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飞来艳福
子灿送走黎丹后,自己一个人回到他住的公寓里。他现在住的是单位的房子,说是单身公寓也许更好听些。走进屋内,他不禁再次走向他的书柜边,在他的书柜里头,他藏着一个属于他和黎丹两个人的秘密——
那个书柜里头,有当年阿佳唯一留下来的那个绣着一只小白兔的漂亮的小书包,虽然已经过去十六年了,但它颜色依旧。
也许是因为子灿经常保养和打理的缘故,使得它竟和十六年前那样新鲜。
所以,子灿每次打开书柜看它时,总会感觉到有一种清新的感觉。也许,不是因为书包的关系,而是因为阿佳当年那张纯纯的、笑笑的、天真的脸吧!她常常令他情不自禁地想要回味起来。
可是现在已经过了十六年了,他还要继续保存这个书包吗?他一时无主。其实,既然已经接纳了黎丹的感情,就应该放弃手上的这个书包才是,毕竟已经过去了十六年。
“算了,还是等黎丹下次来我这儿坐客时,我和她再商量这事吧!想想就在下次来时,将这个书包也烧给阿佳吧!”子灿看了看,想了想后,自己对自己说道。
本来,他晚上还要写一章近日在某网站上连载的长篇小说,但此刻的QQ上却有人找他了。他一看,原来是编辑部的小王,只见小王说道:主任,飞雪的那篇短篇小说怎么样?
子灿一看,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回应道:说写得不错。小王,你就在这期把它发表出来吧!另外,你给这篇小说也写个评论,当是扶持新人吧!
“太好了,看来英雄所见略同啊!”
“别贫嘴了,我准备下线了,你也挂了吧!”
小王回应道:好的,88。
子灿挂线后,又在QQ上找到小陈,也就把飞雪的那篇散文可以发表的事跟他说了。
是啊!下午一忙,他倒把这事差点给忘记了。
“飞雪,挺不错的名字。”子灿再次对自己淡笑道。
他下了线,躺在沙发上看电视。
他比较喜欢探索、考古、动物世界和与法同行之类的电视频道。这时,中央电视台的探索与发现栏目频道播出了一个栏目,他是一边看,一边在感悟生命的如此脆弱,但同时,他竟然感到一阵莫名其妙的震惊——
电视里那两个真实的男主人公是一对兄弟。一个八岁,一个五岁,原来活泼可爱得很。但却因为染上了一种罕见的叫做“LAD”的神经系统遗传病,此刻变得骨瘦如柴,并且都快变成和白痴一样,可怜得要命!电视中的医学专家说,这种病在神经学上非常罕见,有些神经科医生一辈子都没遇到过一例,并且,遗传的机率非常低,而且,只要染上这种病,存活期最多只有三年。孩子的父母经过多次寻医,仍无法稳住孩子的病情,小孩子一天天瘦下去,非常可怜!在电视节目要结束的时候,他们的父母仍在苦苦地等待着医学的发展,希望在他们的小孩子还未死去的时候,现代医学能够救助这两个小孩子。
主持人一声叹气后说,他主持了这个栏目这么久,还是第一次播出这个没有结尾的节目。
子灿惊奇,这个现实中的病例,竟然和他在一个月前写完的那部长篇小说中主人公得的病情基本吻合!?!
这世界真是不可思议,那部长篇小说中的那种病,他是天方夜谭地胡说一通的,竟然会在一个月后,与这种现代医学上罕见的病例相符合!就连求医的情况都有雷同之处!?!
只不过主人公的年龄不同而已!!!他可不是学医的。
天啊!原来写小说会有这样的乐趣,创造了许多有意思的东西,不知多久后,它竟然会像在现实中出现一样。其实,他写的小说基本都是存在于现实的啦!子灿给自己写小说下了个定义——写小说,其实就是说出了一个谎言后,以后该怎么圆这个谎?而且要圆得有声有色,圆得符合逻辑,圆得贴进现实的生活,又要圆得让自己先彻头彻尾、痛痛快快地感动一回。他想到这时,在笑。他在笑的时候,黎丹打来了电话。
可是,他和黎丹通话的时候,也许因为彼此之间太熟悉了,子灿一时之间竟不知说什么好了,只是比平时多了几层关心和爱护的话而已。
电话中的吻别,倒是第一次,电话挂后,子灿觉得无聊。
“出去走走吧!”他自己对自己说,说完后,他便动身了,并且很快地走到外面去了。
他就住在中山路边上,走下楼不到三分钟,他便可以在人行街上自由地行走了。这里好有情趣,即使是一个人的时候。可惜黎丹不在这儿,要不可能会更有情趣得多。
可现在,天公却不作美,偏偏在这个时候下起了雨来,而且,是在一瞬间下起了暴雨。
子灿本来可以到路边去躲雨的,店面前面的路都好宽,他还可以边走边散步。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却仿佛让他看见了十六年前的那场天灾人祸的场景。他竟然突然失神了,当街在雨中走了起来。还好是夏季,他并不觉得冷。但街上却只有他一个人在这样的行走,习惯带雨伞的女孩子们,也不舍得湿了自己漂亮的裙子或是裤管了,都赶紧往路两边的店面下跑去。
此时,道路两边投来许多奇怪的眼神——那是个疯子吗?怎么不进来躲雨?还是在故做潇洒和浪漫呢?子灿没有理会,他已经忘记了理会。
“先生,你怎么不进去躲雨呢?”就在这时,一个很亮丽的女孩子的声音,在子灿的耳边响了起来。
子灿还没有来得及回头,就已经看见头顶上有一把不大不小的防紫外线的雨伞遮住了暴雨,同时,一个年轻秀丽的女孩子站在了他的身边。
“好一阵清新的味道!”他当即被这突如其来的一股年轻女孩子的气息给迷住了将近三秒钟,当下暗自叫道,同时,快速地看向这个突如其来的少女。
“阿……”他一看,差点叫出声来,她像阿佳。但不可能。他不知为何地,竟然很认真地打量起她来:
这是一个非常漂亮、非常清秀的女孩子。白里透红的脸孔,有着十分可爱的青春气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闪动着疑惑的眼神,但精灵得很;小小的樱桃小嘴,红润而富有光泽;披肩的乌黑发亮的秀发,飘过来一阵“海飞丝”的薄荷香味,淡淡的,挺让他着迷。在他还未来得往下看她的衣着和说声“谢谢”时,这个美丽的少女就又发话了:
“你……阿什么阿啊?这么大的雨,你不怕着凉么?”她看见他的时候,也愣了一下,但马上恢复了正常的表情。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又带着疑惑的色彩,在他面前闪动了起来。
他赶紧笑道:“我喜欢淋雨——”但他马上双发觉自己说错了,赶紧又补充道,“还真谢谢你,别人都在看着,只有你一个人冲了过来。”
他说完后,再次打量她:她的年纪可能比他小点,二十来岁,有一身美丽而又动人的娇人身材;穿着,却不是时下较流行的那种时尚的服饰。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下身是一件紧身的牛仔裤,脚下穿什么样的鞋子?
我却没再往下看了,因为她又发话了:“你这人可真有趣,快点到边上吧!我都快淋湿了。”她再次闪动着她那双漂亮的大眼睛,这次,她充满了笑意。
子灿被她这一说,才顺势往下看。原来,她穿的是一双平底的球鞋,此刻,是真的湿透了。
他赶紧抬头一笑,说道:“不好意思,哦!谢谢!你这人也挺有趣,雨下这么大?你的雨伞又这么小?穿着平底鞋,还跑来给一个陌生人遮雨?你难道不知道,雷峰的声音,我可是好几年都没听见了。”他说完,将雨伞接了过来,帮她遮得多点,而自己的大半个身子却完全淋上雨了,“走吧!”他拉着她的衣袖,然后拉着她一起往边上走去。
这个女孩可挺乖巧,她顺着他的意思,因为,此刻的他有一种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依附的感觉——他有一种霸道的神气!!!旁边的人,再次投来好奇的眼神。看什么看?情侣都是这样在雨中浪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