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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断腿风波

午夜猫 《合同夫妻》 都市小说 2009-12-07 13:45 责任编辑:蓂荚低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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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苗睁开疲惫的双眼,望着窗外,厚重的窗帘也难以遮挡早晨的阳光,看来早已天亮了,苗苗看了看手机,居然九点多钟了,也许是前天晚上没有睡好,昨天晚上又多想了一些事,苗苗迷迷糊糊睡下后,做了许多乱七八糟的梦,一会梦见苏三的家人和张一单家人打了起来,一会又梦见杰瑞和一个陌生的女人在一起,过一会又梦见了海啸,自己跟着一伙逃生的人群,拼命地向最高的山头奔跑,但每个梦境又不是很清晰,模糊得很,苗苗只能依稀记得一些片段罢了。­

这是怎么了,苗苗很少这样做梦的。­

苗苗洗刷完后,来到了老同学李比基的办公室,只见他办公室里有一个老妇女坐在那里,说着什么。­

见了苗苗进来,老同学关心地问苗苗:“昨晚睡得还好吧,见你没起来,我叫你那两个同伴在接待室里坐着”­

“还好吧”,苗苗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第一天就在老同学单位上睡个大懒觉,怪难为情的。­

苗苗仔细瞧了瞧那位老妇女,面熟得很,立马想起这就是那个被打住院的副镇长苏三的母亲。苏三的母亲也立刻认出了苗苗。­

老同学告诉苗苗,这位就是苏三的母亲,苗苗点了点头,说,知道的,昨天见过面。­

苏三的母亲大致介绍了自己家里的情况,苏三的母亲叫秦英,三十五岁时,丈夫因车祸去逝,一直守寡至今,一个人含辛茹苦带大着苏三,好在苏三从小很懂事,很孝顺,学习成绩一直非常好,从学校到参加工作,从来没有让秦英操过任何心,秦英也把所有的希望和寄托放在苏三的身上,儿子就是秦英的精神支柱。­

一直以来,苏三是非常乐观豁达的一个人。但这次事件,让苏三在精神上却萎靡不振,虽然,表面上没有说什么,但他内心的苦涩只有做母亲的清楚。苏三是一个很有上进心的孩子,非常热爱自己的事业,对自己将来也有很好的规划和目标,若因这次事件免职受处分的话,他以后的仕途之路定会深受影响的。他才28岁呀,我真不想看到他那一蹰不振的样子,他那个样,做娘的怎样看得下去呀。­

苏三的母亲越说越动情,越说越难过,声音已开始哽噻起来­

苗苗忙从纸盒里抽出纸巾,替给苏三的母亲,劝慰着她,不要太激动,太伤心了。­

可怜了天下父母心,苗苗心里叹道。苗苗看到苏三母亲那老泪纵横的样子,心里很是难受,有点看不下去了。六十多岁的人,还在操心着儿子的将来,背着儿子私自来找书记说情,指望着能为儿子分解一丝忧愁。­

老同学,一边安慰着苏三的母亲,一边表态的说道,一定尽力帮苏三说些话,减轻对他的处理。­

得到老同学的安慰,苏三的母亲略为心安了些,坐了会,平静了下心情,就走了,临走前,苏三的母亲还一再握着老同学的手,肯求老同学,千万不要把自己到找过他之事告诉苏三,苏三是一个硬骨气的孩子,如果知道自己来找了你们,他心里更不舒坦的。­

苗苗与老同学一起把苏三的母亲送到了镇政府的大院门口,望着苏三母亲渐远的身影,苗苗心里很是同情这位老妇人,也很理解作为一位母亲的心思。听了苏三母亲的那番话,苗苗打心眼里,佩服起了苏三,孝顺、敢为、有骨气,其实昨天,和苏三的简短话语,苗苗就感觉得出,苏三是个品行良好的干部。虽然此次事件,不能全怪他,完全是政府行为,“超常”工作方式所致,但苏三对自己却从来没有辨解什么,只是希望其他干部能汲取教训。苗苗从心里希望这次事件,能从轻处理,希望张一单家人不要时不时的吵闹,向当地政府施加压力。­

自从这次来到了里江镇后,通过与一些乡镇干部接触和交流,苗苗对于基层干部的工作状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她由最初的不理解,到现在的赞叹和佩服,为这些默默奉献于基层的干部,他们无力为自己辨解什么,只为了政令的畅通,为了上级决策的落实,承受着一切压力。­

三天后,县里开专题会,作出了对张一单摔断腿事件的处理,苏三被免职,留党察看,镇政府除了承担张一单的全部医药费外,还要赔偿其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三万多元。­

听了这样的处理结果,苗苗心里很难受,尤其是老同学在电话里告诉她,苏三可能还要调出里江镇,交流到一个偏远乡镇去时,更加难受,同学在电话里也是很无奈,深感对不起自己底下的干部,没有爱护好他们。­

挂了电话,苗苗呆呆的跌坐于椅子上,这个处理对于苏三来说严重了些,作为一项政府工作行为导致的结局,却全部由一个基层干部来承担,何其之重,出了这样的事情难道仅仅是苏三一个人该反思的问题?更该反思的应该是一些做出决策的领导和分配任务的单位吧,检查自己作出的决策是否合乎情理,下达的任务是否科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多估计决策的执行所带来的后果,也许有些事情的发生是可以避免的。­

苗苗想起不久前看到的一则新闻:一个小偷偷了别人东西,恰巧被物主发现,物主拼命追赶小偷,欲夺回被盗物品,小偷慌不择路,急忙逃串,恰被一个迎面而来的汽车刮伤,小偷受了伤,住进了医院,花了医药费八千多元,小偷状告物主,说他不该拼命追他,导致身体受伤,结果法院判决八千多元的医药费全由物主承担,小偷没有责任,判决的理由是:小偷的生命权也应受到尊重的,物主在明知这样追赶,会导致小偷的生命受到威胁,却依然追赶,小偷也有是有生命权的,物主死也想不通,自己只是想追回被偷的东西,怎么就触犯了法律了昵?万事万物,都有一个此消彼长的规律,当你过于重于违法分子的人权时,可能就会助长一些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比如新西兰法律过分尊重小偷人权,导致该国偷盗现象遍布全国,频频发生。作出什么决策,你得考虑会有什么后果,而不是该由具体执行决策的某个人来承担,苗苗想着心里很是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