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五年前的那个下午,泽煦站在喧嚷嘈杂的人群里,远远地和我四目相对,他用唇语对我说,“好点考。”我粲然一笑。午后红日的光辉洒在他身后,衬着那张我熟悉的微笑着的脸,映成了记忆里最幸福的一幅画面。无数的同学说话的声音淹没过来,我们对望的温柔眼神就像电影里面不断拉近的镜头,那样的清晰。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我们的中考一结束,李泽煦就被他的父母接走了,而我,在和同学们庆祝毕业的欢呼里,丝毫没有意识到他的远去……
五年后,当我在同学聚会上再次见到他,我已经要满二十周岁了。他不再是那个我曾经深深喜欢的小男生,长高了,棱角分明,不再是毕业照上那副清秀的模样了。
他没有朝我看,我这样想,或许是因为我压根不敢正眼朝他看。我们都只拿看别人的余光偷偷跟踪彼此的轮廓,听同学们天南地北地瞎聊。
这真的是一种煎熬。我低头喝着闷酒,心里有一种东西在不断地往下沉,往下沉,就像杯子里的液体一样,一直沉到胃里去。
会有人问他的近况,我很没骨气地竖着耳朵听。我只听得到他说话。
我从来都不是那种人缘很好的人。在这样的聚会上,还好我不用怎么发言。在大家有散去的意思的时候,我拎着包就出来了,像个逃兵。
“晓曦!”
他追了出来,叫住我。我转过身,第一次正眼看他。
我想逃跑。
酒精让我的脸红得像火烧一样,我借着酒劲痴痴地看着他,我说:“李泽煦,你好。好久不见了。”说完这句话我的鼻子就酸了,我看到他的眼睛,也是那样的忧伤。
我真的想要赶快逃跑。我说:“不好意思我还有事我先走了。”你们肯定以为他会像小说或是电影里面的情节那样拉着我紧紧抱在怀里,可惜你们错了,因为他不是别的男生,他是李泽煦。对他来说,能追出来叫住我已经是极限了。
我转身飞快地走掉坐上了刚好到站的公交车,背对着他的那一瞬我的眼泪就狠狠地砸了下来,掉在地上我估计都会有个坑。
我听到背后有女生在叫他:“泽煦,还不走么?”我知道一定是孙梦妍。青梅竹马,还是没变吧。
董晓曦啊董晓曦,不要再有任何幻想了。
他的身边永远都有人陪伴着,保护着,他永远夺目又璀璨,他永远都不属于我。
当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重点一中的时候,我连二中、三中都进不了只能上私立中学;当他在澳大利亚留学的时候,我在遍地都是的大专里混着日子。
他对我来说,永远就像可望而不可即的星辰,渺远到让你感觉不到丝毫的温暖。
可是我爱他。
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头疼的要命,眼睛也肿成了灯泡眼。
我妈说,昨晚我一回来就倒床睡了,边睡还边哭得跟什么似的,女孩子家少喝点酒,要是醉倒在外面成什么样子。
我说好,昨晚见到好多老同学,我开心的,我去洗洗。
然后我就把自己关进了卫生间里,拧开水把自己冲得清醒一点。
温热的液体从花洒里源源不断地喷涌出来,我睁不开眼睛,我不想睁开眼睛。我害怕一睁眼泪水又会流出来。
“他妹的。”我骂了一句,然后开始抹洗发水抹沐浴露,决计要好好生活。
大约一个星期过后,我收到了李泽煦的短信:“妍儿好不容易才四处找朋友打听到了你的号码,那天怎么这么着急就走了?有空一起吃个饭吧。泽煦。”
妍儿。看到这个称呼我就没有任何勇气了。他叫她“妍儿”,不是“梦妍”。可是他叫我“晓曦”,不是“曦儿”。
有什么区别么?
有很大的区别,在亲昵程度上。
我算什么呢?他们从小学就一直在一起,初中三年,高中三年,现在又在同一个遥远的国度留学。上次聚会的时候好多同学都开他俩的玩笑问什么时候结婚,国外比较开放,大学也能领证的。
我想了一个多小时也不知道要怎么回这条短信。我要疯了。
最后我极其出乎自己意料地回了两个字:好的。
日期就定在明天下午。我紧紧握着手机在房间里焦躁地走来走去,整整一天都在想明天要穿什么衣服,要说什么话,要怎么办才好。
董晓曦,你不能这么没出息,不就是吃个饭吗?至于吗?给我振作起来,自信一点!
我穿了一件最普通的白色T恤,牛仔裤,帆布鞋,一头碎发散在脖颈和脸颊,像青春期的叛逆少女。
当我走进那家叫做“轮回”的西餐厅时,李泽煦早已坐在了靠窗的位置,见我进来,便起身为我拉开对面的椅子。不过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点完餐后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晓曦,你还喜欢我吗?
你还喜欢我吗?
这句话带着什么样的感情?被爱的骄傲么?
我几乎是以最缓慢的速度把刚含在嘴里的咖啡咽进了喉腔里,然后抬起眼皮来看他,他也在认真地看着我。
“喜欢啊,那又怎么样?”我恶狠狠地看着他说,“你管得着么?”
我曾经以为有一天我看着他的时候我会热泪盈眶会泣不成声,可是我没有,我现在很平和。
我受过的伤流过的眼泪,全都变成了丰沛的养料,让我在这一刻变得无比强大起来。
气氛尴尬了。我点的意大利面看上去还不错,开动了。
“我只想再爱你一次。”
李泽煦低着头说出了这句话,然后很愧疚地看着我。我再次抬起头。他的手指因为太过用力,指节都发白了。“晓曦。”他依旧只叫我晓曦,可是我心里却有什么东西突然柔软起来,融化成了一片温润。
“我知道我一直很对不起你,可是我真的从来都只喜欢你一个人。”
回家的时候收到了这条短信,因为我毫不客气地吃完了我的意大利面然后跟他说我要好好想想。
想个屁啊想,李泽煦回来找我是多么不容易的事,傻子才会拒绝呢。
可是就这么答应了也不妥,对吧?
我发现自己就这么简单地开心得像个孩子。
任何事情只要与李泽煦有了瓜葛,我就会神经质起来,要么忧伤得快死了,要么就欢喜得要死了。可是第二种情况出现的概率是那么那么的小。
我坐在桌前,脑海里就填满了他的样子。他的双眼还是那么的迷人,
那是怎样的一个你放不下的人啊——
你永远都记得和他同桌的时候一起用过的那块卡通橡皮,那把塑料尺子,它们直到现在还被你当文物一样珍藏着。
你永远都记得他下课了边做题边哼着周杰伦的《发如雪》。
你永远都记得他仰起头喝完一整瓶水的样子,他趴在课桌上睡着了睫毛温柔耷拉着的样子,他走路时大步流星的样子,他回过头来冲着你怪笑的样子。
你永远都记得你坐在他的单车后座上,那种欣喜的小小心情。
你永远记得他在期末复习历史的时候告诉你史蒂芬孙是世界上第一个造出火车的的人。
你永远记得他被老师叫到黑板上演排的时候,他写的粉笔字那么大两下就把黑板写满了。
你永远记得为了跟他有共同的话题,自己硬是背熟了水浒里面一百零八好汉的别名。
你永远记得那时候你们都写不对“梁”字,总是掉了最右边那个小点儿。
你永远记得他,就像把他的名字深深地刻在了你身体每一个细胞的细胞核上面。
——所有人都知道我爱他,所有人都知道我爱着一个李泽煦,爱到癫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