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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融洽的父子关系

柳解忧 《大风哥——第一千零一个人眼中的汉朝》 言情小说 2012-06-13 15:58 责任编辑:追逐你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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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融洽的父子关系】

刘邦是太公的第三个儿子,由此可见他的字季绝不是按照长幼的顺序伯仲叔季来算的。如果是这样,他本来应该叫刘叔。

但是他只有面对比他小得多的小孩才是刘叔,在朋友面前他还是刘季。

他的父亲刘太公共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叫刘伯,早死了,下面会提到他那个让刘邦这个小叔子一想到就牙痒痒的嫂子。

二儿子叫刘喜,字仲,

三儿子就是刘邦,四儿子叫刘交,这个儿子的身世最是离奇,司马迁说他是同母少弟(兄弟中最小的),班固说他是同父少弟,也就是同父异母。总之不管是同父异母还是同母异父,他是刘邦的四弟,刘邦是他的三哥没错。

这四兄弟中大哥早死,二哥刘仲后来在高祖六年以宜信侯的身份被立为代王,都城晋阳就是现在的山西太原,封地是云中、雁门、代郡五十三县。

因为匈奴前来攻打代国,刘仲本来也不是能打仗的人,因此坚守不住弃国逃到洛阳(当时的都城)。刘邦见到这个不长进的哥哥真是气不过,但也没有什么办法,总不能一刀劈了吧。于是废为合阳侯,六年后在刘邦驾崩一年之后的汉惠帝二年的夏天死了。不过他有个了不起的儿子,后来在平定一次叛乱时立了大功,成为三郡五十三城的国王。因为这个儿子的关系,他在死后还被追谥为代顷王。

若干年后,这个国王成为大汉最有钱的两个人之一,这两个人不包括皇帝。他在六十多岁的时候还造了反,我们后面会说到。当年他在国中号令:国中上跟我一样大的,下跟我最小的儿子一样大的,都跟老子来,造反去。这个诸侯国可以说是生于战争,又亡于战争,我们后面会详细说到这个人和这个国家。

刘交后来被封为楚王,都城彭城,也就是先前项羽作为都城的彭城(今江苏徐州),管辖着薛郡、东海、彭城三郡三十六县,在刘邦的兄弟中算是最小的。封地虽小,却比二哥刘喜富裕不少。

刘邦的形象是很好的,高鼻子长得很是威严,一把比关羽也不差到哪里去的漂亮胡子。不漂亮的地方都在看不见的地方,毕竟没有人会平白无故得把他裤子扒子看他腿子是不是真的有七十二颗黑痣吧。这一点只有他的家人和老婆们知道,他的左大腿上有七十二颗黑痣。对人仁爱,性格豪迈,属于跟什么人都跟打成一片的那种人。但是,有一个人却很不喜欢他,这就是他的父亲刘太公。

这是什么原因呢?论起来,刘邦他是亭长,至少也是一个小吏,比身为黔首的父母和兄弟地位高得不是一星半点。论收入,刘邦他不用下地干活就可以年入百石,方圆十里以内都是小刘说了算。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规定全国平民称呼为黔首,以黑巾裹头(幸好不是白布)。秦朝自称得水德,崇尚黑色,后面我们会谈到五德终始说。

实在想不通刘太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之所以如此还是得看看刘邦的农业和他的哥哥比起来会如何?他最喜欢的是二儿子刘仲,因为这个儿子老实能干,会管理家业。而刘邦好酒及色,不事家人生产作业,不会积累家业。

刘邦在成为皇帝后,在未央宫的落成庆祝酒会上,刘邦举起酒杯问他的老爸刘太公:以前父亲一直认为我没用,不能治理家业,不像二哥刘仲一样能干。今天您再看看,我的成就家业和二哥比起来谁更大啊?口气有些无赖,又有些自豪。

其实说白了刘邦当时就相当于现在的一个月工资几千块的公务员,一年的工资就是那个大约百石的粮食。养活老婆孩子还勉强,可是刘邦这人好的可是酒和色,这两样哪样是不用花钱的?在他的父亲刘太公眼里,三儿子刘季就是一个游手好闲,整天呼朋唤友的流氓无赖。可是,他并不是刘家唯一讨厌他的人,另外一个讨厌他的人是谁呢?这个人为什么这么讨厌刘邦,原因说来有些可笑,因为刘邦经常到这个人的家里蹭饭。

【小气的嫂子】

天哪,小叔子刘季又来了。刘邦的大嫂在心里哀嚎着。

自从她可怜的丈夫刘伯也就是刘邦的大哥英年早逝以后,这个刘家老三就总是带着三五酒肉朋友来蹭饭吃。难道他不知道他大哥早就死了,我一个寡妇抚养着一个儿子有多辛苦吗?天天来白吃白喝,叔可忍婶不可忍也!

这一天,刘大嫂想出了一个她自认为很聪明的招术,这种招术相当于现代你向朋友借钱,朋友却从口袋里掏出空空的钱包告诉你他没钱。其实,谁都知道他的钱都在卡里。这种朋友多半你是以后再也不想相见的,至少也会产生一段距离感。

刘邦做事懒惰,即便当了亭长也总是有事就躲,因此常常与他的朋友们到刘家大嫂家蹭饭吃。这一天,刘邦又和几个朋友来到大嫂家,这个时候大嫂和她儿子刘信正在吃饭。刘邦心说:来的正是时候。这个时候刘家大嫂站了起来,佯装去盛饭,把锅底刮得直响,刘邦朋友们脸上就挂不住了,原来没饭了啊,于是就走了。朋友们走后,刘邦看到锅内还有食物,于是知道嫂子的意思,愤然离去。

在同时代,还有另一个女子也是使用了类似的招术逼走了天天来家里蹭饭吃的老公的朋友。他是下乡南昌亭长的老婆,这两个女子一个是亭长的嫂子,一个是亭长的老婆,这两个人真是头发一样长,见识一般短。

这个亭长的老婆用的招术与刘家大嫂有所不同,她是早早得起床做饭,然后蹭饭的那个家伙来的时候,他们一家已经吃完锅都洗完了。于是那个蹭饭的家伙只好去钓鱼,可是钓鱼也是需要技术的。他和刘邦比起来,刘邦是不能治家业,而不是生活不能自理连做商贾都不会。于是他鱼钓不上来,肚子却越来越饿。大概是肚子咕咕响得实在有些声音大,一个天天在河边洗衣服的大娘见他可怜,将自己带的饭分给他吃,一连做了几十天。

后来这个人成为了诸侯王,报答将这个洗衣服的大娘千金。而那个下乡南昌亭长也得到了赏赐,不过和大娘比起来简直可以用可怜来形容,只有一百钱,而且还落了一通数落:你小子,是个小人,做好事有始无终。我想,南昌亭长回去以后一定会对他的妻子施以家庭暴力。

这个故事和春秋时候的伍子胥大致相同,只是伍子胥后来将感谢恩人浣纱女的千金扔到了水里。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捞捞看,可能还在。

当时,亭长的大嫂这个称呼是以后的事,刘家老三来大嫂家里蹭饭的时候他还是布衣一个,而且还没有老婆。刘家大嫂自己带着儿子刘信,还得经常招待三叔子的朋友们,有些怨气也是可以理解的。关键还是经费问题,毕竟刘大嫂家不是饭店,刘家老三带一帮朋友来白吃白喝也不会给钱。毕竟谁也不会想到,这个刘家老三今后会成为新王朝的开国皇帝。

奇怪的是从此以后刘邦不再来了,刘邦的大嫂心里那个乐,以后终于可以不再见到这个白吃白喝的刘家老三了。但是这个因为一时不舍而做出这种愚蠢行为的女子不会知道,正是因为她吝惜一点酒饭,她的儿子今后将会从本来应该封王而变成只封了一个侯,而且还是带有侮辱性意义的侯。后来如果不是她的公公刘邦老爹发了话,恐怕他连个侯都得不到。她的儿子和另一个人成为刘邦在封侯时几乎被遗忘的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