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为女生出头
火气甚大,容易引起愤怒底烦扰,是一种恶习而使心灵向着那不正当的事情,那是一时冲动而没有理性的行动。——彼得·阿柏拉德
与静琼重归于好的可能性变得渺茫,学习上的变故,以及各种外界的影响,说实在话,我真的以为自己完蛋了,弄不好这辈子注定回家种地,反正一亩二分地饿不死人,打定了这想法对学习更是无所谓。班主任的教条爱怎么颁布怎么颁布,总之与我无关。感情上的变化就是这么大,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天才,可现在庸庸碌碌,缕缕失意。这才明白世界上的每个人生下来都是天才,只是在人生的某一瞬间变成庸俗的人,可见培养个人不容易,这像种地一样,种子到了地里,要想获得好的收获,不仅看种子的品种及内部原因,而且后期的管理。除草,施肥,浇水,灭虫等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庄稼就得不到预期的丰收,当然自然条件的作用也不可小觑,有道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生大概如此吧!
可是在我准备放弃的时候,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却不允许那样的举动,接下来的事又将我的命运拉回正常的轨道。借这个机会,给读者先说三个人物,这几个人在我这次转变中起到了一定作用,如果不记载下来的话,就不能使大家明白,思维这东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那种真正德尔命运主宰者应该是自己,而非什么上天。
在我的班级中,可以说是人鱼混杂,其中有一个身材比较矮点,短头发,涨得还算清秀,她叫任丽,和别的女生没什么区别,是一名乖巧的女同学,虽在班里不像与璇那么爱蹦爱跳但学习却比较好,这年头学习好人又长得可以的女生可是很受欢迎,自然有许多人喜欢与这样的女生来往。正如我说过的那样,自己身上有股说不出的魅力让女生依恋,她也不例外。加上她在我前排坐着,所以我们关系还算亲密。
可她的同桌便不那么引人喜欢,他叫吴琏,人长得像摔扁了的西瓜,梳着汉奸头型,眉眼仿佛贴在破西瓜上,怎么看都不顺眼,最要命的是他那一笑,露出一副让烟熏的泛黑的牙,两颗板牙叉开个口子,如两口子吵架而分居,可谓是此笑本应地狱有人间能得几回见,这样恶意的描写是掺杂了点个人感情,但不失他的本质,因为他的人品确实不咋地,到后面大家会知道这种人又多可恶。
而第三位则是班里的红人,叫董丽,多少与我有些同校之缘,她那时在初中演讲比赛获过一等奖,歌咏比赛是领唱,虽那时与她同一级,但是我们是处两个极端的人,基本上没打过多少交道。没想在这儿她还是一样出众,没半年就占领了这片土地,在校广播站当广播员,又是班级女生中学习最好的,理所当然地得到班主任的赏识。不过我和她不熟,因为那时上初三时她转到别的学校念书。而在这里,我平时的表现让她认定为不务正业的那类人,处处在我面前摆弄,讲大道理,对此我只是沉默不语,谁让自己不争气期中考试弄的那么惨,没有说话的权利,不像人家是班里的才女,耍点牛是应该的。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任丽坐在我的前面,她上课的一举一动我看得一清二楚,而吴琏是个不知羞耻的人,他上课总是做一些小动作,不是动任丽这边就是那边,反正一刻都不闲着,其实大家看在眼里却不敢做声,这年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谁也不想惹是生非,再者,大家同在一个屋檐下,没有必要把脸皮擦破。而任丽性子软弱,没敢告诉班主任,估计是开不了这口,所以一直生忍着。要知道,这是件很痛苦的事,坐在后面看着好友受到骚扰,自己欲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只能把这口闷气咽进肚子。上高中坚决不能打架了,不然有其一就有其二,发展下去迟早会卷铺盖回家。
直到一天,我冷静下来思考这段疯狂的日子里干的无聊事:整天的踢球,干笑,游逛,骂人……一想起这些心里就特难受,沉没于堕落的痛苦中。当一个人看见自己丑恶的嘴脸,灵魂深处的良知便促使他产生恐慌,眼中充满血丝,这便是本性的复苏,我此刻正是这样,无缘无故掉入思维的怪圈,不能自拔,导致我的情绪非常低落,连天气也营造一种压抑的环境,让失落的人更加悲观失望、懊恼。是啊,当压抑的太久就应爆发出来。
日子和日子没有多大区别,变化的是心情,大概是期末考试前一周吧!冬天的严寒无孔不入,穿着羽绒服都哆嗦不停,我如往常呆坐,手支着头胡乱地瞧,心里被静琼的事情困扰着,弄得人心烦意乱。任丽此刻正认真地复习功课,吴琏的一只手忽然弯在她的腰后,然后猛打了一下迅速收回手,装作认真做作业的样子。任丽回头找打他的人自然是一无所获,她笑着询问:“谁打我?”吴琏趴在桌上偷笑,把‘罪名’嫁祸给旁边的人,他的这种恶作剧天天搞,没办法制止,反正说他也没用。任丽瞪了他一眼,继续做她的事。隔了一会,吴颉的手又从后面伸过去,从后面看好像搂着一般,任丽真是不会处理事情,她笑脸不耐烦的嚷:“别动我,你烦不烦?”吴琏被当众羞辱,露出来个板牙笑,平时和他走得近的同学在一边起哄,“吴琏,伤脸啦!”
吴琏伸手去摸任丽的脸,这个动作任丽没注意到,缓过神已为时太晚,我实在看不下去这群无聊的人开女生的玩笑,气愤地伸手抓住吴琏的手,眼死盯着他,恶狠狠地咬牙嚷道:“上课哩,你手不能安静点!得是有小儿多动症。”
“你管的着么?”吴琏重重地回了一句。
“影响到我看书了,咋不管我的事。”我甩掉吴琏的手。
“林默,没事。”任丽好言相劝,她实在太懦弱,才会这么让人欺负。
“上课着,”吴琏用手指着我的头,怒视的说:“今这事你记住,咱等着瞧!”
“随时恭候!”我冷冷地笑,趾高气昂的回应。
紧张的气氛平静下来,我盯着课桌上的书反而觉得更无聊了,不过刚才那么一闹,吴琏变乖了许多,再没对任丽动手动脚。
“同桌,”与璇小声地说,“把我吓一跳,以为你俩要打起来。”
我回以微笑,没有开口说话。与璇凑到我耳边继续说:“吴琏这个人不好惹,小心他报复你。”
“别担心,”我淡淡地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咱又不是没经过这种事,实话给你说吧,上初三那阵子晚上睡觉还要抱根钢棍,不然晚上让人弄了都不知道。”
“牛都上天啦,”与璇攘道:“你吹牛吹出水平了,连脸都不红。”
“这是真的,谁跟你吹了。”我像个小孩子似的争辩,非让她相信不可,说实话,这一点意思都没有,不就是想让与璇钦佩我吗?给她证明我多厉害,展示自己,虚荣心在作祟呀,歪曲了的虚荣心!
“这么精瘦,”与璇又上来动手动脚,捏我的胳膊,“一点肉都没有还能打架?”
“这可是高浓缩的精华,不信你按按看,全是瓷实的,浑身疙瘩。”我戏谑地收缩手臂,做了个健美的姿势给与璇展示。
“这精肉咋卖的?”与璇捏着我的胳膊调笑。
“去,”我打开她的手,“非卖品!”
与璇趴在桌上笑,做出一副捧腹大笑的样子,陆伟看到她如此兴奋,毫不客气地来了一句:“老二,吃了喜儿妈奶啦,牙都笑丢了。”
与璇端坐姿势,伸手去拉陆伟,吓得陆伟忙往后缩,装作求饶的样子,“老二,我错了。”与璇不依不饶,一副气势凌人的霸道,一只手拧着陆伟的耳朵,另一只拉住他的衣服,嚷着说:“喜凤,这两天不打你都上房揭瓦,错了就行了,你以为是马克思,非好好收拾一顿。”
“别闹啦,”我有点不耐烦,但仍面带微笑,“正上课呢,把;老班招来,谁也别想兜着走。”
学习越紧张我越清闲,这是在初三养成的习惯,那时是恃才傲物,什么也不往眼里放,如今,日子颠倒过来,自己只剩下一肚子草,浑然是个草包。当天下午活动时间,同学们喜欢成群结伙的到操场那边背书,而我也跟着混,拿着一本政治书在土墙根底下哇啦地念。操场中央的足球比赛踢得火热,把我看得热血沸腾,也想上去倒腾两脚,那群踢球的中间有几个的脚法实在不敢恭维,长传完全停不住球,带球的动作笨拙的跟大猩猩似的,把我这旁观者看得急腾的都想帮助一下。读了一会儿书,在旁边等待机会踢球,说巧也巧,平时一起踢球的一个高二的同学来啦,我便把书扔在摆放的球门旁边,参与进这场小比赛。
我在前场跑了一阵,觉得有些累,便退到后卫的位置上防守,这不是绝对的,像这种不正规的小比赛,球员在场上乱跑一通也无所谓,大家只要是玩玩,开心为主。在后场断了球,我带球进入对方的防守范围,由于中间人聚得多,不那么容易冲进去,所以便选择从边路打入,一名防守的同学上来断球,被我轻易的晃过去,这时球已带到底线,要是在不传的话就没有机会,说时迟那时快我方有一名同学明显比较机灵,猜中我的意图直接往球门前冲,我掐准时机开出大脚,来了个传中,冲上来的同学恰好赶上,当机立断的一脚抽射,球破门而入飞向远方。这粒进球立即赢得了在场所有人的拍手叫好,动作十分连贯、流畅。看来这个助攻打得相当不错。我像载誉而归的英雄似的与旁边的人说笑地退回后场。
球场上的优势很快显出来,我方的防守、进攻明显更胜一筹,把我这后卫闲置在那里连个球都碰不到,只好退到守门员那去聊天,如果球过来的话再迎上去阻拦一下,虽然说是玩玩,但也应认真点,不然会没兴趣,下回人家也不会与你踢球。
“林默,过来跟你说个事。”吴琏忽然从墙后面闪出来站到我面前,很显然他是为了今天上午发生的事而找茬的,碍于情面,我对旁边的同学招呼道:“多应点心,我马上回来。”
吴琏把我引到校园外的墙根下,这里正好把操场的视线遮住了,周围没有读书的学生,在不远处站着一帮人像贼似的往这边瞧,估计是吴琏请来的帮手,看这架势今天是是少不了一场恶斗。
“道歉!”吴琏笑着说,她露出两个分叉的门牙,笑得十分丑陋,真想找个钳子把那两个门牙给拔掉,免得吓到别人。他这副恶心样还打架,首先连个气势都没有,我猜十有八九是那边站着看热闹的一群家伙的怂恿下才敢找我算账。听到他说这两个字,我直想笑,真是傻帽一个,男人就算挨打也不会低下高贵的头颅,要是打不过便挨着呗!道歉反正没门!
“开玩笑,”我冷冷地说,“这怎么可能。”
这家伙还真动手,趁我不注意,先下手为强。拳头重重而连续地猛击我的头部,我本能地护着,但还是挨了二记,自己却没有丝毫还手的余地,这样被动完全很吃亏。情急之下,我一脚踹上去,蹬到吴琏的肚子上,他打了个趔趄又上来继续用拳击,可真是个难缠的家伙,他一定擅长用右手,不然怎么老使拳。为了少吃点亏,我不停的用脚踹,毕竟拳头的力量比脚力差一截,一回合下来,吴琏停住与我对峙。
“向我道歉!”吴琏是咬住这句话不放,我哪在意他的威胁,下意识地用余光扫视了一下四周,那几个旁观者斜视地往这里瞟,仿佛害怕被认出来。顺便注意了一下远处,右侧大约二百米外的地方隐约看见一个女孩正注视这儿,她让我想起静琼,心里觉得要让静琼知道此事的话,非闹别扭不可,定会被她认为我是死性不改。在那一瞬间,一个小说中的人物跃进我的脑海:亚瑟。伏尼契的《牛虻》中的主人公的命运和那种英勇就义的大义凛然的气魄将我的灵魂俘获,为自己今日的所作所为而痛心疾首,冥冥之中有一股力量在阻止自己继续在做蠢事。说实在的,凭我一人之力摆平吴琏绰绰有余,可要是那群佯装旁观者一起上的话,自己只能吃哑巴亏。
“我不想和你打架。”我说完转头要走。
“想走没门。”吴琏追上来又是将拳头打在我身上,他实在太烦人了,我懊恼地挡住他的拳,接连踹了五六下,他一边退还一边红着眼一拳相击,在这样紧急的情况下,我不顾她的重拳迎头,,忍着痛硬是将他一把提了上来,他的拳头一下对我失去效力,但我没有揍他,恶狠狠的嚷叫:“听不懂人话是吧,我不想和你打架。”
然后放开他的衣服,我重新回到操场上去踢球。幸亏以前练过,不然吴琏的那几拳非给我留下可以看见的伤痕,要是那样的话,我真不敢保证自己还会不会控制住。刚才可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如此容忍,这么宽大为怀。看来自己因静琼的缘故改变了许多。回到球场,为了不让自己像将要发生的乱七八糟的事情,便不顾受得伤的痛,拼命地抢球,忘情的奔跑,直到操场上的同学散了,我才悻悻地回教室。
坐在教室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凡是看见的笑脸便觉得是对我方才如此懦弱的一种嘲笑,仿佛整个教室都知道我打架的事情似的。而我之所以回避这种事,是因为自己曾疯狂地打架,害怕一触动又变回以前那样。还有和我关系比较好的同学今晚的表现令人琢磨不透,个个过来打招呼,热情地说话。而吴琏除了那些狐朋狗友,再没有一个女生理会他,这人品一对比就显而易见了。整个晚自习都想这件事,同学们要知道打架的事会鄙视我的,自己有说不出的恐惧,以前总以此种事为荣,爱在人前炫耀,沾沾自喜,而今却畏首畏尾,竟担心让别人知道自己曾经是个混混,那样的话,大家会在心理上远离或抛弃,这比明着干上一仗还令人痛苦。
第二天早晨,教室里的气氛愈发令人受不了,同学们交头接耳地窃窃私欲,连与璇也神秘地冷笑,这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子不属于这地方,尤其是受不了如此多鄙视的目光,或许是我有点幻觉,心事过重的缘故,或许同学们根本不在乎这件事。可是我说服不了自己放下心里的这块包袱,于是我要旷几天课,而且正大光明地向班主任请假。
随一下课我将桌上所有书本收拾进抽屉,同桌带着忧伤的表情问:“你要旷课?”
我向同桌撒谎,不想让她多操那份心,干笑着回答:“哪有的事,咱可是好学生,只是桌上书放得太多,不方便!让一下,我出去上欧米茄(w,希腊语读音)菜(汉语c的读音)。”
自己做出的决定是任何人都不能改变的,就算班主任不同意,我仍坚持己见,不会乖乖地回教室上课,反正假是给他请过了,批不批那是他的问题而与我无关,自己就是这样,要干的事哪怕天塌下来也一定会干。我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在平静的校园大道,冬日的严寒让人躲起来很少在校园里走动,寒风悠闲地漫步在萧条的丛书之间,冬青上面缀着淡淡的霜白,教师公寓前的空地上结着一层冰,这一切好像在唱着一首凄凉的悲歌,没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心寒。我胆量大的一点都不犹豫地来到班主任的办公室门口,深吸了一口气,朝门里有气无力的喊了声。“报告!”
紧闭的门开了,班主任刚睡醒,他打开门后又回到沙发上端着茶杯,用一贯的低沉的声音问:“有什么事吗?”
“我和吴琏闹矛盾,打了一架。”我毫不避讳地说。
“这个事……”班主任若有所思,他一定感到有些棘手,肥胖的脸上堆出笑容地责备,“都是乖娃,咋干这么蠢的事。”
“我想请假。”我严肃的说道。
“为啥?”班主任气恼地说,“你就这么怕吴琏,你先回教室,只要他吴琏敢把你动干,我替你收拾他。”
“不是这意思,我害怕再跟他打起来。”也许是说的比较含糊不清,班主任误以为我是害怕的不敢进教室,“都是一班同学,我要是忍不住动起手来,影响不好,给咱班摸黑,再说,下个星期考试,要是因我和吴琏的事打扰了其他同学的复习就不太好了。”
“林教民是你亲戚吧?”班主任莫名其妙地问了一句。
“嗯,是我爷!”我回答。
“怪不得那两天向我问起你的学习情况,原来是这,林默,你说,你爷都在学校里教书这么多年,校长还是他的学生,你用怕吴琏!”
“谁怕他,只不过是不想把事弄得太僵硬。”
“好好回教室复习,这事以后再说。”班主任下逐客令。
“那我先回教室啦!”我心想这假肯定是不批,呆在这耗也是白费精力,好不如直接旷,至于后果,那是考完试以后的事。
从班主任房间出来,我整整衣服,将手塞进口袋取暖。校园依然人不多,零星地出来几个,但立即迅速地消失。偌大的校园想的自己是如此的孤单。恰好这时教学楼内的铃声响起,看来我得赶快走出学校,否则再晚就出了去。有几个教师夹着书匆匆往教室赶,我害怕碰见爷爷,那场景定会很惨。时间不允许我都想,便急忙如贼一样溜到后操场,那里正在施工盖宿舍楼,所以校园基本上是开放的,很容易逃出来。
在街上我买了个烧饼便回宿舍睡觉,放学后,吴颉来找我,很让我诧异,猜想他一定在教室找过,没有发现我才到这来的。我睡眼惺忪地懒得起床,示意他随意。
“林默,听说你叫人打了。”吴颉口气调侃的问。
“算是吧!”我回答,这可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你怎么弄呀?”吴颉的脸色立即变得严肃起来,“需要帮忙给伙计吱一声,一定给你上。”
“对了,都多大人啦,搞得跟黑社会一样,古惑仔看多了是吧?”
“郁闷死了,你竟让吴琏给弄了一顿,听了谁信?想初三那阵,一挑四都没问题,现在咋混得这么窝囊哩。”
“阿彪,”我从床上走起来,“咱都成人了,该懂点事,能不惹事就不惹事,忍忍就过去啦!”
“只有你这么想,”吴颉笑着嚷,“叫一个方静琼把脑子弄成瓜蔓子。”
“咱不提这事,”我岔开话题,“弄一点饭去,到现在才吃了一个烧饼。”
“泡两包面凑合一下啊,”吴颉从桌上拿出一个塑料待,从里面掏出面,“现在穷的都揭不开锅了。”
我从床上下来找出两个瓷碗,就这样简单地对付我们的早饭。从上了高中以后,这种贫穷的日子总多于有钱的日子,家里给的那点零花钱根本不够花,经常是拆了东墙补西墙,日子比在初中过得还惨,在初中那会至少还有人赊账,可如今连赊的地方都没有,动不动就挨饿。吴颉算是过得不错,零花钱比较宽松,现在还不是沦落到吃泡面的境地,这才叫穷学生,一穷二白。像吴颉和我已算好的,我们不抽烟,不上网,没有女朋友各项开销都很小,仍然是孑然一身,那些疯狂的人日子就更是惨不忍睹,但是不用同情,自作自受,与人无怨。
“你身上还有多钱?”我说,”这儿有十块。“
“十几块,还有四天,凑合过吧。”吴颉自嘲地说,“初中那时有钱不会花,现在会花了却没钱。”
“这十块钱你拿去,”我将钱递给吴颉,“剩下这几天我不去学校啦,饭你帮我带回来吧!”
“那你在这干啥?”
“睡觉,减少运动量,省几顿饭呢,这破冬天能把人冻死,还是被窝暖和。”我开玩笑的地说,“钱不够,你就借一点,千万别让我沦落要饭的境地。”
“睡死你,”吴颉说,“放心,凭我这班长的面子,借钱肯定是没有问题,包在我身上,有兄弟一口饭吃就有你的。”
正如我所说的,在床上整整昏睡了一星期,大脑完全处在瘫痪的状态,这打破了我连睡二十四小时的记录,而且遥遥领先几十小时。一周在床上如植物人一般,睡开眼吃一口烧饼,喝两口水,与动物冬眠差不多。吴颉往这跑的频繁,一看我这架势,隔三差五地带饭,否则便是浪费,本来粮食已经很紧迫至极,丝毫不能浪费啦!
千万别为我如此嗜睡而郁闷,首先声明一点,本人的健康没问题,身体的各项指标全达到正常人的标准。这一周来,躺在床上无非是想一些现实问题,对静琼的承诺,自己的堕落,脆弱的自己应面对的未来,想到倍感伤痛就沉入梦乡,醒了接着想,直到再次睡着,就这样反反复复持续了四天之久。到星期六空闲下来,从床上无精打采地爬起找东西吃,这才发现没有一点东西填补我这饥饿的肚子,体内的脂肪和糖类已大量流失,提供让我继续赖活在人世的ATP。既然饿了就得好好补补,本人可不想在下周的无聊考试中因ATP不足而昏倒。
回家补充了经济来源,我周末下午到教室上课,几天前颓废的林默要变一下,不能让人看扁。我强忍住装作没事的样子坐在教室。自己突然的消失和出现让同学们有些诧异,纷纷交头接耳的议论,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安静地看书。一周没有看到与璇,这会儿也不知跑到哪里去野了,她这个人总是如此活泼,一刻都休息不下,正想着事一个身影跨到同桌的座位上,我瞟了眼,认出是陆伟。
“喜凤,来时不会哼一声,”我说,“以为是与璇呐。”
“咱在你心中就这么没地位,太伤心啦,”陆伟道,他调节了一下口气,“林默,这几天干啥去咧?”
“没干啥,外面乱逛。”我轻描淡写地应答。
“你看咱跟吴琏都是一班同学,闹点小矛盾是避免不了的,多大点事,你要叫人把他打了,他再另找一批人找你的茬,打来打去,有啥意思,照我看你俩这件事就算了,权当没有发生过,大家和和气气的摊开说。”
陆伟是来给吴琏说情的,但他把我想成什么人啦,虽然初三爱打架,但是恩怨分明,个人的事情决不找他人帮忙。估计陆伟以为我消失这几天是找人打吴琏,也难怪他了,马上要考试,要突然把吴琏那东西揍趴下,大家考试后拍拍屁股走人,处在那样混乱中找谁去算账,要等到明年再找茬,黄花菜都凉了。
“只要他乖乖地不再惹我,咱保证不动他一根汗毛。”
陆伟听了高兴地一笑,“那边我替你传话,你放心,他不会再找你麻烦的。”
陆伟走后我觉得好笑,他们这群人像一堆傻瓜,做坏人都不会当,甚至把我想象得那样低俗,堕落,要是找人揍吴琏,他十个吴琏就算插上翅膀也逃不了这一劫,只要我给钢丝、虹虹甩个电话,准会有一帮子人聚到这,不把吴琏打个骨折什么的才不会撤走,之所以没有这样做,是因为我已经是成年人,做什么都得考虑后果,凭良心行事。
今天可真够热闹,走了个陆伟又来了个陆南,当然又是劝架之类的一些话题,看来这帮家伙是预先约定好的,一个个来当说客。我无心和他们多谈,随便应付几句便打发走了,没想到任丽也掺和进来,看见她心里便有点窝火,生气她也来当说客。
任丽抱歉地说:“林默,你没事吧?”
“能有啥事,”我本想好好和她说话,可嘴硬是说不出好的,“离死还有一大截。”
“对不起,”任丽的表情很伤心,“是我的原因让你无缘无故地挨了打。”
看到女孩子失落,悲伤的表情我的心便软下来,连忙露出会心的微笑劝任丽,“不关你的事,这是我与吴琏之间的矛盾,有什么好道歉的。”
我若有所思,留心了一下任丽的表情,继续说:“任丽,你一天不能太懦弱,吴琏那样欺侮你,都还忍着,这是纵容他,下次他要在那样直接给一耳光,我不信他敢在全班同学面前动你。”
“伤人家脸,一班同学,忍忍就过去啦,再说我没那胆。”
“哎,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吴琏自己都不要脸,你倒给他脸。自己的事还是自己去解决吧!别人帮不上忙的。”
任丽不好意思的笑说:“说远了。”
“你看我,”我拍了一下脑袋,“老是把自己当马克思。”
任丽细声细语的叫,“林默!”
我会意地点头,应诺一声。“嗯!”
“你不会找人来报复吴琏?”任丽的声音极小。
“我心胸没那么小。”我淡淡的笑,内心却不是滋味。
“相信林默不是那样的人。”任丽的眼睛特水灵、明亮,带着一股稚嫩的口气,和小学生一样天真。
上自习铃声响后,与璇总算从外面慌里慌张的跑进来,大概是玩累了,大口地喘着气,我正郁闷同桌怎么不感到惊讶。她无力地从抽屉拉出一本书,说:“累死我啦!这节课是啥自习?”
我忍着笑,平静地回答:“政治。”
“咋有一点怪,有啥地方不对劲。”与璇盯向我嘀咕,“咦?呀!林默,你终于来啦!”
看她高兴的样子,一上来捏我的胳膊和腿,她这毛病怎么就不改改,没等我开口她先说话。“瘦了一截子,脸上没颜色,可怜的娃呀!”
“瘦是因为长高了,脸上没色是因为变白咧,你倒别疯了,哪天非把你送到捻城去。”我由调笑的口气立即变成恐吓。
“太幽默了,这几天消失到什么地方去?是找恐龙蛋?还是让外星人绑架了?”
“回自己的星球啦,”我一脸搞怪的表情,“我的星球的同伴到地球找到我,硬是让我回一趟,可回去没两天把一样东西落在你这了,专门又回来取。”
“什么东西?”与璇一脸茫然。
我翻着眼睛瞧与璇,神秘而小声地说:“心。”
“你怎么这样。”与璇生气地拍打我,脸却羞得粉红。
平时大家在一起,不知道为什么总是爱开诸如此类的玩笑,这当然仅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像那种缺少幽默天赋的书呆子身上,别想找到让你开怀大笑的元素。从理论上讲,学习好的很少笑,估计是笑得太难看才不敢张嘴。但话说回来,灿烂的笑容是笑出来的,而且是越笑越漂亮。如与璇那样,她要是哪天不笑的话,那肯定是出了事。
“你忽然走了,把我吓死咧,以为你出啥事?”与璇露出从未有过得认真表情,一双藏有万般风情的眼直勾勾注视我。
我只是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也不表态,另换了个话题想打消与吴琏闹得不愉快的事情的气氛。
“班主任问我了没有?”这关系到我的切身利益。
“问过两遍,再来的时候就不提了,你走的时候没跟班主任说吗?”
“说了,不过他没批……”我转脸看向其他方向,“明个就要考试现在还不知道考号是多少。”
“你说考号,上课前才贴到公布栏,我在第三考场。”与璇问,“你复习咋样?”
“垃圾!这学期算玩完了。看你这样子挺胸有成竹的。”
“那是,考不到第一还考不下前百名啦。”
星期一早晨,考试的第一门是语文,我到学校时已快开考了,连忙到公布栏处找到自己考号后匆匆奔向考试地点。上周的事情仍在心头萦绕,久久不能散去,心里一片混乱,毫无考试的心情。当语文卷子摆在我面前,胡乱地在上面涂了一遍,选择题是凭感觉,阅读及作文简直是乱写一通,等做完后连检查一遍的心都没有,有条不紊地收拾起笔准备离开。这个考场大部分同学在认真答卷,有几个在小声交头接耳,而外面早已有提早出去的学生在乱叫。呆在考场实在没意思,瞪着试卷又不想改,所以把试卷摆好,大摇大摆地走出考场,然后直接回租赁的房子睡觉。大约过了一刻钟的工夫,吴颉冲进来,把手中的语文卷扔在床上,开口就出言不逊。
“林默,你狗日的跑得比我还快。”
“考试结束啦!”
“还早着呢,走,咱先把饭吃了再说。”
我们来到学校旁边的一家小饭馆,听说这家已开了将近二十年,炒的面是这儿一绝,素有‘渭北第一炒’之称,可惜有点炒的面有点贵,像我们这些穷学生,一周能吃上两三次已算奢侈的生活。不过人家炒的面确实不是吹出来的,色香味俱全,在这里是没哪家可以比的。而且是经过时间印证出来招牌。然而这饭馆外表看上去破烂不堪,整体上给人一种灰色的感觉,外墙让烟熏的黑油油的,好像是故意涂上了一层石油。饭店里面的地方不大,仅摆放两张桌子,可以想象如此红火的炒面馆这几张桌子显然是不够用的,基本上如果不趁空去,根本找不到座位。
吴颉和我挑了饭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坐下,墙是用彩条布包起来的,但没有人会去靠,彩条布看着干净实则肮脏不堪。吴颉好像跟这儿的人熟悉,他帮我弄了一杯茶水,然后才坐下来聊天。
“阿彪,你认识这老板?”
“我班同学他爸开的,平时没事我到他屋里转了两圈,算熟悉吧!”吴颉带着自豪的口气说,这种表情可以理解,在这条街上认识的人多则暗示人际关系好,说明混得不错。
“那会我上高中的时候经常来这吃炒面,回来当上了教室还来这儿,味道一点都没变。”另一张桌子旁边的男青年对女人说,估计他们是情侣关系。从男的口气可以推测出是在我们学校教书。
“的确挺好吃的。”女人吃的津津有味,连连点头附和。
我向街道上望,那儿走过一对甜蜜的情侣,这让我回忆起静琼,想到自己庸碌地晃了半学期,心里真不是滋味,便神经质地乱发感慨:“这学期眨眼就到头了,没想到现在沦落到跟你一个水平。”
吴颉骄傲的嚷:“搞得我好像没超过你似的。”
我讥讽的说:“哎!你别说,据我所知还真没有发现。”
“有本事你门门超过我,别拿总成绩给咱漾。”吴颉说话来劲,脸变得涨红,可我镇定自若,他就这样,两句不对口便来劲。
“有啥好处呢?”我呷了口茶,嬉笑地平静地道。
“请你吃饭,但有个附加的条件:进全级前十名,只要一条没有达到的话,那你请我。”吴颉奸笑,他想让下不了台,知难而退,竟然开出这样苛刻的条件。
“你可够狠的,这样的话也敢说出来,脸皮赛城墙。”我气急败坏地反驳。
“没实力再甭在我面前扎势,有本事打这个赌,胆怯了?好像没见你林默说过。”吴颉从高叫的口气变得和颜悦色,这比当面嘲笑还让人难以忍受,这家伙可真会朝人的缺处下刀子,心狠手辣。
“没说不敢,”我细声辩驳,“不过在下学期期中考试,这学期咱确实没有实力。”
“能行,”吴颉爽快地同意,“不信咸鱼还能翻了身。”
老板在外面喊:“炒面好了。”
吴颉与我出去端炒面,回到座位上又继续刚才的话题。
“阿彪,恭喜你要请吃饭,事先声明,在十块钱以上的饭,其他不行。”
“呦,有些人做白日梦,把牛都吹飞噜!”吴颉吹热气腾腾的面条,“应该是你请我的概率是十有八九。”
“鹿死谁手还不一定,”我吃了一口炒面,辣的不断的吸气,“不要小看人,曾经咱也是风光过的人。”
“好汉不提当年勇。”
“就让事实来证明吧!”我换一副虔诚的样子,“世界还有我去拯救,如果摆平不了你,咱就不混了。”
吴颉骂道:“别恶心!”
吃晚饭后我去吴颉的住处,那里学校很近,两分钟的路程便到了。离开考还有一段时间,与吴颉同住的几个人正漫不经心的翻书,开来想来个临阵磨刀。我与他们都认识,所以进房间如自己的房间一样无拘无束。这几天心情总是郁闷不乐,老是想上床睡觉,对考试的一点不上心,加上冬天天寒地冻的,一有空便钻进被窝里取暖,说实话,其他人与我一样,没事的时候都挤在床上。旁边瘦男生拉扯我的衣服,他叫朱亮,是念高二的,他笑得喘不过气地说:“给你念一首词。”
我笑着拒绝,“有什么好听的,你自己慢慢背去。”
“林默,那就没啥可好听的,猪嘴里放不出啥屁。”另一个叫史东嚷,他和朱亮一样是念高二。
“东,你太谦虚了,别害怕名声传出去,林默,这首词可是苏轼的大作,专门给东娃写的。”朱亮诡笑地叫。
“念一遍听听。”我迫不及待地催,朱亮不知又要怎么损史东啦,这俩个人啊,没事待在一起就爱抬杠。
朱亮清清嗓子,摆了个朗诵的姿势,装作很投入的样子:“《念奴娇——赤壁怀古》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蒲城史郎东娃。神出鬼没,行遍九州,采遍山中花。江山如画,一时多少淫贼。遥想东东当年,娇娇初嫁,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床角分崩离析……”
“猪”史东上来打断了朱亮的胡扯,将他按到在床上,急着嚷:“林默,你知道老猪的宏伟志向是什么吗?日遍五湖四海,精洒神州大地。”
“这两货,”吴颉插嘴笑着对我说,“老猪是他班才子,一首词赢得乐乐的芳心,可谓是‘狼’才‘驴’貌,天生一对。有道是只羡老猪不羡仙。”
“阿彪,”朱亮甩开史东坐端正,“本才子不跟你扯蛋,我搞历史。”
“历史我精通呀,”我大言不惭的说,“中国的,外国的,古代的,近代的,没有咱不知道的。”
“净蹬空,”朱亮反讥道,“问你几个小问题,答上来再吹,你知道人文主义之父是谁?”
“但丁。”我犹豫了一下之后回答。
“除了但丁你还认识谁,还精通历史,再回去学两年在出来逞能,是彼特拉克。”
“咱将来都是学理的,欧洲文化史又没学,不会是应该的。”
朱亮合起书拍拍胸脯:“像你这些学理的,将来就是给我们这些学文的打工,本人就是国家的栋梁之才,从事政治。”
“你千万别听猪给你吹,那吹牛的水平以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方。”史东给朱亮泼冷水。但朱亮没理会继续吹嘘:“千万别让我当了官,咱也不多贪,弄上千八百万够花就可以了,然后功成身退。你别选理科啦,跟这咱学文,要知道,将来的中国政治是文科的天下。等我发迹了,封给你一官半职的,保你吃一辈子,谁要欺负,把我名字亮出来,谁要动你把谁废掉。”
我配合的问:“你啥时能发迹?”
“像他要能发迹,除非地球反转,”吴颉在旁挖苦,“能混出党睦中学都不错咧。”
“阿彪,等我到了中南海第一个把你派到女监狱去慰问,看那些女的把你啃得连骨头都不剩,像林默,直接跟我到中南海混,东娃嘛。挂个模范农民开垦北大荒。”
“要让你进中南海,中国都散伙,直接培养第二代袁世凯,遗臭万年。”史东给朱亮添了点彩。
“走吧!”吴颉从床上跃下,“马上就要开考了。”
我一边穿鞋一边说:“阿彪,把钥匙给我,答三十分钟我就出来。”
“这有人,东娃和老猪比你厉害,人家三十分钟不到就回来。”吴颉含蓄地说。
“你俩不考试?”我疑惑地问,“不是叉着一起考嘛。”
“分开了,语文是那样混着考,其他门分开了,我还要等二个小时。”朱亮回答。
和吴颉匆忙跑到学校,我坐在考场和认识的同学聊了一会。等到开考,这如我说的那样,历史这种文科类的学科根本不注重,随便应付一下就可以。当老师将试卷发到我手中,我已最快的速度勾完了选择题,没等监考老师发完卷子,我就做的简答题,开考果然三十分钟不到便解决了战斗。试卷上的历史题简直是哄小孩子的,都是平时做过的,但为确保万一,自己又仔细检查了三分钟,然后交卷走人。提一下,这所学校的这种攀比风比较严重,成绩是不重要,只要交卷早便可以了,在我刚走出的时候,后面直接有两个跟了出来。
“林默,我以为自己做地快,没想你更牛。”和我同一班的一个同学赶上来喊。
我已一种无所谓的口气说:“刚把卷子发到手,十分钟不到把选择题解决,后面的简答题用十分钟解决,没办法,看哪道题都像原题。连想都不用想,答完了一看时间还早,检查了一遍才出来。”
“现在你干啥去?”
“回去睡觉,”我摆摆手走开,学校里到处是提前跑出来的学生,许多闲着没事在教室外面大叫,监考老师只是瞪眼却没制止这样疯狂的行为。
一会儿我便回到吴颉的宿舍,果真朱亮和史东还钻在被窝里,他们看到我回来笑脸相迎。我脱掉鞋钻进被窝,不停的抱怨:“天可真够冷的,脚冰凉冰凉的。”
史东说:“这么快考完试了?”
我安然自若地应道:“啊!”
“选择题抓阄,简答题乱涂,你这个垃圾!”朱亮说。
“你才那样做,小儿科的玩意,别用来衡量咱,”我带着飘忽忽的口气继续说,“人才放到哪都发光,担心一下你咱考呀!”
我躺下去,捂头睡下,“你俩别吵我,小眯一会。”
这几天的考试就这样过得糊里糊涂,饿了吃饭,没事睡觉,到晚上与吴颉、史东、朱亮打扑克。如果高中对学习感到无聊或厌恶了,找一项消遣的文娱活动是很有必要的。像我喜欢踢足球,史东爱好上网,朱亮爱找女生聊天,吴颉则忙于班里各种乱七杂八的事,大家要聚在一起便会玩扑克。基本上大家的高中生活亦如此。而那些学习好的,但学习方面来说,大部分如木头似的整天呆在教室拿着书看,总如坟墓一般死寂。说学习好的多少有点神经病,这话是有那么点根据。生活不由人,命运有许多条路径,最实际、最保险的只要高考这条路。话说的远了,还是转回正题吧!
考试结束后大家散伙回家度过一年中最寒冷的节气。我在家的主要任务是休息,没事的时候扛个铁锹到果园里翻地,或者干点其他别的活,反正冬天里农活比较少,闲不住便硬是找点事干干。父亲和母亲正是如此,母亲在冬天里总是蜷在炕上做鞋,父亲帮别人做工。只剩我一人闲得没事干,学校发的寒假作业随便做了点便扔在书桌上再也不想动。艳阳天太阳暖暖地照,我便拿个板凳坐在门口面朝太阳取暖,旁边在放着广播,真想个地道的农村人。表面上看我无所事事,然而内心没一刻是平静的。自己的内心世界仅有自己知道,农村人不讲究那谈心的一套,就算有也是瞎扯闲,说三道四。父母虽然尊重。爱护我,但是他们不会有那耐心听我的忧愁。年龄产生差距,知识造成代沟,无沟通的语言,所以他们干脆不过问我的情况。
在寒假的日子里晒太阳想静琼,做着种种猜臆。十八岁应该是相爱情的年龄吧!那时我探望静琼之后,回到学校立即写了封信给她,向她表明心意,还没等到她回信,自己又写了一封超长的心,整整弄了密密麻麻的五张,一股脑将我压抑的想法写出来。本想多说一些甜言蜜语和表达爱慕之意的优美词汇,可害怕信封的负载能力有限,装的超载的话会邮寄不出去,才没那样做。而后来,正是我变得堕落的时候,再没有与她联系,那时的心真的有些动摇,觉得与她的将来是一场梦,根本实现不了,还不如重新找一个女朋友来抚慰一下这颗受伤的心灵。可是有个问题,我一看到女生的长发便仿佛又看见她在眼前柔情似水般地凝视,便没敢再有其他想法。毋庸置疑,我彻底喜欢上她了。一直扪心自问自己喜欢静琼什么呢?她学习不怎么突出,要说人品好,可哪个女生的人品不好呢?长相也不是那种特出众的,凭我这对女生有一股奇特吸引力的人,肯定能找到比她漂亮许多的。而事实是自己对其他女孩子毫无感觉,宁可一个人在校园里溜达,也不愿找个女生相伴。假若有女孩子投以好意,或走得太近,让我感觉到会故意保持距离,主要是不想伤害其他人的感情。这全都为静琼,真的很累,很难受。
现在马上过年了,静琼肯定待在家里,可我却害怕见她,一方面自己于她的承诺相差甚远,一方面自己堕落成混混的样子,哪还有颜面去见她?虽不敢见静琼,但却敢去找吕梅。上次就是聊得太久,一直到十一点多,冬夜的十一点是个什么概念,又冷又黑,家又在九里之外,还没有骑车,只能徒步往回赶,最要命的是村与村之间的距离太大,而坟墓多在大路旁边,这可考验了一次我的胆量。回去的路上有四处坟地,一路上心惊胆战,晚上的风吹动树、枯草摇出的声音低沉而凄凉,那感觉别提多揪心。不过我还是硬走回去,可赶夜路的情景却记在心中,仿佛自己经受了一般炼狱,从死亡之处回归人间。
我的心如黑夜一样,孤独没有光。明明思念静琼却逼迫自己不去见,总时时逃避,不敢奢望未来,真的很矛盾,难道是自己习惯了漂泊,不喜欢让他人束缚住手脚,宁愿甘心承受相思之苦也不与喜欢的人在一起?