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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序言

江梦平 《我是你的情人》 言情小说 2009-07-23 01:51 责任编辑:蓂荚低吟
旧站档案号:HXQ-NOVEL-00002621 · CHAPTER-00017126

因为红尘俗事,有些日子没有写我的文字了。

今天,我决定开始写我的《我是你的情人》了,在写这篇文章以前,我必须得向大家介绍一下我读中专时同寝室的几位同学,我最亲密的朋友,因为我们是彼此联系最多的人,而我们的命运一直都紧密相连。

当时我们寝室共有八位女士,我们自诩为八大煞星,外面却称我们为八大怪种,称呼有点异议,但我们是学校(甚至可以说是那座城市)一道特异的风景却是毋庸置疑的:我们若是一同出现在某一地点(本寝室除外),一定会引起骚动;若是一起出现在马路上,绝对会严重扰乱交通秩序,之所以如此肯定是因为我们曾经引起过交通阻塞。好了,不废话了,还是介绍一下我们八大煞星吧:

申小丽,绰号妖精,天生一副狐媚相,她有两个特点:一是那双大眼睛,见了帅哥就放光,就会眨巴眨巴的直放电,那电力之足,让我们常常担心会烧坏了她的脑子;另外一个就是她穿衣的技巧,在外人看来,她特讲究,每天都换衣服,就是冬天也每天换外套。其实她也就那么几件衣服,平日从不洗外套,总是等到换季才一股脑的搬回家或者送到干洗店。她每天都换衣的诀窍在于她买的外套都是正反两面都能穿的那种,每日里穿了正面穿反面,穿了这件换那件,我们不说,外人当然不知道。

李芬,绰号食神,两条腿就跟麻杆似的细长,那胳膊细的没法形容,那长长的脖子和长颈鹿可有得一比,偏又长了个一米六八的身高,那体型比起鲁迅先生笔下的圆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配上那林黛玉般小巧精致的脸,让我们第一次见她时都看走了眼,自以为是的去帮她搬东西,结果发现她其实力大如牛。食神也有两个特点:一是跳舞,什么舞都喜欢跳,最喜欢的是霹雳舞,就算走在路上,听见音乐响起都会忍不住扭上几下;另一个就是和她体型完全不相符的食量,她每餐至少都要吃上三五个馒头(二两的那种),外加稀饭和菜,她的食量还让别人出钱给她做了个全身检查。

那次我们一起去吃自助餐,食神问那个老板:“你这样敞着让人吃饱,你不亏本啊?”老板看了他一眼说:“是有能吃的人吃得多,但也有象你这种不能吃的补回来呀.....”

“谁说我不能吃?你吃午饭没?你要是没吃过,咱们俩比比,要是你输了,我们的饭钱你请。”

“要是你输了呢?”老板看着食神轻蔑的笑着。

“要是我输了,我们出双倍的饭钱!”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原本以为稳操胜券的老板在装了两碗红烧肉,四个鸡腿,两个东北煎饼入肚后,仰躺在沙发上,再也对付不了面前的那碗鸡蛋面;而食神却飞快的吞下了那碗面,看着老板她扭了扭她那干巴巴的屁股歪着嘴问:“咋样?还比不?”

老板难以置信的看着她,半天才回过神来。

第二天老板找上门来要让她去检查,说要解开这个不解之谜,可是所有的检查都做了,这个谜底却没有揭开,食神依然是能吃不长肉。

周细云,绰号结婚狂,她在学校时的格言是:早开花,早结果;早结婚,早生子,早享福。这么多年来这个信念都没有改变过,所以在我还没尝过嫁人的滋味时,她却已是梅开二度了。

杨凤儿,绰号泪儿,听说过眼泪不值钱的,还真没见过像她的眼泪那么不值钱的。她要是和你说话,你得赶快答应,否则她那眼泪就会哗啦啦的直流,大有不淹死你不罢休之势。

佘小华,绰号赝品,绰号的由来是她自己没考取学,是冒别人之名前来就读的。赝品的脑袋不是很灵活,却长得很招人喜欢,所以在我们实习的时候,她一不小心就差点成了未婚妈妈,本来这事可以掩盖住的,偏她那赝品脑袋不转,她不去找医院,却自己在宿舍里缠紧腰带蹦啊蹦的想蹦掉那孽种,最后自然是闹得满城风雨了。后来这事被她那有本事的爸给平息了,只是她依然会闹出很多让人无法想象的笑话来。

石梦玲,绰号胆小鼠,一米七五的身高,秀秀气气,白白静静,斯斯文文的,要是直起腰杆来,穿上职业装,绝对的是一个风华绝代的白领。可惜她虽长着这镇人的架子,却胆小如鼠,一到人多的地方,镜片后的那双大眼睛就会紧张得滴溜溜直转,要是我们在身边,一准会弯着腰躲到我们背后去。

李贞,绰号聋子,随便我们平日做什么,她从来都是充耳不闻,有次我和疯子打架,全寝室都闹翻了,她的东西也被扔到天上去了,面对佘小华附到她耳边的叫喊声,她就当没听见,只是缩到了靠墙的床里边,闭上眼,继续装睡。

最后一个就是我——林野,绰号狂人,话不多不少,脾气特暴,特点是记仇,睚眦必报。人生信条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就算他躲到坟墓里我也要把他挖出来鞭尸三日。

名字的出处是有次和石梦玲,李贞一起去打热水,前面那个同学自己接了三桶,又帮她寝室的人接了四五桶,李贞站着跟个木头似的,石梦玲很自觉的弯起了腰,我实在是忍无可忍才走上前说:“就这一桶!我不会再等!”不知道那位同学是没听见还是不在乎,竟然继续接下了外面的桶子,我轻轻的移开她的桶,放下自己的桶,没成想桶刚放下就飞上了天,我抬头看了一眼屋顶上自己的那只红桶,挥手给了她一拳.....俩俩受伤,我先下手为强,略胜一筹。

第二天一早买稀饭,馒头,冤家路窄,竟又相逢,她乘机给了我一肘子。我没吱声,将稀饭馒头送到寝室,回头就堵在楼梯口,可怜的家伙刚刚爬上来,就被我一脚送回楼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