哥不会,
带个口信只怕黄。
八为情哥到八方,
八方走过无名堂,
回到家中心苦闷,
心中苦闷为成双。
九为情哥九分愁,
白天黑夜梦里游,
梦里得见空欢喜,
醒来不见眼泪流。
十为情哥实在难,
哥离妹家万重山,
哥离妹家千道岭,
几时得到妹家玩。
翠云唱完觉得有些可笑,她也不知道咋的儿时奶奶教的童谣那么多,别的怎么都记得不清,只有这首却记得这么清,一字不漏。她想到这里不觉脸上有些发红,甚至有些发烧。
翻一道小沟,沟底是一条小溪,小溪从大山的后边流过来,溪水清澈见底潺潺涓流,还有一些小鱼儿在轻轻地摇动着尾巴。沟的两边山崖长满了柿子树,满沟的红叶叶分外好看。一个个红透的柿子像一个个火红的灯笼挂在树梢,在秋风里打着转转一闪一闪。小溪的一边是条大路,也是从山的那边通过来,又通到了山的外边。
翠云来到溪边,弯下腰看着清清静静的流水,她从水里发现自己长得挺美挺好看的,如同天上的七仙女一样。她不觉有些好笑,又觉得心在狂跳。撩了一把水抹到脸上,啊,好凉好凉,好舒服好舒服。这才细细想刚才那首童谣是唱给谁听的,是自己还是思达哥。她刚要再撩一把,身后大路一阵声音自行车的“咣当”响声破坏了她的情绪,回头见是生产队长三娃,甜甜叫了一声:“三娃哥。”
三娃三十多岁,是农村那种“嘻嘻哈哈”没讲究没心没肺的人,忙从自行车上跳下来“嘿嘿”一笑道:“是翠云妹啊!我还以为是七仙女下凡,到我们这小河边玩来了。”
“三娃哥你……”翠云有些不好意思。
“云妹,我说的可是真话,你今个比那七仙女还漂亮。”
“别贫嘴了三娃哥,你急急忙忙干什么去?”
“我去公社办事儿。翠云,你考上了没有?”
翠云点点头,没说考上,也没有说没考上。
“考上了好,考上了好,村里人都为你高兴,你快回去吧,大叔大婶在家等你哩!”三娃说着骑上自行车哼着小曲儿走了。
翠云看着三娃远去的背影,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只怕他再继续追问下去。再一问就露馅了,不过她此刻想没有考上大学这事儿不能让村里一个人知道。她想着朝家里去了。
她的家在村子东头,坐北朝南,位置很好。院子很大,很有些味道。她进去的时候母亲正在拣豆子,她甜甜叫了一声“妈”。
母亲听到她的声音,忙停住手中的活迎上来道:“云,你可回来了,把我和你爹都急死啦!”
翠云看看偌大的院子,又见几棵高大桐树上架满了金光灿灿的玉米,说:“今年玉米就收得这么多。”
母亲笑着说:“政策好了,家家都是这么多。”
“妈,我爹呢?”
“拉豆子去了,一会就回来。”就在这时爹拉了满满一车豆子进了院子,翠云赶快上去帮忙。爹把车子拉进院子,走到锅台前先端了一碗水喝下,然后才问:“云,咋样。”
翠云一边给爹身上拍土,一边支支吾吾说话。
拍完土,父亲对老伴说:“走,进屋里听云儿把事儿说说。”说完三人进了屋子。
进了屋子,翠云把前后经过说了,父母高兴坏了,万万没有想到女儿大学没有考上,却捞了个公办代理教师。真是吉人自有天下。他们虽然详细不知道这“公办代理教师”是什么意思,不知道里面有多少含金量,只知道有个“公”字就意味着端了公家的铁饭碗,进了公家的门坎儿,成了公家的人。虽没有大学的招牌,却比读大学实在。上大学几年少说家中要贴两千元,两千元可是个大数字,一个壮劳力要爬内爬外干多少时间。可当教师一开始每月就挣四五十块钱哩,这四五十块钱就说不顾家里,至少她自己的吃饭穿衣买个小玩意儿不向家里伸手要这就蛮不错了,家里也不指靠她。这账谁算不来,一本万利。
母亲见女儿归来,像接住一位驻扎边陲抗辽归来的英雄,那种献勤的劲儿甭提了,三寸金莲蹬蹬蹬蹬从门外到门内,从门内到门外忙个不停,从桌下的小缸里摸几个白皮鸡蛋,一会炒了一大碗香喷喷地端到女儿面前说:“云儿,吃吧。”说着伸出干瘦的手在女儿额头上抚摸了一下,“是不是遇上好人啦!”这声音很轻,充满了母爱的温情。
翠云吃了一口说:“嗯。”说完夹了一块鸡蛋送到母亲嘴里,又夹了一块送到父亲嘴里。母亲笑笑说:“看我娃这孝心,我娃吃,我娃吃。”
父亲嘴里的鸡蛋咽下去后,从腰间拽出长杆旱烟袋在炕沿上磕磕,笑咧咧地问:“云儿,你说说这样的好事儿,咋能降临到咱的头上,是谁拔刀相助?”
“爹呀,什么拔刀相助,是思达哥帮的忙。”
父亲听了高兴地说:“是他帮的忙,你没听人说官向官,民向民,官老爷向是解州人,这小子不愧是吃这块水土长大的,不愧是这个村的人,没忘了他的根。不错,不错。”老爹说高兴了烟袋锅啪啪把烟灰磕了,烟灰顺着炕沿落到地上,小红火星星一闪一闪。
翠云父亲是个庄稼人,不过是那种有学问的庄稼人,早年在村塾念过几季《三字经》、《名贤集》之类,后来通过自修,不但可以吟几首《千家诗》,讲几段《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封神榜》。但他有一个孤僻难以让人捉摸的性格,和老婆孩子吵起架来高喉咙大嗓门喊到大街上,见人就把家里你长他短张扬一番,从不怕别人挤眉弄眼地耻笑,更不怕别人背后指脊梁骨。有时高兴了,他和一家人坐在一起说长道短,讲赵子龙大战长板坡,讲诸葛亮演空城计,讲宋江攻打方腊。一次女儿温习功课,他下令叫把被窝整整。那知女儿把他的话当耳旁风,他中午又宣布罚女儿叠被窝一个月。关于此类事他的传闻甚多,不一一列举。村邻们都叫他“喇叭筒”,那时不是电喇叭,是用铁片卷成的直筒,比人喊声大不了多少。随着年代的推移和电器化的发展,他也演变成了“电喇叭”,他也认为随着年代的变绰号自然而然也应该变。随着春夏秋冬日出日落,他那公鸡似的嗓门,从村东头唱到村西头,从白天叫到晚上。人们听惯了也不觉心烦,只把他的声音当作一只永不知白天黑夜的小鸣鸡。
在叙话当儿,善良的母亲从内屋包一包家里的特产,对吃得满面红光的女儿说:“明天,把这包枣带给你思达哥,让他尝尝,这是刚晒好的,又脆又甜。”
“对,应该谢谢人家,人干啥事都不能忘了根,你没听人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要是没有你思达哥帮忙还能有了今天。”电喇叭说着,把他的烟袋锅磕得当当响。
翠云捧起一包红红的大枣,如同捧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多么想立即把它送到思达的手中,多么想拣一颗大大的红红的亲手送进他的嘴里,多甜呀,多美呀,皮薄肉厚的家乡枣。她似乎能想象到思达见到她的情景,先把枣接住拣了一颗填嘴里,咬了两口说,真香,真甜。然后一把把她举得老高,放下后在脸上重重的一吻。她想到这儿她的脸红了,像手中的红枣。红什么?她似乎心中有种说不上来隐隐约约的感觉。
三
太阳像个大大的红绒球儿,缓缓地从东边的山峦那边滚了上来。慢慢地放出来的光粉红粉红,把漫山的秋叶染得淡黄淡黄,一切都显得清新美丽。放牧人早早把一群群牛,一群群羊赶到了山坡上,鞭子甩得啪啪响,一群孩儿在叽叽喳喳唱着古老的歌谣。
哈巴狗,你在家,
我上南坡撒芝麻。
一把芝麻没撒掉,
家里客人来到了。
媒婆,媒婆你坐下,
我来给你炒芝麻。
芝麻,芝麻你别炸,
媒婆给你说婆家。
一句话,没说了,
芝麻炸的满地爬。
和昨天判若两人的翠云,我们的人民教师,穿着一身比较合体的衣服出了村,又沿着溪边那条大路朝外走。她今天一切都显得格外平静,手里提个包缓缓地走着,她尽量想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今天的翠云不是昨天的翠云,没有羞耻,没有自责,只有高兴和欢乐。特别是想让姐妹们从她穿的这身衣服的变化,悟出一点什么。为了这套时尚的服装,她昨晚眼不眨手不停忙乎了半夜。从衣柜中翻出所有的衣服,照着穿衣镜一件一件比试。她这才觉得自己以前的眼光太陈旧了,竟没有一件合体的颜色适时的可穿。挑来拣去还是高考时,父亲为她拨专款制作的那套枣红色的西装,虽然肥大点,但款式还算新颖,颜色还算适中,属春秋装。又穿在身上试试,觉得不合体的地方当场改做。肩低了再加点硬纸,腰宽了再压压缝。由于改做无准,衣服紧紧裹在身上,屁股像个棉花包,两只丰满的乳房像两座小山,高高地凸了起来,呀,真难看死人了。她从小包中取出雪白的乳罩,裸着身系在上面,裹得紧紧的真舒服。她这才发现自己长得挺美的,长长的脖颈,皮肤白白光滑柔软。像《孔雀公主》电影中的公主,像巴黎街头的女郎。她忽然又想起宇红,宇红一时成了她崇拜的偶像。当她最后穿上时,觉得身上还是有点紧,裹得难受连气都喘不过来,腰都有些发硬,似乎这就是效果。唉,接受一种新的东西从不习惯到习惯要有一个过程,要有一种锤练和忍耐的精神,一切都会好。
请再看看我们的翠云。50年代的手工方口鞋,已换成了60年代的白塑料平底平绒鞋。60年代农村姑娘宽大短小的服装,已换成80年代初时兴的西装。70年代头上扎的羊角小辫,已变成80年代的“鸡屁股”。她要走了,要告别生她养她的地方。开始走自己的路,寻求新的归宿,新的生活,新的欢乐。她笑了,笑什么呀?笑自己?笑别人?还是笑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
亲爱的读者,新时期的小说人物的描写,已由过去的外表描写,形象描写转为意识描写和思维描写,外表的描写往往会落入俗套。但对笔者来说,对于这部小说的主要人物翠云不能不用较重的笔墨进行穿戴上的描写,因为拿哲学的观点来看,她从外表上的追求和思想上的追求是一致的。
四
城关镇的联办中学,是新近开办的一所学校。就是把没有实力办中学的村组织起来,在一个中心地点办一所中学,从这些村抽来教师任教。这些村的学生都来上学,属于民办公助的性质。
城关联中座落在陇海铁路的南侧,距县城有三四里地。学校不大,建造简单,不过朴素典雅。既有城市建筑那种豪华扬眉秀气的现代风味,又有古代建筑构造风雅的韵味。建筑者别出心裁,整个学校建成“7”形状。东边是清澈见底、潺潺涓流的涧河,北面是气贯长虹雄伟多姿的铁路大桥,南面是一潭碧绿瓦蓝的泉水,泉边是枝叶茂密的杨柳树和芦苇,身后是一条新铺的通往伏牛山区的柏油公路。高洁的白杨树和妩媚的柳树用她温暖的胸怀紧紧拥抱着这所学校,像一个个英俊少年,具有绅士的风度;像一个个白领,永远是那么高傲多情。每个亮丽的玻璃窗下放着两盆月季花,那么富有春韵和诗意。把这儿叫学校,似乎不太确切,从地理位置看,从自然景观看,从未来的眼光看,这儿有溪有林有泉,搞个自然大花园是更合适。
这里的教师除过教课外,每人还有一些土地。地虽然是河滩地,但是前些年附近的农村“学大寨”围土造田,早就用愚公移山的精神把这里筑起一个长长的堤坝,一片地,放混水漫了几次,地表上的土层少说也有一米多厚,又加上劳动者多次翻晒,现在已成了种什么收什么的土地。在80年代初,还没有度过温饱线的人们,他们绝对不会在这里种花种草,美化环境,而他们遵循季节,夏种麦,秋种玉米和一些小杂粮。教师们除过上好课外,闲余时间就到田里劳动,一身汗,一身泥水换来了稻花飘香,硕果累累,打下的粮食一部分补贴到教师伙上,使人人吃饭时有胆儿愿吃多少就吃多少,不需定量。另一部分拿回去,以补家人口粮之缺。这真是两全齐美之效果,谁又何乐而不为。
这所学校办到这个份上也是历史之必然规律,也可以说是时代之跨越之过渡。这里可以说是学生索取文凭的桥梁,也可以说是老师们散心交友的好地方,怎么理解都中,怎么说都行。进入80年代初期,我国又一人口高峰的到来,青年入学学习的思想迫切,又加上当时社会上形成了一股文凭热,这给当时还不太发达的教育带来了种种压力。当时的初高中还没有普及,官办学校当然满足不了需要,只有在录取时从高分往低分压,可没有录取的不愿种庄稼,一个心思想上学。城关镇的决策者们万般无奈才想出这种办法。这所学校文革时期叫“五七中学”,以后叫“职中”。翻开这所中学的办学历史吧!7年竟没有考上一个大学生。所以教师们都乐意到这儿来,工作上没负担,思想上无压力。无人备课,无人检查,课堂上照猫画虎,照本宣科。余下时间游山玩水,谈情说爱,捕鱼捉虾,种种庄稼,神仙能过上像这样的生活也就罢了。
翠云走进这天然景观式的大观园,对这里一切的一切都感到新奇,心里像灌了枣花蜜。风景优美的巨幅画面,沸腾颇有魅力的校园。她仿佛觉得自己变成一个美丽的仙女,向往着人间触犯了天条,飘飘然然下凡,畅游人间圣地。然而,她还是她。一个喝了23年涧河水长大的庄稼人后代,一个黄毛丫头脱变成俊秀的大姑娘,一个啃过十几年书本的山村孩子,一个曾奋斗了三年又三年没有考上大学的苦心人,一个曾在人生的岔道上叹息,徘徊惆怅,绝望的人,一个穿着紧裹身服装代替了肥胖服装慢慢走向现代派的人,一个刚刚走进教育门坎的人。她还是她,永远永远不会变成仙女。
当我们的翠云完全沉醉在欢乐和幸福之中的时候,当她清醒的感觉到自己再不是做梦的时候,当她思索着自己如何应该在新的环境下迈出新的一步的时候。就在这时一群学生叽叽喳喳朝她走过来了,学生后边跟着一个老师,这是个满脸笑春风的老师。没等她完全醒悟过来,一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牵住了她的中枢神经:“翠云,你到底来了,看同学们来接你啦!”
他也来了,不会吧。不,是他。“咋,你不认识我啦!”那老师说着接她手中的行李。
“咋,不认识老同学啦!”
“啊,余平是你。”翠云说着松开手中行李,便直直腰,落落大方地说,“老同学,你像个孙悟空……”说着见同学们围了上来,又把后半句咽了回去。
余平和翠云停了下来,余平对同学们说:“她叫张翠云,是你们的老师,你们把她的行李拿到我的办公室里去!”
“张老师好!”
“同学们好!”
翠云被同学生叫得心里热乎乎的。命运不相信不行,一件事,一个时间对命运都有很大的关系。就拿自己来说昨天还是个举棋不定的学生,今天竟成了学生的老师。人啊,真是的,她看着学生的背影问:“余平,你咋像孙悟空一样,说变就变啦!”
“如今这社会,没有孙悟空的本事不行。”余平从口袋掏出一支烟叼在嘴上,摸出打火机燃着吸了一口吐出来,“嘻嘻”一笑说,“没有想到吧!昔日的同学今日又成了同事,唉,你的路子也不窄嘛!”
“我算啥?”翠云说着故意避开这个话题,“你怎么也来当教师?你不是当营业员好好的,干吗要干这行当?”
“这叫现实主义,干营业员月薪只有三十多块,可还是个临时工。干这堂堂的人民教师,日不晒雨不淋,每月还四五十元钱,多美。”余平说着从嘴上取下烟,夹在手指间轻轻地弹着,傲慢地说,“现在一切都向钱看,不管白猫黑猫只要逮住超老鼠就是好猫,这是一个伟人说的。”
“哟,道道还不少哩!”
“我是个实用主义者。”
“别贫嘴,你打算不打算在这儿长干?”
“不,跳板。”余平说完抬头见翠云呆呆愣在那里,知道自己过早地向她暴露了活思想,而让她吃惊,忙改口说,“跳板,能跳到哪能里去呢?既然来了,就要安心工作。好了,咱们现在不谈这些,走我领你到校长办公室去。”
翠云随着余平来到校长办公室。校长是个五十多岁的人,头已秃了顶,此刻正在伏案写着什么。见他俩进来忙放下笔,摘下眼镜笑嘻嘻地,脸上显出慈祥温和,没等他说话,余平先道:“老校长,这是张翠云老师,我俩是同学。”说着把一支烟送到老校长案头。
翠云彬彬有礼道:“老校长,你好。”
“唉,客气什么,咱们现在是同事。来,坐,坐。”老校长说着给他们让座。
翠云在一条长凳上怯生生坐下,老校长这才点上烟吸了一口问:“你俩是同学?”
余平道:“不但是同学,而且是同桌。”
翠云红着脸轻轻点着头。
“那好,你们过去是同学,现在是同事。”老校长又吸了口烟漫不经心地说,“咱们学校是个新单位,条件比较差,建校7年没给国家输送一个大学生,上级领导决心改变这一状况,你们都是高中生,以后在教学中要多研究一下如何提高教学质量问题……”这时,学校的钟敲响了,老校长抬腕看了一下手表,“啊,开饭了。关于教务工作的事,回头咱们再研究。啊,小余你来的早,熟悉点,先招呼张老师吃饭,然后找总务把住室安排一下,下午你领她熟悉一下情况。”
“老校长放心,张老师的事我来安排。”
走出老校长办公室,校园里师生们都在做饭前的准备工作,余平笑笑问她:“怎么样?这个地方不错吧,要不都争着朝这儿跑,就说这七八个……”
翠云不解地问:“不是经过考试择优录取吗?”
“你呀,还蒙在鼓里。这些人中有科委主任介绍的,有教育局长介绍的,有公社书记介绍的,我呢?我爸爸是人事局的。你呢,是那个干事介绍的,别看他是个小干事,手中的权力可不小,教育上提资升级哪个不经过他的手。你说说哪个进来不是凭关系的。考试,那只不过是走走过场罢了,要不报名四十多个咋办?”余平说着看都不看她,末了认真地问,“你说咋样,现在办啥事不凭关系行吗?”
天啊,竟是这样,翠云顿觉师生们一串串笑声化作一串串利剑朝她刺来。脸上火辣辣的,心里好像猫爪子在抓,一阵一阵隐隐作痛。荒唐,可笑。仿佛看见刚才老校长的笑,是嘲笑、耻笑,不信任的笑。
五
很长时间以来,宇红一个劲觉得心中有些恍惚不安,总觉得心里装着一种什么样的东西有人要把她掏出来扔掉,或者要把她夺走。特别是她想到翠云那双冷漠的眼睛,总是放出冰冷让人生畏的寒光,看人时总是充满了敌意和阴险,似乎一双利剑刺进胸膛,还有那一副变幻无常的脸,一会儿晴一会阴,和思达说话的时候,眉眼都在笑,语言总是在舌尖绕着,有些撒娇。和自己说话的时候,那笑的声音,有些嫉妒妒和轻笑,特别见她和思达在一起的时候,翠云的笑比哭还难看,让人身上起鸡皮疙瘩,让人感到她是一个可怕的人。
后来,宇红认真地想想这种结果,是不是她对思达爱的结果,翠云是不是也是这种对思达的爱才对她产生一种仇恨和敌视,她想到这里觉得自己有一种危机感,她怎么也坐不住了。她要把自己的心毫无掩饰地向思达表达,但怎么表达呢?
这是初秋的一天,剧团来到一个山区演出。
剧团的生活说有规律也没有规律,常年累月在乡下演出,三天这个村五天那个村,吃饭没有个正经锅,睡觉没有个正经窝。要是扎下台口晚上演出,早上吃饭很晚,晌午排练,这是有规律的。
有天吃过早饭,剧团的人都各自自由活动去了,宇红从思达手中接过碗一边洗一边问:“今天天气好,一会我们到山上转转咋样。”
思达两眼一抹看看天上的太阳说:“行啊,咱们就去看看这漫山的红叶。”
说完他们就一同厮跟上出了村,沿着一道岭朝伏牛山的深入走去。
这天的天气确实很好,火红的太阳像夏天一样暖烘烘的,照在人身上真舒服。山坡上、山沟里的白桦树、山楂树、柿子树叶子都变成了红色的,在秋风轻轻的吹佛下就像一片片金子闪闪发光。山沟间一条清清的小溪,如一条银色的玉带紧紧地缠绕着这山这岭。山坡上,牧羊人的吆喝声、甩鞭声不停地响彻清净的空野,为这儿编织出一幅美的秋色图。
他俩顺着红叶林朝前走着,无忧无虑,走到一面阳坡上,习习秋风一吹真舒服。思达看着蹦蹦跳跳的宇红说:“宇红,唱个歌。”
宇红停住脚回头轻轻一笑说:“唱什么歌?”
思达说:“唱什么都可以,特别是民歌更好!”
宇红想了想,清清嗓门就唱开了:
正月乖姐想情人,
想郎想得闷沉沉。
睡到半夜叹口气,
叹气奴家一个人。
二月乖姐想情人,
想郎想得掉了魂。
端起饭碗落了筷,
提起绒线落花针。
……
这首民歌很长,没等宇红唱完思达就拍手叫好。宇红此刻羞红了脸,不唱了。
思达急切地说:“咋不唱了,咋不唱了。”
宇红的脸更红,像山上的红叶一样。
“这歌唱得不错,跟谁学的?”
宇红想了一下,说:“小时候在山里玩时,听一个山妹唱的。”
“山妹唱的,真不可思意,真不可思意。”
宇红和思达一边走一边说:“过去我们山里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说在很早很早以前,在我们山里有一个采花女和一个牧童,很小的时候他们就在一块,一起上山采花,一齐在坡上放牧,你蹦他跳心心相印,相亲相爱。有一年,山里鲜花盛开的季节,就在他们结婚成亲的时候,山后边有一只狐狸变成了妖女,这妖女貌似天仙,腰似蛇腰,到山上把正在放牧的牧童一阵风似的卷进了山洞,硬逼着牧童与她成亲,牧童不从她摇身一变显出了原型,牧童被吓晕以后,她就吸干牧童身上的血。从此,采花女就天天在山上寻找牧童,寻啊寻啊怎么也寻不着,从此就留下这首让人听了寒心的歌谣。”
“你这故事是听谁说的?”
“奶奶。奶奶肚子里有好多好多的故事,小时候最爱听奶奶讲故事了。”
说着他俩来到一面陡坡上,这里的阳光很好,暖烘烘的,思达说:“咱们在这里坐一会儿,你看这里风景多好,这山这水,还有满坡的绿色。”
宇红点点头,表示同意。
思达指着一片被风儿吹得很净的白地说:“就在这里,怎么样?”
宇红站住了,点点头表示同意。
思达脱下身上的外罩铺地上说:“坐吧!将就点。”说着自己先坐下,又拉了一把站着的宇红坐到身旁。
宇红坐下后,他又接着刚才的故事说:“宇红,你说说那可怜的采花女找不到牧童是个什么样的心情,会不会急疯?”
宇红妩媚地看了他一眼说:“你说呢?”
“我想她一家会急疯的,急得发狂。你想想她心爱的人突然不见了,突然被妖女抢走了,她能不疯不狂吗,也许这首歌谣是她发疯以后唱出来的,也许是后人编的。”
“嗯,有这种可能,有这种可能。”宇红说着,顿了一会,“思达哥,如果你现在也被妖女抢走啦,也有人会急得发疯的。”
“不会的,不会有人为我发疯的。”思达说着摇摇头。
“如果有呢?肯定会有的。”
“谁?”
“你说呢?”宇红说到这儿脸红得像浸出血来。但思达还没有醒悟过来,又说了一句,“思达哥,你说呢?”发出一连串的笑声。
思达这才算彻底醒悟,说:“是你,不可能,不可能。”
“咋,你不相信。”宇红说着拉着思达的一只手放在她的胸口,“你摸,你摸。”
思达像个木头人一样,又机械地把手抽回来说:“不可能,不可能。”
“咋不可能,这是真的。”宇红说着扑到思达怀里,“思达哥,这是真的。咱们在一块这么些年,你就一点看不出我的心事?思达哥,今天我要把这一切说出来。我爱你,我爱你。如果有一天有个妖女把你从我身边抢走,我不也成了采花女。”
“这是真的?”
宇红点点头,她不顾一切抱住思达,紧抱了一会儿然后依偎在他的怀里,两眼往上紧紧盯着他的脸,又张开樱红小嘴等待着他的吻。此刻,我们的思达在面前女性的挑逗下,心潮澎湃起来,热血涌出,手一张紧紧把宇红抱住,接着那一张不算大的嘴唇便向宇红那樱红小嘴迎去,覆盖式的。这是他有生以来,真正地第一次和一个异性人的吻,那种吻是恶狼般的、雨点般的,让宇红有些喘不过气来,宇红换了口气,两手紧紧攀住他的脖颈,两人同时倒在地上,一会儿两人气喘嘘嘘,上气不接下气。
一阵子后思达坐了起来,宇红还躺在草坪上微微闭着眼睛。思达这才作为一个男人,转过脸认真欣赏着躺在他身边的女子。此刻,他觉得宇红躺在草地上像一条美人鱼,绿绿的草地衬托着她红润的脸蛋。白净的瓜籽脸,两只浓眉大眼,樱红小嘴微微地闭着,长长的脖颈,再往下是帕米尔高原,可可西里山和巴颜可拉山,中间是河西走廊,再往下看是黄河流域和两岸的秦岭山脉和中条山脉。看到这里他不觉脸有些发红,必竟这是他第一次真真切切地看女人,也让女人真真切切地看自己。
就在这时,宇红叫了一声:“思达哥。”说着一只手伸过来,思达一把把她拽起来说:“时间不早了,我们走。”说着两人一起朝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去。
六
这些天,翠云在学校忙乎着哩,必竟一个刚从学生过来的人还带着学生时期那种紧张、恐慌、无章的心理。她虽然读书不是为了教书,但对教书也并不反对。因为有人说过,想当作家的人不一定能当上作家,不想当作家的人不一家当不上作家。其实她对这所学校是满意的,对学生是喜欢的,虽然这些学生成绩都不怎么样,可教师神圣的责任感在支配着她。备课、讲课、批改作业……这一切对她来说都是颇有诱惑力的。
每当她静下来的时候,每当她没有事做的时候,每当她一个人的时候,脑子里就清清楚楚出现一个男人的影儿,并且这个人的形象在她的思维中占比例愈来愈大。是呀,该去看看他。她不觉又在思维中产生了一种时隐时现的情感,是爱他,是同情他,还是什么呢?不,是爱,不是同情。爱,爱他什么呢?从多时开始?是从小时第一次上学在他的背上,也许是他给自己披戴红领巾时在队旗下。那时的爱是那么纯真幼稚,见面时总是甜甜地笑,柔声柔气轻轻地甜地叫着哥哥,多么亲切,如亲兄妹一样。记得一个星期天,思达背了一个筐去打猪草,翠云也向妈妈要了个竹篮也跟着去了,同去的还有许许多多的小伙伴,在郁郁葱葱的山坡上他们玩得多有趣,思达让翠云装扮成“新娘”,装扮“新郎”的不是他而是另一个小伙伴,他比她大几岁,当然是扮哥哥啦。两位新人牵着一根草绳,思达还喊着一拜天地、二拜高堂。整整玩了半天,他们愉快、高兴、欢乐。不,也许是那天他把她从死神那儿拉回来时,她躺在他那宽大而又温暖的怀里,他那纯洁如玉的心灵,他那感人肺腑的话语,他那和善可亲的目光。现在的爱和童年的时期的爱是截然不同的,过去的爱是单纯的,现在的爱富有内涵和感情因素。她从心底承认思达是闯进她心灵中的第一个男子,也是她认为可信的人。爱他什么?是爱他勇于拼搏追求理想的精神,是爱他憨厚善良的心灵,是爱他端庄圆圆白里透红的脸庞,还是爱他古板真诚的性格,反正他发觉自己在真心地深深地爱着他。她羞红着脸对着桌上那面镜子在细细地认真地观察自己的形态,面如桃色红润的脸蛋,紧裹身衣服衬出那苗条的腰肢,隆起的两只乳房,一切都挺招人喜欢。她本能地轰起鼻子闻闻,再生春、雪花霜、香水的芬香扑鼻而来,她像沉醉在万花芳香中一枝傲立的玉兰。
沉醉的梦中,从门外传来一阵朗颂诗歌的声音,她不由自主心中一惊,侧耳倾听片刻,错乱的神经才慢慢缓过气来。她端起水喝了一口,才静下来。这时她又不由想起那天晚上在剧团的大院,听见宇红朗颂唐人李颀的《琴歌》,进门时他俩那热情的对话,宇红那温柔多情的目光,思达那憨厚诚实的笑脸……当时倒没有什么,现在越想越不对路。似乎他俩的对话、笑脸、目光都是做给她看的。《琴歌》是她在抒发着对他的爱,热情的对话意味着她对他的敬意,温柔的目光说明她对他有多少情,默默含笑说明他俩的爱还没有公开。也看出他也在默默爱着她,并不是下意识的动作,尽管没有向她表示,但眼睛是会说话的,因为他俩的眼睛已经说了话,唉,她在爱着他,自己也在爱着他。爱的竞争,爱的挑战,爱的争夺,爱的探索,爱的旋律,一场爱的战争就这样悄悄地拉开了序幕。她有些不安了,有些坐不住了,因为世界上再没有任何东西比爱更珍贵更富有魁力啦!
爱情是神圣的,爱情是自私的。当两个姑娘在同时爱着一个小伙子的时候,要选择他作为自己一生中的依靠、终生的伴侣时,总要有一个是挖空心思地不择手段的,另一个则不知不觉被对手战胜,成了爱情的牺牲品,三者也不知不觉投入她的情网之中。
翠云心中的浪花被这爱的石头击起久久不能落入心河,坐立不安,饭食不进,睡卧不眠,转动的时针如一把利剑,“嘀嗒,嘀嗒……”地扎在她那颗激动的心上,真难熬啊,盼望的星期天终于来了,今天她要去向他表示对他的爱,对他的敬,对他的情。怎么向他表达,让他拥抱让他亲吻。不,不可能。他虽然在剧团工作多少年,可他是个孔老夫子。那样会让他一惊,他会认为自己轻浮,绝对不可能,就是爱到了高潮也不会这样,也许会这样,这需要时间和时机。那就拖吧!再巩固巩固爱的基石,在工作上,生活上,言语上,潜以默化地感化。不,这样太笨太慢了,他身边不是有个漂亮美丽的宇红吗?论长相,她比自己个头高苗条漂亮,论条件她比自己优越,论气质她比自己有魁力。要论她在占上风,一定的。哪该怎么办?姑娘就要凭姑娘的本能,姑娘就要凭姑娘的天性。那天不是发现他的枕头套破了吗?自己不是到家带了套新的吗,何不送他,给他一种暗示,给他一种启迪。她从床前小皮箱中拿出那套绣有鸳鸯枕头套,鸳鸯现在分离是暂时的,但将来的结合是永远的。父母会不会同意?要和他们商量商量才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人生之大事。不然他们要捧打鸳鸯咋办?有了,不是父亲经常夸奖他吗?父亲从来不在家里夸奖别人,只要是他夸奖的百分之百的他喜欢,母亲不是让自己给她捎一包大红枣吗?对,今天就去,一只绣花枕套,一包大红枣,订情的礼物,就是不说,他也会明白的。
翠云把枕套和大红枣刚装进人造革提包,就在这当儿门被推开了,余平摇头晃脸大摇大摆进来了,贼溜溜的眼光落到她羞红的脸上,又扫瞄到她手前鼓鼓的提包上,坐下来架起二郎腿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老同学,进城是不是又要去找你的心上人了,多时让吃你的喜糖?”
该死的余平为啥早不进来晚不进来,偏在这个时候进来啦,话从他嘴里说出来难听死了。翠云仍然羞红着说:“去,去,从你的嘴说出来没一句中听的话。”
余平厚着脸皮不以为然,从口袋摸出一支烟点燃上吸了一口,站起来“嘻嘻”一笑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人生之规律。所以你寻找心上人,也是很正常的事嘛,不要大惊小怪。你找的是谁,说出来让老同学给你参谋参谋如何?”
“去,别胡扯。”
余平指指她的手提包说:“这包鼓鼓囊囊的,里边装的是什么?”
“是什么,你管的着吗?”
“老同学关心关心嘛!”余平说着上去拽她的提包。
她见悠不过余平,便若无其事的样子回答:“一个老乡在城里工作,他家人让捎给他的。”
“谁?”
“剧团的刘思达。”
“嗨,认识这家伙。别看他走起路来颠颠跛跛,可他满面桃色长得挺帅,也有灵气。这家伙在省音乐界挺有名气,还发表过十几首歌曲。我要是个姑娘非追这家伙不可,可咱没有那种福气。”
“说话别这家伙这家伙的,多难听。”
“说到你心上人啦,你心痛了,不说啦!不说啦!”余平说着朝外走去。
余平一段话把翠云说得心里在热乎乎的,沉浸在无限幸福之中。虽然她口中不承认,但从心中默认了,也证明自己想法是对的,进城见见他更是必要的。颠颠跛跛自己从来没有这样认为,这可能是爱的缘故吧。
七
翠云肩挎着提包,出了学校踏上通往县城的柏油公路。公路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姑娘穿红挂绿,有的男子骑着自行车载着人“嗖嗖“从人群穿过,老太太们、老大爷们三三两两说说笑笑拉家常,有的拉着苹果,有的拉着红薯到城里赶集,熙熙攘攘叮叮当当一派秋后的景象。
翠云穿过人海进了曾经让她高兴又曾经让他失落的县城,显然这一次和以往每一次进城的心情都不一样。在六年前考上高中的第一次来时无忧无虑,城里的每件东西都在吸引着她。三年前的一次来县城,那时心里充满了希望和失望,最后还是失望代替了希望。不久前的一次来,到处充满了失望和悲伤。但是这次和上次截然不同,她见了小街僻巷就厌恶、就寒酸、就倒胃口,而专找热闹的让人兴奋的大街走,再也不怕碰见熟人和朋友,而且还有一种特别的心理,想找他们聊聊,聊聊心里话,说说别的什么,通过这些让他们重新认识自己和了解自己。走了一阵子,她不由自主地想,人啊真是的,失魂落魄时路不敢走,熟人不想见,话不想说,不想笑。可走运时走路总觉窄,专想遇见熟人。
在一家热闹的让人兴奋的百货摊前停了下来,她伸着脑袋看着内外吵闹的人。这是县百货公司临时搭起的地摊,帆布棚上高高架着两只大喇叭,不停地反复宣传着各种货物的品名,以及原来的价格和现在的价格,一次又一次重复,粗犷而又土俗的男性声音,一声比一声高,一声比一声洪亮。摊前挤挤扛扛,推推扯扯,不住叫喊着,发出了各种各样的声音,叫人听了又激动又讨厌又留恋。其实我们的主人公翠云不撕也不扯,只是想在这种场面面前进行一次陶醉罢了,进行一次快乐罢了。就在翠云陶醉的时候,从喇叭下走出一只“小喇叭”,这“小喇叭”正是她的同学王燕燕。
“小喇叭”像一只小蜜蜂摇着脑袋摆着屁股走过来,伸出她胖乎乎的手抓住她说:“哟,老同学是你。”
翠云嘻嘻一笑,风趣地说:“小喇叭又碰上你啦,你的工作咋就这么清闲,真叫人有些眼红。”
小喇叭松开手,樱桃小嘴一呶说:“我的工作是良心活,有良心的干八个小时就够了,对得起自己,对得起人民。没良心的干几个小时都行,对得起自己,我对得起自己就行。唉,老同学你现在干什么?”她声音大得出奇,别人听见要笑话。
“声小点,让别人听了笑话。”
“笑话,笑话,怕什么?我是天生的小喇叭,快说现在是干什么?”小喇叭说着把翠云的手又拉住了。
“联办中学当老师。”
“怪不得嘛,老见你在县城跑,原来在这儿有了工作。那地方不错,有山有水多来劲,你真好福气。”小喇叭说完把手中一件上衣一扬,“老同学,快挤进去给老公买件西装吧!料子不错,做工也细。我那老公是外贸公司的大采购,常往北京、上海、广州跑,可就是老虎下山一张皮,让讨饭的见了都要躲开。”
小喇叭说着,翠云一个劲抿着嘴笑,等她滔滔不绝说完,她才柔声细雨地说:“刚结婚,就老公呀老公呀,叫得多难听。”
“这有啥,南方的人都是这么叫的,叫得多了你就觉得很亲切。”小喇叭“拜拜”一声头一扬走了,她这人就是这样来无影去无声。翠云看着她手里如燕子点水似的淡灰色西装,心中便产生了一种买一件衣服做见面礼的想法。这种想法刚一产生,不觉脸涨得通红。接着又想,思达是个典型庄稼人的后代,他从来不炫耀自己,不爱穿戴不爱赶时髦,又想在他们的关系没有明朗化以前,给人家送一件衣服算什么,不伦不类。她作难了,又会被认为是薄情和虚伪。她定睛看见蓝色涤的咔中山装,对,买这样的,又朴实又大方。决心已定,一头钻进了人群里。
八
当翠云走进县剧团大院的时候,已是快中午十二点,整个大院乱轰轰的,她站在院子里瞅了一会没见思达的影儿,抬头见楼上他的窗敞开着,并传出一阵阵琴声,翠云定了定睛,穿过院子风一样朝楼上奔去,她不管人们向她投来什么目光,她不管人们怎样地小声议论,厌恶的,赞许的。此刻她只有一种心愿,快快出现在她心爱的思达面前。给他一个惊喜,给自己一个心理平衡。
走进思达的住室,只有他独自一人,这当然是她良好的希望和祝福。思达像一个痴迷的人完完全全沉浸在神圣的音乐之中,他陶醉了,十个细长的手指在音键上随着旋律轻轻地跳跃着飞舞着,像燕子在击风搏雨,像辛勤的小蜜蜂采着花粉糖汁,像一头牛在黄土地上耕耘播种。时而发出气势豪迈、多姿多伟的节拍,时而发出凄凉淡雅、似哭似泣的旋律。她走进去,他并没有停止手中的琴,只向她轻轻点点头,脸色和往常一样。她静静地在床沿上坐下来,细细打量着他的侧身。他确实长得并不难看,一扭一扭的腰肢以及细柔的指头倒像一个年龄十八、九帅小伙子,一切都富有弹性和诱惑力。不过他的穿戴很俗气,像个在农村割猎草拾柴的土孩子。特别是他留的头,锄极板,两个大耳朵轮子明明显显地暴露在外头,那个大蒜头一样的鼻子格外突出,一刻种以后,琴声在潺潺流水中结束。
思达这才缓缓地抬起头,对她轻轻地一笑问:“你来了,最近一切都顺利吧?”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也很淡。她很想等待他继续问下去,但是没有了。她只有柔情地点点头,会心地笑了。他把话头一转又问起了一些学校的情况,她如小学生回答老师的提问一样,有问必答。未了,谁也无语,好像所有的话都融在沉默和思考之中,要说的话只有这样的处理,沉默,长时间的沉默。她心中如同爬了一条毛毛虫,拥动着痒痒的,已不可耐,主动开始了进攻,不过她这种进攻是很有策略性、很技巧的。她顺手拿着床上的枕头套说:“思达生活真俭朴,这都枕成这样了,颜色都退了,也烂了,早该换个新的啦!”说着从枕头套中把枕芯往外掏,思达忙说:“这,这。”
翠云不管这些,好像在自己家一样,一边掏一边说:“在外边的人,咋能这样,别人会笑话的。”说着把枕芯掏出来,又从提包中掏出那只鸳鸯套装上。
思达忙说:“这使不得,这使不得。”
翠云不理这些,把装好的枕头又放回原来的地方,用手拍拍说:“咋使不得,走的时候妈妈特意交代的,我只能用一只,正好多一只。”她说的这一切都似乎顺理成章的。
思达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他知道这只绣花枕头套意味着什么?他不想和翠云单独呆下去,也不想再和她说什么,手里端着几只碗说:“走,咱们吃饭去,开饭好长时间啦!”
翠云坐在那儿没有动,又从包中掏出那包大红枣说:“这是走时妈妈特意让给你捎的,今年新的,挺甜,你尝尝。”说着抓了几个递给思达。
思达接过说:“让大婶费心了。”说着又放到包里:“走,咱们吃饭去。”
“思达哥,你别急,我想和你说说话。”
思达见这样只有坐下来耐着性子听,就在这时门外传来宇红的声音:“刘老师,吃饭去。”
思达灵机一动说:“翠云,你等一会,我给你端回来吃。”说完不容翠云反应,他推门就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