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我睁开眼睛,转头看向窗外,希望黑暗能让自己平静点,却发现思思也睁着眼睛,手托住下巴瞭望着一片乌漆麻黑的丛林,表情显得很平静,却又有点若有所思。我静静地注视着她的背影,心里瞬间有种散乱的感觉,但这种感觉也只是昙花一现,随即便没了踪影。我凑了过去,轻声说:“你还没睡呀?”
思思被我忽然的出现吓了一跳,满脸尽是惊愕的表情,一时愣得说不出话来,直勾勾地盯着我。
我连忙说道:“是我,是我。不是坏人。别怕。”
思思看清楚是我后轻轻松了口气,说:“吓了我一跳。嗯,不知道为什么,一坐车我就睡不着。可能是不习惯坐着睡吧。你呢?也睡不着?”
我说:“是啊,我也睡不着,跟你一样也不知道为什么。哦,我刚刚想问你个问题,为什么我们说话的时候你不跟着一起聊呢?在群里也很少见你露面呀。”
思思笑笑说:“跟不熟悉的人我不知道聊什么,我也没有你们懂得多。但我很喜欢听你们讲话,挺有趣的。”
我说:“所以你在网上就一直潜水?”
思思说:“对,因为你们聊的我很多都不懂。”
我说:“那没事,你以后多跟大伙聊聊,聊着聊着就懂了。嗯,对了,还不知道你贵姓呢?”
思思说:“我姓张。我是登塘的,你呢?哪个镇的?”
我回答道:“我是江东的。能碰见老乡真亲切呀。”然后指着自己说:“刘梓德。”
思思笑笑说:“我知道,听曾芳姐介绍过。你在群里叫彩虹走狗,是群里的幽默师傅,喜欢冷不防弄个小笑话给大家看,我看过很多你写的笑话,乐死我了。啊,想问你个问题很久了,“彩虹走狗”是什么意思呢?”
我心里顿时觉得很得意,不禁涌上了脸,但还是强忍着笑意,假意摆摆手道:“幽默师傅,太抬举我了。关于“彩虹走狗”嘛,它是一个性格,我的性格。彩虹是很美丽的东西,虽然短暂,但我却偏偏喜欢这种瞬间璀璨。因为我觉得,所有美丽的事物只有发生在瞬间才能真正体现出它的存在价值。所以,它意思是说对任何事都只有三分钟热度,但这三分钟里我是最热情,最真诚的。能理解吗?”然后转头看看熟睡中的伙伴们,各自的睡姿都东倒西歪的,只有坐在我们对面的欧阳新兴小两口紧紧搂抱在一起,相互依偎,我继续说道:“你去过很多地方吗?”
思思先是点点头哦了一声,接着又摇头说道:“没有,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然后凑到我耳边问道:“我们说话会不会吵到他们?”
我微笑着说:“放心,绝对不会,你看他们个个睡得跟死猪似的。”我伸出手指着对面的欧阳新兴两人接着说:“他们俩现在准在做春梦,现在除非翻车,不然他们是不愿意醒的。”
思思捂着嘴窃笑道:“曾芳姐说得没错,你可真是个······哈哈。”
此刻,我觉得我有必要挽救自己在大家心目中的形象,何况此时面临的是一个小XX,于是我解释道:“那纯碎是在瞎说,你完全可以当成一个笑话,就如同我刚刚跟你说的,既然你笑了,你就把它当笑话得了。再说,你见过这么斯文,这么有涵养的混蛋吗?”
思思肃了肃表情,虽装得很正经,但却掩盖不了她嘴角的那一抹微笑。只听得她正经说道:“好吧,全都是笑话。你不是混蛋。你这么斯文,那我以后叫你刘老师吧,好不好?”
我说:“不不不,我挺反感老师的,你还是叫刘大哥得了。”
思思想了想,说:“不,我不叫刘大哥,我以后就叫你梓德哥。你也别叫我小姑娘了,叫我思思吧。”
我笑道:“行,就这么办吧。啊,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你刚刚不是说跟不熟悉的人不会多说话吗?可你对我倒是说了挺多的,我们算熟了?”
思思装了个鬼脸,歪着头说道:“算是吧,我们都是潮州人,可能觉得你比较亲切吧,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对她作了个抱拳的手势,表示幸会。然后问道:“你对云南向往吗?”
思思转头看着车外的黑夜,过了一会才答道:“我也不知道,我没想过那里是怎么样的,只是糊糊涂涂地想去走走。”
我把头靠在椅背上,呆呆地望着车顶,心里有很多念头闪过,却很难概括出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好像有一丝错乱,又像有一番迟疑,或许是一阵莫名的期待。千丝万缕剪不断,就算剪断了,依然是千丝万缕。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感觉到一阵疲乏,转头看了一下思思,却发现她已经闭着眼睛了。
黑夜,总能带人进入另一个世界。我们常常希望能去到另外的世界去生活,觉得除了我们自己的世界,其他的地方总会是无限风光,于是这种希望便变成了幻想。但黑夜真切地把我们带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去,结果却发现,那里跟我们的世界其实是一样的,一样充满欲望。而此时,当你一个人坐在悄静的车厢里面对着茫茫黑暗,谁能分得清是现实还是梦境?而也就在此时,其他的一切都显得特别多余。
我时常回忆过去。有人对我说过,回忆是一种累赘,当时我觉得说这话的人本身就是一个累赘。现在我还是这样认为。我一直觉得,回忆是一种吹牛的资本,而作为人,很多时候是有必要吹一吹牛的。因为吹牛有两大好处:第一,有益身心健康;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可以在这个伟大的世界里为卑微的自己找到平衡。当然,吹牛也是有限度的,你可以吹得天花乱坠,但千万记得,可别把牛吹爆了。不然,人家只会认为你在吹牛逼,而吹牛逼本身是一种很恶心的行为——你懂的。
经过多年的回忆总结,我发现我的回忆非常具有强烈的节奏感。比如说:当我想起叛逆的青春的时候,脑袋里总会响起谢霆锋的一句歌词:没有错,笑得不耐烦,如果说游戏是这样,很抱歉,我不想玩。当我感慨人生无常的变化的时候,心里便会自动播放着汪峰的: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表演。当新愁旧怨,跌潮失落,魂藐灵伤,歇斯底里的挫败彻底秒杀自己的时候,最好的安慰是: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轻的心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当我对社会充满诉斥,愤青得跟一傻逼似的的时候,我认为这两句歌词才是这个世界的真理:最可笑的,哭亦正常;最悲壮的,笑亦正常。当我摸着下巴的胡须,看到曾经穿着背心在KTV里和哥们儿喝交杯酒,突然叹息“韶华不为年少留。恨悠悠,几时休。”的淡淡忧伤的时候,便不禁哼起:听青春,迎来笑声,羡煞许多人,那史册,温柔不肯,下笔都太狠。······而当我想起初中时候的半年暗恋,却连意念也没有交流的轻轻颤动。那姑娘长头发,非常飘逸,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个奔跑型的女子,我一直期待着能看到当她跑动起来,那长发在风中飞扬那种羡煞世人的姿态,对我来说,简直是雅典娜一样的存在。但最终发现,原来她从不上体育课,于是我愤怒得实在忍不住在心里狂唱着:靠靠靠靠靠靠靠——这也是歌词——《惊叹号》。在半年之后结束对她的暗恋是因为我实在没办法接受,这姑娘居然不会跑——靠靠靠靠靠靠靠。
在这心远地自偏而又飘渺孤鸿影的车厢里,只有半窗残灯撑起的光明,非常有气氛地令我闪出种种回忆,慢慢地这些回忆变成了一句句歌词,接着,这些歌词由于重复太多次而急剧地催眠着我,结果,我睡着了。
当我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窗外已是万里碧空,而就在我眼前,有五六个家伙一脸奸笑拿着手机冲着我直闪闪光灯,我吓了一跳,茫然问道:“你们干嘛呢?”然后看了看他们的手机,下意识地伸出手到嘴边抹了抹,发现还好,没流口水。而他们却一味的奸笑,并不答话。这使我更加茫然了,我转头看看曾芳,见她正捂着肚子笑得连腰都直不起来,如果我的头能再伸高两寸,我想我可以从她的领口欣赏到无限的风光,当然,如果她能主动趴低两寸,那必定是高清效果。我回过头瞧了瞧思思,发现她也笑得趴在桌子上,满脸通红。我用手肘顶了顶她,问道:“怎么回事?你笑什么呢?”
思思似乎要笑得更卖力,却突然给呛得直咳嗽,脸色红得惊人。我向这帮家伙扫了一圈,发现满是可疑的笑脸,令我相当尴尬。但我马上就明白了,要化解这种尴尬,就必须笑回给他们,把尴尬转移。于是我冲他们冷笑几声,但立刻发现,他们笑得更夸张。我转过头看着还咳嗽个不停的思思,说道:“活该。”思思调整了一下呼吸,让咳嗽稍停,转过头由上到下打量了我一回,又立马笑得不可开交。
从她刚刚看我的眼神里,我立刻发现,她是游离到我腰际的时候就忍不住笑了,于是我马上低下头看看自己腰部到底有什么笑点。腰部是正常的,但在腰部往下的二十厘米处的裆部却多了一只手,而这只手还是被裤子所覆盖住的。当然,这只手是我自己伸进去的,因为我忽然感到裆部隐隐作痒,忍不住挠了几下,然后把手抽出来放进裤袋里,淡定地对大家说:“妈的,皮肤太干燥了,容易痒。”但发现这尴尬似乎还化解得不够彻底,又把手从口袋里伸出来,在张豪肩膀上拍了拍,说:“没事,现在不痒了。”
大概过了三个钟之后,我们在临沧下了火车。在路边勉为其难尝试了一下闻名已久的酸辣粉之后又搭上了去往目的地的公共汽车。但目的地的具体位置在哪,除了曾芳,我们一概不知。我们都问过曾芳到底要去什么地方?她说,我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