谜题(二)
出了事务所,他急切地往马路上一旁的黑色轿车跑去,手在兜里摸索着钥匙。拿出后,马上打开车门,这才对我笑笑,我对此没感到异常。
这对夫妻一定恩爱,这是件多么美妙的事啊!
我理解他的心情,但这时我记得早饭还没吃呢!自己固然是最要紧的,抱歉地对他笑笑。
说明情况后,我马上买了面包和热狗,刚回到车里,他立马就发动了车子,他看着前方的车辆,两只眼睛挺专注的。我只能感到风从我的眼里、耳朵里,又或是衣领里钻去,两旁的枯树漫舞,枯叶打着旋儿。
见此,我想起了自己的母亲,那个还在安克雷奇迁居的母亲。
那个常感叹生活美好的母亲,而我却恰好相反。
我并不感到那有多好,我连爱与被爱的资格都没有,谈何感慨呢?
倘若真的要我感慨的话,我一定学些那些个诗人说说:快乐的日子,使我们变得聪明。
而现在我的身份就是证明,有了此心态,我才不会被那混蛋老板赶出去。否则一切都是空谈。
自己的心安稳了,美妙啊,惬意啊……那些褒义词自然而然都往这跑啊!
看着他开车的疯狂我不禁摇了摇头-怎么可以这样鲁莽呢?
我把面包伸到他面前,然后笑着跟他说:“嘿!老兄!还没吃早餐吧?要不要来个?还有你开得太快啦!我冒风呢,您瞧!我有点不舒服呢”
我故意拍着自己的胸,而且很响,好让他注意。
他马上从疯狂中惊醒,两眼歉意的看了我一眼,然后马上又认真地盯着前方,好象老鹰在寻找着猎物似的,车速骤然减了下来,眼中闪过几许失意。当然这些我都捕捉到了,凭着我多年侦探的经验。
“噢!抱歉!斯芬先生!我忘了,车上还有您呢!”
“噢!那您可真够粗心的,对了,问下先生叫什么名字?很高兴认识先生”
“不!这句话应该由我说才对,我叫爱伦.里昂。是呢!先生说的没错,我妻子也这么说过我!”
说到这,他的眼睛又亮了几分。
我知道这是个好时机。便继续问道:
:“能说说你的妻子吗?”
男人陷入了美好的回忆,脸上笑出了几丝皱纹,不过眼睛依旧盯着前方。
“说起来,那是三年前的事了,那是在瑞士,我们同在一所大学读书,她很漂亮,而且文雅。”
我笑笑,“看来你眼光不错!我还没女朋友呢!”
他顿了下,又继续说道:“我和她是在图书馆相遇,那时她的书掉了,是我撞的,我拾起,并还给了她,她善意地对我笑了一下”
“她的笑甜蜜,好象自己突地置身在花海一样,野风迎来,涟漪遂起,荡漾在我的心田”
“在那之后,她就深深地……”
“噢!噢!我知道了先生,可以了,我大概猜出来啦!”
看来他并不记得我的身份,我打断了他的话。
他惊诧,后来脸色又恢复了自然。
整理了下凌乱衣服,我顺便打开了车里的录音机。
正放着nightwish的《thelastofthewild》,是个纯音乐,旋律如其名,挺疯狂的。
此时,秋风瑟着。
我便靠在座上,小憩起来,而里昂呢!我想他还在回忆吧。
我是被冷醒的,而此中看见他还继续开着车,眼又闭了起来。
说起来,我破的人口失踪案也有些了,而大多数都是遭绑架,所以在开始时并没过急地问,我能做的只有等,等歹徒的电话,倘若真是那样的话,就没我什么事了。
当然我也希望他的妻子没被绑架,而是在某个地方玩乐,而妻子给他讲过,正好他又是个粗心的人儿。
此时的车子骤然停了下来,他着急地下了车,向车前的红色建筑跑去。
噢!他又把我丢下啦!也好,我顺便看看周围,这是隐匿在山林的别墅,同在的还有家修道院。
除此,就只有枯叶孤雁陪伴。
给人种游子归家的感觉,特别是这红色建建筑,使我想起了《Redrose》,然后难免会回忆起家,回忆起母亲。
正把那甜蜜的爱忆到深处时,我又被强拉了回来。
“斯芬先生,这就是我家,请进吧”
他行了一礼,是来自英国的入门礼。
“噢!你知道的,我不兴这玩意,我来只是帮帮你。”
我跟着他,走在小径上。
两旁零星奥草摇弋,遍地花儿漫舞。携着不相衬的秋景,别有一番风情。
这时钟声响起,来自一里外有自然装饰的修道院-响礼的时间到了。
而这又使我想起保尔.福尔的一句诗:钟声其响夜其来,日月逝矣人长在。
现在不是日墓时分,这种孤寂的感觉还不是太强烈,幸运的是那时我并未思考,而是喝酒去了,把自己交给美酒,让它去愁吧!
我们就这样进了屋,房里大有番风雅格调。
大厅之中旋挂着一幅叫《唐吉老伯》的画。我知道那肯定是仿的,因为所谓的大户人家都有上那么几幅,而又赶上绘画界的模仿风,所以这是自然的。
天花板多彩绚丽,
古老咖啡色地板,添加了几分书香典雅。
所以硕大的书柜便不太扎眼。更何况上面已摆满了书呢?
里昂不知去哪了,我便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又睡了起来。
这样棒的房子不用我来赞美。
我能赞的那是黑夜之月之美,又或许是尼亚加拉大瀑布振奋人心奏着大自然舞曲的美。
因为那美之中有你的一份。自然是孤寂的,毕竟动物不会吐露心声,不会扬不会贬。
少顷,里昂小跑着回来了,手里拿着札书信,并递给了我,嘴里解释道:
“这是妻子近期与我的书信,你能看出点什么吗?”
我笑笑,这家伙还不是有太笨的时候嘛!
我接过,打起精神,一封封地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