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初遇的眼神
穿过热闹的大街,在这个城市的中心,有几座矮矮的房子掩埋在喧嚣声中,四周被一座座高楼围绕,像是被遗忘的角落。事实上,这里的确是被遗忘的角落。市政为了城市整体的规划,曾经想把这个地方做成活动广场,最终由于这几座房子的主人齐心没有拆迁成功,就这样,这里留下了祖祖辈辈古老的印记,这一片的规划也就超乎了政府的预计。无奈,为了不影响整体美观,四周的高楼俨然成了遮挡这个角落的屏障,若是一个外地人途径这座城市,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寻到的地方。李可不介意这里屋子的破旧,不介意通往市区的路有多狭小,她喜欢这样,她觉得至少这样比较安全。
一个并不大的房间,一张床,不大,是很旧的单人床,一个木桌,大得有点夸张,占了整个屋子的1/4,因为没有书架,这个书桌承担了餐桌、书桌的双重任务,桌角放了一盏台灯,粉红色的,这个颜色是整个屋子里最温暖的颜色,不过,她是李可捡来的。桌子靠着床摆放着,所以,也省去了椅子的空间,这个不大的房间看上去还算能容下一个人。李可拥有的东西并不多,仿佛是个准备远行的人,随时都可以走得很洒脱。李可就是一个洒脱的女子,有自己的个性,也有自己的原则。她偶尔抽烟,只是在夜深人静每每被噩梦惊醒的时候。一直以为抽烟的女子多少给人坏坏的孤僻感,可她在烟雾缭绕中的脸庞,总是让人觉得忧伤。她是个精致的女人,漂亮的外表,很是冷冰冰,至少我是这样觉得,因为我不但是她的同事,还是她的朋友。
“小可,你怎么不换个地方住?这里不适合你!”我躺在她那破旧的小床上,又一次说了同样的话。我实在找不到任何理由说明一个设计总监会住在这样的房子里。
“找不到地方。”她幽幽地冒了一句,然后头也不抬地吃起她的泡面。
“要不你搬我那去就得了,别每天用这些防腐剂来蹂躏你的胃!”
“你娶我吧!”难得的微笑。
“滚……”我一声歇斯底里,又一次劝说失败。
“你们在干嘛呢?”戴着眼镜,长相斯文的小伙子探头扫了一下屋子,然后赶紧把门带上,果然之后发生的事情证明了这个家伙关门确实是明知之举,小可随手拿起桌上一本书往门口砸去。
“不知道这里是女孩子住的啊?你那么缺心眼,想干什么呢?”可怜的门,可怜的书。
“好姐姐,我知道错了!现在我敲门,这回别用武力了,以德服人!”随后这个家伙便真的进来了,小可也跟习惯了似的,翻了他一个白眼,低头喝了一口面汤。
介绍一下这位小朋友,曹宝龙,这个城市某大学金融系的在校学生,学校摇滚乐队队长,据说还是校草级的帅哥,不过在我们眼里充其量是个小朋友。我送他外号“草包虫”,听说他老爸是个奸商,看他浑身上下一身名牌,令我们这些人极度鄙视。对于家境富裕却宁愿和别人挤在同一屋檐下的行为,本来还让我们觉得他可能也有种超俗的情操,对其另眼相看。不过他自己的解释却是因为这里距以美女闻名的夜校咫尺之遥,再度鄙视……
“小月姐,你又想带我们家可可私奔啦?不准!”这小子居然冲我嚷嚷开了。
“我高兴,关你什么事!我带你家可可去吃香的喝辣的,怎样?”
“亲爱的小月姐,你又没得逞吧?哈哈……”这家伙的脸皮还真不是盖的。
我也学小可赏了他个白眼,就不想再搭理这个草包虫了。
“走吧,去你学校练练。”李可始终面无表情,自己拿起衣服,就往门外走去。我们呢?刚刚两个斗嘴的人,屁颠屁颠地跟在后边。
节日里的校园显得异常安静,由于宝龙是乐队队长的先天条件,我们三人可以肆无忌惮的在若大的排练室里,李可敲打着架子鼓,宝龙摆弄着他引以为傲的电吉他,两个人配合着演奏一首首歇斯底里的音乐,我呢?他们高兴的时候让我和着音乐吼两声,不高兴的时候,我只有在旁边看的份,就像今天。李可一本正经的表情,越来越让我感到不安。“我想,应该有事吧?”,谜,她本身似乎就是一个谜。
“宝龙,你去买点饮料,我们在这等你。”大汗淋漓后的李可躺在排练室的地板上。
“又想支开我!”宝龙嘟嘟囔囔地,但还是听话地走开了。
“这几天我老是睡不着,我想我可能要离开这里了。”她在说这话的时候还是没有任何表情。
“你的工作怎么办?李总肯定不会让你走,出什么事了?”我有点语无伦次。
“我有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又做噩梦了?”我无法理解她的轻描淡写。
“走就走吧,无所谓。”她依然保持贯有的平淡。
“你的冷漠是天生的吗?宝龙不知道吧?你到底在想些什么?”我是真的有点恼火。
接下来是漫长的沉默,直到宝龙来。李可开了一瓶绿茶,狠狠地灌了下去,她一向只喝绿茶。
我们离开学校的时候,一辆黑色林肯里走出一位中年男人,向我们走来。这位中年男人用一种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奇怪眼神盯着李可,更让我吃惊的是李可也正用一种怪异的眼神主上着眼前这位中年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