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往事寂如烟花
一
白夜结识清晚有十一年了。这十一年相当于生命长度的六分之一,而且这六分之一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对清晚而言,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年华。想起这个,便心里难安。
那时,白夜已经一人在外闯荡七年,见多了各种各样的人和事。他出来混社会之前,就是个不喜欢学习的毛头孩子,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沉默寡言,人多的地方,更是不轻易开口说一句话。熟人面前,他具备内向和外向两种性格。和林妹妹、萧公子等朋友在一起混的时候,基本跟他们一个德行,一样的嘻嘻哈哈没个正形;和林妹妹单独相处时,又会变回沉默的自己,且变本加厉。
林妹妹原名林木森,他和白夜从小一起长大,两个人的性子很像,因此在小集团内部,他俩关系最好。他比白夜绅士,把女人奉为神,任何一个女人在他眼里都是极品,都是他该呵护备至的对象。为此,没少被白夜和萧公子他们非议和毁誉。加之他的心比女人还要细腻,白夜私底下便称他为林妹妹。不过,这个称呼没有公开,只他们两个人心知肚明。
白夜知道他很爱面子,要是让别人知道他这么叫他,碎尸万段有些夸张,但生不如死还是可能的。所谓生不如死,就是他会琢磨出很多新奇的招数搅得你肉疼。这等招数白夜深深领教过。
一次,因为白夜在他的“最女神”萧缘面前卷了他面子,他就每天夜半打骚扰电话。白夜不习惯关机,加之忙起来的时候基本是后半夜才能睡觉,这种情况下,刚刚合眼便被电话吵醒,该是何等的烦躁。烦躁又能奈何,对方是自己的铁哥们,而且,他目的明确,纯属报复行为,所以,任你怎么对他暴跳如雷,他都好脾气地跟你黏牙。你气愤地挂掉,他也不马上打过来,防止你短时间内有所防备;他选择过个八小时在对你下手,趁你放松警惕再卷土重来,让你防不胜防;并且,他很会挑别人的软肋。刚刚说过的那招电话攻势,就是他抓准白夜二十四小时不关机这点。林木森知道,白夜任何情况下都会开着手机,因为他怕错过清晚的电话,即便知道清晚出于心疼不会半夜打扰他。
林木森真是相当了解白夜,白夜也真是怕了他。领教过他的厉害,白夜再也不敢在朋友面前肆无忌惮地揭他底牌,断他后路。不光因为怕,更多的是因为了解到朋友的底线。他们俩都是重情义的人,自然会忌讳彼此的忌讳。
想起这段往事,仿佛昨天刚刚发生过一样,而弹指一挥,一挥就已数年。不说别的,跟清晚分开已经有三个年头了。
上学时,老师常常提拉着那些淘小子的耳朵说“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他那时对此毫无感觉,可能是老师没提拉他耳朵的原因吧。
他那时也淘气,只是闷淘,不易被老师发现。
那个年代刚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所以比现在孩子多,做什么都成帮结伙的,包括闯祸。好人缘是白夜打小就拥有的,所以,就算栽跟头,也不会有人跟老师揪出他来顶罪。那时候,顶罪的倒霉蛋常常由这样两类人来充当——要么是勇于担当,自愿牺牲一个保全群体的英雄,要么就是没什么能耐还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跑龙套的小卒。英雄是自己挺身而出的,小卒是被迫为别人的过错埋单的;白夜不是英雄,也不是小卒。所以,当年,成绩不好且淘气的他,从来没被老师提拉着耳朵教训过。
那时候,老师总会这么教训他们:“时间就是金钱,就是生命,你们不好珍惜利用,只知道闯祸,看将来吃啥喝啥?”
教训没能让当年的毛小子懂得时间的可贵,没能阻止他继续闷淘下去。时隔数年,却让离了校园步入社会的青年一下子领悟到了这话的意义。一晃七年过去,他没任何长进,赚的钱勉强糊口。这是其次,让他不得不严肃面对的是,该如何有尊严地立足。出了校门一混就已7年,他不知不觉就心急起来。就是在这个时候,他结识了清晚。
二
未出校门时,白夜很少有心事,天天和一干人等混的开心着呢。现在却变得跟林妹妹一样,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很多时候,面对很多人很多事,他不得不想,也不能不想。尤其是在就业压力疯狂膨胀的时代,他这样一个手艺不精的理发师,要想保住一份工作,必须对老板奴颜婢膝,对顾客笑容可掬,对同事有所顾及。总之,处处都得小心。好在,他一向少言寡语,自然也就避免了祸从口出。在加上他的好人缘,应付同事关系还是绰绰有余。唯一让他苦恼的就是面对各种各样的客人。他不喜欢说话,言语上的失误自然免去了,可同时也影响了工作。客人比较喜欢能侃的理发师,若再懂点忽悠之道,把客人服务乐呵了,下次保准还奔你来。回头客对于这个行业还说是何等重要!照顾这个行业生意的百分之九十是女性,女人的天性就是听人夸赞,这恰恰是白夜的弱项。但既然吃了这碗饭,又能奈何?硬着头皮捧吧!他在同事中算最不能忽悠人的,但还是常常说到自己缺氧。每到这时,总会不自觉地想到林妹妹,他最擅长这个,他若不上大学,真该干理发。空闲的时候,白夜也想过,哪天该自己做老板,这样就不用强迫自己去哄客人开心,要真有这天,他一定高薪聘请林妹妹这个高材生过来,专门负责抚慰各色女性顾客庞大的虚荣心。
他见识了各种各样的嘴脸,都是他厌恶的。
清晚却不是这样的,当他夸她的时候,她会无以应对;即使是沉默着的,也会让人感觉到她的慌乱。
白夜想,要是多几个这样的顾客他会轻松很多。可是,除了清晚,他再没遇到哪个人是这样的性子。
他们最初相遇于网络。清晚的出现,让白夜耳目一新。他们同年,清晚比他整大一百天。即便这样,很司空见惯的事,总会令她无比惊讶。她给他最初的感觉很令人费解,好像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每当她不解地打出“为什么”这三个字时,白夜都会想象得出她睁大眼睛张大嘴巴的样子。每每这时,他总会笑,觉得她有趣得很。
那时,他刚换的工作,每天都是晚上十点以后下班。清晚那时也刚刚毕业,还没有完全适应身份的转变,由学生变为社会人让她有些应付不过来,很多处世之道她还不懂,就这样被扔到了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所以,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没有说过几句话。
三
清晚不记得白夜是何时出现的。那个时候她把全副心思都放在黎远身上,无暇顾及其他人。偶尔,她会在下线之前与那个总在深夜出现的男生打个招呼。深聊的时候很少。他上来,她刚好下线。
时间过的飞快,不仅惊到了渐渐成熟起来的白夜,也让白夜眼中那个与世隔绝的清晚一点一点地见识到了人情世故。这让她很迷茫,感觉之前对人事的看法都要一分为二的对待。
白夜曾问过清晚,我是什么样的人?清晚回答,好人。白夜笑了,让她再好好想想。清晚十分坚定地回复,就是好人啊!白夜仿佛又看到了她睁大的双眼和单纯的眼神。他问她,什么是好人?她说,好人就是好人,区别于坏人。
白夜心想,她不会是装单纯吧,人哪有绝对的好和绝对的坏。她凭什么断定只在视频中看过的人就是个好人呢。凭借他梳着的辫子和几乎盖住眼睛的棒球帽?他起初还以为自己的打扮会吓到她。
这年头,女生都喜欢装得白痴一些,谁敢保准她不是这样。但凭借他阅人无数的经验,感觉她真的不是装出来的。因此,他曾一度怀疑她智商有问题。
再次遇到那个大脑可能有问题的女生是在两年后。白夜看见她在线,笑了。跟她打招呼说:“十万个为什么,还记得我这个好人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他给她起的名字,他基本都用这个称呼她。
清晚回她个笑的表情。这出乎于白夜的预料之外,让他感觉有些陌生。
他们其实不熟,可白夜还是坚定的认为,换做以前,她一定会这么回答:记得记得。
清晚心想,什么是好人?什么是坏人?世界上哪有绝对的好人和绝对的坏人?好人也有做错事的时候,坏人也有好的一面。于是,她回了一个笑的表情。不曾想,两年前,白夜和她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就是这样的想法。
清晚这样想着,却没和白夜说,否则,这些话可比那个表情具备杀伤力,会让白夜以为这两年这个女生也许被洗了脑,或者大脑被植入了芯片。
兴趣与疑问并生,白夜啪啪啪地在键盘上一阵敲击,刚要发送,发现对方的头像已经变灰。那次,照例是一个深夜上来,一个深夜下线,所以,最终,白夜只收到了清晚的一个表情。
这让他心里升腾起一丝遗憾与怅惘。
四
清晚每天都跟黎远出入他喜欢的场合。黎远喜欢唱歌,唱的非常好,是朋友圈中有名的麦霸。清晚也喜欢音乐,但她很少在公共场合唱,她的嗓子不行,高二那年扁桃体发炎,影响了声带,从此就没法放开喉咙了。
她喜欢听黎远唱歌,最初她就是被她的歌声虏获的。但当时,黎远不是唱给她听,她知道,可这并没影响她对他歌声的喜欢。后来,黎远没能用歌声求得心仪人的眷顾,却牢牢拴住了清晚的心。
当黎远看着喜欢的人跟自己的哥们出双入对,总会一个人躲到酒吧喝酒。清晚悄悄地跟在身后,并不打扰他,他大口大口喝着烈酒,她也不去阻止。一次,他醉倒在吧台上。清晚上去扳动他的身体,他失去知觉般,对近身的她一点戒备之心都没有。在服务员的帮助下,勉强把他塞进出租车。到了他家楼下,拿出他的电话,找到他家人的号码拨了过去。黎远的姐姐刚好在家,下楼来和清晚一起把一身酒气的黎远死拖硬拽地弄进家门。
清晚本来不打算上去的,可凭黎远姐姐一个人实在没办法把他扶进去。她们俩个费了好大的劲,才成功地把个肚中灌满酒精的长一米七八重一百五十斤的身体,成功地从出租车里转移到楼上。
清晚当时直喘粗气,她努力想让自己看起来端庄些,可就是无法调匀粗重的呼吸。好在当时黎远姐姐也是双手叉腰,哈吁哈吁导气,无暇顾及清晚什么样。屋里除了黎远姐姐再无他物,否则,哪怕是一只宠物狗,估计也会让清晚感到很难堪。
后来的事,她就不记得了。她是怎么跟黎远姐姐介绍自己的,怎么解释黎远的醉酒,怎么跟黎远姐姐告别,统统都没了印象。
估计黎远姐姐也没和弟弟询问什么,否则,第二天,黎远不会没事人一样,和他们继续嘻哈,拽过麦克依旧神威。
黎远那天唱了很多歌,有零点乐队的成名曲《爱不爱我》,大家模仿着演唱会的场景,黎远唱一句“你到底爱不爱我”,下面一群人便恶心地喊一句“爱”。清晚看见黎远唱这句的时候,眼神是飘向思慕的,那个让黎远心醉又心痛的女孩。思慕的手被另一个人紧紧地握着,也跟着别人大声地回应黎远“爱”,然而,满脸的沉醉并不为黎远的歌声,那个“爱”字喊的越大声,黎远就越心痛——这些清晚统统明白。
这一切让清晚很难过,她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给黎远捧场。那次KTV的情景,是清晚在类似场合中最安静的一次,尤其是把着麦的人是黎远。虽说,她性情中有安静的一面,可在KTV这种地方,若是静如处子,会被疑为非活物。这之前和之后,只要是黎远在唱,清晚绝对会情不自禁的为他喝彩。
后来黎远还唱了一曲《陪你一起老》。歌中有这样的句子: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再也没有机会看到你的笑。他难掩的哀伤,看得清晚想跑过去抽出思慕被握着的双手,放到他的手中。她知道自己也只是想想而已,给她一百个熊心豹子胆也不敢那么做。
再说,她若做了,第一个跟她甩脸子的就是黎远。朋友妻不可欺,他很看重这个,是一次聚会时他亲口说的。她对他说过的话从来都是深信不疑。
“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以前听这歌也没什么太深的感受,此时,这句从黎远嘴里唱出的歌词竟然让清晚的心异常沉重,仿佛胸口压着块大石头。
她知道此刻什么都做不了,不可能帮得上黎远,不能让他开怀,因为谁也无法让思慕陪黎远一起老。她虽然心疼黎远,却也知道爱是勉强不得的。她恨自己的无能,恨自己没有魔法棒,变一个思慕给黎远,最好再给变出的这个思慕装上她清晚的心,这样,思慕会用清晚的心去对待黎远,那么,黎远该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吧。
可是,她看着自己空空的双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做人的失败,这让她得出了一个等式:无能为力+无可奈何=痛不欲生!她觉得脸上好像有小虫子在爬,自上而下,从眼睛的位置爬向嘴角。她不自觉地退到角落里。
喧闹的包厢里,她僵硬的如同雕像,一个满脸泪水的雕像。
她冲着黎远大喊:“我会陪你一起老,只要你愿意。”
黎远是听不见的,不是音乐的喧嚣盖住了清晚的话音,也不是动情的黎远忽略了角落里的清晚,是那呼喊来自一个善良女孩的内心,是她想对他倾吐又不敢倾吐的心声。
角落里的清晚一遍又一遍地冲着黎远大喊。没人回答她,她就那么一遍一遍地坚定地对着那个哀伤的人喊着自己心里澎湃着的誓言。
既为誓言,就该义无反顾。不管结果如何,都吓退不了这个看似软弱的女生。
她不知道自己喊了多少遍。停下来时,暗暗对自己发狠,你必须陪他,一直陪一直陪,只要他需要。
当清晚和黎远交往的时候,方草问她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黎远的?她也不禁迷惑,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义无反顾的呢?
五
黎远是清晚的发小,从小就混在一块,关系也没有多好。和很多滥俗的故事情节差不多,清晚喜欢黎远,虽然她不说,虽然他不知道,但方草对此早有察觉。
方草是清晚最好的朋友,两个性格迥异的女生当年一起横行整个高中生活。这在别人眼里很是不可思议。
黎远和她们在一个高中,同级不同班,他成绩一直不错,提起这个清晚总是一副崇拜的样子。方草打击她说:“他的成绩又不是全校第一,你至于么?”
清晚很不高兴死党这样说黎远,每回也都据理力争,她说“不是最好的怎么了,他就是很聪明很努力,很厉害很善良。”
方草的语文学的很好,加上长的好看,一直是语文老师的骄傲。她眨巴着眼睛,毫不示弱地辩道:“大XX,求求你,别一提起黎远,你就心乱成这样好吗?看看你说的那几个词,哪和哪啊?”
清晚知道她说不过这个语文尖子,可也不能就这样缴械投降。于是依然强词夺理,她嘴硬道:“总之,他就是好,起码比很多人都好,包括咱俩。”
“哪方面比咱俩好?头发比咱俩长还是大姨妈的量比咱俩的多?”方草一副不屑的样子。
“你太龌龊了吧?”清晚似乎真的不高兴了。
方草看着她低头摆弄手指的样子就想笑,但又不敢。她了解这呆子的脾气,不敢轻易招惹她。确切点说是不忍心。
方草很在乎这个呆子朋友,这个清晚自己也清楚,所以,即便看似很生气,心里才不会真的怪她呢。
最后,方草用一句话就换得了清晚的笑颜。她说:“黎远就是好,因为他是黎远,是你清晚大XX看上的人,当然与众不同,哪怕有一千个一万个不好,在你清晚大XX的心里他是独一无二的白马。”
清晚立马抬起低着的头,露出一张笑开了花的脸。
黎远喜欢玩篮球,清晚经常趴在班级窗台上看他在操场上左右腾挪上下跳动。方草看见了,会强拉着清晚到操场上近观。后来,她放弃了对清晚的成全,因为这个呆子简直蠢笨至极,到了操场上便低眉顺眼地像个受气的小媳妇。方草可以生拉硬拽坑蒙拐骗地把她拖到操场,却无法扶起她的脑袋扒开她的眼皮。要命的是那低眉顺眼的样子会给她原本就不足的魅力值减分不少。看看旁边那些亮着灼灼双眼的学妹,一会鼓掌喝彩,一会上前递可乐的殷勤模样,再看看身边紧张的要命的清晚,唉!方草在心里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然后,风驰电掣地拽着清晚逃也似的飞离此地。
清晚对黎远的那点心思,方草一清二楚。后来,她看见清晚趴在窗台上,决不会过去打扰,更不会死命拉她出去。
课间出去溜达,她会在蜂拥而出的人流中帮着清晚寻那个身影。清晚自然也是东张西望回头回脑,几乎每次都是她先发现目标。之后,便低下头,安静地不敢呼吸。方草会直直地看向目标,然后悄悄告诉清晚,他看了你一眼。
清晚依然低着头,什么也不说,脸慢慢红起来。方草知道,她低声说出的这几个字足以让自己的朋友高兴一整天,所以,每次她都在清晚发现黎远之后,直直地盯住目标不放,她才不怕黎远发现与否呢,发现了又怎么样?长的帅就不能看咋地?别说被发现,就是被责问她也不怕。只要身边这个呆子高兴,她什么都能豁出去。那个年代,像她这种敢作敢为的女生不多,具备这种性格的都是女混子,方草不是。
方草常说在清晚面前,自己就是个爷们。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爷们,心思细腻的时候也是不容小觑的。我们都知道,每次都是清晚先发现目标,依着清晚的性格,是不会在那样的情况下告诉她,黎远在哪的。方草每次都帮清晚盯着黎远,她又是怎么做到的呢?
方草对黎远的敏感度自然没有清晚强烈而准确。但对清晚的敏感度,她还是相当有自信的。只要清晚停止东张西望,瞬间低垂下头,不超过五秒,方草也会顺利捕获那个身影。
毕业之前,方草没有把这个告诉清晚,她担心这个呆子知道后会更加不知所措,清晚掩饰内心的动作就是低头,方草真怕拆穿她后,再见黎远的时候,这呆头呆脑的女人会匍匐在地。
几年后的一次聚会上,谈到过去的时光,方草品着红酒对清晚说起了这个。
“你当时是不想我难堪,为我考虑很多。”清晚说话的时候,眼神清澈,里面有亮光在跳动,估计是餐厅里闪烁的灯光落入了眼中,让她看起来格外动人。
“关键是,你若匍匐在地丢的可是我大名鼎鼎的方草女侠的脸。”方草的眼中也跳动着
亮光,像一闪一闪的晨星。
“穷拽!”清晚斜睨了方草一眼,仰头喝掉了杯中的液体。
“真的,你想,你若匍匐在地,谁会扳起你的脸看看你是哪路神仙,谁敢啊?就算想问问你在练何种神功,都没人敢开口。我呢,置你于尴尬境地而不顾?那不是俺性格,对吧?”说到这估计有些口干,她拿起杯子,发现里面已经空了。站起来,伸手来拿放在清晚这边的酒瓶。
她微微摇晃的肢体表明酒精已经在她的身体里产生了效力。清晚赶紧站起来,给她倒了小半杯。
她一饮而尽,清晚托着腮看着她,方草用舌头舔干嘴唇上附着的液体,砸吧一下嘴,接着说:“我除非跟着你一起趴下,这样我也无敌了。否则,没人敢问你,可不代表没人不敢问我,你说,我能丢得起你的人还是能丢得起我方草女侠的人?”
清晚知道她嘴硬,从来不肯正面承认她对她有多好。方草叫她呆子,其实清晚有颗玲珑心。就像方草说的,在清晚面前感觉自己是个爷们,清晚的心思细腻,一般人不及。所以,任方草嘴再硬,她仍然感受得到朋友对自己的那份真诚相与。
大学时,两个人一直联系着,无法面对面时,有些话反而可以说出来。方草在写给清晚的信中说,她身边没一个人能让她完全放松下来,像清晚一样,让她能够毫无负担地相处。清晚何尝不在惦念方草,就她那脾气,很少有人能看得上。这点,清晚要好很多。方草也承认,她说,我不担心你没朋友,你的性子,谁都喜欢。
一次,清晚独自走在大学校园的一条小路上,路的那头,迎面走来一个身着黑衣的女生,她一下子兴奋起来,竟然以为那是方草。瞬间的恍惚,也真是害人不浅,引得清晚的思念之情无法遏制,当晚两人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大叙别情。清晚跟方草说起她白天的恍惚,方草建议她去看看神经科。清晚知道,方草心里一定感动蒙了,所以,又开始用她装出来的冰冷掩饰内心的火热。清晚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方草才是她熟悉的。她很欣慰,自己的朋友没有变,至少在她面前没有变。
说起大学生活,大多数人在乎的可不是友情。任何年月,爱情都比友情吸引人的眼球。
可清晚和方草的大学时光,双双独自穿梭在被暧昧弥漫的校园中。
清晚心中惦记着黎远,方草心里装着雷霆。
方草虽说接情书接到手软,她其实也一场像样的恋爱都没谈过。众多追求者中,有一个人恰好她也喜欢,但那时老师和家长耳提面命,不准早恋。方草性格不羁,但对待这样的事看似很老练,其实很保守。她喜欢雷霆,当对方派另外一个人来帮着牵线时,方草还是回绝了。自此却添了心事。这点,心思细腻的清晚竟然不知道。直到后来,他们大学毕业的时候,恋爱被提上日程,家长逼着方草去相亲时,她才把心里话跟清晚说。
清晚睁大眼睛,显然认为这事太不可思议。
“你们——,你们就这样生生错过了?”
方草摇晃着手中的半瓶可乐,眼睛看着出窗外来往的人群,没有作答。
“你为什么不跟他表白呢?”
“你呢?跟黎远表示过什么吗?”方草并没有收回视线,清晚忍不住顺着她眼睛看着的方向看去,除了人还是人。
方草没有得到答复,以为又触动了对方的心思,转过脸看清晚的反应。
她眨了眨眼睛,脑袋微微歪向一边,看神情,刚刚方草的那句话似乎没有听进心里去。
清晚心里想着,怎么会这样?为什么啊?
其实,方草反问清晚的那句话,实际上就是对清晚问题的回答。这个世界上本不存在什么理由。
这样说起来,命运之说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解释不清的时候,就归结为命,这样也不错,方草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