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女生秘史》目录

第六章 暗恋也是情

颍州拾轶 《女生秘史》 言情小说 2009-12-25 10:59 责任编辑:端木青云
旧站档案号:HXQ-NOVEL-00003593 · CHAPTER-00023623

再见面时,那个男生似乎并不认识我了。

他似乎从来也没有见过我,如同陌生的路人。他的眼神有些冷漠,在他面前,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怪物!那次我为什么要跑开呢?也许是伤了人家的自尊心吧?要么就是人家是出于礼貌,才打招呼吧?

有时,我想:我是不是有病呀!我干么那么紧张?他又不是老虎,难道还会吃人吗?我有些恼恨自己,现在我明白了,为什么有的女人长得很漂亮,却嫁了一个不起眼的丈夫;为什么有的男人外貌十分英俊,却娶了一个丑陋的女人。

机会啊机会,当机会向你走来的时候,你如果不果断的抓住,那么你将失去机会,甚至是一生的幸福!这好比买青菜,先买的有挑有拣,当然是挑拣好的,优秀的,剩下的毫无疑问是次等的。这种思想,是我现在才弄明白的,可惜,似乎有些晚了。在我的眼里,似乎看不到优秀的男孩子了。不是书生气太重,就是有些浮华,甚至还有的滑头,我觉得这些都不可靠,是不能托付终身的。



实际上,我十五岁时就已经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但是,那种喜欢是没有男女界线的,纯粹是同学之间的一种友情,没有世人的庸俗的那种想法.一些无聊的人,抓住一两个早恋的事例,大做文章,说什么中学生大部分都谈恋爱,纯粹是无稽之谈.

一班同学,几十双眼睛,还有老师那鹰般的目光,谁有心情去谈恋爱?成年人谈恋爱也是悄悄地进行的,没有听说在众目睽睽之下谈情说爱的.何况我们同学之间的交往,是偶然的多,可以这么说,这时的交往是没有吸引力的.

那是一次物理段考,引发了我的好感和感激。当时,我有一道题做不出来,心理十分着急。在我左侧的那个男孩子,似有意,也许是无意的,对我做了一个手势,我脑海里马上想起了右手定律。没用多少时间就做好了。我是异常感激。

考试结束后,我走到他的面前致谢。不料,他似乎很害羞,羞赧的躲开了。也许他是无意识的,却莫名其妙的做了一回好事。他和我不一班。这以后,虽然经常见面,可是他总是躲开我。根本不和我交谈。也许是年龄小的缘故吧,再加上紧张的学习,这种好感没有过多久,就渐渐地变淡了。

四五年过去了,如今,他的样子我是回想不起来了,越想越模糊。不过,我没有忘记他的那个动作。也就是这个普通的动作,给了我启发。这以后的物理学习,似乎变得特别的容易。因此,我是时常想起他。



寒假时,我在街上意外的遇见他。我和他打招呼,他只是朝我望了一眼就走开了。

我有些纳闷,他为什么如此的冷淡?他的形象原本清晰的留在我的脑海里,就像拍摄的一样。这个形象原本是美丽的,可是,自从这次相遇后,反而变得模糊不清了。后来听说他并没有考上大学,可能是怕见故人吧?可是,谁又能想到会是这样呢?除非有谁有先见之明,才会知道一向优秀的学生会名落孙山!否则,我当年也不会崇拜他了。

所以,即使崇拜,也不会那么狼狈了。可是,我忽然又自责起来,焉知不是我的缘故,影响了他的学习呢。这个情况,只有天知道。也许这是我的瞎想,毫无根据。

再说,我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吗?我太高估自己了。我要是有那么大的魅力,何至于到现在还没有人追?我很平常,只能是这样,不能不是这样。我是被遗弃的一根灯草,被忽略的一朵喇叭花,被抹煞的一幅风景画。

总之,我是被爱神遗忘了。我这人很怀旧,老想再现当年他给我打手势的形象。然而,我总是回想不起来,似乎我的记忆发生了严重的障碍,不然的话,为什么总是没有功效呢。

这就是那次发生在考场上的事。事过境迁,随他去吧!我们都是天地之间的匆匆过客,长的也不过百年,短的不过瞬间,甚至还没有来到世上,就在旅途中夭折了。

我很庆幸自己能够长大。生活,生命,就像一股激流,是那样的凶猛有力,可以改变一切,把一切冲走;又是那样绚丽,多姿多彩。

我觉得我就是处在风浪里的一叶扁舟,没有宁静的时候,也没有靠岸的可能,每天都在漂泊,毫无目的的漂泊。在汪洋里,正有一场风暴在怒吼,在肆虐。浪在汹涌,风在呼啸,船在飘渺。似乎整个寰宇,只有我这只小船在飘摇。



我身上最长穿的是真丝的衫裙,看起来很破旧,就像博物馆里文物,磨损的几乎快透明了。那本是我母亲穿过的,我觉得是款式过时了,可是她却说颜色太鲜艳,她老了,再穿有些不合适,于是就把它修改一下,给我穿了。我穿着它,总有一种拣破烂的感觉,因怕她不高兴,甚至惹她生气,我就装出喜欢的样子。

不过,那些同伴,却非常羡慕我的这件衣裳。我因此怀疑她们没有眼光,说穿了是缺少新潮的审美意识。这件长裙,没有袖子,鸡心领,大红色,质地不错,真丝的。穿在身上,轻飘飘的,我因此觉得自己没有穿衣裳,弄得有时以为裸露着身体,每次出门时,都要对着镜子照一照。我觉得我穿在身上很相宜,很好的。我在腰上扎起一条绿丝带,越发显得娇嫩了。多数的时间我爱穿凉皮鞋,光着脚,走在宽阔的马路上,很是得意。

那些新潮前卫的女人们,一个个挺着胸,摇摆着圆鼓鼓的屁股,招引着过往男人的目光。我试着学她们走几步,扭扭捏捏的,觉得像是有病,有些做作,再者,还要赶时间,也就作罢。我母亲时常提醒我,走路不要像个男人,大步流星的,没有一点样,难看死了。我不服气,心理不以为然:不就是走个路吗?有什么难看不难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