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假如生命可以重来》目录

第十章 罪孽

鱼豆米米 《假如生命可以重来》 都市小说 2008-10-05 12:43 责任编辑:阿达
旧站档案号:HXQ-NOVEL-00000066 · CHAPTER-00001128

第二天早晨吃过早点后,荣淑蓉对父母亲说:“爸、妈,我和思念出去逛逛。中午就不回来吃饭了。”“好吧。不过你们早点回来。”荣母叮咛女儿说。

从荣淑蓉家里出来,陈思念突然感觉到轻松了许多。当时正是春季,春风和煦、翠柳含烟、花草烂漫。看着如此美景,荣淑蓉挽着陈思念的膀子边走边说:“思念,你看这景色多好啊。空气中还有一种花草的香气呢。春天真是太好了!我们到植物园去玩吧。”“好吧,我们找个僻静的地方说说话。”面对如此美景、美人,陈思念却没有太多心思享受这一切,他心里想的是如何处理掉这棘手的事情。“思念,我好想穿婚纱啊。要不你下次过来咱们去照婚纱照吧?”荣淑蓉小鸟依人般靠在陈思念肩头说道。“还是缓一缓吧。淑蓉,我是真的爱你。请你相信我。你不知道,现在我和你在一起我的压力有多大。我知道你爱我,我也很爱你。可是我现在毕竟还没有和她离婚。等我处理好我和她的事情以后就好办了。”听陈思念这样说,荣淑蓉沉默了。良久,荣淑蓉忧郁地说道:“我就知道和你在一起有一种走钢丝的感觉。可是,肚子里的孩子是不能再等了。再过几个月,我的肚皮就会隆起,你让我怎么做人啊?”“淑蓉,我这次过来就是和你商量这件事情的。我们商量一下争取拿出一个妥善的处理办法。——我们到植物园去说吧。”

来到红枫叶植物园,陈思念和荣淑蓉走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在这静谧的植物园里,两个人情不自禁地紧紧拥抱在一起,两张渴望爱的嘴唇粘在一起密切地交流着彼此的思念。一场旷世长吻结束后,陈思念拉着荣淑蓉的手走到一个石凳上坐下来。他把手放在荣淑蓉的膝盖上,说道:“淑蓉,请你理解我。法律规定在女性怀孕期间及小孩未满一周岁时,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我很心疼你,可是我没有办法。不行,我们趁早把他处理掉吧。”听陈思念这样说,荣淑蓉霎时泪如雨下。“淑蓉,你别难过。我——”陈思念慌乱得不知道怎么安慰荣淑蓉。“好了,思念。我不难为你,我听你的。我们去把他处理掉吧。他是我的第一个孩子,他还没有出世我们就要把他拿掉,所以我很伤心。”过了一会儿荣淑蓉擦干眼泪对陈思念说。陈思念的眼睛也湿润了,他说:“都是我不好。以后我会加倍爱你,不让你受到一点点委屈。”“思念,我是信佛的人。在佛教里面,拿掉肚子里的孩子是一种很严重的罪过。——相当于杀人。为了你我甘愿接受佛的惩罚。”说着荣淑蓉伤心地爬在陈思念肩头,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崩落下来……“淑蓉,别难过了好吗?年轻人犯点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的。你没有错,一切都是我的错。如果要惩罚就惩罚我好了。”

荣淑蓉是大学生,她当然懂得法律。她知道陈思念没有骗她。她爱陈思念,她知道如果她拿肚子里的孩子要挟陈思念只能是把他往绝路上逼,所以她选择放弃这个爱情的结晶。

当天下午,在陈思念的陪同下,荣淑蓉到一家正规大医院做了流产手术。做完手术后,荣淑蓉脸色苍白如纸。走出医院,陈思念难过地对荣淑蓉说道:“淑蓉,让你受苦了。这几天你要注意休息啊。”荣淑蓉虚弱地说道:“思念,送我回家吧。回去就说我感冒了不舒服。这些药你给我拿到我的房间,千万不敢让爸爸妈妈看见。”“好了。我知道。”陈思念把荣淑蓉术后要服用的药物包装好,然后打的送荣淑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